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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亿万官老板”不能止于降级处分

2014年11月27日 14:45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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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兼任”煤老板15年牟利逾亿 遭举报后仅行政降级

今年9月30日,河南郑州煤矿老板徐万年终于收回了350多万元的部分股权转让欠款。此前他已为一笔涉及几千万元的股权纠纷追讨近10年,并实名举报欠款人4年。其举报对象,是其所在煤矿的大股东张志友。张志友的另一身份,是河南周口市检察院原检察官。

今年65岁的张志友,1989年从部队转业至周口市检察院,1995年起担任检察官,之后历任该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民行处副处长。到2010年平安退休时,张志友在检察院工作了21年,亦当了15年煤老板。在他的朋友圈里,他对自己的官方身份少有避讳,是出名的“亿万官老板”。

官方身份少有避讳

据记者调查,张志友入股煤矿始于1995年。他出资25万元,在平顶山西区购入平顶山市石龙区大庄工业煤炭公司三矿。在他的手里,这家煤矿一直经营到2005年,之后转卖。

张志友买矿之初,煤价并不好,赔得挺惨。到2002年开始,全国煤炭大幅涨价。“张志友就是在2002年到2004年间发的大财,至少赚了几千万”。曾在该煤炭公司工作的员工周明(化名)说。当时,张志友也并不避讳自己周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和反贪局副局长的身份。

2005年初,张志友以3000万元的价格,将平顶山市石龙区大壮工业煤炭公司三矿出售。这次转卖,他净获利2900多万元。

二次买矿纠纷不断

2005年9月,张志友再次买矿。该矿是位于郑州西南部的郑州市梨园河煤矿一矿(下称梨园河煤矿)。出让此矿的矿老板,即是此后因股权纠纷与之缠斗近10年的徐万年。

2005年10月10日,张志友出资1705万元购得郑州市梨园河煤矿一矿60%的股权。不久,张志友一次性向徐万年支付了1225万元股权转让款。“剩下的480万,张志友一直拖欠。”徐万年称,他同时保留了该矿少量股权。

2005年11月,梨园河煤矿与郑煤集团整合改制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和协公司煤业有限公司(下称和协煤业)。张志友是该矿的实际控制人。

徐万年说,在张志友经营和协煤业5年间,其股权未获分红。2011年6月,张志友与郑煤集团解除整合,改与郑州神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次组建,更名为郑州神火金源矿业有限公司(下称神火矿业)。在此次重组中,原股东徐万年的名字未出现。随后,徐万年从郑州市二七区工商局发现,“股权被张志友侵占”。

2011年12月,张志友再次将煤矿转卖。据知情人透露,转让款为3000多万元。

 

到龄退休平安落地

因股权转让款及股权纠纷未了,张志友与徐万年两个矿老板之间的纠纷一直持续。2010年,徐万年开始长达4年的实名举报。

徐万年算了一笔账,从2005年到2011年,张志友所在的和协煤业年生产规模是30万吨,当时煤炭价格最低是400元一吨,“粗略计算,5年来,张志友至少赚了1亿。”

在张志友当煤矿老板的年月,其官场生涯也一路平顺。

官方履历显示,他1989年10月转业至周口市人民检察院,1990年1月任副科级助检员;1994年1月,任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1995年6月任检察员;1997年8月任反贪局副局长;2001年4月任民行处副处长;2007年6月,接近退休年龄的张退居二线,被免去民行处副处长职务;2010年5月退休。

涉嫌多起违规经营

原和协煤业员工孙丽(化名)透露,张志友涉嫌瞒报两起塌方死亡事故。孙丽说,2010年1月和3月间,和协煤业发生两起塌方事故,每次导致一人死亡。张志友将遇难矿工尸体运到殡仪馆后,与死者家属私了。

张志友同时涉及一起私制假章案。

2010年10月3日,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对郑州火车站地区伪造印章案立案侦查,调查发现张志友所经营的和协煤业亦与此事有关。

根据郑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检查分局站文件和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文件上的“郑州市梨园河煤矿”印章印文与样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的。张志友用此私刻的假章,成功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延续采矿许可。今年8月,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侦查发现,张志友通过私刻假章获得许可证后,多次购买雷管炸药。

官方称已行政降级

今年11月4日,面对再次实名举报的徐万年,周口市检察院监察处李处长表示,自2010年7月徐万年举报后,周口市检察院即着手调查,于当年9月20日公布调查结果。其出示的周口市检察院(2010)第113号决定称:张志友在退休前,身为检察人员,经商办煤矿,损害周口市检察机关形象,对张志友进行行政降级处分。

对于行政降级到底降到什么级别,这份处理决定没有写明。徐万年和律师就此多次追问,李处长也没有透露。

检察官开矿牟利逾亿,调查处理岂能敷衍

对于公职人员尤其是检察官从事经营活动,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禁令。早在1992年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在职党政机关干部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公务员法》也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同时,《检察官法》也规定,检察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由此可知,身为公务员和检察官的张志友,从事经商活动,是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

然而,张志友从1995年入股煤矿参与经商,到2010年在检察院退休,期间经商达到十多年,赚取了上亿元的钱财,要说当地检察院和相关领导不知道他在经商或者不知道国家有禁止公职人员经商的规定,是很难说得过去的。但在这长达25年的时间里,周口市检察院并未对其展开过任何调查,也根本未对其进行过纪律处分,有关方面已经负有对他失察的责任。

 

但是,即使是徐万年公开举报后,周口市检察院的调查处理仍然是云遮雾罩,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其一,检察机关称对张的经商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周口市检察院(2010)第113号决定称:张志友在退休前,身为检察人员,经商办煤矿,损害周口市检察机关形象,对张志友进行行政降级处分。但是,对于行政降级到底降到什么级别,这份处理决定没有写明。面对徐万年和律师的多次追问,相关人员也没有透露。很容易让人产生怀疑,这样一份处理决定,是否是检察院施放出来的“烟幕弹”,并没有真正处理责任人而只是应付举报人而已?而且,即便是真的降了级,开矿牟利逾亿,如此严重的情节就获一个降级处分,未免太轻描淡写了。该检察官在这么长时间的经商过程中,有无权钱交易,理当彻查。

其二,徐万年举报的不仅是张志友违规经商的问题,还涉及其涉嫌伪造印章骗取采矿许可证及购买雷管炸药和瞒报死亡事故等事件。当然,这些事情到底属不属实有待查证,并且在管辖方面也不属于周口市检察院管辖,但是,周口市检察院在接到相关举报后,应当及时移送相关地方的纪委和公安机关查处,并有义务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履行职责。然而,时过4年了,周口市检察院有无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关部门,并督促他们及时查处呢?

对待举报人的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进行调查,并及时反馈结果,而不是半推半就,处理决定遮遮掩掩,如此才能让公众信服。同时,对于退休检察官的调查处理,也不能因为退休而手软,现在就连一些退休的“大老虎”也要接受处理,何况一个退休的检察官?所以,公众期望,周口市检察院应当对张志友展开负责任的调查,如实公布相关调查和处理结论,上级检察院也应当介入调查,监督调查的公正性。此外,张志友涉嫌伪造印章骗取采矿许可证及购买雷管炸药和瞒报死亡事故所在地方的纪委、公安和安监等部门要及时展开调查,给举报人一个公正的交待。

检察官开煤矿牟利逾亿 岂能降级了事

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国家政策对公务员经商都是严格禁止的。早在1998年国家就严禁公务员经商。《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辞职或者退休经商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务员辞职、退休经商都有紧箍咒,在职副处级检察官开煤矿15年之久,显然是违法之举。

值得追问的是,检察官如何有三头六臂经营煤矿?张志友拿着检察官的薪水,不处理公务,却放下手头的工作,一门心思下海经商,这是哪门子逻辑?这不是隐喻检察机关人浮于事,工作太清闲吗?周口市检察院的考勤制度是如何执行的?据介绍,张志友在他的朋友圈里对自己的官方身份少有避讳,是出名的“亿万官老板”。当地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此到底是不知情,还是当地官员经商已成气候,根本管不过来。从报道来看,张志友2010年已经平安退休,如果不是因为经济纠纷被人举报,“亿万官老板”恐怕是轮不到旁人说三道四的。一句话,当地相关部门对检察官“亦官亦商”15年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失职之责。

面对持续的举报与媒体的追问,周口市检察院给予的回应是“已经行政降级”。张志友到底降到什么级别,检察院对此却三缄其口。且不说退休以后降低行政级别对亿万身家的煤矿大股东的影响微乎其微。从检察院的模糊回应来看,张志友是否真正被行政降级,退休待遇是否受到影响,也是个未知数。

国家公务员掌握着公共权力与公共资源(张志友更是深耕检察院21年,曾担任反贪局副局长等要职),其职责就是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公务员带着权力资源与其他创业者无法比拟的人脉关系从事经营活动,做煤矿大股东,倒腾煤炭生意,不管是幕后指挥还是赤膊上阵,都难免会造成官商不分与权力腐败,破坏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秩序。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张志友不仅从事营利性活动,做煤矿大股东,还疑涉嫌伪造印章骗取采矿许可证及购买雷管炸药、瞒报死亡事故等多起违法犯罪事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亿万官老板”何去何从,本不是疑难问题。但是,令人惊讶的是,面对这名并不避讳的亿万检察官煤老板,举报人追讨股权纠纷近10年,实名举报四年也只是追回350多万元的部分股权转让欠款。而其违法经商,涉嫌犯罪等问题,至今无人过问,民意何处安放?正义何处追寻?亿万检察官煤老板成为“不倒翁”,这到底是张志友手眼通天,玩转了当地官场?还是当地官员经商已成气候?亦或两者兼而有之?这些问题无疑需要理清。

面对检察官开煤矿15年,被举报四年岿然不动的现实,我们不能奢望张志友本人自证清白,也不能指望周口市检察院内部调查能够查出个子丑寅卯。我们一方面期待上级纪检部门积极介入、秉公办案,把检察官开煤矿背后的问题一查到底,揪出张志友背后的毕姥爷,看看哪些官员在违法经商,又是哪些人对群众举报不理不睬、阳奉阴违?用翔实的调查结论给当地民众一个合理交代,并依法启动问责程序与司法程序。另一方面我也期待舆论监督全程参与。在官场潜规则一时半会难以打破的语境下,营造宽松、透明的舆论监督环境,检察官开煤矿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结果也更令人信服。

“亿万官老板”平安着陆背后的不平凡

对于“亿万官老板”的处理似乎已经画上了句号:他已经退休了,他退休之后还是受到了行政降级的处分。这样看来,如果我们再去苦苦纠缠、苦苦追问,倒是显得我们有点不人性化了,人家都已经是一个安享晚年,与世无争的老人了,何必再去揪住不放?其实不然,正义没有退休的时间,即使人到了坟墓里,该说清楚的事情还是需要说清楚。在这个“亿万官老板”做大做强的过程中,在这个“亿万官老板”平安着陆的背后有着很多的不平凡。

其一,官员企业的许可不平凡。按照国家的规定,是不允许在岗官员创办企业的。即使按照原来的规定,确实是有一段时间国家鼓励官员下海的,但是那也是有一个前提条件的,就是停薪留职,或者是直接辞职。试问,一个检察官并没有停薪留职,也没有直接辞职,他的企业手续是如何办理下来的?其二,官员企业的壮大不平凡。“亿万官老板”并没有做生意的天资,他甚至是一个门外汉,但是,在那一方天地里,他却是如鱼得水。在“亿万官老板”的企业一点点做大的过程中,有多少权力的影子在晃荡?其三,屡屡举报无人问不平凡。对于这位“亿万官老板”,由于生意中的问题,由于企业的问题,由于违法的问题,经常有人去举报。但是,始终没有多少结果,甚至就连投资纠纷这样很是明显的正义,都没有人去维护。这里面究竟有着怎样的利益纠缠?

人可以退休,但是正义不能退休。在严厉查处违法乱纪没有休止符的今天,多少高官的问题都没有因为退休了而画上句号,这个“亿万官老板”也没有理由因为“退出江湖”而颐养天年!

 

【启示与思考】

“亿万官老板”虽然因举报受到了处分,但纵观整个案情,相关部门难辞其咎,试问,长达15年进行煤炭经营,监管部门难道一直未有耳闻?举报者多次举报为何不当机立断?最终给出一个行政降级处分还让人模棱两可,试想,要不是举报者坚持举报,也许这起案件就不了了之。所以,相关部门应该进行反思。

不难想象,之所以涉事检察官当“亿万官老板”这么久,除了自身权势外,当地监管部门监管不严或不作为纵容了违规经商的嚣张气焰,开煤矿15年牟利逾亿,真是让人瞠目结舌。到龄退休平安落地不说,最终只获得一个降级处分,难以服众。在笔者看来,涉事检察官被爆的伪造印章骗取采矿许可证及购买雷管炸药和瞒报死亡事故等事件都应该尽快调查清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公众一个满意交代。

违规经商是中央明令禁止的规定,为何屡禁不止呢?是对国家政策规定置若罔闻还是当耳旁风?在笔者看来,违规经商官员是在用权力在寻租,拿“亿万官老板”来说,之所以从事煤炭经营长达15年之久,源于权力在背后作祟,没人查、没人管,我想,其私下也做了很多工作,要不然也不会遭到多次举报毫发无损,最终因举报被降级,除了舆论压力外,还跟现阶段中央高压反腐有关。因此,笔者认为,这起案件不能止于降级的处分,除了监管相关部门进行反思外,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笔者认为,要想避免官员违规经商,一方面,应该从制度上加强防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形成一种长效监管机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除此之外,应该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让公众广泛参与进来,及时上报。违规经商既违反中央规定,又容易滋生腐败,这种行为必须加以严厉打击,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党规党纪,勿碰法律高压线,否则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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