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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食盐专营制度的积极示范效应
2014年12月02日 13:42
【事件介绍】
工信部确认将取消食盐专营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紧研究制定推动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盐业体制改革总的方向是政企分开,取消食盐专营。这也是政府部门第一次对“取消食盐专营”的传闻加以确认。
今年10月15日,河南新郑市龙湖镇开热干面馆的黄先生,用了从郑州带回的食盐,被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认定为“跨区域用盐”,没收部分食盐并处罚款200元。没多久又曝出徐州新沂市一大排档老板老陈用了2斤连云港的盐,被罚了5000元。近日央视报道称,近期河南、江苏等地饭馆老板跨地区用盐被罚款受到关注,其背后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和个人触动了食盐专营体制。针对这些具体的案例,工信部在书面函件中向CCTV-13表示,盐业将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营业,涉盐企业将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公平经营。
据此前媒体报道,10月29日,在中国盐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上,中国盐业协会披露,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在各部委完成意见征求。
此前曝光的盐业改革方案核心为废止盐业专营,具体内容为从2016年起,废止盐业专营有关规定,允许现有食盐生产定点经营企业退出市场,允许食盐流通企业跨区经营,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放开食盐批发、流通经营。2017年起盐业全面按照新的方案实行。
我国目前的盐业专营始于1996年5月,当时为保障食盐加碘,国务院发布《食盐专营办法》。
网络调查:“你是否支持盐业专营?”
在腾讯网“你是否支持盐业专营?”的调查中,37140名网友反对盐业专营,占了75%,12429人支持专营,占了25%。
支持者:怕一放开就涨价
@观海听涛:现在一瓶矿泉水一罐饮料都3元以上,你想私有化了买2元以下的食盐,坑谁呢?
@莱因哈德:不管垄断不垄断,关键问题是要放心。老百姓担心的是一旦放开,食盐会不会跟其他食品一样陷于不监管的状况,最终还是老百姓倒霉,因为老百姓是没有能力去区分亚硝酸钠与氯化钠。
反对者:垄断滋生腐败
@退一步海阔天空:食盐专营!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垄断!滋生了腐败利益链!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应废除盐政专营!
@何日君再来:取消盐业专营,取消烟草专营,有碘盐和无碘盐应当同时销售。
取消食盐专营,检测市场“咸淡”
取消食盐专营不再是“谣盐”。这将意味着盐业的垄断暴利“如盐融水”,一个漫长的时代结束,一个“无盐的结局”收场,而市场的“盐”正在生产中,呼之欲出,公众期待已久。在盐业体制改革过程中,尤其需要加入民意民智的“碘”,运用强大的民意推进改革,用网友的“灌水”滋润改革,用网友的“拍砖”兴建起改革的“防护墙”。这既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又是公众更好地适应“后专营时代”的未雨绸缪。
取消食盐专营,检测市场“咸淡”。盐有调节食品咸淡之功效,而市场化的盐的质量与价格,可以检测出市场的“咸淡”,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咸淡”。食盐专营的垄断体制消灭,市场会不会引起波动?盐企会不会出现惜售或抛售等不正常行为?公众会不会抢购或囤积?有关部门不妨进行一些“市场预测”,以防患于未然。市场的决定性尚未实至名归,仅处于过程之中,市场还不够成熟与理性,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可能会根据自己的“口味”调制“咸淡”。
一个新的市场主体诞生,必然要有与之匹配的监管机制。专营时代,盐业监管部门集裁判员、运动员于一身,监管行为本身就有“利”可图,并且有《食盐专营办法》保驾。后专营时代,盐业监管的职责是否需要进行调整?《食盐专营办法》显然必须废除,监管的依据在哪?一旦监管机制不配套,监管的内生动力不足,进入市场的“盐”,其质量、安全等很可能“有点淡”,消费安全谁来保障?无论是保证盐业的食用安全,还是促进盐业的产业健康发展,依法治盐、严格监管是必备的。
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市场的价格规律会不会自然生成?这是广大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昔日的垄断价格与垄断利润,未来的市场价格与市场利润,其过渡期与适应期是客观存在的,或许,只有来自市场自身的调节与资源配置力量,来自法治与监管的呵护力量,才能让垄断的“盐”顺利地融化在公众利益的“清泉”中,让盐业改革的红利更好地惠及于民,消费者“多吃三两盐”,民生改善才能“走路超人前”。
食盐放开以后怎么办
从历史大势看,盐业专营早已无存在的必要。盐业对国家的利税贡献,已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80%甚至90%左右,降低到2006年的0.04%,其国家收益可以说不复存在。在今日的生产力水平下,异常丰富的储量和绝对保障的工艺,让食盐绝不再是稀缺品。“加碘”近年来争论颇多,但这个生产环节中的技术问题,并不是必须“专营”来做保障,市场化之后仍旧可以专项监管。
然而,取消“盐业专营”并没有让所有人拍手叫好。有人担心,在食品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的当下,取消“盐业专营”,食用盐质量能否保证。也有人提出疑问,如今相对低廉的食盐价格能否维持,毕竟,放开了“盐业专营”,相当于国家放弃了对食盐的定价权。问题无法详细列举。总的来说,就是取消之后能不能放心?一种商品从长期的国家专营模式中脱手,价格、质量、安全,方方面面的变化会是怎样的,老实说,市场没有太多“历史经验”提供答案。
食盐乃民生必需品,物价务必稳定,质量、安全绝对不容忽视。当然,这些与“专营”没有必然联系。“专营”的盐未必质量一定过关,“非专营”的盐未必一定会有质量问题,重点仍在质量监控的手段和力度。既然要放开,一切保障手段要重新建立,但前提是学会利用市场。
担心当然不会是多余。有专家分析,以一些企业的资本优势和渠道优势,“盐业专营”取消后,很可能将我国长期生活在“专营”保护伞下的产盐企业快速并购或者挤垮,最终形成寡头垄断,由国家掌控的定价权可能会转移到这些寡头手中。市场竞争充分的欧美国家基本都已形成了产销一体、寡头垄断的盐业运行模式。美国的莫顿公司、北美盐业公司、嘉吉公司、岩盐公司等几家大型集团控制着全美约90%以上的产销市场份额;英国帝国化学工业公司的市场份额占全英一半以上;法国的南方盐业公司一枝独秀,几乎主宰了全国盐业。
有媒体报道,目前中盐专营的食盐销售价高于其收购价十倍,想证明垄断带来暴利。然而,据沃尔玛超市数据,实现市场竞争多年的美国,500g食盐的售价普遍在2美元以上,是目前国内袋装食盐价格的数倍。可见,市场化带来的寡头垄断不一定比专营垄断更友好。由此可见,改革不可能一劳永逸,破除食盐行政垄断只是改革之始。盐业全面推给市场的同时,如何兼顾推进盐业产业转型,提高产品质量,借力做好盐业国有企业改革,是改革者必须思考的问题。而防止食盐市场价格波动,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盐业市场新秩序,更是执公器者需要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食盐放开以后怎么办,会不会从一个困境走进另一个困境,确实需要提前考虑。
没有了盐务局,照样能吃放心盐
我国盐业专营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主要是中盐总公司以及省、市、县三级盐务管理局和盐业公司。在市场经济已取得巨大发展的今天,中国的食盐管理经营仍停滞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盐业体制政企不分,各地的盐务管理局一般与同级的盐业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盐业管理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垄断食盐销售,从中牟取暴利。
取消食盐专营,就是打破盐业专营利益集团的金饭碗,这显然是有利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好事。然而,一些对市场化向来持积极态度的人,这次拿出的却是“谨慎欢迎”的态度,认为破除垄断固然好,但对食盐的安全监管更要从严。一些网友的表态更为直接,担心取消专营之后,“还有安全盐吃吗?”人们担忧以往在其他领域出现过的“一放就乱”现象,会在食盐市场化过程中重演。盐是维系生命的必需品,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公众的忧虑确有必要。
今年以来,在陕西户县、河南新郑、江苏徐州等地,相继发生“跨区域用盐”被罚款事件。河南业主黄某经营的小饭馆从郑州市搬到不远的新郑市,没用完的半箱盐也被带到新饭馆,黄某因此被罚款200元。这是今年“跨区域用盐”系列罚款事件中最荒谬的一例。但荒谬归荒谬,这些事例也反映出目前盐务管理部门的“敬业”,而“敬业”的根源是,这些既得利益者不允许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触动自己的“奶酪”——食盐专营体制。“护食”当然可憎,然而公众担心的是,一旦取消专营,盐业市场的监管权力移交、分散到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届时盐业是否会出现其他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出现过的“九龙治水”局面?而这种松散的监管是否又会导致私盐、假盐大量出现?
食盐专营始于春秋时期,持续了2600多年的悠久“传统”,难免让很多人产生无法忽视的心理依赖。一度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加重了公众对取消食盐专营可能产生后果的顾虑。而盐业专营利益集团在此前多年时间里,利用公众的顾虑,成功地拖延了有关改革的进程。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只有烟草和食盐实行专营,有关部门一直试图推行食盐体制改革,但是十几年来先后提出的六个盐改方案,因遭利益集团阻挠,都是无果而终。
废止食盐专营绝不意味着监管放松。在盐业市场化过程中,只要做好监管架构方面的组织设计,充分发挥司法的震慑力,食盐安全就可以获得充分保障。在专营制度下,食盐从生产环节到市场终端,价格提高近十倍,其中的暴利都被销售环节的垄断者攫取,生产企业的利润却很薄。专营取消后,我国食盐生产流通成本必然大降,获得实惠的生产企业会让整个行业焕发活力,这正是企业生产更优质产品的基础。公众有理由相信,在盐业市场化改革后,没有了盐务局,照样能吃到放心盐。
取消食盐专营制度正当其时
之前的跨区购盐风波,都把食盐专营制度推到了风口浪尖,眼下终于得到了确切的消息,取消食盐专营,这不可不谓是盐业改革的破冰之旅。
不可否认,食盐专营制度在消除我国碘缺乏病,提高国民素质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据有关资料显示,2008年全国碘盐覆盖率已经达到了97.48%,自2004年以来连续保持95%以上。但是,与之伴生出来了一套行政垄断及其严重的专营制度,它割裂了我国的盐业市场,最终形成了二元畸形的市场结构。
不得不说的是,垄断不等于暴利。以美国为例,它的垄断程度还要高,是典型的寡头垄断,六大盐业公司瓜分了全美市场,尽管如此,寡头之间却仍旧保持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政府和行业监管之下,并没有衍生出来巨大的暴利。但中国却不同,行政垄断的食盐专营制度,造成政策层面上的产销脱节,完全把盐业市场分割成了两个不完全的市场主体,即制盐公司和盐业公司。
在此语境下,制盐公司完全沦为了制造车间,不能直接面对市场,无法实现产销互动,也就无法实现盐品的多元化,改进生产技术,培养品牌意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降低。与此同时,负责销售的盐业公司成了盐产业政企不分的主要根源,变为了寻租的温床,其垄断权力不仅突破了批发环节,而且还对上游生产领域和下游零售领域也不断加强控制权,在合法垄断的情况下,盐业公司俨然已经扩张成了产供销的全行业垄断。
不妨来看一组数据。据媒体报道,食盐公司利用食盐生产的计划指标,将生产出的碘盐以大包装的形式,将价格定位400—500元/吨出售,再经由分装配送至各省、市、县三级配送点,然后零售商以1800元/吨的批发价购买,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时,已经高达2000元/吨,甚至比此还要高。可以看出,专营体制下的食盐走向市场终端,其暴利简直令人触目惊心。
正是食盐专营制度下的暴利和极不合理的一些条款,才使得近些年来关于废除食盐专营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其实,就现实情况来看,取消当下的食盐专营制度已经完全具备了条件,这不只是因为其割裂了盐业市场,更重要的是暴利下的专营制度,造成了盐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严重失衡,且严重阻碍了盐产业组织的整合。
当然了,尽管有关部门已经承认要取消食盐专营制度,但是也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我国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居民消费能力以及消费观念的不同和差距,废除食盐专营制度绝对不能“一刀切”,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否则不仅不能够改变专营制度的先行弊端,也会造成盐产业的动荡不安,最终影响到人们的切身利益。所以,取消食盐专营制度势在必行,但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缓慢推进,最终破除垄断暴利,让人民从中受益。
【启示与思考】
取消食盐专营,逐步放开盐类产品价格和批发、流通环节,是繁荣市场、发展经济的必然要求。应该看到,盐业体制的此次改革,不仅仅是涉及盐业系统自身的重大利益调整,对于其他目前仍然在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有着很大的示范效应。这对于打破垄断,繁荣经济,满足和方便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物质得到极大丰富。在这样的条件下,如果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时期的流通格局,对一些日常生活必需品继续控制专营,显然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不仅如此,就目前来说,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必需品,除了食盐专营,其他诸如烟草专卖、以及石油、电信、电力、金融等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依然在很多方面制约着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
从这个意义上说,取消食盐专营,放开盐类产品价格,对于打破垄断、搞活经济、繁荣市场有着积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关部门应以此次取消食盐专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垄断行业改革力度,继续深化和加快对垄断行业改革的步伐,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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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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