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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自学自考”应该理性看待
2014年12月08日 08:56
【事件介绍】
公安部拟推动驾考改革自学自考短期难实现
11月24日下午,一条消息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上流传:继车检改革后,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将启动。公安部目前正在组织调研论证,会尽快形成改革具体措施。据分析,人们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这个消息一出,让很多想学车的人兴奋了一把—这是不是意味着不用再交高昂的驾培费用,学车的时间自己也更容易掌握了?但是记者就此向省公安厅交管局、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打听了一圈,两个部门均表示,目前还未接到驾考改革的具体操作办法,驾考仍执行现有模式。今后有无自学自考的可能,还很难说。
消息源:只明确“改革”,未提“自学自考”
驾考改革的消息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11月24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调研车驾管工作,在听取检测站、驾校、私家车主代表意见时表示,将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把考试场建设成为公开透明的阳光场,把车管所建设成为勤政廉洁、便民利民的窗口。
黄明说,驾考改革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二是开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整合社会资源,提高供给能力;三是脱钩,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斩断或明或暗的利益链;四是便利,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
黄明还表示,将在全面深入推进车检改革的同时,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公安部正在组织调研论证,争取尽快形成改革具体措施。
从消息源上看,并没有“自学自考”的明确信息,相关说法应该是“分析”而来。但是也许因为大众对“自学自考”的期盼,“自学自考或有突破”的消息才广为流传。
主管部门:尚未接到驾考改革操作办法
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究竟怎么改?是不是可能实现自学自考?11月24日,记者向两大主管部门打听了现在的进展。
省公安厅交管局人士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关于驾考改革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执行现有驾考模式,以后什么时候会改,目前还不知。而有业内人士表示,想要实现驾照自学自考,难度很大,至少在短时间内很难实现。除非接下去的驾考改革是颠覆性的。
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驾培处的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因为目前还未收到驾培改革的相关文件和操作办法,所以驾培的方式方法没有发生变化。即便今后有这方面的考虑,他们还要做很多工作。
自学自考:若真实现,诸多问题得先解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若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这就说明,用其他车辆学习驾驶,或者没有教练员的情况下学车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那问题就来了,你自学时,教练车怎么来?教练又该怎么请?能不能私下请教练培训呢?至少目前看,是行不通的。杭州车管所考试科工作人员说,《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教练员不得为不属于受聘机构学员进行培训。“在杭州,教练车属于机构(驾校)所有,而且驾校必须有一定规模的教练场地,才能进行培训学习。”
即使在国外进行过培训,掌握了驾驶技术,但没有考驾照,回到国内也不能直接参加考试—因为根据交通部门对于驾培的规定,学员必须有培训记录单,才能参加驾驶员考试。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业内人士也表示,如果学员是一张白纸,驾照自学自考会存在很多问题,自学时用什么车?用私家车培训会不会涉及无证驾驶?难道在马路上做培训?谁有资质做培训?培训时间怎样认定?培训质量如何把关……这些问题都是驾照自学自考亟待解决的。“改革初衷是好的,但是配套的措施一定要做好,否则安全风险很大。”
驾考改革的“效率与公平”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英雄”——2007年,深圳市民樵彬因未上驾校申领驾照遭到拒绝,为此他以退办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为由将车管所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裁决车管所败诉,并认为其对樵彬作出的不受理行政行为违法。当年8月30日,深圳车管所终于对樵彬的申请开了绿灯,使樵彬成为在驾校名称一栏署名“散学”,即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中国第一人。当时,有业内人士说,“樵彬胜诉,不只是关系到他个人无需向驾校缴纳数千元的培训费,这对于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还公民驾驶技术学习的自主选择权,无疑意义重大”。
“散学”打开一道门缝,照进一缕阳光。2012年12月17日,深圳交警以“网上车管所”为平台,在广东省率先启用“散学申领驾驶证网上报名预约系统”——不用进驾校学习,也可以申请驾照考试,每个月的配额为500人。截至目前,包括深圳、南宁、呼和浩特等在内的多座城市都已放开个人申请驾照考试。驾校垄断格局已受到散学的有力冲击,但尚未形成“质变”,驾校捆绑驾照依然是主流路径,散学只不过在部分城市“散打”。
驾照自学自考能否“圆梦”,关乎驾考改革的“效率与公平”。少数城市的允许散学,只是公平的曙光,更多的人暂时还无法享受,只能算是有限的公平与更有限的效率。而通过改革实现驾照的自学自考,可以释放公平的正能量,提高效率的正加速。无论是追求公平,还是提高效率;也无论是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驾考改革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行驶,在民意民智保驾中前行。
驾照“自学自考”更需确保驾照“含金量”
继车检改革带给广大车主便利之后,驾考改革也要开始启动了。人们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消息传来,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我国汽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形成了全民考驾照的热潮,但是,人们要拿到驾照,必须进入驾校学习通过考试,在大量需求之下,各种驾校也随之而生。由于驾校掌握垄断权力资源,有些牵涉部门利益,有些涉及权力寻租,导致驾考过程潜规则横行:教练打骂学员、吃拿卡要,不懂的学员要么故意押后安排车辆练车,要么难以通过考试,相反那些和教练搞好关系的人哪怕没有认真学习,也可以轻松过关,车考试场成为权力滥用的腐败场,驾考制度饱受诟病。
曾经有人对驾考制度说不,却遭遇铁门槛,2012年8月,南京市民小苏到南京市车管所申考驾照,却被必须先通过驾校培训为由拒之门外。自学不能直接考试,成为人们必须参加驾校培训的理由,更凸显权力垄断、驾校乱象丛生前提下的公民权利困境。
事实上,由于每个人的心理素质、学习能力及身体条件不同,练习开车的时间、地点、频率也不同,通过驾考的时间和途径也可大不相同。比如在新西兰:上驾校不是必须的,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上驾校还是自学,充分尊重公民的选择权,现在我国驾考改革,将放开驾考必须参加驾校培训的狭窄通道,释放出锐意改革的积极信号。
我们看到,此次驾考改革针对当前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与社会发展和群众期待不相适应的情况,听取民意,组织调研论证,顺应了人民群众期盼,是转变政府职能、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整合社会资源,简政放权、反腐倡廉的惠民之举。
驾照“自学自考”目前最大的质疑便是如何控制驾照质量,杜绝马路杀手借自学自考产生。其实,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已经给出镜鉴。还是以新西兰为例,如果参加被国家认可的驾校培训课,取得驾照的时间可以缩短为25岁以上者9个月、而不参加驾校培训的话,25岁以上者需要12个月才能拿到正式驾照。与笔试相比,新西兰的路面考试比较难,以测试驾车员的视野和安全意识为主,如果没有几个月的实际路上驾驶训练的经验,一般很难通过考试。宽进严出是所有发达国家不约而同制定的规矩,也是维护公共安全的必要措施。
因此,参加驾校学习也好,自学自考也罢,关键在于制定科学、高效、严格的驾考制度,并利用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确保制度公平公正地落实及执行。一方面要加强对驾校的严格监管,一旦发现驾校违规操作,或学员违章事件多,要严厉追究驾校的连带责任,情节严重者取缔办学资格,另一方面出台详尽、严谨的“自学自考”细则,明确自学过程、考试资格、上路行驶及考试标准,让“自学自考”真正发挥驾考的正能量而非投机取巧的捷径,维护公民选择权利和保障公共安全共举,如此才能在便民利民、服务民生的基础之上,切实保证驾照的含金量,,从而提升公共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公义。
驾照“自学自考”:且考且完善
现在考驾照有诸多弊病,比如教练故意刁难学员,出现吃、卡、拿、要等不良行为,甚至出现男教练性骚扰女学员的极端例子。这都是是垄断造成的。而驾照“自学自考”的出现能够打破垄断局面,更能够减少现有存在的弊病。据了解,驾考改革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公开,只有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才能确保公平公正;二是开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整合社会资源,提高供给能力;三是脱钩,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斩断或明或暗的利益链;四是便利,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要想达到这四个原则,是离不开驾照“自学自考”的方式来刺激的。不过,我们也不能只看到“自学自考”的优点,更要看到其劣势,安全是否能够得到保障?驾照“自学自考”如何“学”,这些问题如果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则会留下无穷的祸害,最终可能危及到我们自己。
有网友说,在美国考驾照,被戏称为“放羊式”的学车和“魔鬼式”的考试。虽然现在考驾照,难度增加了不少,但也远谈不上“魔鬼式”的考试,如果不能把好考试关,那驾照“自学自考”只会使安全系数越来越低。
驾照“自学自考”绝不是说说就行的,也不是件极其容易的事,但需要先让“自学自考”成一种方式,并要占到一定的份额,边实践边完善,如果刚开始就抹杀了,那么现有的考驾照弊病则很难解决。一言敝之,驾照“自学自考”,且考且完善。
【启示与思考】
要改革突破“驾照自学自考”,这显然并不是指学员自己随便拿辆车,找个场地进行自学,而是要打破驾校在驾照学习考试中的天然垄断权,给公民更多的选择权。当然,这种权利也须以合法、安全为前提。理论上说起来简单,可是放到实践中,“驾照自学自考”的权利要走向现实又谈何容易。
所有改革都须立法先行。立法需要先行赋予公民租用相关场地的权利,界定哪些人员、哪些车辆能够有资格成为“驾考培训个体户”,而在实践中,还须保障公民能够租用到相关场地,相关人员能够有能力保障培训安全,同时,相关成本还须低于驾校,否则该行业也将深陷生存窘境。
总体说来,所谓改革突破“驾照自学自考”的提法,或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美,不仅将面对法律桎梏,更将面临实践困境,有关部门与其将改革驾考培训的着眼点集中于此,倒不如放在驾校准入民间化、相关场地公益化、学车成本透明化、驾校管理严格化上,这些问题才是保障学员权利的当务之急,更是公民驾考红利真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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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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