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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增强宪法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4年12月10日 15:28
12月9日,河南省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在郑州举行,省委常委、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春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行研讨交流。现将有关发言摘要编发,以供学习参考。
着力推动宪法实施 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省委常委、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刘春良
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专门作出批示,并在12月4日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庆祝国家宪法日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切实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宪法实施,确保宪法法律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这些重要指示和讲话为我们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实施指明了努力方向。
着力提升宪法认识,牢固树立宪法至上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充分认识宪法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是要深刻认识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我们认识宪法,就是要从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中,深刻认识宪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和历史必然性,进一步提升对宪法的历史认同感。
二是要深刻认识宪法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宪法在国家法治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二,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三,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所有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是要深刻认识宪法的巨大功效和重大现实意义。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能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建设的成效,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我们认识宪法,就是要把宪法同国家的未来方向和发展目标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使宪法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的根本法律保障。
着力强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塑造宪法信仰
宪法只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宪法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首要内容,真正把宪法根植心中、让法治成为信仰。
一是要深入宣传宪法知识和法治理念。要深入宣传宪法内容,教育引导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让真心拥护宪法、真诚信仰宪法、真正用好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广泛宣传宪法精神,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是要大力营造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的浓厚氛围。一方面,要全面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各类社会主体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和决心,逐步建立起全社会对宪法法律的坚定信仰。另一方面,要把法治精神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引导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逐步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
三是要不断拓展宪法宣传教育的方法路径。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形成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使法律真正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尤其是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各行业各单位的普法责任。
着力推动宪法实施,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我省推动宪法实施,关键就是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用生动的法治实践写好宪法实施的“河南故事”。
一是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要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通过立法形式推动和落实依法治省战略任务,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我省重大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于法有据,努力使立法进程同依法治省进程相适应。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人大主导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立法项目征集、起草、论证、听证、评估、协调、审议等制度,不断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宪法法律实施监督制度。一方面,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带头强化宪法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要依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通过监督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确保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的重要职责。
三是要凝聚推动宪法实施的强大合力。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学习宪法、深刻领会宪法,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鼓励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宣传宪法法律,调动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四是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加强党的领导。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大力宣传弘扬宪法精神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宏伟
全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要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宪法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加强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宣传党和国家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政策主张,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二是强化舆论监督。开展建设性监督,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注重教育引导。加强典型案例宣传,给人以警醒,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遵宪光荣、违宪可耻的良好环境。
加强理论宣传,提供学理支撑。一是加大研究力度。深入研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不断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二是加大解读力度。努力推出一批重点解读文章,更好地发挥理论析事明理、解疑释惑的作用。三是加大阐释力度。当前,重点要围绕“四个讲清楚”做好理论工作,更好地明辨理论是非、统一思想认识,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
加强文艺宣传,增强价值认同。一是加大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力度。以丰富生动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说服人,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文化修养。二是加强对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引导。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三是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展演展播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浓厚氛围。
加强社会宣传,弘扬宪法精神。一是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能够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不断提高依宪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广泛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广泛开展宪法精神集中宣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各类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要把宪法学习宣传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
履行宪法使命强化法律监督
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张国臣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带有基础性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宪法意识,坚定政治自信。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就是要增强宪法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就是要坚决摒弃一些人认为的“宪法无用”、“宪法摆设”等错误思想,切实增强宪法自信和宪法自觉;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相统一,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恪守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一是要适应反腐败法治化的新常态,不断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二是要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期待的新常态,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适应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新常态,积极完善行政检察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维护宪法权威,规范权力行使。一是要坚持政治原则。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重要工作和事项及时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二是要规范司法行为。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要尊重保障人权。全面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四是要深化检务公开。拓展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和途径,进一步破除司法神秘,让人民监督检察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树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检察机关一是要做法治精神的积极示范者。二是要做法治精神的模范践行者。三是要做法治精神的普法宣传者。着力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推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郭永清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方式开展地方立法的具体工作,切实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对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如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重要的不同意见的处理、法规审议中的重大分歧等,要及时、主动地向省委汇报请示,由省委作出决定后再进入程序。在把握省委重点抓的大事,考虑政府工作的难点的同时,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增强其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使地方立法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的作用。三是在吸收采纳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体意见建议的同时,邀请专家、学者对法规项目或者法规的必要性、可操作性进行论证,以使法规的制定适应现实的需要,法规内容的规范、条款的设置科学合理、务实可行。四是改进地方立法的起草、调研、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规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立法决策的法定程序,同时,充分发挥人大在选项目、拟计划、组织起草、论证协调等地方立法各环节中的主导作用。
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一是从起草阶段就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准确把握所制定法规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矛盾。二是正确处理现实性与前瞻性的关系,既要避免与现实同步立法,使法规出台后因不适应现实需要,朝令夕改,缺乏稳定性,又要防止法规内容过于超前,与当今的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三是法规规定要具体、实用,特别是法律责任划分要清晰,处罚主体与处罚对象要明确,切实增强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突出我省的地方特色。自觉把加强地方立法与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结合起来,主动把立法决策与省委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做到经济、社会和其他领域的立法并重,制定、修改和废止并重,立法、评估和实施并重,着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均衡性和实效性。
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红瑜
省政府法制办作为省政府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直属机构,必须把宪法精神贯穿到法制工作全过程,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与尊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推进机制,提高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切实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根据河南实际,重点“围绕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四个河南”、“两项建设”及产业集聚区建设有序推进立法工作。以宪法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省级政府立法权。积极探索如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按照宪法的要求,健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实现政府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努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禁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制度和目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政府层级监督中的主渠道作用。督促各级行政机关重视利用行政复议途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引导人民群众学会运用行政复议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捍卫宪法尊严推进宪法实施
省高级法院常务副院长 田立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人民法院作为宪法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机关,将以这次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立足自身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推进宪法实施。
要坚持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按照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加快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有罪坚决判刑,无罪坚决放人。要依法大胆行使行政审判职能,通过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集中管辖等措施,对违法行政行为坚决确认违法、无效或予以撤销,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完善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要推动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统一。要重视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及时向立法机关建言献策,推动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积极参与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完善工作;要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立法本意,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出台相关制度规定;要高度重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进量刑规范化,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确保准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宪法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普及宪法知识,阐释宪法精神,传播宪法理念,形成浓厚的学习宪法氛围,让宪法家喻户晓。要通过宪法教育,让全体人民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树立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
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黄庚倜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宪法学习教育座谈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社会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的自觉意识,树立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始终坚持把宪法宣传教育放在法治宣传教育的核心地位。要大力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着力宣传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
大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关键,把宪法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方面,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探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列入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坚持把“12·4”国家宪法日作为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推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围绕党和国家及我省重大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不断创新宪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推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把宪法知识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宪法公益广告,营造法治氛围,引导社会风尚。进一步加强宪法主题公园、宪法主题广场等阵地建设,不断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赵婧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1210/7919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