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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基本合格”的校园悲剧不再重演
2014年12月16日 15:26
【事件介绍】
安徽淮北一中学围墙倒塌致5名学生死亡 多人受伤
记者从安徽省淮北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12月8日下午,淮北市同仁中学发生围墙倒塌事故,目前已经导致5名初中生死亡,伤者学生人数暂时不明。
8日下午2时许,淮北市同仁中学发生围墙倒塌事故。据在事故现场的淮北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救援,由于多名学生被埋在倒塌的围墙下面,消防人员无法用机械开展救援,只能徒手挖刨,在围墙下面发现了5名初中女生被埋,现场惨烈,5名女生当场死亡。另有多名学生受伤。
截至8日下午5时许,伤者已经全部送往医院,遇难者遗体也已经运离现场,现场仍有事故救援人员在进行处置。记者了解到,淮北市同仁中学地处淮北市相山区,是一家私立学校。
追踪中学围墙坍塌事故 学校周边地势高致墙变形
12月8日14时49分,安徽省淮北市同仁中学篮球场边的高墙轰然坍塌,当场造成5名学生死亡。9日凌晨,最终确认的学生受伤人数为4人。人们在扼腕之余不禁疑问:是什么让这堵围墙成为灾难?记者调查发现,酿成这场灾难的背后有多重暗结。
墙体紧靠绿化带单面受力
“我带了全部拍摄器材,但是我什么都没有拍。”事发时首先赶到现场参与救援的淮北市消防支队李小锐说,虽然围墙已经坍塌,但仍可看出墙体非常巨大:“大约三四米高,几十厘米厚,并且很长,这直接导致了被埋压的人当场遇难。”
这个数字得到了淮北市教育局的证实。“约30米长的围墙是一下子全面倒塌的。”淮北市教育局副局长渠晓峰说。教师出身的他反复地说:“非常痛心,非常悲哀。”
淮北市安监局长曹宏新说,目前事故现场已经保护起来,具体事故原因将会由安徽省安监、住建等部门相关专家进行勘察后确认。但根据目前现场和视频监控情况初步分析,由于墙体比较高,可能是受到外力影响,墙体出现倾斜,导致重心失稳,再加上学校篮球赛的影响,结果发生坍塌。
李小锐介绍,同仁中学与隔壁新建小区之间的地基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小区整体地势比学校要高出1米左右。围墙外侧小区有绿化带紧靠墙体,有可能会受到大量堆土和绿植的影响,加上地势差异,使得这面高墙长期单面受力,渐渐变形,墙体内部的牢固性严重受到影响,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再加上学生篮球比赛时可能有多名学生倚靠围墙和高声喧闹,最终导致高墙坍塌。
由于学校负责人均已被警方控制,目前围墙建设由何单位于何时施工尚不得而知,但隔壁小区的建设时间并不长,这样单方的倚靠墙体建绿化带,显然没有与校方对围墙的整体安全进行过沟通和规划。
年检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
据渠晓峰介绍,同仁中学建校于1984年,发展至今已有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近3000名,是淮北市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
记者从曾经在上世纪90年代短期担任过同仁中学校长的年介磊处了解到,这面围墙曾经并没有这么高,只有2.5米,后来才加高至3.3米。这种简单的加高是否有安全测算和设计,他表示并不知晓。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要求,淮北市教育局每年都会对民办学校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新生招生等多个方面,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学校要求整改,教室、围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渠晓峰曾经在2012和2013年两次参与了对同仁中学的年检工作。“实话实说,2012年,这所学校的年检结果是不合格的,2013年在整改之后,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他表示,在年检过程中,确实没有发现学校的这面围墙有明显的裂缝和倾斜等异常情况。
现任校长曾因受贿获刑
有专家表示,相对于公办学校,当前民办教育机构存在安全隐患较多。部分民办机构办学不规范,安全隐患多,安全管理经费和措施不到位,成为校园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
记者向当地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了解,同仁中学在办学之后曾经易手,被做建筑企业的老板汤凤金收购,在旧校舍的基础上改造扩大。
据知情人介绍,现任校长李强曾任淮北师范学校校长、淮北市智凝农牧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在担任淮北师范学校副校长、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4次非法收受该校承建工程的个体建筑商董某某所送的贿赂款计7万元。刑满释放后,又重新进入教育界,成为同仁中学校长。
请检查一下可能“突然倒塌”的学校围墙
学校围墙倒塌,竟然也能造成这么大的伤亡,实在令人心痛。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都使用了“突然倒塌”的字眼——从事故发生时间之不确定与持续时间之短暂而言,围墙肯定是毫无防备就瞬间倒塌的,否则也不会有学生遇难;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学校围墙又肯定不会无缘无故“突然倒塌”,它必然有一个松垮和坍塌的过程,只不过未曾引起足够重视而已。
据悉,倒塌的围墙已有17年左右的历史,这所民办中学是收购旧学校后翻新而成的,但围墙并不在翻新之列。网络论坛中,有网友贴出该校一墙壁出现裂缝的图片。如果这图片属实,则围墙之“突然倒塌”,其实早有征兆。可是,当地教育部门的年检结果中,该校却是合格的;那么,学校围墙之牢固与否,在教育部门的年检项目之中吗?围墙倒塌看似偶然事故,实则校方和教育部门长期忽视之必然结果。教育全在细节中,校园安全更是全在细节中。
百度“围墙倒塌”,类似事故可谓屡见不鲜,而且,这些事故之所以能上新闻,因为每每都酿成了惨痛的人员伤亡;在“围墙倒塌”之外,再加一个关键词“学校”,搜索结果更是触目惊心:2013年9月10日,湖南湘潭县一学校围墙突然倒塌,两学生娃不幸遇难;2013年11月6日,四川泸州一学校围墙倒塌,致3死6伤;2010年10月12日,贵州安龙县一学校围墙倒塌,致5死9伤;2010年8月6日,四川仁寿一学校围墙突然整体倒塌,致1死1伤……
为什么不断有学校的围墙在“突然倒塌”,那些围墙同样有裂缝的学校,却从未引起应有的重视?难道只有诸如楼梯踩踏是校园安全事故,围墙倒塌则只是无关紧要的偶发悲剧?这次淮北同仁中学围墙倒塌事故,又会引起多少学校的重视呢?
学校围墙倒塌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提醒世人其他学校务必也要认真检查一下自己的围墙,如果年久失修,即便看不见明显裂缝,也要特别注意。围墙不是校园安全无关紧要的部分,它同样是校园安全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
“塌墙学校”事件请从“基本合格”查起
这所学校出现问题,似乎应该是命中注定的事情:其一,学校是由陈旧的校舍改建的;其二,围墙已经建设了17年,早已经成了危墙;其三,学校的的顾问竟然是一个曾经被判刑的人员。在这些管理漏洞面前,“围墙”变成“危墙”也就顺理成章了。不发生事故是偶然,发生事故是必然,即使侥幸这次没有出事故,早早晚晚也是在劫难逃。
随着事故的发生,一些问题暴露了出来。最值得关注的就是淮北市教育局发布民办学校年检通报里的“基本合格”定性。问题的就隐藏在了“基本合格”的验收中。这个“基本合格”就是“塌墙学校”的保护墙。既然事情发生了,我们就不能只是抓了这个学校的相关负责人,不能让这个学校的相关负责人承担所有的责任,他们的肩头太羸弱,承担不起17年危墙的重量。事实上,学校能不能办下去,能不能在危险的境地里前行,关键还是要看监管部门的脸色。
查处这起事件,我们无需去从塌了一地的砖头瓦砾查起,而应该从“基本合格”开始动刀子。
首先,“基本合格”是个什么标准?合格就是合格,不合格就是不合格,“基本合格”也就意味着会有地方是不合格的。那么,在检查验收的时候,原始的检查数据还有吗?这就需要找到检查时候的数据,让大家看看,在一系列检查数据里,哪些是“基本合格”之外的项目,这个倒塌的围墙是不是“基本合格”之外的项目?
其次,“基本合格”是谁签字画押?学校综合检查的时候,学校安全检查的时候,都需要建立台账。这是管理制度的规定。既然“基本合格”的学校出了“基本危险”的事情,这就需要看看当初签署“基本合格”的是谁?要让他出面对受害者的家属,说说其签署“基本合格”的理由。签字画押不是闹着玩的,需要承担责任。
最后,“基本合格”是否权钱交易?暗访之前发通知,检查时候走形式,检查之后喝点酒,这就是各类检查留在老百姓心中的不好印象。那么,我们就有权力去追问有关部门,到这所学校检查的时候,是不是也有以上这些现象?而且更该追问的是,“基本合格”的结论是不是肉山酒海换来的,是不是权钱交易换来的?
一道小小的围墙都能造成如此严重的事故,死了5人,伤了两人,这样的民办学校的教室还能坐人吗?又是如何年年通过“基本合格”验收的?不让围墙成危墙,需要监管部门拆掉“基本合格”的保护墙。
更该反思的是,还有多少安全监管是“基本合格”?
以民主管理加强校园安全保障
这起安全事故令人心痛,五个鲜活的生命就此凋零,给家人和师生带来难以抹去的创伤。更令人心痛的是,对于校舍安全,当地早已意识到安全隐患存在,并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对学校进行全面大检查,可最终还是未能消除隐患,未能避免悲剧发生。
早在2010年,为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徽就曾在全省进行学校安全大检查。有关部门明确提出,重点检查校舍安全及“校安”工程实施情况,特别是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厕所、围墙等公共建筑设施和各级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经技术部门鉴定的各级危房和设施,要立即采取警示、修缮、停用、拆除等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全面落实校舍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可以说,舆论所质疑的,政府部门都想到了,工作布置很细,考虑非常周到,除健全安全责任制外,还要求完善校内应急预案、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各项安全制度。但是,这些仍未能“拦”住淮北市同仁中学的安全事故。涉及的围墙当初是否经过了安全检查?检查有没有发现问题?如果发现了问题,为何没有及时重建、修缮?为何“谁检查谁负责”的严厉要求下,安全检查仍然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保障校园安全,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安全监管是不够的。在行政监管体系中,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只对上级负责,检查一过,就放松安全警惕。说得再好但没有行动的安全保障是极其苍白的,甚至可以说是忽悠。政府部门更重要的责任是负责保障校舍投入,清除所有有安全隐患的校舍。校安工程在各地抓了10来年,危房已在大多数学校消除,但一些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由于改建资金缺乏,未得到及时的修缮,以至于酿出事故。
离开投入保障的监管是无力的。在保障投入的同时,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安全监管,不留任何死角,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必须大力推进中小学民主管理,从校舍工程招标、施工到验收、检查,都要引入教师和家长委员会的力量,不能就由行政领导说了算。如果由行政主导招标、验收、检查,很可能因利益交易而制造“豆腐渣工程”。
具体而言,在校舍项目招标时,应有教师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促进招标过程透明、公开;在工程项目验收时,教师和家长委员会代表(或由家长委员会聘请的专业人员)共同参加,要向全体教师和家长汇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在校园日常安全检查中,听取老师和学生对学校安全问题的意见,这才能消除制造豆腐渣工程的土壤,也才能避免各种安全检查走形式。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早已明确要求中小学实行民主管理,在学校管理和办学中要发挥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为贯彻纲要,教育部还发文要求中小学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可是到目前为止,切实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家长委员会,赋予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的中小学少之又少,很多学校的管理和决策,还是全部由行政部门说了算。这就导致很多公众关注的学校老大难问题,一直难以根治,总会每过一段时间又爆发出来。
安徽淮北市同仁中学发生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可能又会发文要求进行大检查。我们希望不能又是旧调重弹,让检查流于形式,而应在检查中引入教师和家长委员会,以此完善安全管理,同时推进学校民主管理。
【启示与思考】
“夺命墙”、“夺命海绵垫”、“夺命电梯”……人们眼中最安全、最无忧的校园为何这样“危机四伏”?想到压在墙底下,吼叫、哀嚎的孩子们,那么的无助、那么的可怜,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被校园的“围墙”无情夺取了本该灿烂的生命,心里不免隐隐阵痛。校园之殇,真的是无能为力之“病”吗?频繁出现的校园“夺命利器”,难道真的仅仅是个“意外”?
校园安全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也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对此,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将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纳入监管范围”。然而,“规定”却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这其中的原委,恐怕要归结于“利益”二字。学校为了减少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对校园安全的预防及维护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或者是用点儿“红包”,将年检中的“不合格”变为“基本合格”,甚至进入“合格”行列。有的安全监管部门,本应严格审查、监督,但为了“挣点红包”“省点力气”,在检查中“眼就眯了”“手就松了”“口就闭了”。因此,笔者认为,应再次重提“校园安全”,让“基本合格”的校园悲剧不再重演。
监管部门应把好“年检关”。校园安全监管部门,模糊了年检的标准,把校园的“危墙”判定为“基本合格”,让学校得以“过关”。“基本合格”保护了学校,却夺去了孩子的生命,这严重反映了监管部门监督不力、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应做好自省,严惩监督整改当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扮好校园安全年检中的“黑脸”“红脸”,严把“年检关”。
学校应筑起“责任墙”。 维护校园安全,减少校园安全事件,学校义不容辞。为此,学校应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努力筑起学校安全的“责任墙”。一方面,学校应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另一方面,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校园安全,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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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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