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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讨薪“马拉松”须依赖制度的力量
2014年12月17日 15:03
【事件介绍】
辽宁42名农民工讨薪两年无果 多部门踢皮球
过去的700多个日日夜夜,从省到市再到区里,走了一圈又一圈,“感觉自己好像一头拉磨的驴”。“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这事不归我们管。”“回去等消息,时间不能确定”……这是湖北42名农民工在辽宁本溪市讨要被拖欠了两年的工资听到最多的几句话。两年时间里,农民工们被省、市、区8个主管部门推来“踢”去,如今,他们仍游走在讨薪的“马拉松”路上。
讨118万元工资两年原地打磨磨
“劳动监察支队、信访局、市政府、明山区政府、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劳动监察支队、辽宁省信访局……说起来,部门各个都有权,可为啥现在还是 原地‘打磨磨’?”来自湖北孝感的农民工毛道文头一次遭遇这么艰难的讨薪。
2012年4月,毛道文和王明志组织了42名湖北籍农民工来到本溪,参与观山悦楼盘二期F地块1-5#楼盘的内部装修。从工程开始至今,业主已经入住,工人们却只拿到部分工资,还有118万余元工资没有拿到。“今年8月份,我们走投无路情绪激动,市里才承诺10月底给钱,结果一直拖到现在,又没音讯了。”毛道文对记者说。
从2012年9月开始,这些农民工开始了讨薪“马拉松”。王明志说,这项工程的开发商是辽宁坤泰展望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辽宁金帝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帝一建随后把工程转包给了一个叫骆红波的人,骆红波又找到毛道文和王明志,由他们组织民工干活。“结果,骆红波没了音讯,金帝一建也说没钱,不能支付我们工资。”
记者采访金帝一建观山悦项目负责人张廷梁,他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确实存在,数额上双方也没有争议,但现在他们和开发商正在决算,只能等决算后拿到钱再给农民工支付工资。
这样一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欠薪案为何被众多部门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记者跟随毛道文和王明志,一起到有关部门讨薪。
被各个部门踢来踢去
12月2日13时,在本溪市明山区信访局,工作人员称,这件事应该到劳动监察部门备案,“这不是我们的活,我们没有接待的义务”。毛道文说:“劳动监察支队一直没给解决,我们想再反映一下这个情况。”这名工作人员答复说:“这不是我们的工作,我们要把他们(劳动监察部门)的活都干了,你认为还要劳动监察部门吗?”谈话过程中,这位工作人员没有给两位农民工做任何协调和登记。
14时许,记者随毛道文和王明志来到本溪市明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这里挤满了来讨薪的农民工。工作人员了解了毛道文的情况后说:“这事应该找市监察支队。”毛道文忙说,已经去过市里了,市里让找区里。
在电话请示主管后,该工作人员称,这件事已经“惊动”了市里,“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要投诉的话,可以登记,回去等结果。”记者询问何时能给答复,这名工作人员说,“具体时间不能确定”。
毛道文不愿意放弃任何可能机会,就又认认真真地把讨薪经历在备案表上抄了一遍。王明志则小跑到楼下去复印工资单和所有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这些材料,花了7元多。”王明志有些心疼地说,为了省钱,平时他们讨薪,一小时能走到的从不坐公交。
15时20分许,记者来到本溪市劳动监察支队。监察支队监察一科科长颜文明说:“按照领导规定,这件事今年9月份移交给明山区政府处理,具体处理到什么程度,我们不太清楚。明山区信访局王副局长应该知道这件事。”
记者再次回到明山区信访局,此前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称,王副局长已经外出,并强调:“这件事情不是由我们负责,还得找劳动监察部门。”
拿不到血汗钱过年不敢回家
奔波了一天的讨薪路又回到了原点,怀揣的希望也变成了绝望。“40多名农民工都是我的老乡,大家凌晨4时多就上工,一直干到晚上八九点,拿不到这些血汗钱,没法对老乡交代,过年都不敢回家。”毛道文说,去年春节,他们从亲戚家借了30多万元垫付工资,结果今年亲戚得了癌症,催着他还钱他却还不上。
专家说法
讨薪难折射共性问题
辽宁省社科院研究员张思宁认为,这起农民工讨薪难折射了共性问题:一是工程涉嫌层层转包,导致一旦中间环节出现问题,欠薪成了“无头债”;二是政府各部门相互推诿,不愿意真正负起责任。艰难讨薪的背后,折射的是一些部门“踢皮球”式的工作作风难改。
“‘欠薪入罪’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表明了国家对于查处欠薪犯罪的重视和决心。”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认为,解决欠薪难,还应推广覆盖全行业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让用人单位在开工前向工会足额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用制度遏制企业恶意欠薪的情况。“关键是看有关部门想不想去解决、愿不愿意去解决。”
杜绝讨薪“马拉松” 应该启动责任倒查
2008年1月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支付令有着快捷、低成本、具有强制执行力等优势。
我们不是已经把恶意欠薪入罪了吗?《刑法修正案(八)》已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可是,在这一条条的法规下,民工们为何还是那么无助无奈呢?依法讨薪,为什么还这么难?
艰难讨薪的背后,折射的是一些部门“踢皮球”式的工作作风难改。中央提出“反四风”,从这些政府部门的工作态度看,根本没有真正把农民工的利益放在心上。这种推诿拖延的“太平官”做派,着实让人寒心。
所以,这正是我们最忧心忡忡所在: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律如果不刚性起来,如何捍卫社会的正义和公平?又如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执行力、工作作风如此疲软,群众的利益谁来捍卫?
终结讨薪“马拉松”要有制度救济
种种作风顽疾,是加剧讨薪困境的重要推手;相关部门的集体不负责,更让那些权利救济条款成为了摆设。破解讨薪难,关键还在于实行更有针对性的制度救济。
临近岁末,讨薪难的新闻渐渐多了起来。这样的故事人们并不陌生。来自湖北的这批农民工,他们从事的工程涉嫌层层转包,结果中间环节出问题,“二传手”杳无音讯,欠薪就成了“无头债”。转包的问题三令五申禁止了多年,还是不时出现,本身就是对监管部门履职的一种反面拷问。
更令人气愤的是,有关部门面对讨薪者呈现出的态度与作为。劳动监察支队、信访局、市政府、区政府、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省、市、区8个主管部门竟然玩起了踢皮球,“这事不归我们管”“回去等消息,时间不能确定”等说法,让农民工们遭遇了一重又一重“弹簧门”。在本溪市明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职人员甚至声称: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
经历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强劲荡涤,这些部门推诿拖延的做派依然如此严重。种种作风顽疾,是加剧讨薪困境的重要推手;相关部门的集体不负责,更让那些权利救济条款成为了摆设。
也许,湖北农民工的讨薪难问题在媒体报道后,会形成不小的舆论倒逼压力,从而引起有关领导重视,使这一事情多少有个结果。但令人担忧的是,类似推诿与冷漠,究竟存在于多少职能部门之中、工作人员身上?由于他们的不担当、不作为,把多少农民工的维权渠道生生给堵塞了?
讨薪“马拉松”的案例值得警惕,它说明欠薪顽疾依然没有根治,甚至有恶化的风险。近年来,随着“欠薪入罪”等治理举措的推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上得到遏制。但在一些地方,高发、多发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建筑业欠薪仍突出,且向制造业蔓延,像湖北这群农民工这样,跨区域、跨省去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由此带来了一种现实的反差。一边是国家不断加大解决欠薪的力度,一边是农民工无助无奈的身影依然存在。之所以会这样,既有一些部门不干事、不尽责的原因,也说明事后维权成本高、难度大,从农民工到社会都需付出不小的代价。
破解讨薪难,不能总是末端治理,关键还在于实行更有针对性的制度救济。比如,推广覆盖全行业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让用人单位在开工前就足额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从一开始就化解欠薪风险。当然,源头治理的办法,也需要统筹考虑,在各方利益的依法博弈中,寻求维护劳动权益的最佳平衡点。
彻底铲除欠薪恶习要靠法治思维
奔走700多个日日夜夜,该得的工资依然没拿到手。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本溪市公安机关此前还给所有项目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可现实就是这么骨感,政府部门每到年底都会要求治理欠薪,但恰恰是每年这个时候,会有很多农民工讨薪的新闻集中出现。
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之所以会成为每年底的一项“任务”,是因为一些职能部门怕农民工为讨薪而制造极端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在帮农民工群体化解欠薪纠纷方面,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最有保障的依法治理欠薪却做得还不太够。一句“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既说明群众路线在一些地方还没完全兑现,更说明一些地方、一些职能部门还比较欠缺法治思维。
“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表面上是职能部门不愿意作为,实际上是农民工依法讨薪之路不够通畅。本溪市公安机关此前给企业专门发通知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去年底也曾经开过类似的专题会议,但从效果来看,治理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因,这种治理仍带有运动色彩,而不是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一方面是民工讨薪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极端现象此起彼伏,一方面是政府职能部门嘴里的“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的托词,出现这种极不对称的社会现象,根本问题出在职能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最高法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已经明确了将近两年时间,有关施工项目层层转包问题,各级各部门也已经很多年来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讨薪者依然被“踢皮球”,这不全是因为枉法者胆子太大,执法部门有法不依甚至放纵违法也是重要原因。
事实证明,不以法治思维从根本上杜绝恶意欠薪,就无法按住讨薪这个“葫芦”。很多职能部门,在面对农民工讨薪时用错力,不是因为法律文本有多深奥,而是因为他们在执法时“看人下菜碟”。什么时候,职能部门不再觉得按住民工比惩处欠薪企业更省心了,才会不把“市长都管不了”作为自己管不了的依据。
每年年底讨薪事件频发已成常态,各地职能部门应该有常态化的应对方案。从本溪的“讨薪马拉松”来看,当地显然缺乏贯彻依法治理欠薪乱象的机制。
近几年,有些地方已经加大了依法治理欠薪的力度。比如,河北省从现在起到春节前,相关投诉电话将确保24小时专人值守、投诉接待室专人负责,并对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实行台账制和首问负责制,24小时内开展处置,助力农民工依法维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如欠薪逃匿),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将依规定利用司法手段严厉打击,在社会上形成“严重欠薪就是犯罪”的舆论氛围,让用人单位不敢欠薪、不能欠薪。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的,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各地治理欠薪方面积累的成功经验表明,除了劳动监察等部门勿踢皮球,积极帮民工维权外,更重要的要善用法治思维,要常态化依法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恶意欠薪,进而维护社会稳定。
【启示与思考】
回顾近年来颇具戏剧性但又不乏辛酸的农民工讨薪事件,跳楼、爬塔吊、自拍微电影、召开“新闻发布会”,农民工不断地进行讨薪招数的“创新”。他们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吸引舆论关注,进而向主管部门施压,以求早日拿到工资。舆论关注了,媒体曝光了,主管部门便“高度重视了”,农民工也就可能顺利拿到钱了。这种戏剧化的讨薪能够成功只是小概率事件。像皮球般被踢来踢去的讨薪过程,恰恰说明政府手中的权力确实“任性”:面对法治知识匮乏、政策水平不高的一些农民工,主管部门“高大上”的骄傲态度让人对其手中握有的权力敬且畏。然而,不要忘记,主管部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是理所应当的责任。
何以至此的拷问,仍然指向于一点,即帮助农民工讨薪,还必须依赖制度的力量。一方面,既然各地都“高度重视”了,那就应该落实到位,而不能只是敷衍舆论,只说不做;另一方面,既然法律规定“欠薪入刑”,那相关组织与机构,如工会、政府部门等,就应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欠薪企业受到应有的惩戒。可以说,唯有这两手都“赢”了,制度的牙齿才能挡住企业欠农民工薪水的步伐。
治理“欠薪”问题,用好制度的力量不能等到岁末年初,而必须成为一种监管常态。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政府应该收起“任性的权力”,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严格执法,让农民工讨薪“马拉松”早日跑到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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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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