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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文化”的文化墙为宣传工作带来的思考
2014年12月18日 13:43
【事件介绍】
太原“文化墙”没文化,百首诗词出现33个繁体错别字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西里街,一面刻有近百首唐诗宋词的文化墙引起了当地市民的驻足欣赏。太原市民关注的不仅限于刻在墙上的传统文化,更是扩大到了表现诗词的繁体字上。据市民统计,这面“文化墙”上共计出现了33处错别字。
对此,12月9日,太原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设立单位的初衷是传播中国传统文化,但在古诗词的简繁体转化时出现了一定的纰漏。至于这面墙设立的具体时间和设立单位都还不清楚,有关部门将及时调查与之联系。
记者注意到文化墙墙体呈红色,一首首诗词以绿色繁体字刻在中间的石头上。而桃园南路西里街经常有上学的学生路过。墙上李白《秋浦歌》中的“白發三千丈”诗句,“髪”字错用为“發”字,王维《春中田园作》中的“舊人看新曆”诗句,“曆”字错用为“歴”……
除了错误外,还有网友认为“文化墙”是一种公示性宣传,是供公众交流和学习的地方,应该使用简化字。即便是使用繁体字,“文化墙”的设立单位也应该多了解一些传统文化,以免误导大家。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列出了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六种情形:“(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文化墙”没文化丢了城市的脸
众所周知,“文化墙”是以倡导文明、宣传公益、健康运动、绿色环保、宣传新城市文化、推动城市品牌建设以及帮助城市提升品牌形象为己任,描绘和谐、文明、人文、艺术的特殊城市风景线,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大有裨益。从某方面讲,用来宣传文化的“文化墙”就是城市脸的重要一部分,称其为现代城市的一张文化名片也不为过。“文化墙”一旦没了文化,相当于城市脸上有了污渍,不但起不到应有的宣传效果,更反映出制作和管理单位的马虎以及对文化的不重视。
“文化墙”没文化,让人尴尬。无独有偶,在成都市一小区的“文化墙”上,唐代著名诗人刘方平的著名诗《月夜》原文是“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而“文化墙”上写成了“更深月色半家人,北門阑干南門斜。今夜偏知春气暧,虫声新透绿窗纱。”一首诗四句错三句,让人费解。公共场所“文化墙”出现这样的错误,从侧面反映出建设方对古代文学的不重视,也会对大众造成误导,尤其对不知道正确诗词的人和孩子造成误解。
没文化的“文化墙”给我们带来启示:一来,“文化墙”的设置和文字描述等,需要懂行人士把关,如果在印刷前更认真一些,“防患于未然”,也就不会出现低级错误。二来,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改变一下工作作风,不能只“重形式、轻内容”,也不能只装装脸面,要改变疏于对细节的把握以及浮躁和走过场的不负责任的态度,以免让本来给城市贴金的文化工程,变成了丢城市脸面的“羞愧墙”。
作为公示性宣传的“文化墙”,若非要使用繁体字,首先要符合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列出了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六种情形:“(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其次,“文化墙”的制作单位也该多了解一些传统文化,同时当“不耻下问”认真仔细把关,以免出现低级错误误导市民和游客。否则,出力不讨好,将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好心”办成“没文化丢城市脸”的“坏事”。
文化墙“没文化”,靠媒体来拯救?
《太原“文化墙”没文化,百首诗词有33个错别字》,标题触目惊心,上了今日头条,标题上“太原”和“没文化”靠的很近,媒体和网民的口诛笔伐可以预见,为了古城太原的文明形象,有关方面必将立即进行整改,舆情也将趋于平缓,这将是此事接下来的走向。如此,文化墙“没文化”导致的城市“文明危机”,果真得以化解?
如果说“没文化”的文化墙被拯救,那也是媒体之功。据记者报道,当地市民驻足欣赏,发现文化墙上共计出现33处错别字,应该有段时间了,为何还没“引起有关方面关注并重视”?直到媒体跟踪报道,才有“有关部门将及时调查与之(设立单位)联系。”再熟悉不过的套路:媒体跟进了,关系城市外部形象了,大领导重视了,事情有进展并“圆满解决了”。
靠外来媒体强行介入,关系外部形象,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文化墙”被整改,城市的“文明形象”得以挽救?即便太原市有关方面在舆论面前表现出“高效”,笔者还是要说对太原城市形象的失分提拉不大。因为它靠了媒体的强行干预。
一个城市的文化乃至文明程度,靠的是全体市民的文明底蕴,特别是当地政府的自我净化和自我纠正能力。如果此事循着另外一条轨迹:看到百首诗词有33个错别字,市民感到“糟蹋了老祖宗的好东西,毒害了青少年”而不能淡定,在民意推动下,政府自觉纠正,某夜“忽如一夜春风来,文化墙上焕新颜”,这才是文化古城应该呈现的文明形象。
正如一件事需要法律来裁定,是因为已经触到做事的底线,某个公共事件需要媒体来强行介入,那也快触碰到了社会能承受的底线。靠媒体强行介入来推进城市文明,更像是对城市文明的讽刺,首先是文明形象已经触底,甚至被撕裂;其次这样的强行介入能实现常态化吗?如果媒体没关注怎么办?如果媒体的杀伤力不够强怎么办?如果媒体的注意力转移怎么办?
报道中还提到,除了太原文化墙上的“33个错别字”,四川一小区文化墙四句诗错三句,绍兴一文化墙错俩字,一篇头条报道毕竟篇幅有限,肯定不能将全国所有地方文化墙上的硬伤枚举,甚至此文提到的四川、绍兴文化墙错误因为在标题上没有提到不够吸睛,估计都难以“引起当地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导致不了了之,由此可见靠媒体强行推进文化墙“净化”有多么不靠谱。
文化墙“没文化”,靠媒体来挽救?媒体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城市文明形象好起来,一靠市民素质高起来,二靠政府敏锐、高效起来,靠全国人民的眼球效应,靠媒体头条倒逼有关领导“高度重视”,那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果真到了这个地步,城市文明形象也败坏的差不多了。
文化墙“没文化”,不可等闲视之
当下,各地都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文化墙就是其中之一。相较于之前一些地方墙壁上的乱涂乱画,文化墙上的公益广告、唐诗宋词营造出了浓浓的文化氛围,这样的文化氛围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让更多人接受文化的熏陶,长此以往、熏陶日久,个人的文化素养会得到很大提升。然而,让人尴尬的是,太原市这条街道上的文化墙却出现了33处错别字,这33处错别字是那么扎眼。
文化建设,眼里容不得一点点沙子,不该有什么“差不多”,要的是精准的文化服务。就像太原市这条街道上的文化墙出现了33处错别字,请问,这33处错别字是从哪里来的?制作文化墙,应该是非常有文化的人设计的,可为什么还出现了33处错别字呢?一方面,制作者本身有责任,毕竟这是出自他们的手笔。同时,文化墙内容的审核者也有责任,是什么让错别字连天的文化墙内容蒙混过关的,是审核者忘记审核了呢,还是根本就没有审核?文化墙处于公共场合,这上面出现任何一点的错别字,都有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之前,相关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广告语中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就是希望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文化墙上的错别字,或许成年人能看得出来,而未成年人不一定看得出来,如果他们长期接受错别字文化的熏陶,导致跟着犯错,又当何如?故而,文化墙上出现错别字,是不可容忍的,这是对文化建设的不负责任,是对未成年人文化教育的不负责任。
文化墙“没文化”,根源在于相关方面工作没有做到位。如果说,制作者能够在制作的过程中多看几遍自己制作的文化墙内容,审核者能够细致地审核,还会出现这样尴尬的局面吗?文化墙充当的是文化建设的先锋,可文化墙自身都有错别字,充当文化建设的先锋又有多少底气呢?应该说,太原市民还是非常有水平的,他们关注的不只是刻在墙上的传统文化,还有表现诗词的繁体字上。感谢太原市民,他们是很好的挑刺工,挑出了文化墙上的纰漏。只是,除了太原市的这处文化墙,全国还有很多地方文化墙,上面的文字就没有一点错别字吗?希望各地都能引以为戒,在文化墙内容的选择上要更细心些,不要让错别字鱼目混珠、混淆视听。
【启示与思考】
一些在基层搞宣传的干部,习惯了宣传一些“永远正确”的标语,习惯了在电脑上的“剪切”、“复制”与“粘贴”,以至于连基本的思维能力都要失去了,甚至逻辑不清、是非不辨。可是,传统文化的具体内容并非都是“永远正确”的标语,如果脑子长草还不去认真清除,就必然会出现前述尴尬。拿太原这面没有文化的文化墙来讲,相关工作人员一定是用网上“简转繁”的软件直接转换过来的,转换过来的繁体字,恐怕自己都不一定认识几个。
我们当如何继承和宣传传统文化?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一次集体学习时说,“中华民族有着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也一定能创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要坚持古为今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因势利导,深化研究,使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发挥积极作用。”在今年2月的另外一次集体学习会上,他又强调,“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很显然,对传统文化进行去伪存真、深化研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做好文化墙的宣传工作。基层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再单纯用“剪切”、“复制”、“粘贴”的落伍方式进行这方面的宣传工作,必然会在更有文化的群众面前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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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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