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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 淡化“分分计较”值得期待
2014年12月24日 11:18
【事件介绍】
高考从统考“套餐”改为选考“自助餐”六加分项目取消
教育部12月17日发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根据实施意见,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高考成绩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当中任选3科的考试成绩。上海、浙江已于今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17年整体实施。
实施意见规定,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这是本次考试制度建设的重要突破。”教育部基础二司司长郑富芝表示,高考从统考“套餐”变成选考“自助餐”,将来学生的高考成绩采用“3+3”模式,除了统一高考的语数外三科外,还要加上自选的三科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选择权进一步加大。这些变化,为真正实现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创造了条件。”
实施意见还规定,命题应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各省区市要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实施意见要求,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
对于如何选考,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高中阶段所有科目都将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其中三门计入高考成绩。继教育部9月份出台高考改革方案后,昨天又公布配套方案——“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考生可根据兴趣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6门课中任选3门作为选考科目,以等级方式计入高考成绩,其他科目只分合格与不合格。专家分析认为,该方案最大亮点是对于考生来说,能真正根据自己兴趣选择选考科目,一定程度上减负。不过,对于中学排课及高校录取来说,是一次全新挑战。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将在此基础上制定方案,并在明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考试科目选择更自由:
选考科目变3门,文理打通,可达20种“组合”
【新政】在这次《意见》中,《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解读】3门选考这也意味着,未来高考将成为“3+3”模式,而且完全实现了文理打通。“目前江苏高考方案选修科目有2门,并且理科必选物理,文科必选历史,而新的方案选考是3门,而且在选考时不再设限,那形成的‘组合’就更多,算下来要有20种。”南京一中尤小平校长分析说,充分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是此次考试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
考试机会变更多:
高中三年都能考,选考科目有“多考”机会
【新政】 《意见》要求,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解读】在江苏现行方案中,“小高考”的科目主要集中在高二时测试,而选考科目则在高考时进行。根据新政,则对考试的时间要求上更加灵活机动,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对于每学年考试科目的限制,可以减轻一次性考试带来的心理压力。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地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这意味着除英语外,其他科目也有多次考试的机会。
考试评价更轻松:
必修只看合不合格,选考按等级计入高考
【新政】《意见》要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解读】“对江苏考生来说,之前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都是以等级来计算,必修科目得A还能加分,很多学生为了加1分,要付出很大代价,而现在只要合格即可,这样看来确实是减轻了学生的负担。”采访中,南京一位四星级高中校长告诉记者,不过和江苏现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计算有所区别的是,江苏目前是ABCD四个等级,而《意见》中的等级则建议一般分五个,且规定了每个等级人数所占比例。
不过根据已公布的浙江和上海方案,是将选考科目的等级折算成分数计入高考成绩,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避免高考录取时只有语数外三门总分,考生分数过于密集。而如果不按等级直接计分,不同科目的卷面得分缺乏可比性。不过江苏新方案究竟会采取何种做法尚未确定。
综合素质入档案高考录取分数不再是唯一
意见规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针对现行考试招生制度下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综合素质评价能够对学生中学阶段的全面发展状况进行客观及时的观察、记录、分析,同时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转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做法。”清华大学招生办主任于世洁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尽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有要求,如热爱集体、关心他人、有社会责任感等,但这些要求比较抽象,难以直接把握。
针对这类问题,意见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每个方面的有不同的考察重点。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
然而,当前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走过场”和“集中突击”等问题,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往往由教师“突击”完成,学生的个性特长很难得到充分展示,对高校录取招生的参考意义有限。
为此,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较的。
此外,综合素质评价一旦被参考,大家最为担心的就是真实性和公平性。意见规定,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淡化分数后高校凭什么招生?
真正要淡化“分分计较”,关键在于不可用统一标准。扩大学生与高校的自主选择空间,建立第三方专业评价的同时,也要建立学校的专业招生团队才能个性化地解决这一复杂问题。
教育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从而形成“两依据一参考”的制度框架。两份《意见》让公众更清晰看到高考[微博]招生制度改革的眉目。
在这种框架和方式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并按考生比例来划分等级;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一向被称为学生的命根的“分”价值下跌了,“分分计较”的局面可能被淡化。
与此相对应的是,高校招生过程中需要对学生加以辨别,在考试分数价值下降后,高校凭什么招生呢?这成为决定这次改变能否真正可行的关键问题。
参照世界各国招生的例子,大多卓越的高校通过专业的团队对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和业绩,对学生是否有使命感和领袖力等个人特质作专业测试。
在中国,如果没有专业的测试,公众最大的担心是分数价值降低后模糊了选择依据,灰色权力从中混水摸鱼。这种担心不能说没有理由,淡化分分计较的理念本身没错,但需要有更专业更有说服力的替代措施说明这种选择不损害公平,又更加适合学生的天性,并关照到不同考生的切身利益。
对此,现有方案可能将过高期望放在根据人群比例来划分学生上,同时又设计了二次考试中选成绩较好的选择,实施的结果可能是,某名学生在第一次考试中成绩是B或C。当他选择第二次考试时可能考进A或B,第一次获得A的人为了不让别人挤进A分享自己已获得的机会,有可能被逼参加第二次考试以阻止别人获得A,依然会引发恶性竞争,甚至导致几乎所有考生都被迫选择考两次。对此,应有具体的应对措施。
真正要淡化“分分计较”,关键在于不可用统一标准,认识到学生的多样性与学校招生需求的多样性。扩大学生与高校的自主选择空间,建立第三方专业评价的同时,也要建立学校的专业招生团队才能个性化地解决这一复杂问题。
“取消高考六项加分”有益加分政策回归初衷
从1978年开始实施的高考加分政策,是旨在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的发展,增加教育起点公平从而也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做加法,同时完善人才选拔机制。简言之,其良善初衷毋庸置疑。然而,由于高考评价体系的单一化,一分之差就有可能论一个学生十二年寒窗苦读的成败,致使加分政策招致许多虎视眈眈的“硕鼠”,并在诸多“硕鼠”的觊觎和攻击之下,加分政策逐渐走样、异化,甚至沦为损害公平正义的一项政策,饱受非议。
最明显的负面效应是加分政策成为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一个诱因。那些鼓励类加分,本意是挖掘学生特长、鼓励学生创新、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但是现实中却成为学生的额外重担。为挤高考“独木桥”时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更多的优势,一些家长却不惜揠苗助长,强迫孩子去攻奥赛、学艺术、搞体育,以便习得一技可加分的特长。如此一来,导致孩子除了需应付繁重的课业之外,更需扛起另一座学习大山,苦不堪言。
当人们执着于“怎样让自己的孩子成为加分政策的受益者”之时,各种乱象也就层出不穷,也是加分政策尤其是鼓励类加分最受抨击之处。以奥赛为例,当家长们都希冀自己的孩子能够在奥赛上勇夺桂冠,奥赛的有关参赛规范也就被人为的突破。可以花钱“操作”、可以篡改成绩、可以买卖试题等丑闻不时从赛场上传出,奥赛已然变味。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加分中的赤裸裸的腐败猫腻问题。毫不夸张地说,高考加分已很大程度上充斥着徇私舞弊、沦为一项“权力寻租”的游戏。审视那些被报道出的加分丑闻:“1000名高三学生,有87名二级运动员”、“湖南省体育局在清理督查中发现,个别‘国家二级运动员’百米跑的成绩,竟然比国家规定多了七八秒,甚至不如一个普通小学生”、“高考状元民族身份造假”……诸如此番情境下,出现取消加分政策的呼声自然就不难理解。
现今,教育部出台规定进一步肃清高考加分政策,并取消奥赛等6项鼓励类加分,无疑有益加分政策回归初衷,可让加分政策的“制度善意”彰显出来。当然,值得一提的是,正如有论者所言,“高考加分政策‘光做减法还不够’,还需清理加分项目、整顿加分流程,清除‘权力寻租’的可能,确保高考的起点公平。”比方说对于扶持性加分应严格规范。
【启示与思考】
高考招生改革我们喊了那么多年,这次终于看到了春天。今年九月,国家发布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现在教育部就正式出台了两个相关的具体配套方案,可见行动快力度大,尽管具体操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明朗,但这仍是很好的春讯。
高考改革的必要性显而易见。一是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距离越来越大,“高分低能”现象越来越严重,学生综合素质也越来越“缺钙”。二是“一卷定终身”越来越不合理,也局限了人才的科学选拔。三是招生的方式过于僵化,不利于引导学校的施教和高校自主招生的选拔。
这次高考招生改革把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参考,具有划时代意义。经过这么多年的呐喊求证,既有顶层设计探索也有广泛的基层认同。某种程度上怎么考就能决定怎么教,也就决定了培养怎样的人才。可以说,这次高考改革的大动作上升到了教育兴国的层面。
过去我们之所以应试教育盛行,主要是因为唯分数是举,认为“软评价”不如“硬分数”公平。不得不看到,在许多“软评价”操作标准模糊空泛不健全的情况下,笔试的“硬分数”确实显得更为公平。如果现阶段,对学生综合评价还停留在“软评价”上,没有出台相对科学配套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那么录取就可能有失公平。
对现在的综合素质进高考录取就不能视为“软评价”,换言之“综合素质”进高考公平公正是关键。否则,就可能关系到高考招生改革的成败。
取消6项加分只是规范高考加分的第一步,但如何走出更坚实的一步,预防可能发生的负面影响,对具体的政策设计也是一种考验。相关部门还应进行认真的反思和探讨,真正建立健全一系列分类细致、可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更要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加大对徇私舞弊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制度的刚性和监管的严性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正如有评论认为:高考加分政策“光做减法还不够”,还需清理加分项目、整顿加分流程,清除“权力寻租”的可能,确保高考的起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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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艾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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