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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箱”变敛财工具,让功德蒙羞

2014年12月25日 11:11

 

【事件介绍】

 

寺庙“功德箱”成上市公司敛财工具收入数千万

当你在一些寺庙场所向功德箱内投钱的时候,你知道这些钱最后都去哪儿了吗?你是否能接受,很多“功德箱”,其实是旅游景区甚至上市公司攫取利润的工具?

潭柘寺超七成“功德箱”和僧众无关?

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的千年古刹潭柘寺,如今是国家4A级景区。进入寺内数十个殿,“功德箱”随处可见。这些刷着红漆的功德箱分两种,一种正面写着“功德箱”,一种正面写着“广种福田”,后者较旧。

按照潭柘寺常规游览线路一路数下来,当天开放的景区内各殿竟一共有70个功德箱,其中写着“功德箱”的箱子53个。各殿放置功德箱的数量也颇为悬殊:大雄宝殿、圆通宝殿等殿内,只有一两个“广种福田”功德箱,而景区侧方的小殿反而功德箱甚多,如东观音洞有“功德箱”7个、小小的财神殿甚至有“功德箱”12个。

大雄宝殿内的一名僧人透露出了秘密:写着“广种福田”的功德箱属于住寺僧团所有,而写着“功德箱”的全都属景区所有。

也就是说,53个“功德箱”都属于景区,超过总数的七成,信众和游客若投钱到这些“功德箱”,最后都成了景区的收入!

离潭柘寺不远的另一座千年古刹戒台寺内,同样有两种类型的功德箱,记者在当天开放的各殿粗略数了一遍,正面写着“广种福田”的功德箱有3个,写着“功德箱”的则有10个。

一名住寺僧人告诉记者,类似于大雄宝殿内写着“广种福田”的功德箱属于僧团所有,其余是景区设的。

在北京其他一些寺院景区,同样存在不同外形的功德箱,一些居士和工作人员介绍,有的功德箱归寺院(即僧团)所有,有的功德箱(比如放置在一些售卖旅游纪念品的案台或燃香点烛的案炉边的),均是景区开发部门自己设立。

 

信众捐助疑入景区建设自筹资金

景区包围寺院、借助宗教敛财的“功德箱经济”,在国内很多地方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譬如不少媒体曾报道,陕西某知名寺庙景区疯狂敛财,甚至给每一个功德箱都安排了创收指标。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发出的一份上市公司公告《潭柘寺景区创5A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里,潭柘寺创5A景区项目计划总投资额11853.44万元,其中7880万元拟通过向中国华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也就是说,有近4000万元的资金,需要另谋财路。

戒台寺内一名售卖纪念品的工作人员说,所谓“自筹解决”,“还得靠这些(功德箱、香烛灯及纪念品等),大家的施舍,善男信女捐钱”。

北京市佛教协会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景区开发部门违规设立功德箱,之所以难以管理,主要是“几乎没有成本,我们前脚去取缔,第二天就能死灰复燃”。

对于寺庙等宗教场所的功德箱规范管理,尚无全国层面的统一规定。

说法

“非宗教团体不能私设功德箱”

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中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可按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献,但不得强迫或者摊派。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

中华文化促进会佛教文化中心副主任、青海省北海禅院住持明贤法师告诉记者,这些以寺院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景区及管理部门,不是宗教团体,根本无权设立功德箱,他们的功德箱在正规僧团管理的功德箱中间“鱼龙混设”,其实质是“借佛敛财”,是一种诈骗行为。

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托寺院开发的景区内,售卖相关纪念品等活动属于合法经营行为,但不允许其私设功德箱,更不允许个人或企业私下承包或管理经营。换句话说,如果景区内一些不属于宗教活动场所,比如景区自建的场所内,不能设功德箱;即使是在正规宗教活动场所内,景区管理部门不属于宗教团体、也不能私设功德箱,如有就是违规行为。

据介绍,目前潭柘寺和戒台寺实际经营权归于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记者多次提出采访请求,对方均未接受。

“功德箱”变敛财工具善心为何总受伤

“功德箱”顾名思义就是积善行德的地方,人们普遍认为只要用于寺庙的建设、僧人的用度就是一种行德。这既是一种宗教信仰也是一种自我慰藉方式,众多乐善好施的人并不关心“功德箱”的钱去了哪里。正是民众的这种心理想法,一些景区、企业才看准了这条生财之道,假借“功德箱”的名义进行敛财。

 

钱流进了这些人的荷包里,我们的善心又将如何安放? “功德箱”想设就设,既没有依据也没有谁来管理,景区管理混乱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暴露出的各种纠纷问题却未能撼动乱象的本质,根本原因在于如此财源滚滚的生财之道来得实在太容易,无论景区、宗教团体还是企业都想来“分一杯羹”。

“借佛敛财”借的是“佛”的脸面,行的是谋财的骗行,发的是“借善心”的不义之财,众生如此唯利是图,怕是“佛”也很受伤。

像这样的宗教圣地暴露出的管理乱象,是否就没有办法治理?答案非也。关键在于到底应该谁来负责,谁来管理,是否抱着解决问题的出发点采取办法。例如:景区管理方与寺庙内的宗教团体共同管理寺庙职责划分不清,利益格局不明,混杂状态下就会呈现“各自为政、各管一套”的现象,大家互不干涉得利便好;景区的企业入驻,该由谁来开这“大门”,谁来设“门槛”,是否应该由管理方的景区自己说了算?景区和寺庙宗教组织既管理景区内的财务又进行管理,这样的方式是否合理? 作为景区内的寺庙等宗教组织履行的是宗教宣传和自我管理,景区管理方的职责是维护景区内的设施维护、秩序井然、治安防护、防火防盗等后勤管理工作;作为景区的主管单位旅游局,应该履行对景区管理方的管理和监督职责,作为地方政府对景区的考核依据。

同时加强对景区管理单位的人员管理;作为景区的属地管理方——地方政府,将景区的收入上缴财政管理,并将景区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划拨制度,规范景区的资金往来并进行定期审计,将景区的收入和资金拨付与景区的管理行为挂钩而非景区收入指标挂钩。 三方共同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宗教场地的庄重和神圣,让民众的善心找到一片真正的净土。

功德箱缘何成了“私家田”?

超过7成的功德箱变成了“私家田”,着实令人气愤。要知道,私设功德箱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的相关规定,更加践踏了正当的宗教信仰,败坏了最基本的社会道德。纵然能够获取私利,但是其所造成的,却是公害。因此,北京市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必须对私设功德箱的始作俑者进行处罚,否则难以平民愤。

可是,如果我们深入分析,却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从表面上看,功德箱之所以变成了“私家田”,的确是景区开发部门盲目逐利所致,但却不是罪魁祸首。据悉,至今为止,对于寺庙等宗教场所的功德箱规范管理,尚无全国层面的统一规定,这无疑让那些“掉进钱眼儿里出不来”的人动起了脑筋。他们或者以合作开发为名义,或者打着包干经营的招牌,利用公众对于神佛的虔诚,在光天化日之下通过私设功德箱等方式,疯狂敛财。而正式因为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这些“借佛敛财”的丑陋行为才会有恃无恐,屡禁不绝。

 

但话又说回来,若是将法律缺失视为问题根源,那也不恰当。要知道,社会在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必然具有滞后性,这是客观事实,谁也不能否认。笔者认为,纵然法律依据不足是事实,但监管部门的失职却是病根所在。试想,旅游局、宗教事务局等部门作为景区主管单位,对景区内的功德箱数量、善款去向必然应当熟记于心。但是这些部门为何却对那些突然冒出来的功德箱视而不见呢?不得不提的是,这些另类的功德箱“没有户口”,也不属于僧众,理应被及时处理。但令人不解的是,私设功德箱的现象却长期存在,这想必与监管部门的失职不无关系。进一步讲,失职的背后是懒政。也就是说有关部门还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上级不责问、媒体不报道,那就不需要去监管等懒政思维。更为可怕的是,有些部门甚至还会参与到“借佛敛财”之中,将其视为部门福利、回扣的来源,自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所以,监管不力应当是罪魁祸首,其中根源,除了工作措施不对路之外,理念偏失、作风不正等问题更加值得深思和警惕。

其实,要杜绝私设功德箱的行为并不难。纵然没有详实的法律规定,但是通过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依然能够压缩“借佛敛财”的市场。比如对批准设立的功德箱进行统一编号,并在明显处张贴标识,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等等,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必须要强调的是,所谓法治,不仅是指法律的完善,更是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以法律精神来推行于法周延的社会治理模式,使社会各项活动都能够纳入到法治轨道之中。而对于功德箱的设立与管理来讲,也是如此。有关部门应当以群众诉求为根据,以监管缺陷为导向,开动脑筋,用智慧健全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若能如此,功德箱方能回归“公德”,宗教场所才会健康发展,公众的善心善款才能回归“本色”,社会也会因此受益。

【启示与思考】

很多人都去佛堂庙宇祈福祭拜过,估计也没少往寺庙里的“功德箱”里投钱。投钱,代表了人们对于美好愿望能够实现的祈盼,也表达着对寺庙建设的支持,至于这些钱去哪里了,估计没有多少人会去追究,或者也就默认是归住寺僧团所有。但近来记者的调查,却颠覆了人们朴素的意识:小小“功德箱”不仅没能承载功德,反倒沦为景区开发商牟利的重要道具。有甚者,竟给每一个“功德箱”规定了创收指标。当人们一直以来敬畏的一方净土竟如此与铜臭合污,它还能有神圣感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在人们对慈善事业心存疑虑、信心不足的当下,潭柘寺经营机构的这种掠财行为,是在佛门净地的一种欺诈与行恶,是打着善与功、慈与德的一种暗中打劫。当信任可以在佛门被污,当善意可以在净地被辱,人们可以想象,这样的机构本身还会有什么信仰,对法治还有什么敬畏?

事实证明,只要牟取利益的功利机构沾上了慈善的边,佛门便不再有纯粹的净地。景区固然需要考虑经济账,但请别打“功德箱”的主意,因为,它真的不妥当,也不道德,更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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