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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融入依法治国的实践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
2014年12月26日 15:5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纲领性、指导性文献。省委九届九次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省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各级工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依法治国中的主力军作用,汇聚起职工群众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正能量。
增强工会法治化建设的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为工会组织依法治会指明了前进方向,对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工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充分认识依法治会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坚持和推动依法治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工人阶级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力军。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工会必须依法治会。依法治国要求工会依法治会,依法治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会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旗帜鲜明地坚持和推动依法治会,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实到工会工作中。
坚持和推动依法治会,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维权,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都纳入法制轨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基本内涵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就必须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才能使工会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坚持和推动依法治会,是推动工会改革创新的迫切需要。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日益制度化、法治化。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其职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依法治会,把工会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紧密结合工会组织性质和工会工作实际,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会法治化建设,不断推动工会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工会体制机制和能力的完善和提升,更好地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工会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依法治会是依法治国方略对工会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依法治国在工会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依照宪法、法律和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将工会发挥主力军作用、维权帮扶、自身建设等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高工会法治化水平。
加强立法参与,进一步完善工会劳动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会,首先要融入依法治国的各项法律政策措施中,融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大力推动完善劳动法律体系。目前,国家已制定了《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工会劳动法律;我省已制定了《云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云南省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一办法五条例”的地方法规体系,为各级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了引领和支撑作用。要抓住国家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和劳动立法的有利时机,按照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的要求,积极推动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民主管理、社会保障等法律政策的健全完善,逐步建立和形成以《工会法》《劳动法》为主体,各项具体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职工合法权益法律保障体系,努力形成有利于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的法治环境。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加大工会立法参与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涉及工会和职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建议,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正确的方针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针对工会监督手段和方式乏力的问题,尽快启动《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工作。要适应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长态化、规范化的需要,针对农民工维权难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地方性法规制度。
推动法律实施,进一步使工会劳动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贯彻执行好劳动法律法规,是法律赋予工会的重要职责。要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运用法律手段,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旗帜鲜明地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积极探索和创新入会和会籍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维权,充分发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让职工群众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依法健全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机制,创新发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制度,不断扩大对职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益。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善于运用法律赋予工会的劳动监督权利,积极推动各项劳动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保障职工群众依法享受的各项权益不受侵害。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及时促成、主动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府监察、政协视察活动,监督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引导职工依法理性主张权利。积极采取借船出海的办法,推动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借助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志愿者、公职律师等各界的力量,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建立企业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激励引导机制,督促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积极支持、配合并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和司法审判机关更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大对劳动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保障职工各项合法权益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础上真正落实。
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会落实法律法规的制度体系。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要通过建立完善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工作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来保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靠工人阶级,坚持依法办事,扎实推进工会健全完善工会工作制度体系,从运行机制的规范上保证工会各项工作依法合规。全面审视工会工作现行体制机制、活动方式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职工期望不相适应的地方,制定科学规划,统筹改革推进,增强工会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和持续性,让工会工作于法有据。当前要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即健全完善引导职工建功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维护职工利益、帮扶困难职工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联系服务职工群众、扩大有效覆盖面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能力和工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健全工会工作决策、推进、评价制度建设,做到作决策依法、推进工作合法和工作成效用法治检验。
建立劳动法律法规实施的保障
坚持依法治会、全面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是工会组织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要加强领导、打牢基础,建设队伍、提高能力,为依法治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打牢基础,在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工会在职工中普法是国家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要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通过依法理性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和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在职工中大力普及法律,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着重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普法工作,开展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和表达利益诉求。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群众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抓住关键,推动工会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工会干部是依法治会的关键所在,工会领导干部更是其中的“关键少数”。当前我省工会干部在依法治会上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在思想认识上,对依法治会重视不够,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的少;在实际工作中,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开展工作,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少;在工作方法上,习惯于用运动式方法推进工会工作。解决这些问题,迫切要求广大工会干部树立自觉遵守法律和维护法律的意识,把有关职工和工会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依法行使职权必备的法律知识学深学透,把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用好用足。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带头信仰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带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真正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从思想上打牢依法办事的根基。要全面加强依法治会能力建设,把系统的法治思维转化为实际的法治行为,把工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强化支撑,大力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治会,全面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人才是支撑、队伍是保障。要充分发挥工会法律专业职能部门作用,大力加强工会法律工作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工会法律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在参与政策法律制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和工会法治理论研究等方面发挥作用。县以上工会组织要逐步建立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工会维权律师服务团。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加强法律志愿服务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活动。
(作者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责任编辑:艾磊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1226/7943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