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重大会议专题 全会专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 法治最强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奏响强音(图)
2015年01月03日 13:43
回首过去的2014年,“法治”是贯穿始末的关键词。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新起点,依法治国步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从以简政放权为抓手打造法治政府,到依法铲除腐败、扎紧制度“笼子”;从刘汉刘维特大涉黑案法槌落定,到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商业贿赂案开出巨额罚单,再到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判决无罪……无不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决策的强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迎来前所未有的关键时期。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01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全会。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及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为法治中国建设描绘出新的路线图。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4年12月4日,我国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和加强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制度的保障。2014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努力厘清市场与行政的边界。据统计,截至2014年10月,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并对数十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此外,经过两年时间,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共梳理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清理,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
2014年以来,“大老虎”周永康、徐才厚、苏荣、令计划等人先后被查处,马超群、张新华等一大批基层腐败官员落马,已经或即将进入司法程序。反腐“零容忍”的背后,各地普遍强调信息公开、程序正义和事实证据。此外,截至目前,中央政法委已集中通报三批共数十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当前,中纪委及最高司法机关已将“法治反腐”作为行动标准,并将建立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
惩恶扬善,不如防患于未然。2014年11月2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官网公布了《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也是全国首部省级预防腐败地方性法规。草案明确,“裸官”不得担任有关领导职务、官员不如实报告房产等不予提拔。
如此种种,都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入落实和贯彻。
用公正守护法治生命线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2014年以来,一系列司法改革新探索大踏步启动。最高法设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北京上海广州设知识产权法院;落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避免司法受干扰,让一些社会关注的旧案有了新进展。
如果说“打虎拍蝇”等举措让民众拍手称快,那么重启尘封疑案则让公众看到了司法机关“让正义不再迟到”的担当和勇气。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对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上诉人念斌宣告无罪,理由是证据不足;此前,法院曾四次判处念斌死刑。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再审宣布呼格吉勒图案改判无罪,18年的沉冤终于昭雪;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决定赔偿呼格吉勒图家人200余万元。
“相信法治。”这是自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得悉案件启动再审程序后,对家人及来访记者们重复最多的一句话。
法治是公民权利的根本保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人民群众的期待之高前所未有,信心之坚前所未有。
1个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个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6项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相关决策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
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顶层设计
依宪执政—2014年12月4日,我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依法行政—截至2014年10月,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并对数十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依法反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专家点评
对公权力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约束
毛寿龙:强调宪法,是中国依宪治国的重要一步。要建设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而且要从立法上加强宪法的实施。
竹立家:反腐制度搞好了,就不易产生腐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按照四中全会所确立的依法治国的精神,形成对公权力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约束,真正让人人参与反腐的过程,只有这样,腐败才无藏身之处,这就是要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权力体系的原因。
林喆:四中全会公报强调了法治思维,实际上法治思维的关键就是宪法意识。一个法治国家,公民要具有强烈的遵守宪法的意识—光守法不行,还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法律法规
清理党内法规—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继续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
修订预算法—2014年8月,预算法完成20年首次“大修”,今年1月1日起施行。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从而从源头防治腐败。
死刑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0月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等9个死刑罪名。
修改“民告官”法律—2014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部“民告官”的法律自1989年实施以来第一次修改。
立法法将修订—2014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规定,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更为协调统一
姜明安:这次四中全会公报强调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相信今后,党内法规体系将更加健全,配套党内法规将更加完备,与各项国家法律也将更为协调统一。
应松年:行政诉讼法最重要的是解决行政争议,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保护公民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现行的行政诉讼法是1989年颁布的,已经20多年了,无论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是法治环境的变化或诉讼实践来看,行诉法的修改都很有必要,需要扩大收案范围,缩减“灰色地带”。修订行诉法有利于建设法治国家,推进依法行政。
案件公开
庭审直播—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在廊坊开庭审理。廊坊中院采用微博的形式同步向外界播报庭审情况。此外,多起较为“敏感”的案件和多地官员腐败案,均在审理过程中通过网络进行了直播。
疑案再审—2014年8月,福建省高院对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上诉人念斌宣告无罪。12月12日,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经过再审,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惩治谣言—“秦火火”和“立二拆四”分别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竹立家:中国反腐已进入了制度反腐的新时期,亟待从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具体环节,建立反腐败制度体系,堵住腐败漏洞。规范网络反腐平台,建立资料收集、舆论应对、案件查证、结论反馈的机制,严厉整治网络谣言并上升到法律高度,可让谣言失去产生的土壤。另外,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步。无论是直播庭审,还是公开判决文书,最主要的还是为了引入人民监督机制。
林喆:疑案再审能避免冤假错案,而保障公平正义的根本是从制度入手。公检法部门要引入阳光制度,其核心是要公示案件审理、进展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再者,要建设公开对话机制,司法、行政部门间要展开对话,消除误会、矛盾。
反腐从“治标”转变为“治本”
竹立家:中央下决心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成效比较显著。腐败问题归根结底是由公共权力缺乏有效制约所造成的。只有有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才能按规范来行使行政权力。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反腐工作应该从“治标”转变为“治本”。“治本”主要体现在预防这一层面上。通过制度安排、法律法规来规范、限制、约束公共权力,使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林喆:巡视工作最积极的意义就在于,它可以摆脱地方上的各种“网络”控制,即各种裙带关系、地方保护主义的控制,而直接地对问题进行发现、汇报,因此独立性十分重要。
司法改革
制度保障—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等6个省市先行试点,在司法人员“员额制”、审判责任制、法检机关人财物省以下统管等方面开始改革“破冰”。
先行先试—2014年12月13日,新中国第一个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在上海成立,这是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一个新步伐。2014年9月,上海还产生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司法公正核心是维护司法独立性
林喆:司法改革方面主要强调两个问题:一是司法权的分化问题,像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分离;另外特别强调法律资源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提出设立巡回法庭。把审判权和执行权分开,有利于权力的制约。权力完全集中在一个机构手上会存在很多问题。审理案件的不管执行,执行的不管案件审理,法院就可以安安心心搞好审理工作,执行工作则可以交给司法部、司法局去做。最高法的巡回法院有些类似于中央巡视组,巡回法院在不同地区流动受理案件,解决民众问题,能够主动发现冤假错案,以及案件审判不到位的地方。
毛寿龙:公正司法,提高公信力,核心就是要维护司法的独立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司法权体制改革方面,提出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些改革,有助于建立适当的司法权力结构,并减少各级领导权力对于司法权的干预。
点评专家
竹立家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
林 喆 反腐理论研究专家、中央党校教授
毛寿龙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
姜明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应松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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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驻京记者 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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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0103/7949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