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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 监管不能缺位

2015年01月05日 13:56

 

【事件介绍】

 

江西病死猪流入7省市

江西省高安市是全国畜牧业百强县市,年平均出栏生猪200万头,存栏110万头。按照生猪3%的正常死亡率,每年有9万头左右的病死猪。记者在当地经过一年多的潜伏跟踪调查,发现不少病死猪被猪贩子长期收购,甚至包括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A类烈性传染病的“5号病”(口蹄疫)死猪。某屠宰场老板介绍,他们的病死猪肉销往广东、湖南、重庆、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7省市,年销售2000多万元。据央视新华社

猪贩勾结养猪场——病死猪买卖成公开秘密

陈老板是高安市一名出租车司机,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收购病死猪的猪贩子。每次接到猪场打来的电话,陈老板就撂下出租车,开上面包车到猪场收购病死猪。目前正是“5号病”的高发季节,他的生意格外忙。

记者注意到,陈老板随身带着一个电话号码本,上面有高安市几百家养猪场的联系电话。陈老板称,他以前认识的一个保险公司人员下岗了,就把电话号码全部给了他。

据了解,高安市母猪在30头以上的养猪场都投了保,一旦出现死亡,保险公司就会派人到现场查勘理赔,每头死母猪将赔1000元。由于保险查勘员第一时间掌握母猪死亡信息,所以猪贩子都想尽办法拉拢他们。陈老板透露,他曾和一名保险查勘员合伙收购病死母猪,生意相当不错。这名查勘员后来被人举报下了岗,他又和另一名查勘员搭上了关系。

记者在一家养猪场发现,陈老板和保险查勘员同时出现在现场,一办完理赔手续,陈老板就以250元的价格收购了这头病死母猪。两人之后又来到另一个养猪场,查勘员办完理赔手续后,陈老板又收购了一头病死母猪。

根据《江西省能繁母猪保险及防疫合作实施方案》,对于死亡的能繁母猪,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协助人保财险查勘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指导畜主对死亡能繁母猪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但记者调查发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并没有派人到达勘查现场,动物卫生监督所也没有派人监督病死猪的处理。这些养猪场在得到保险赔偿后,再把病死母猪卖给猪贩子。

养猪场方老板称,买卖病死母猪在当地是公开的秘密,一般是多名猪贩子竞价收购,出价高者得。

方老板:今年卖了一头死母猪,挖一个坑埋了,等保险公司(的人)走了,再(挖出来)卖掉。

做成70多种产品——病死猪产品销往七省市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高安市有多个收购病死猪的团伙,其成员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到各养猪场收购病死猪,有人负责运输销售。那么,他们把这些病死猪卖到哪里去了呢?

记者在跟踪猪贩子陈老板时看到,他一天收购了4头病死猪,中途一个同伙又送来4头。陈老板把这8头病死猪送到了丰城市梅林镇的一家屠宰场。这个屠宰场没有挂任何牌子,周围是成片的水塘,人烟稀少,非常隐秘。屠宰间的地上摆满了病死猪,工人们正在剥皮、分割。这里不仅有几百斤的病死母猪,还有几十斤重的小猪崽。收购员切开一头母猪的肚子,里面还有几只死猪崽。另一头母猪的肠子发黑,散发出刺鼻的臭味,但屠宰场照收不误。一名工人称,他们每天的屠宰量在200头左右。

陈老板告诉记者,屠宰场一般病死猪的收购价为3.6元/公斤,病死母猪的价钱为4.8元/公斤。他的8头猪一共卖了2890元,扣掉收购成本和车费,这一趟赚了近1500元,其中一头母猪就赚了近600元。

陈老板说,他收购病死猪近十年了,但在高安市他的收购量并不是最大的。记者看到,另一个猪贩子正在卸货,记者数了一下,一共21头。这名猪贩子说,他每天至少要给这家屠宰场送两趟货。

在屠宰场的分割车间,记者看到,地上、桌子上到处都是病死猪肉,有的颜色发黑,明显变质。这些病死猪肉分割后被送进冷冻库进行速冻,再进行分类包装。记者注意到,包装袋上印着“瑞丰食品有限公司”等字样。

冷冻仓库里堆满加工包装后的成品病死猪肉,有前排、脊骨、筒骨、猪肚、前腱等。仓库负责人说,他们共有70多种产品,价格从每公斤5元到15元不等。

屠宰场负责人杨老板介绍,他们的产品销往广东、湖南、重庆、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地,一个月销量为300吨,去年共销售病死猪肉2000多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那么,这个屠宰场的产品有没有检疫合格证明呢?

杨老板:我们有检疫票的,又不是假的,是真的。

记者:你们还有检疫票?杨老板:开玩笑,没有检疫票怎么卖东西?

 

屠宰场证照齐全——有很硬关系投诉也没用

记者调查发现,高安市周边屠宰病死猪的不止丰城市这一家,在上高县也有一家专杀病死猪的屠宰场,屠宰和销量同样很大。

今年5月份,记者跟随猪贩子陈老板前往上高县的屠宰场,到了门口,陈老板拒绝带记者入内,因为厂里不让进陌生人。

陈老板把两头病死猪送进了屠宰场。记者试图靠近,一个小伙子拦住记者并进行盘问。陈老板说,这是负责放哨把风的屠宰场员工。陈老板介绍,这家屠宰场至少开了五六年,“我们高安那边只有两个人可以进来”。

据了解,今年3月,丰城市畜牧水产局查处了一个屠宰病死猪的黑窝点,一个猪贩子被抓后供出了丰城市的这家屠宰场,结果这个屠宰场一夜之间神秘失踪。两个月后,他们换了一个地方又开始屠宰病死猪,而且规模比以前还要大。猪贩子陈老板称,这已经是他们第五次搬迁了。而这家屠宰场已经经营了十年之久。

记者在丰城市的这家屠宰场看到,厂房周围到处都是病死猪内脏和污水,环境污染严重。陈老板说,一到夏天这些病死猪内脏就发臭,到处臭气熏天,周围的居民经常举报投诉,但这么多年他们都没有一点事,因为他们都有很硬的关系。

屠宰场杨老板称,他们是一家证照齐全的屠宰企业,目前已办理了种猪屠宰许可证、动物卫生检疫证、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七个证照。

杨老板:把公安搞定就什么事也没有,上面有什么行动他就提前通知你,他通知你就可以不杀(猪),他抓不到你证据。现在法律讲证据。

我有证是违规,没有证是违法,这个你还不懂吗?违规有钱都能摆平。

混进好肉一起卖——病死猪溜进当地菜市场

记者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猪贩子还把病死猪卖给一些私屠乱宰的黑窝点,这些病死猪肉流入了当地的菜市场。

在高安市的一家养猪场,猪贩子陈老板以6元/公斤的价格收购了两头患了“5号病”的病猪。目前生猪的收购价是14元/公斤,所以病猪成了一些私屠乱宰黑窝点的抢手货。记者看到,陈老板以7元/公斤的价格,转手把这两头猪卖给了城郊的一个黑窝点,赚了一百块钱。

距这家黑窝点不远的村子里,还有另外一家黑窝点,陈老板把一头病猪卖给了这里的老板。

这些黑窝点都是深夜宰杀病猪,天亮前运到高安市老农贸市场进行销售。据了解,这个市场是高安市最大的菜市场,市场的一边是销售食品公司猪肉的正规门店,另一边是卖猪肉的散户。记者看到两个黑窝点的老板也在这里卖肉,他们的猪肉价格比门店的每斤便宜1块钱左右,一些不知内情的消费者争相购买这些便宜肉。一个黑窝点老板称,他们在这个市场卖肉二十多年了。

病死猪流入菜市场的并不只高安市,在江西瑞昌市的青龙市场,一位做猪肉生意的老板娘承认,他们从1997年在那里卖肉开始,就一直卖病死猪肉。老板娘的老公王老板告诉记者,瑞昌市有多家养猪场长期给他供货,其中绪兴养猪场1年就能给他提供100多头病死猪。

记者来到绪兴养猪场,几个工人正在屠宰两头病死猪。王老板把病死猪肉装到袋子里,两头猪一共有300多斤肉。王老板称,两头猪他给了550元,能卖大概3000元。

记者注意到,王老板把病死猪肉运进青龙市场时,周围的其他猪肉商户都视而不见,市场管理方也没有人过问。他们把病死猪肉和从食品公司批发来的好猪肉混在一起出售,普通消费者很难分辨。

记者:这个肉你们杀猪的能看出来吗?

王老板:看得出来。记者:没人说啊?王老板:他敢说。记者:没有人告?

王老板:他敢,查出来把他嘴巴割了。我在这里肯定是个王了。

记者:这个市场上没有检查?

老板娘:没办法对我们检查,不好意思,都和老王玩得好,叫我们(把死猪肉)藏起来不卖。

记者:谁让你们(把死猪肉)藏起来?

老板娘:检疫部门这样说的。

王老板:这个赚钱是好,但这个生意不是谁都能干的,像我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才能干。

 

江西宜春被曝病死猪流入市场 官方:已查封两非法屠宰场

针对媒体曝光的江西宜春市高安、丰城、上高等地病死猪流入市场现象,江西宜春市官方12月27日下午回应称,目前该市丰城、高安已对非法屠宰场进行查封,控制了屠宰场的主要负责人,上高正在排查中。

“记者在江西高安跟踪调查一年,发现当地不少病死猪被猪贩子长期收购,有些病死猪甚至携带A类烈性传染病口蹄疫。某屠宰场老板介绍,他们的病死猪肉销往广东、湖南、重庆、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7省市,年销售2000多万元。”

12月27日,宜春市下发了《关于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召开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视频会议,并派出三个督查组,分赴高安、丰城、上高进行督促指导,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宜春官方还回应称,该市要求全市各地举一反三,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认真落实病死猪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乡镇负责人为第一监管责任人,对监管不力和贩卖病死猪的违法行为从重、从快、从严打击。

“天不怕地不怕”的背后是监管失控

以为依法治国了,以为三令五申了,以为监管部门这回应该瞪大眼睛了,谁知仅江西高安市一地,每年竟然还有9万头左右病死猪流向全国7个省市,甚至包括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A类烈性传染病的口蹄疫死猪。

梳理央媒曝光的这条令人震惊的新闻不难发现,“王老板”所说的这个不是谁都能干的生意,其实并不是凭着“天不怕地不怕”,而是有着监管的靠山。屠宰场“杨老板”的靠山一是公安,“把公安搞定就什么事也没有,上面有什么行动他就提前通知你”;二是检疫,一有检查就“叫我们把死猪肉藏起来”;三是齐全的证照,包括种猪屠宰许可证、动物卫生检疫证、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总共7个,“有证是违规,违规有钱都能摆平”。

“杨老板”的屠宰场去年共销售病死猪肉2000多万元,这其中多少用来孝敬了监管,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但在收购并屠宰病死猪沦为“公开秘密”的高安市,指望着这地的部门查,恐怕顶多是个“洗刷刷”的过程。

事实上,江西病死猪大胆流入多省市市场,主体责任不在屠宰者,而在监管。就在今年3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早就联合下发过“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但十分讽刺的是,江西高安的病死猪肉进入市场,恰恰出自监管部门的集体放任,属于典型的“监守自盗”。

没有相关地方监管机构利欲熏心的明修栈道,就不会有高安病死猪肉的暗度陈仓。这些领着纳税人的供奉、为不法分子坑害社会而暗中放哨的监管部门,本质上已经不是失职,而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责任主体。将民众吃得安全的重任交给这些人等站岗,是权力监管与法治监管的严重失察,因此,只抓几个宰猪的、卖肉的,无法向社会交待,向法治交待。

关于中国民众舌尖上的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作过指示,他说,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长期做不好,会被质疑执政不够格。李克强总理在去年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后、会见中外记者时也说过: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政府要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的代价。

 

防病猪入市要多管齐下

这里需要质疑的是,为何当地政府的“鼻子失灵”,需要媒体一再曝光就采取行动,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下决心追责问责、整顿市场。

换句话说,假如媒体不曝光,大家都可能相安无事,不要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这说明曝光不曝光,问题总是先存在,为何不见政府行动呢?

宜春被曝病死猪流入市场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派出三个督查组,分赴高安、丰城、上高进行督促指导,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此外,农业部也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督导组与江西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迅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这说明当地政府所作所为,上级部门也不太放心,这如何提高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这种督导就是管理落后、执行不到位的生动表现。如果一个问题总是督导来督导去,这其实就在浪费行政资源,是没有半点行政效率的体现。

据这个事件而言,问题的核心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市场失控,那些经营者胆大妄为,越发离谱,已经是公开透明化操作;二是政府监管部门严重失职;三是政府的食品安全信息失灵,缺乏积极有效的监管手段。

怎样解决这个问题,不光是像宜春官方回应所称,要求全市各地举一反三,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认真落实病死猪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乡镇负责人为第一监管责任人,对监管不力和贩卖病死猪的违法行为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而且要深入实地,看到这个问题的根源所在,把制度落实到人,对事关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都不放过,要一查到底,防止失控。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政府还要努力完善种养殖业的保险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大大降低种养殖业市场风险。

病死猪产业链上每个端口都有毒

在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当下,贩卖病死猪都有些不算“特大新闻”了。百度输入“贩卖病死猪”的关键词即可发现,全国很多地方都发生过贩卖病死猪的事件。但不得不说,此次被曝光的江西高安贩卖病死猪尤为恶劣。一方面,当地贩卖病死猪现象存在多年。据报道,有些猪贩子专门收购病死猪在江西高安已长达十多年,这已经成了他们专门的职业。另一方面,一些地方贩卖病死猪,是因为没有病死猪补贴机制,养殖户利益容易受损,而在江西高安,每头病死猪都已由保险公司理赔1000元,养殖户并不会因为病死猪而利益受损,结果这些病死猪还是泛滥于多个省市,威胁到人们的餐桌安全。

在江西高安这个全国畜牧业百强县市,收购病死猪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因为养殖数量大,养殖户都上了保险。猪贩子和保险勘察员相互勾结,获取病死猪的第一手信息。然后猪贩子又将病死猪贩卖到屠宰场。屠宰场的老板又和当地监管部门勾结,上面有什么行动,他们都会提前得到通知。监管者抓不到他们屠宰病死猪的现场,屠宰场又可以蒙混过关。在这条产业链上,利益维护了产业链的稳固性。这个产业链上的每一个端口,都有着自己的“内线”或者“保护伞”,他们信息共享,利益均沾,就这样把一头头病死猪送上了别人家的餐桌。

 

如同其他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样,江西高安病死猪乱象的“病灶”,其实并不难找。养殖户、猪贩子、保险勘察员等群体利欲熏心,畜牧兽医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同样的病症,在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中同样存在,只是程度深浅不同而已。在记者的调查中,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并没人到达现场监督病死猪的处理情况。可见,当地监管处于怎样的一种“真空”状态。

和央视曝光江西高安病死猪乱象的同一天,另一则新闻也引人注目。12月27日,记者从四川食药监部门和青神县法院获悉,郑某、谭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病死猪肉制品等,依法分别判处2人有期徒刑和罚金。

乱象之下,唯有重典才可以挡住利欲熏心。同时,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不能选择性执法,监管环节中那些失职渎职的监管者,也应被装进追责的筐子里。江西高安病死猪乱象存在十多年,玷污了全国畜牧业百强县市的荣耀,谁说和监管失守没有关系呢?病死猪产业链上的每一个链条,都需要彻底清毒。

【启示与思考】

按理说,病死猪肉并非无人监督,相反我国从事猪肉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较多,整个猪肉食品供应体系至少有畜牧、卫生、工商、质检、食药、商务等多个食品安全卫生监管部门参与监管。也就是说市场上卖一块肉至少有6个部门在管理。

  但一方面,6个部门,往往将各个流通环节进行分割管理,难以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这也给病死猪肉的流通带来可乘之机。这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多头管理的弊病。

  另一方面,并不排除一些部门和个人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丧失良知乃至失职渎职。

  2005年,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归档等工作,对非动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动物,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进行处理。

  然而,病死猪肉还是四处“裸奔”。一头死猪能从养殖场一步步地流向市场,进入消费者的餐桌,足以证明相关部门的监管存在失职之处。

  但一些部门并非没有监管,而是采取“被动监管”方式: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有病死的猪,养殖户主动打电话过去,监管才去处理。这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毕竟管理人员有限。但既然病死的猪可以卖钱,一旦养殖户出现了病死的猪,还会给监管者打电话吗?管理人员也完全可以坐在办公室里“一杯茶、一根烟、一张报纸看半天”。

  监管部门应该严格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无害化处理。时至今日,被动式监管必须变为主动走出去,否则就是再多的部门参与监管,也难以管住一头猪。

  看来,要改变“多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病死猪”的局面,除了要变“多龙治水”为“独龙治水”外,还要在如何改变“坐等监督”。只有让监管部门走出办公室实行“一线监管”,再加入明确责任、强化问责等严格制度制约,死猪才不会堂而皇之“裸奔”向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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