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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上涨还需统筹考量
2015年01月08日 14:44
【事件介绍】
多地上调社保缴费基数引质疑
步入2015年,记者梳理,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偏高
天津市人社局近日公布,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据记者查询测算,天津2015年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
公开信息显示,除天津市外,2015年1月1日起,福建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按此标准计算,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将比以往增加60元;在江西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缴费基数最低为1550元、最高为11625元,较去年分别增加130元和975元。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地对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社会平均工资存在虚高成分,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社会群体平均收入的真实情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但目前情况是,除了每年持续上调的缴费基数外,我国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率一直居高不下。目前,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保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8%,其中养老20%、医疗6%、失业2%、工伤1%、生育0.8%;个人累计已达到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在国际上属于偏高水平。
“如果说,五险一金已经达到与可支配工资对等的程度,确实到了比较高的程度。”乔健认为,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幅度过大,势必会加大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
社保费率偏高事出有因
为什么会出现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偏高的状态?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刘燕斌分析认为,一方面,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间较晚,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部分人员没有缴费或缴费积累不足,但按规定仍可享受社保待遇,为此社会保险基金需要承担巨额的“改革成本”以支撑运行;另一方面,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速、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空间有限等问题,也使社会保险费率需要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与此同时,养老金的替代率水平是否能够得到相应提高,同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所谓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
“从劳动者角度来看,最关心的就是社保的缴费和收益。”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高庆波说。
四问社保缴费基数连年上涨
新年伊始,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纷纷上浮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有所上涨。
为何缴费费率偏高,缴费基数还在涨?涨了之后负担是不是更重?“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
是不是普遍上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这意味着,即便月工资不到2000元,企业和员工也得按照2812元的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保。
记者梳理发现,除天津以外,福建、江西等地也上调了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广西、湖北等地社保部门介绍,近年来社保缴费基数年年都会上浮,一般会根据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称“五险”。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社保缴费以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纳基数。
相关专家表示,这就意味着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缴费基数也会随之上浮,上涨是普遍现象。
“统计部门一般在5月份发布上一年年度统计公报,此后社保部门会据此确定缴费基数上浮幅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韦伟告诉记者,广西近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有10%以上的增长,缴费基数也在相应上调。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1869元,2014年已提高到2317元;浙江的缴费基数下限也从2012年的1908元提高到了2014年的2230元。
财政部发布的历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也呈连年上涨态势。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599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012年、2011年则分别比上年增长22%和34%。
40%的社保缴费费率是否偏高?
我国目前“五险”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8%,个人为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
“社保支出占员工支出比例过高,让企业交不起,员工不愿交,有些干脆就不交了。”武汉市餐饮协会会长、小蓝鲸集团董事长刘国梁说,武汉市餐饮行业集体协商的普通职工工资为每月1500元,但社保参保下限标准逐年上调,企业的社保支出也年年提高。目前每个员工缴费800多元,超过员工工资的一半。
刘国梁说,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当前餐饮业人工支出已占营业额两成多,逐年上调的社保缴费标准,让企业不堪重负。很多员工为多挣“到手工资”,往往与企业协商放弃缴纳社保,企业也乐意借此减轻负担,这种现象在用工量大的餐饮行业较为普遍。
广西柳州一家中介公司总经理洪先生说,当地目前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2131.9元,高于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按这个缴费基数,公司每月要为每位员工缴费658.85元,员工个人还需缴纳234.7元。以一个员工月收入2000元算,缴纳的社保金的费用占了45%。”
南宁一家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员工陈丽介绍,自己2013年大学毕业后工作,月薪2800元,每月“五险”需扣除300多元,“除去租房、吃饭等费用,基本不剩下什么钱了。”
根据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的测算,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我国的社保缴费率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的4.6倍。
作为缴费基数的社会平均工资是否合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说,根据相关法规,社保缴费基数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缴费基数,“我国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在以较快速度增长,因此缴费基数增长是很自然的。”
对于“较快增长的平均工资”,不少人觉得没有实际感受。那么用来确定缴费基数的社会平均工资是否反映劳动者真实的收入水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说,原来社会平均工资主要是以城镇职工作为对象来统计,但是现在的职工主体已经成为农民工。“这样就造成很多人达不到社会平均工资,感觉自己被平均了。社会平均工资本身就是虚高,但是改起来又面临很多难题,因为它跟很多东西挂钩。”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1474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2706元。私营企业、非私营企业间职工收入差距较大,行业之间职工收入差异同样不小。
对于今年不少地方缴费基数的上调,乔健认为,“其实在今年年景不好的情况下,社保征收基数上涨幅度不应这么大,这个涨幅不符合今年经济形势总体涨幅回落以及社会保险整体需要改革的现实。”
庹国柱也认为,物价上涨多少、工资上涨多少,这些因素也应该决定社保缴费应该上涨多少,但现在没有机制将这些很好地对应起来。
广西社保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已经连续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退休人员年年在增加,社保支出每年也在增加,“社保费率高、缴费基数还年年上浮,确实导致部分行业的企业、职工负担重。但地方也处在尴尬的境地,费率不能降、也不敢降。”
想要降低社保费率,钱从哪里来?
受访专家表示,社保缴费基数连年上涨的背后更深层的原因是我国社保制度建立较晚,部分人没有缴费或缴费积累不足,但仍可享受社保待遇,使得我国社保基金给付增长大于缴费增长。目前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主要是协议存款、购买国债等稳妥的渠道,其他投资渠道相对狭窄,收支矛盾持续扩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专家认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前提是要扩大社保基金收入来源,保持基金收支平衡,其关键是钱从哪里来。
--加大财政补贴加强资金管理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说,我国社保实行的“随收即付”制,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如果当期给退休人员支付多而收入少,就难以保证收支平衡。
有关专家指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理应通过划拨国有资产、提高国企分红、加大财政补贴等方式还清旧账;更要加强养老金投资管理,争取“让钱生钱”。数据显示,目前社会保障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12%,远低于西方国家30%至50%的比例。
--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并轨
养老保险缴费在“五险”中占比最高,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和8%。我国日前已决定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张车伟认为,这将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增加社保资金来源,从而有利于当期收支平衡。
统计显示,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替代率超过80%,个别甚至达到100%。而目前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则在50%以下。武汉大学社会保障中心教授向运华认为,如何解决养老金替代率均衡问题,将是“并轨”是否能够稳步推进的关键。
--提高劳动者缴费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当前“弃保”现象仍有不少,一些劳动者对社保的未来缺乏足够信心,认为与其“白交钱”,还不如拿现钱实惠。
向运华表示,当前各级反映较多的社保支付比例过重,集中体现在企业成本增加,竞争力削弱;劳动者认为现有缴费水平高、待遇保障低,缴社保“不划算”。因此,如何在降低社保缴费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收益,是提高劳动者缴费积极性的关键。
【启示与思考】
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调整理由无非是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了,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自然也应当水涨船高。但是,该理由却忽略了两个重要因素。一是我国社保缴费标准已是全球前12位,且其他11个国家都是欧洲高福利国家;二是各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本身存在着虚高问题,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社会群体平均收入的真实情况。因此,社保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联动机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缴费基数上浮,势必加大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如何平衡好参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还需要统筹考量,拿出相应的配套措施。
首先是要降低社保缴费率。眼下,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保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8%,个人为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在国际上属于偏高水平。在社保缴费率一直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大幅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无疑将进一步加重缴费负担,影响参保热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社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调整必须同步进行,合理调整不同收入群体水平,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其次,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数据显示,目前社会保障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12%,远低于西方国家30%-50%的比例,即使是一些中等收入国家比例也在20%以上。专家指出,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可能存在的缺口,必须调整我国的财政开支结构。各地不能只盯着公众的社保缴费基数,更应承担起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共同做大做强保障体系。
第三,要提高保障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浮后,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交的钱多了,享受的收益有没有同步增加?2012年,广州曾打算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但根据方案,广州居民缴纳的医保费用提高50%—108%,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却只增加5%。这引发公众强烈质疑,调整方案随即被叫停。如今,一些地方只是公布社保缴费基数上浮多少,对养老金替代率等社保待遇的提高语焉不详,自然难以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此外,要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按照现行规定,社保基金收入只能存银行、购买国债,虽然保证了基金安全,但基金收益较低,赶不上物价上涨幅度,从而造成了社保基金的贬值。在提高社保缴费基数的同时,有关部门还需开动脑筋,通过多元化投资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防止公众的养老钱、救命钱白白缩水。
应该看到,社会保险不是社会福利,参保人必须先履行缴费义务,再享受待遇。无论从社保制度良性发展,还是从提升保障水平来说,适当调高缴费标准或是大势所趋。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制定一揽子方案,让多项措施齐头并进,使公众缴得明白、缴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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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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