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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吉林省的“禁塑令”早日落地生根
2015年01月12日 13:44
【事件介绍】
2015年1月1日起吉林省实施全国首个省级“禁塑令”
2014年2月13日,吉林省政府颁布《吉林省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第244号令),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这是我省率先在全国采取高于国家标准的“限塑”,实施“禁塑”政策。
本次“禁塑令”是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两大类产品。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包括购物袋、连卷袋和平口袋,不包括商品出厂的原始包装袋和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等预包装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包括餐盒、碗、杯、盖、盘、碟、刀、叉、勺、吸管。这两大类产品,目前原料主要来源于石油基化工原料,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大,长期使用不利于人体健康。而施行“禁塑令”后,替代产品来源于生物基的原料可再生、生产环节不产生有害物质,使用安全,废弃后可自然降解,不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同时,《规定》中对生产、销售和在服务活动中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都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在商品销售、商业服务活动中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给予警告,处1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据悉,为确保“禁塑令”的有效施行,我省多部门明确表态,将强力推进,确保政策实施不打折扣。
“禁塑令”不再是一种“规劝”
近些年,关于塑料袋产生的危害早已是路人皆知,不容小觑。由于塑料袋大都是用不可再生降解材料生产的,处理这些白色垃圾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只是这两种办法都不利于环保。据科学家测试,塑料袋埋在地里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腐烂,且严重污染土壤。而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同样会造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然而,尽管这些年从上至下都一再强调“限塑令”,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还是不尽人意。比如,2007年12月31日,我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被群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可落实到具体生活当中却是,超市原来无偿提供的塑料袋,变成现在有偿使用塑料袋;菜市场经营者依旧提供各种类型的塑料袋。在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看来,“限塑令”只是停留“在建议上”或是“规劝”层面上,给人理解有些模棱两可,而没有丝毫强制意味。
如今吉林省出台“禁塑令”就是从根本上打消生产和使用塑料袋的念头。俗话说:“当断不断,必有后乱。”如果说实行“限塑令”6年是个缓冲期、适应期,那么“禁塑令”就是终结期。既然塑料袋对我们人类自然环境有如此大的危害,我们就必须一禁到底,绝不能放任自流。
既然是“禁塑令”,那么就不同于先前的“限塑令”。假如有人违禁生产和使用,必然要遭到惩罚。所以不论是生产经营者,还是普通消费者都应当恪守禁令,遵从禁令。拒绝使用塑料袋不仅是现代人健康生活的标志,同时也是在为我们子孙后代创造绿色家园、幸福家园尽一份力。
“限塑令”成空文,“禁塑令”更难推行
6年前我国正式实施的“限塑令”,是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此令是为了保护碧水蓝天、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哪知此后,“限塑令”并不灵光的报道并不少见,市场上免费塑料袋依然用得欢,“限塑令”几乎成一纸空文。吉林省将“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效果并不容乐观。
在“限塑令”面前,塑料袋的生命力何以十分旺盛?塑料袋的污染危害人们并非不知,可是塑料袋购物确实方便,市场免费提供,更何况还可当垃圾袋用,突然要老百姓不用,很多人难以接受。在没有推广替代品的情况下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难免会沦为一纸空文。故政府在“限塑令”乃至于“禁塑令”基础上,要开发、推广环保产品取代塑料袋。
在“限塑令”面前,为何仍有那么多塑料袋供应市场?根子恐在黑厂、小厂屡禁不止,使得超薄塑料袋泛滥于市场。要让人们和塑料袋这一“人类最糟糕的发明”说再见,不能仅限制或禁止消费使用,还应大刀阔斧地整治查封大大小小的生产不合格塑料袋的厂家,从源头治理塑料袋生产,促使加紧研制塑料袋的环保替代品。若不能从源头控制或禁止不合标准塑料袋的生产和流通,“限塑令”以及“禁塑令”注定会无疾而终。
要说“限塑令”的“成功”之处,恐怕超市商场是最大受益者。6年前一句“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成了他们理直气壮地“卖塑”的尚方宝剑。据说有的超市光是卖塑料袋一年的收入就是20万元。当环保袋变身商场的牟利工具,消费者无故增加负担时,塑料袋当然会大行其道。一位网友问得好:只有消费者付出利益代价的“限塑令”,在当前的整体环保觉悟下,有多少人会发自内心地支持?吉林省的“禁塑令”也一样。
要想让“限塑令”以及“禁塑令”产生实效,不能只限制或禁止人们对塑料袋的需求。而要限制或禁止塑料袋的生产和供给,应对生产和供给方进行严密监管,对违规者处以高额的罚款,加大对环保产品的扶持,提高可降解塑料袋的普及面。同时引导、鼓励消费者们“拎起菜篮子”“提起布袋子”。
“禁塑令”落地生根任重而道远
新年伊始,往往是一些新法规开始施行的时间节点。吉林省就从元旦起在全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和塑料餐具,从而成为全国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
一百多年前由美籍比利时人贝克兰首次人工合成的塑料,被列为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时至今日,五花八门的塑料制品不光广泛应用于人们日常生活,而且成为其他诸多发明创造的材料支撑。然而,塑料用品尤其是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餐具的过度使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毒害土壤影响农业生产,危害人类身体健康和其他生物的生存,还形成有碍观瞻的“白色污染”。因此,吉林省重拳出击颁布“禁塑令”,值得肯定。
其实,为了减少塑料垃圾污染,自2008年6月1日起,我国就开始实行了“限塑令”,要求在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不过,因为只是着眼于“限制”和“有偿使用”,加上执法和执行方面的原因,久而久之,这项本意不错的“限塑令”竟有些形同虚设,到底有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现在看来颇成问题。至少,在绝大部分菜市场,在不少中小超市和自由市场,还有送餐行业,不可降解的廉价塑料袋仍然大行其道。
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和颁布“禁塑令”,显示出吉林省政府的施政勇气,但这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要想落到实处,可谓任重道远。且不说消费者多年来已经形成的随手用塑料袋又随手扔图方便的习惯,不少商家出于成本考虑也多半不愿意使用价格相对高一些的可降解塑料袋,这也是六年半时间以来“限塑令”难以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
把“限塑”改为“禁塑”,须从根本上改变消费者和商家的习惯,而新习惯的养成不易,旧习惯的破除更难。因此,必要的强制措施还是少不了的,比如吉林省规定对违者处以1000元到3万元罚款,并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的巡查,还开通12315举报投诉平台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以及其他配套措施。
当然,从生产流通的源头治理尤其重要。一个是制造这种塑料袋的源头,一个是使用这种塑料袋的源头,都必须想方设法严卡死堵。
在“禁塑”方面吉林省在全国带了个好头。我们期待这种单兵突进的局面早些结束,全国更多的省份能够积极跟进。果真如此,“白色污染”就有望得到根本治理,我们的生存环境也可以得到明显的改善。
执行“禁塑令”,给力美丽中国
今年,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从“限”到“禁”,虽说是一字之差,但这一字之差背后彰显了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无法实施降解,大多数是填埋处理,可这样会对填埋区周边的土壤产生不利的影响。如今,中国的土壤污染现状令人震惊,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镉大米,就是因为土壤重金属超标。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是造成土壤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置,将会对土壤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而土壤是种植粮食的地方,土壤受到污染了,连带会让粮食受到污染,最终受害的还是人类自己。
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构想,美丽中国要天蓝、山清、地净、水绿。沙尘暴、雾霾天气曾经让人们不堪回首,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问题,而关注只是开始,每个人都该为环境的改善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不使用塑料袋,这虽然只是一件生活小事,但这样的小事可以帮助解决环境问题,何乐而不为呢?不使用塑料袋,完全可以自备购物袋,每个人都不实用塑料袋,就会减少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生存空间。每个人都尽一份力,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逐渐消除了,土壤污染就会有所改善,最终会让人类自己受益。当然,构建美丽中国不是简单地执行“禁塑令”那么简单,每个人都应该为环境的改善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禁用塑料只是一个开始。
从“限塑”到“禁塑”,新规在当地引发了广泛热议和关注。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但是,仔细想想,“禁塑令”是为了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加美好,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反对它呢?当然,这意味着生活方式的变革,但生活方式变得绿色、低碳、环保,为的是改善生态环境,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呢?土壤污染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如果不及时加以改善,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每个人都逃不脱大自然的惩罚。
愿每个人都能切实贯彻“禁塑令”,从生活方式的变革开始,为美丽中国作出自己的贡献。
【启示与思考】
在“限塑令”不折不扣成为一纸空文多年后,忽闻吉林省“禁塑令”横空出世,还是让人颇为欣喜。毕竟,“禁”和“限”,在执行力度上有着质的区别。与“限塑令”相比,“禁塑令”更具不容商量的刚性约束力。此项禁令或有望使严重的“白色污染”的现状有所改观,也为全国禁塑提供示范。
然而,反观此前“限塑令”的命运,还是令人不免担心。禁令之下,替代方案在哪儿?这个问题不解决,“禁塑令”会不会也成为一纸空文?以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1月发出的“限塑令”为例,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但实际情形是,这个“限塑令”,既没禁止得了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生产,更没限制其销售和使用。只不过“限塑”变成了“卖塑”而已,及至现在,又变成了“送塑”,在我看来,现在市面上的塑料购物袋不仅没有少,反而更多了。
然而,实施“禁塑令”,宜堵更宜疏。必须厘清的是,实施“禁塑令”,不是封杀所有塑料制品,而是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这就要求在实施“禁塑令”的同时,加快替代产品的研发、生产和供应,即推出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满足市场需求。目前来看,吉林替代产品生产技术成熟可靠,产品产量充足,可以满足“禁塑”后的市场需求。这也是该省敢于率先推行“禁塑令”的底气所在。
从吉林近日市场情况来看,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价格明显偏高,影响了消费者使用的积极性。因此,必须进行技术改造,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提高生产和供应量,逐步降低销售价格,不给消费者增加过多负担。特别是,实施“禁塑令”,必然导致部分商家库存的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大量积压,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对此,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将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此提高商家执行“禁塑令”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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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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