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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离世,双眼珠失踪乃老鼠偷吃所致?
2015年01月21日 10:47
【事件介绍】
老人离世双眼珠失踪 离奇被挖眼家属讨说法
2014年12月29日下午,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闵口村村民李四十到附近的屯溪区社会福利院,看望了84岁的母亲戴红女囡。第二天清晨,他便接到福利院的电话,称他母亲离世了。然而,当他赶到福利院,看到母亲的遗体时被吓了一跳,母亲的双眼空洞洞的,两颗眼珠子没了。
1月1日,李四十及其哥哥李林顺告诉记者,2013年4月,几个兄弟商量后将母亲戴红女囡送到了村附近的屯溪区社会福利院养老。2014年12月上旬,戴红女囡摔了一跤,髋骨骨折,几天后因病情严重送进了医院重症监护室。12月25日,考虑到老人的病情,家人商量后决定出院,当天用救护车将老人直接送入了福利院。
12月29日下午,李四十去福利院看望了母亲,老人还能吃一点东西。次日清晨6时许,他接到福利院电话,说老人去世了。李四十赶到福利院,查看遗体时却发现母亲的双眼珠都没了,只剩下两个空洞。李四十说他当时也吓着了,立即给哥哥李林顺打了电话,哥哥赶来查看后,赶紧报了警,并拍了母亲眼珠缺失的照片。
“老人眼睛怎么成了这样?什么原因造成的?”采访中,老人亲属发出一连串疑问,怀疑是一起刑事案件,要求警方能给个让人信服的说法。从李林顺提供的照片,记者看到老人的两颗眼珠确实缺失了。
此事在12月30日被当地一家网站披露,称老人双眼疑似被手术刀剜掉,信息迅速传播,成了公众猜测关注的热点。
福利院护工凌晨查看没见异常
1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屯溪区社会福利院,大门口挂着两块牌子,一个是福利院的,一个是敬老院的,目前收留了孤寡老人40多位,还有10多位自费养老的。
福利院保安李先生称,此事发生后,事发房间及半个走廊都被警方封了,不给外人进去。院里领导去区里开会了,因此,没让记者进入现场查看。
福利院办公室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每天晚上7时许,福利院就大门紧闭,里面的人出不去,探视的亲属也不再给进来。早上6时半许,才打开大门。夜里,门口也有保安值班,外人是很难进入的。
戴红女囡的房间,是集中护理基本不能自理老人的区域,除她之外,还有两个老太,一个90多岁的吴某,长期卧床;还有个69岁的毕某,因小儿麻痹症要靠轮椅行动。房间里,还有位专职护工,夜里陪护。
“平时都是我们照顾,喂食,大小便护理,给她洗澡等。”福利院工作人员称,当晚,老人还曾微量进食,深夜12时许,护工查看时,老人还有生命体征。
“老人重病且和他人也无纠纷,福利院收留后,一直让护工全天候照顾着。”王先生称,老人眼珠为何缺失,他也说不清楚,要等警方的司法鉴定结果出来。
警方:眼部未发现明显锐器伤
记者得知,接到报警后,屯溪区警方立即派出刑警及法医到场进行了详细调查及法医鉴定,同时走访、询问了同室人员和护工等。
1月1日,记者从屯溪区警方获悉,经过初步调查及对缺失器官的法医鉴定等,并没发现老人眼睛部位有明显的锐器伤。
该区警方相关负责人称,对老人眼珠缺失一事,警方仍在调查,并已联系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及外省警方实验室等,进行进一步研判,从而得出结论。
对老人的死因,警方根据现场调查、走访及现场环境勘查等,初步认为非人为伤害。但要查明准确死因,需要尸检认定。“这个情况也和家属说过了,如果家属同意,我们就做尸检。”
记者调查得知,事发现场没有安装监控视频。和戴红女囡老人同室居住的另两位老人及护工,接受警方询问时称夜里没发现什么异常。但有一位老人称,夜里有老鼠爬到她脸上过。
屯溪区将严查福利院内部管理
1月1日傍晚,屯溪区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称:2013年4月19日,戴红女囡老人被儿子自费送到福利院,2014年12月9日因病被其子送医院治疗,12月25日,其子从医院重症监护室将戴红女囡接出,救护车送往福利院。因老人已完全无法自理,在其子执意要求下福利院暂时接收。2014年12月30日晨5时半许,值班人员发现老人去世,眼部异常。6时许,死者亲属接到福利院通知,到后报警。就戴红女囡双眼缺失问题,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勘验,相关结论将及时公布。
“肯定要尊重事实,不会隐瞒,将事实查清后告诉公众,对死者家属及社会有明确的回应。”1月1日,屯溪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警方调查死因及眼部异常等问题之外,屯溪区区委区政府还成立了调查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已经进驻福利院,对该院在这一事件中暴露出的内部管理问题等,详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该区相关负责人称,初步了解,该院楼房是新建,投入时间不长,却经常有老鼠出没,类似现象都暴露了管理上的漏洞,需要整改。
老人离世为何有眼无珠?
12月29日深夜,值班人员发现老人还有生命体征。次日凌晨5时半许,值班人员发现老人离世,且双眼异常。其子赶到后,发现双眼缺失,于是报警。当地警方称,初步排除他杀,对死者眼部等部位进行勘验分析,并没有发现锐器伤,就老人双眼缺失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乍看这个案子十分离奇,但稍加分析,即使“初步排除他杀”,也是一起有预谋的恶性案件。其中最大的疑点是时间:12月29日深夜到次日凌晨5时半许,充其量只有5个小时左右,就算老人在这5个小时左右内自然死亡,那么,能够不留下“锐器伤”取走老人双眼,一定是做好了充分准备的,而且非常熟练甚至专业。这就引发第二个疑点:这个作案过程如此干净利落,在作案时间上如此精准,老人的死亡有几成自然因素?
看上去,这就如一个承诺器官捐赠的垂危病人,在专业手术团代守候下,当病人失去生命体征后,立即手术移植器官。那么,在一个社会福利院,是如何实现这个“手术方案”的?
提出这些疑问的前提是,这是有关一个84岁的人,假如将其设想为除了人以外的普通动物,要完成这一系列操作,也不是十分困难的事。而事实上,从这位84岁老人的遭遇上,确实看不出“人”的应有待遇。请看:“2014年12月上旬,老人摔伤并骨折送医院治疗,后入重症监护室。12月25日,其儿子将老人用救护车送福利院,因老人完全无自理能力,其子反复要求后,福利院暂时接收。”这是不是一个有子女的老人的应有遭遇?老人的子女已经几乎不把自己父亲当人看是肯定的。
按照医疗常识,一个收治重症室的骨折老人,怎么会那么快就出院?出院为何要用救护车?又为何要送入福利院而不是接回家里?这种冷血的做派,不要说对待自己的亲生父亲,简直还不如人家对一条流浪狗的怜悯。显然,急于“出院”是为了节省医疗费用,送入福利院是不愿照顾伺候老人。假如老人送入福利院后5天就去世,是因为病入膏肓寿终正寝,那么,他的子女有多大的困难不能陪伴老人这几天?
有了这样一个事件背景,老人已经失去了人的起码尊严,也失去了法律赋予伦理上的应有保护。以这位老人的遭遇推算其子女的心态,不难想象,他的子女早已将其视作尽快脱手的包袱。在这种情况下,若遇到贩卖人体器官的罪犯,不对这样的老人下手还能对谁下手?而经其子反复要求后,暂时接收这位老人的福利院,又能给老人很好的照料么?
因此,若问84岁老人离世为何有眼无珠?最好的回答是这位老人生前就“有眼无珠”。当然,对此案中丧心病狂的罪犯,以及相关责任人,一定要严惩不贷和严肃处理。只是希望老人的子女不要再有其它瓜葛。
【启示与思考】
84岁的老人在福利院去世,双眼不翼而飞了,警方经过调查后向死者家属通报称,倾向于啮齿类动物对尸体啃咬所致。虽然警方办事效率较高,短短两天就向死者家属进行了通报,但还是疑点多多。
人体器官丢失乃民间大忌,无论如何逝者家属不能接受,因此警方必须查明原因。目前,警方得出的这个结论说是结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得出的。虽说排除他杀可能,而且根据尸体检验,死者眼部及周边皮肤损伤为死后形成。但仅凭“死者双侧眼眶部见皮肤缺损,损伤边缘不规则,部分呈锯齿状改变,左眼外眦处可见细小表浅抓痕”就倾向于啮齿类动物对尸体啃咬所致,显然不是太严肃。因为,与老人同住一室的还有两位老人,虽说其中一位老人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说,“夜里有老鼠爬到死者的脸上过”。但老鼠要把老人的两个眼睛全部吃掉,显然要花一定的时间,而且同室老人能看到有老鼠爬到死者的脸上过,说明房间里肯定开着灯,老鼠怎么可能在有人的情况下,能一点不顾忌地把老人的两只眼睛全部吃掉呢?
不管是什么原因,老人的眼睛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这是一件十分恐怖的事情。就算老人的眼睛真的被老鼠吃掉,福利院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地相关负责人称,该福利院楼房是新建,投入时间不长,却经常有老鼠出没。说明这个福利院管理上存在明显的漏洞。再说,福利院连老人是什么时候死的,眼睛是什么时候被“鼠辈吃掉”的也搞不清楚,显然是严重失职。当然,发生这样的事,不能只把院长撤职了事,有关方面必须进一步深查,打消社会的疑虑。更不应该把福利院变成“集中营”,让老人生活在恐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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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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