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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平:“并轨”能否推倒养老金体系改革的“多米诺骨牌”?

2015年01月21日 15:40

 

何平

何平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原所长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印刷、出版,违者负知识产权法律责任)

完整报告:http://www.71.cn/2015/0120/797306.shtml

      PPT:  http://www.71.cn/2015/0122/797859.shtml

大家好。今天我们就此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一起学习交流一下。今天我的报告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对改革大背景的描绘;第二个部分是对这次改革主要政策的一些解读;第三个部分是针对当前社会上的关注点和疑问点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一、改革大背景的描绘

事实上,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酝酿已有相当长的时间了,只是迟迟没有出台,这次终于出台了,社会也比较关注。首先我们就谈谈为什么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改革了近二十年,机关和事业单位才刚刚出台?这是大家普遍疑惑的一个地方。由于工作的关系,我一直参与这方面的研究。其实,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不是有必要与企业的制度完全一样,讨论了很长时间。因为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是国家和政府财政供养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如此),而企业则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二者工作性质不一样,风险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对养老保险制度是不是要搞一个制度,始终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

我们国家从上世纪50年代建国初期开始,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叫退休制度,这和企业也不一样,企业实行的是劳保制度。企业的劳保制度主要由企业自己解决,文革前曾经有一段时间是社会统筹,但是基本上很快就名存实亡了。80年代以后国有企业开始改革,到90年代中期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关停并转,那么原来企业自己养退休人员的制度就没有办法支撑了。因为企业可以有生有死,但是退休的老人你却必须给他养老。所以90年代中期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在全国逐渐从试点到全部开展实行了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是社会统筹。企业交一部分钱,个人也交一部分钱,形成一个基金,退休的时候大家都从这个基金里拿养老金。这样,不管企业效益好还是不好,是朝阳企业还是夕阳企业,企业和退休人员脱钩了,退休人员由社会来养老,由我们庞大的社会保险基金来支撑这个体系的运转。现在这个体系已经覆盖了3亿多人,绝大多数企业,不管国有企业,还是经营企业或者股份制企业基本上都参加企业的养老保险。而相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还是实行退休制度。退休制度大家可以理解为退休前工资有多少,退休以后按照工资的多少打折。一般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年限的长短,最高的可以拿到工资的95%, 低的也有80%。当初参加革命工作比较早的离休干部,退休以后还可以拿到工资的100%,甚至可能比退休前的工资的还要多一些,还要给一些津贴。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之所以没有和企业改革同步,一方面是因为机关和事业单位本身工作比较稳定,没有遇到退休人员养老金发不出这样的危机;另一方面则是对机关和事业单位是否要实行企业那样的社会保险制度,一直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

这次中央终于做了决定。近日,国务院发布《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和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实现并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以往的不缴费到如今开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主要是我们的一些科研、文教、卫生系统单位。从建国开始,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上工资是一个制度,退休养老是一个制度,先动事业单位而不动机关,于是事业单位的人就产生了很多疑虑。在《决定》出台前,几年前曾在几个省市的事业单位进行了试点改革,在当时引起了激烈的社会反响,甚至在广东有一些教师怕改革以后养老金降低,掀起过一个提前退休的高潮,尽量在改革之前退休。结果导致这个试点没有推行下去。那么这次方案的出台,中央下了决心,从2013年的3月份就开始研究,不管是我们机构内部的研究,还是社会上的广泛的征求意见,当时还请了很多高校教授、国际组织专家等对我们国家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都进行充分讨论。2014年1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了这个方案,12月11号中央常委也通过这个方案,2015年初这个方案终于出台了。

我们国家现有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大概有5000多万,在职的3000多万,已经退休的1500多万,因为这个制度涉及的面还是蛮大的。这么多人对自己怎么参加养老保险、怎么缴费、退休以后怎么拿养老金都是非常关心的,涉及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问题。所以大家正确理解和领会国务院的这次改革精神非常重要。

 

二、对改革主要政策的解读

下面我就这次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做一个解读,可以概括为“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九项改革重点”。

一个“统一”,就是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并轨,双轨制从此告别,变成历史。以后大家都在一个制度下,是什么制度呢?就是我们现行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我个人认为,统一制度以后可以解决我们很多问题,比如我们国家现在城镇化过程中,人员流动比较快、比较大的,人员在不同区域、不同职业、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之间的流动是比较频繁,占的比例比较大。由于工作的需要,人员可能不得不流动,但是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在流动过程的衔接上还不是非常通畅,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在养老制度上不是一个制度。

一些我认识的同学、同事经常拿遇到的问题咨询我。比如说有的人问,现在我在一家企业马上要退休了,过去我在机关或国家机关里干过,现在算退休费时我在机关干的那几年还算不算?又如,改革开放前我在北京工作,改革开放以后我到深圳工作,若干年后我又想回北京归根,回到北京以后也快到退休年龄,那么我养老谁来管?于是就出现了北京不愿意接,深圳也不愿意管这种地区之间扯皮的情况,以上问题都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当然也有我们制度方面的一些阻碍,因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退休制度,在计算养老金问题上和企业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在连接上确实是有困难的。统一制度以后,制度方面的衔接应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障碍了。

还有社会上普遍议论,认为机关和事业单位不仅养老金水平高,而且个人不缴费;而企业养老金却是水平较低,个人还缴费,缴费的比例还比较高,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因此会引发社会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我本人就接到很多这方面的咨询。原来都是同学、同龄人,一起上学,一起参加工作,后来由于国家分配,有的到了企业,有的到了机关,结果退休以后工资收入差很多,有的差一倍,甚至更多。这些都使大家很不愉快,认为不公平。所以这次中央做并轨这个决定,我个人认为是非常必要的,也顺应了我们国家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尽管很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实行国家供养公务人员这种特殊制度,但是在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一个社会政治背景之下,我觉得,统一制度可能更利于社会的团结,更有利于大家将来工作方面的流动,更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

当然,这次《决定》除了统一制度以外,还有“五个同步”。

第一个同步是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这纠正了几年前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先行试点的政策决定,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同步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弱化了改革难度,也使大家特别是事业单位内部人感觉更加公平一点。

 第二个同步是不再进行试点,而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统一时间,统一制度,统一政策。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统一改革,尽管目前还没有开始动起来,但是新制度的运行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

第三个同步是企业的年金制度与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同步建立。我们知道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基本制度以外,还有一个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自愿建立、国家给予优惠的政策,这样可以使不同企业有一定的福利差距。好的企业对人才更具有吸引力,所以通常把企业年金叫做“金手铐”——长期留住人的意思。相应来说,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应该有年金制度,只不过企业叫企业年金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叫职业年金制度。此次提出企业的年金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同步建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可能还要出台更具体的职业年金制度方案。但是总的来说,基本方式是和企业一样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也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建立,共同缴费,单位交工资的8%,个人交工资的4%,加起来是12%,这个账户与个人的职业生涯绑定,不论走到哪儿都可以一直带着。

 

第四个同步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推进。现行的工资制度非常复杂,各地方的差距也比较大。虽然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很多年没有调整工资了,但是各地方还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建立了一定的津贴补贴。所以现在是基本工资没调,但津贴补贴却在不停地加,这也造成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结构的巨大扭曲,本来应该是工资占大头,占到70%、80%,但真实情况是,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工资也就占30%,津贴补贴则占到70%、80%,而且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因此,如果我们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养老金改革是只绑定工资还是要把津贴补贴也涵盖进来呢?如果把津贴补贴也涵盖进来,那么我们的工资结构也要适当地调整。如果调整的话,就应该是全国统一调整,这需要有统一的办法,否则就会造成混乱,而且这种混乱还会一直带到退休以后,可能还会引起社会上的很多不公平。所以,这次国家下了很大决心,要把这块硬骨头啃下。当然,这不是一蹴而就,马上就可以解决的,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这次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同步展开。大家注意到媒体已经发布了国务院转发人社部关于机关单位工资调整的文件。在养老金改革的同时,适当地把工资方面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结构性调整。

 第五个同步是待遇的确定机制和待遇的调整机制同步完善。我们每一个人的退休金包括两块内容:一个是当你达到退休年龄,批准你退休的时候,怎么给你计算退休金;第二个是计算退休金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价的上涨,生活成本的增加,如何保证我们已经退休的人员生活不至于因为这些因素的影响而降低生活质量,所以养老金需要有一个调整机制。过去,我们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调整都是与在职人员同步的,在职的人工资增加了 500块,退休的养老金也相应地增加300块、400块,甚至同幅度增加。企业实行了养老金制度改革之后,采取了每年调增1个幅度的方法,到目前为止已经连续十一年,每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大概每年增加的幅度都是10%。这回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在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调整幅度上,应该都是同步一致的。这样就把我们制度的统一性、公平性、可持续性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

下面我们谈谈此次养老金并轨政策中的“九项改革重点”。

第一项是改革的范围。我们说机关和事业单位这是一个总的称谓,但具体确定进入这次改革目标时我们定了三个对象:一个是国家公务员;第二个是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构,除了国家公务员,还有一些党团、社会组织等等;第三类就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因为现在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开放以后变化比较大,有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有的已经按照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有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的是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所以,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难点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将事业单位的分类划清。

为了配合事业单位分类的这次改革,首先要确定它是公益类还是非公益类。如果是非公益类,已经是按照市场机制走的,那么就不能参加这次改革,它还是参照企业的改革。例如,大部分从事技术性研发部门所属的科研事业单位都已经实行企业化管理,已经变成企业,成为正式的注册主体。虽然名义上它是一个研究单位,但是它属于企业化管理研究单位,因此它按照企业的办法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有相当一部分划不清的事业单位,我们正在做工作。

由国家首先确定我们的事业单位是公益类还是非公益类的,是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公益一类是财政全额拨款,将来可能涉及到养老金也都是全部由财政出资;如果是公益二类,有一部分是自筹资金,那么将来还要具体划清政给出多少钱,自己自筹多少钱,这些后续的工作还是相当复杂的。但是有一条是清楚的,就是必须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我们现在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由于编制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单位聘用了好多编外人员,编外人员不论是临时聘用人员,还是长期聘用人员,他们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在此次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制度范围内,因为将来还会涉及到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企业之间的资金责任问题,之后我还会讲到这个问题。按照规定,大概我们国家机关公务员大概有七百万左右,事业单位范围很广,具体在编的人员没有准确的数字,应该是在 3000万左右,还有我们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退休,现在由单位继续支付退休金的人员大概有1500万,总而言之,大概有5000 多万的人员范围。

第二项是缴费政策。参加保险就要缴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这次完全跟企业一样,缴费基数就是按照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按月缴费,单位交费20%,个人交费8%,合起来28%。现在全国绝大多数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缴费也是20+8的水平,有些地方可能低于这个水平,因为这些省市的人口结构比较年轻,年轻人多,退休人员少,所以缴费不到20%,有的10%,有的12%,例如广东等南方沿海省市。按照我们国家政策的规定,单位缴费低于20%是可以的,但不能高于 20%。个人缴费一律都是8%,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都是一样。以什么为缴费基数呢?这次政策规定,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你本人的缴费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 300%,即三倍以上,那么再高的部分就不作为基数;如果你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那么最低也要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缴费。

 

为什么做这样一个规定呢?为什么不是按照自己的工资来缴费呢?原因非常复杂。当时我们做了一个比较广泛的调查,现在工资差距比较大,特别是企业的工资差距很大,有的人年薪几百万,有的人可能年薪几万,差距非常大。如果按照本人的工资去缴费的话,我们知道,养老金制度在启动之前有一个工作年限计算问题,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你是高工资的,高于平均工资的十倍甚至几十倍,那么你的养老金也会比别人的养老金高几十倍。因此对特别高的工资进行一些限制,可以缓解在职工资的差距导致的退休后养老金差距的问题。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缴费是非常重要的。原来我接触过一些企业员工,在缴费的时候,总觉得缴费是个负担,所以自己擅自降低缴费基数,比如说月薪是四千,但缴费的时候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去缴费,按两千多去缴,这样当时是少交了,逃脱了一部分缴费的义务,但是在你退休的时候,办理退休手续计算养老金的时候,你会吃很大的亏,因为你缴费的数额低,基数定的很低,所以你的指数很低,你的养老金就比别人低,这样你从退休到去世,可能长的要二三十年,都要比别人少领很多养老金。有些企业的员工自己本身不太清楚,或者是当时缴费的时候,他认为对自己的利益没有太大损害,或者屈于雇主的压力也不好表态,但是到退休的时候就出现这个问题了。现在我们有行政诉讼权,可以追诉个人的权利。如果确实是属于当时少交了,可以追究雇主少交的部分,让他进行补交,补交之后养老金的计算可以按照实际的工资收入指数来计算。

当然这里还有很多问题,前一段时间讨论,20+8的养老金缴费比例是不是太高了?有的专家学者还说中国养老缴费比西方发达国家还要高。我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检索,应该说我们不是最高的,但是相对来说比较高。为什么这么高?它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现在我们养老金主要用于负担的是大部分原先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这些曾经在计划经济年代,经过严格招聘录用的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是要确保的,而且这些人的比例还比较高,但是我们国家又已经步入了老龄化,所以要保证这些人退后的养老金支付,钱从哪儿来呢?就是从年轻人缴费的基金里支付,当时我们定的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世界大多数国家也大都采用“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方式,比例高是因为当时我们的养老金替代率比较高,现在大家知道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的时候大概拿到工资的80%以上,企业没有改革之前可拿到工资的80%以上。到了90年代中期,我们改革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以全国算账,大概八个在职的养一个退休,现在由于越来越多的人退休了,相对参加保险的,特别有稳定职业并参加保险的缴费人群来说,增长速度并不是很快,好一点的城市是三个在职养一个退休的,而像上海那样的老工业城市,基本上不到两个在职的在养一个退休的。

我们机关事业的赡养率比企业的可能还要严重一些,机关赡养率大概就是2个在职的养一个退休的,事业单位是2.5个养一个退休,所以我们养老金制度本身就决定了缴费的年轻人养退休的老年人,老年人需要支出多少,年轻人就得交多少。这样算出来20+8的比例,在有些地方还不够用。90年代中期,在有些市县,企业的缴费比例甚至达到30%多,单位的缴费比例确实是比较高。大企业承受都有困难,更何况一些小微企业缴这样高的比例,它的利润空间就必然受到了极大的挤压。所以20+8的比例可能确实需要调整,我们现在第一步是统一制度,将来可能会多渠道地筹资以保证养老保险的基金。比如说国有资产上市要拿出一部分,用来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又比如开征一些其他特别税、消费税等等。总之如果能够挤出更多的资金,我们是可以把这个缴费比例适当降低的。因为基金本身是要收和支平衡的,我们不能一方面期望支很多,另一方面又不想多交,事实上甘蔗没有两头甜的。将来,20+8的比例可能降低,下一步全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是有打算的,但是目前起步阶段,机关和事业单位就是20+8。

 

第三项是是养老金的待遇计发问题。我们的养老金,从目标制度来看是统账结合的,一部分是统筹支付的基础性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这两块。对于制度改革以后的人来说,将来退休的时候就有两块养老金,对于制度改革以前已经工作一段时间,但那时候没有缴费,现在你就要视同缴费。假如仅仅按照这两块计算的养老金肯定就吃亏了,所以还要加上一个过渡性养老金第三块内容。

这三块是怎么计算呢?基础性养老金是按照本人缴费的年限和缴费的基数来计算的,缴费的年限就是你参加保险缴费一年,就记一个百分点,假如你工作了20年,退休了就是20个百分点,你如果工作35年,退休了就是35个百分点,这是比例。基数就是按照本人缴费工资指数化,将缴费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相加的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也作为计发基础性养老金的基数。什么叫社会平均工资?就是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这样做得好处就是,鼓励我们参加保险的时候,多缴费,早缴费,连续缴费,将来退休的时候养老金就会高一点。如果缴费少,缴费基数低,那么你的养老金就会低,这是基础性养老金,这一块是由统筹基金支付。

第二块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就是我们说的20+8里的8,属于个人账户交费里面的8%,工资的8%完全进入账户,从你参加保险开始,一直给你积累,每年按照统一的比例计算利息,累加后到退休的时候,这个账户的钱将按月返还给你,这样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就是根据你一生中积累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除以你退休以后的平均年限。这次文件还专门列了一个表,如果你退休的早,40岁就退休了,到74岁、75岁你的时间还很长,那么除数就大一些;如果你工作到60 岁,甚至65岁才退休,那么除数就小,可能还有十年,你的除数更小一点。这样也是使人们能够尽可能的多工作、晚退休,能够使自己的养老金多获得一些利益,这都是新制度的一些鼓励性政策。

对于一些人来说,还有一个过渡性养老金。就是以前工作若干年也没有缴费的,如果按照新制度突然计算养老金,这些人可能就亏了,所以对他以前的工作年限要有一个补偿,这个补偿就是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在这次文件没有详细描述,但是我们大致还是会参照企业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方法,大概与计算基础性养老金的办法差不多,就是你过去工作10年,那么就应该给你加10个点,也许15个点。比如一年加 1个点,或者1.5个点或者1.8个点,这个各地方法不一样,可根据待遇衔接的方法把过渡性做好。这个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问题是改革中最难的一个方面,需要进行大量的测算,还要考虑基金的收支的平衡和待遇衔接方面的问题。

第四项是制度要平稳过渡,我划分为新人、中人、老人三类,最重要的是中人,主要指过几年就要退休或者当年就要退休的,这些人需要平稳的衔接和过渡。正确的处理新人、老人、中人的衔接,已经退休的我们不降低待遇,还要略有增加。但是这个制度不可能算到每一个人,因为有的人工作时间长,有的人工作时间短;有的人工资高,有的人工作低,不可能算下来养老金都一样,但总之是,使60%、70%以上的人不会因为养老金制度改革而待遇降低。另外,制度还有一个过渡期,一个最低门槛,如果你确实按照新方法计算还低于改革前的水平那么你就按照老的办法,在过渡期间这是允许的。可以说,在企业改革的时候我们设计了五年的过渡期,那么在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上,我想问题更复杂一点,过渡期间还要长一点。其原则就是新老制度要平稳过渡,要让大多数人在改革后利益不受到损害。

第五项是调整机制的一致性。将来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人员退休人员在养老金的调整上将采取一致调整,不再实行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这种“搭车调整”的方式。

 

第六项是养老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基金管理、基金监督非常重要。社会保险是一种筹集基金和使用基金结合的账户制度,此次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我们明确要求,养老基金要单独建账,不和企业混在一起。为什么呢?因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老人多一些,企业的老人少一些;另外企业已经改革二十年,已经有相当一部分的结存基金,特别是有些沿海、比较富裕的地区,基金结余会更多一点,全国算账已经结余3万多亿。因此,如果机关和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混合,基金的流向可能会出现难以预测的流动,我们并不希望因为这次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造成因为企业资金有结余,而财政逃脱责任,所以这次的基金要单独建账而且这次还明确了最好由省级层面来统筹筹集资金。我们知道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县统筹到市统筹,从市统筹再到省统筹这样逐渐提高的,统筹层次越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就越强,而人员在流动的时候,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处理上就会相对简单,因而,此次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起步就实性省级统筹。

第七项是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可能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同区域内调动,如果是省统筹的话,直接进行转移记录就行,不用再进行基金的同步转移。第二部分如果是跨统筹区域调动,那么调出地和调入地除了进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以外,基金也要随着本人调动而转移,将统筹基金转移一部分。目前企业账户是转移12%,个人账户则是全部随从个人转移。

第八项是要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为什么要建立职业年金?从我们现在的制度设计来看,光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不足以弥补改革之前的退休金空缺的。所以此次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与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补充性保险,企业叫企业年金,机关和事业单位叫职业年金。职业年金这回规定也是8+4,单位交8%,个人交4%,建立终身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在整个工作期间都是个人积累,个人流动的时候随同转移,个人退休以后,会把个人账户的钱全部给本人用于养老。

  第九项是要强化经办管理服务。大家知道原来这些事情都是我们各个单位有人事处、人事部门来管,一旦实行了社会统筹以后,我们的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就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所以需要有一个相应的、强有力的、方便快捷的组织服务方式,这就是各级都需要有专门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层面,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各个地方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已经比较健全,无论从专业化管理方面,或是信息系统方面,还是在办事的流程方面,都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办法。机关和事业单位也要相应加强经办机构建设,这是一个必要的制度运转支撑条件。

 

以上是关于此次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九项重点内容的解读,下面就组织实施方面强调几个方面。

 第一,制度改革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制度改革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避免因工作失误而出现一些不必要的、不稳定局面。

 第二,各地方的具体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国家制定的基本上还是制度的大框架、大政策。在具体计算、具体管理方面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坚持统筹兼顾,做好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与企业等其他主体之间的平衡协调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大家支持和理解养老金制度改革。

三、针对社会热点谈谈自己的感想

第一个问题:退休制度改革以后,退休金会不会降?

近日,国家人力与资源社会保障部分管社保的胡晓义副部长已经在新闻发布会就此做了解答。他做出承诺,退休以后待遇不会降。在此,我想补充两点:第一,至少在过渡期内,不管按照新办法还是老办法,退休金都不会降。第二,从长期看,退休金也不会降,原先机关和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有差距的,在制度并轨后,差距将逐渐缩小,长期来看,肯定会产生变化,但这也是正常的变化。总体上来看,在养老金的总量方面还是会有一些变化,但是在绝对量上不会有所降低,所以大家不必为这个事情着急,赶快办退休,急着做一些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动作,没必要,反而会得不偿失。

第二个问题: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后,会不会吃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结余?

这个刚才我已经说了,就是不会。因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的基金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是两个基金池,二者之间不互相流动。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上属于财政的责任,而企业基本上是企业主体的责任。同时我们还有一个大社保基金,大社保基金就是国家社保基金理事会通过财政拨款、国有资产转持、福利彩票等和其他的渠道筹措的资金,目前我们已经有一万多亿的战略性储备金,将来如果出现一些问题,战略储备金将发挥作用。

第三个问题:改革后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不是持续?

我现在交费都给已经退休的人花了,等我将来老的时候那个钱还有没有?是不是可以持续?虽然面临老龄化的威胁,将来这种财务风险危机是可能产生的。但是我说了,这是以国家制度为保障,以财政资金为兜底,假使真的出现基金亏空,财政首先会保证养老金的支付。前面我说了,现在我们的战略储备金有一万多个亿,将来基金还要逐渐发展壮大。甚至会有更多这样基金的储备来解决养老的问题。所以在这些方面,大家也没有必要太多的顾虑。这个制度实行以后我们和单位就脱钩了,不管未来发生什么情况,到你老的时候,都会有国家的养老保险来管你,一种制度性的保障。总的来说,它的抗风险能力要优于我们制度没有改革之前的制度设定。

今天就给大家介绍这么多,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0121/7975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