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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摆“剪刀手”被罚 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2015年02月06日 16:02

 

【事件介绍】

 

90后青年对高速监控摆“剪刀手” 被罚200元

以前见朋友开车无聊,在摄像头面前摆出“剪刀手”,年轻的90后方某也来个所谓的“东施效颦”,可这回着实让自己出丑了。

1月26日下午,方某驾驶本田轿车从瑞安回龙泉,三点左右经过温丽高速青田服务区主线卡点,面对摄像头,驾驶员方某觉得无聊,想起了网上的趣事,以及之前朋友有过面对摄像头摆“剪刀手”的经历,自己也顺道模仿一个,头还微微向右侧倾斜配合监控拍照,留下了经典“剪刀手”。方某以为这样奇葩的违章行为肯定没人发现,没想到高速交警正在青田服务器开展整治行动,方某的行为被执勤的交警现场逮个正着。

经过高速交警的教育,最后方某也后悔不已,并主动写下保证书,告诫自己以后千万别做出这样的丑事。最后方某也因“未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被高速交警严肃教育并罚款200元。

剪刀手为何违法

据高速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像驾驶员方某比剪刀手时双眼仰视,视线离开前方,左手离开方向盘,万一遇到前方突发情况,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快速行驶的情况下根本来不及处置,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于方某在高速行车时向监控摆出“剪刀手”的行为被交警处罚的事件,记者也向交警了解到,类似的不按规定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还有驾驶员行车时玩手机、发短信、抽烟、捡手机等行为,如果被交警查到都将会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

延伸阅读:重庆司机比剪刀手同被罚200元

据《重庆晚报》2014年7月报道,重庆高速执法二支队五大队的执法人员在调取沪渝高速驾驶员违法行为证据时发现,一张监控自动抓拍的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照片,有些让人捧腹。

执法人员介绍,这组摄像头白天不会亮灯,只是抓拍时才有闪光。这名驾驶员见摄像头没有亮灯,对着摄像头比出了一个剪刀手以示挑衅。

以为只是拍超速

当事驾驶员介绍,当天车上就他一个人,高速路行车实在有些无聊,为了找事做,他准备逗摄像头玩玩。

他以为高速路摄像头只测超速,于是在经过摄像头时,他压着速度通过,同时右手脱离方向盘,微笑着做出一个胜利的剪刀手势。

“我想调侃地表示我可没超速哟!”驾驶员说,当闪光亮起后,他就后悔了,因为他发现自己没有系安全带,不过他还是相信,“这个摄像头只是拍车牌,不管安全带。”

后经执法队员介绍,该驾驶员面临罚款300元、扣2分的处罚,并解释:未系安全带扣2分、罚款100元,比剪刀手罚款200元。

 

对“剪刀手”能否柔性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但是,也规定了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可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警方对小方高速公路上驾车摆“剪刀手”的行为,完全可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即使要处罚,也不一定非要“顶格”到200元罚款。如果说,小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对其做出这种处罚当然过轻了。可问题是,这一违法行为事实上没有造成任何后果。它的行为时间极为短暂。高速交警对其做出“最严厉”、“最高规格”的处罚结果未免让人产生不公平之感。

在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种“处理方式”,执法交警不是罚50元、100元而是直接“罚”到顶,单单拿出最重的一种,内中原因难免会让人猜疑。这一违法行为和处罚事件,有特定的背景,是当事人对着监控摄像头摆出的POSE“自拍”,恰恰被指挥中心人员看到,而后,丽水市高速交警支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把他拦了下来。是不是警察以为,小方在挑战警方的权威?

按规定,开车时摆“剪刀手”确实是违规行为。但是,有一只手离开方向盘是违规,拿手机是违规,偏头说话、精力不集中也是违规,而且,它们的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剪刀手”也一样。那么,在同样路段和大致相同时间段,有多少驾驶人“一手离开了方向盘”?有多少人打过手机?又有多少人在和副驾驶座位上的人说话?这些人被“抓拍”了吗?被顶格罚款了吗?如果说类似的违法行为并没被顶格处罚,那么唯独拿“剪刀手”开刀,其执法公平性便值得商榷,交警选择性执法的动机也就值得怀疑。

“剪刀手”不仅该罚而且必须罚

只是按照这个思维,如果警察不能抓光所有的小偷,那抓任何一个小偷都是不公平。为什么当我们遇到普遍的交通乱象的时候,都希望交警部门能严格整治,严肃执法,可一旦落到某一个具体的人头上,就又往往同情心泛滥,希望“人性执法”呢?大概是因为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都知道自己有时也会调皮一下,所以不希望自己成为下一个“倒霉蛋”。

事实上,在一些大中城市,驾驶员开车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乱停乱放、随意变道、任意超车等交通违法现象非常普遍,不少司机还认为这些都是习以为常的事。不少驾驶人违法违章,多是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所致,并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性的驾驶陋习。

 

古训曰:“法严则人思善,法弛则物生恶”。也就是说,在监管处罚上,越不近人情,越能让人尊重法律法规,越能培养监管和处罚对象的良好行为习惯,相反,如果追责不力,那就会因为责任人的普遍失范而让一个行业的秩序越来越乱。尽管小方的“剪刀手”不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我们知道一些瞬间发生的、普遍的、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常会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今天对小方的宽宥,就是对下一个小方的放纵。再好的渔夫也不可能打尽一河的鱼,警察不可能查获和处罚所有的违法行为,但所有驾驶员必须明白,自己随时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被罚的小方,并借此永存警惕之心,不敢去以身试法。

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些良好的行为习惯都是“罚”出来的。只有让更多人知晓潜在的、后续的长期违法违章成本,才能真正让所有交通参与者忌惮警戒,不断提高文明素质和守法遵章意识,并渐渐把严管重罚之下的被迫举动转化为文明行车、谨慎驾驶、安全礼让的良好习惯。唯有如此,城市道路上的各种不文明驾驶行为和违章行为才会大大减少,你我的出行才会更加安全。所以,罚小方200元,不仅是应该,而且是必须。

“剪刀手”被罚200元一点也不亏

开车的时候,对着视频监控伸出“剪刀”,对于驾驶员个人来说,或许并没有什么目的性,也仅仅是一时兴起,为了好玩而已。因为这个行为,被罚款200元并且扣了分,这在很多人看来不可理解。有人甚至认为警方的行为纯粹是为了执罚经济。至于,警方是不是为了钱,其实可以忽略不计。关键要看看开车伸“剪刀”的行为是不是违法,是不是有害?

首先,需要从违不违法的角度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开车期间不能搞各种小动作。这位开着车伸出“剪刀”造型的驾驶员,显然已经违反了交通法。开车不能只用一只手掌握方向盘,不能大撒把,这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学习驾驶技术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这个基本知识还列入到考试内容。这位对着视频监控伸出“剪刀”的驾驶员,在一只手伸出“剪刀”的时候,会用几只手掌握方向盘?很显然,他是用一只手在掌握方向盘。既然已经违法了,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就是没有问题的。这合乎法理。

其次,需要从有无危害的角度探究。这位驾驶员向视频监控伸出“剪刀”的时候,就需要双眼仰视,视线离开前方,右手离开方向盘。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危害安全,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如果在他伸出“剪刀”的时候,恰巧对面来了一辆汽车,是不是就会有安全隐患呢?还能不能及时规避风险?显然,这个一时兴起的“剪刀”,实际上就是很大的安全隐患。在驾驶的时候,必须保持精神的集中,来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车祸,并不是每一起都有重大违规驾驶行为。很多都是因为小错误造成的。嗑瓜子、吃水果、打电话、交头接耳造成的悲剧还少吗?

表面上看,伸出一只“剪刀”被罚款200元,确实有点重。但是,我们要知道这处罚的不是恶作剧,这处罚的是违规驾驶行为。交通安全无小事,生命安全大于天。我倒是希望,这位喜欢搞恶作剧的小伙子能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更希望这一事件能让所有驾驶员引以为戒。

开车伸出“剪刀”,执法理应给出“锤子”。没有严厉的执法,何来秩序井然的交通环境?当然,网友的反对也不是毫无道理,比如说,执法何时能告别罚钱的办法,除了罚钱我们是不是还应该有其他办法?

 

【启示与思考】

在驾驶机动车时,驾驶员应当全神贯注地开好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虽说路况好、车流量相对较少,但在高速公路上,要么不出事故,要出事故一般都是车毁人亡,这种血淋淋的教训,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真可谓是屡见不鲜。俗话说:十分驾车九分开,还有一分防意外。没出事故的人总持有侥幸心理,总以为自己驾驶技术是最好的。

小伙子平时爱玩爱闹爱搞怪是天性,但活泼也要分场合、分时候,而千万不能拿生命当儿戏。交通法规早已明确规定:开车不允许拨打手机,或做些与开车无关的事情。这次幸亏有录像将“剪刀手”捉个原形,并被交警罚200元,也算是买个教训。其实,在很多情况下,仍有一些人在驾车的时候置国家的交通法规于不顾,我行我素,只要不被监控录象逮着,就是肆无忌惮地逞英雄,如:酒后驾车、驾车时拨打电话或刷微博等,这些都是与开车无关的事情。

仅就罚款金额来说,顶格罚款未免偏重,但罚款没有超出规定标准,就依法有据,属于交警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的范围,也无可厚非。事实上,在高速路上驾车搞怪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具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稍有疏忽不慎,或遇到突发情况,就来不及反应,很有可能转瞬之间就发生车祸,甚至酿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到时就悔之晚矣。因而,在规定幅度内用顶格罚款200元对驾车玩闹搞怪行为提个“猛醒”,如果因此能让玩闹搞怪者今后长个“记性”,不再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也是非常值得的。

开车还不忘玩闹、搞怪、耍酷,是将交通法规与交通安全置于脑后,是对自己和家庭、他人的极不负责,开车摆“剪刀手”被罚,实际上一点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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