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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和工商总局共同打假是对网络交易的共同维护
2015年02月09日 08:47
【事件介绍】
淘宝“暗战”工商总局 商务部“插话”加大整治
据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主管的《中国工商报》1月28日消息,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下发了《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白皮书》指出阿里巴巴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大突出问题,并对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看来这份《白皮书》是引爆淘宝叫板工商总局的直接导火索。这份白皮书还透露,北京和江苏、山东等地方工商局网监机构负责人告诫阿里巴巴集团,诚信经营是基础,作为大型网络经营企业,要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要充分运用内部管理规则进行有效管理。
阿里巴巴集团认为,目前自身存在的最大风险来源于三个方面,假货、知识产权和炒作信用。阿里巴巴集团对新兴市场管理经验不足,与监管部门沟通不够。
淘宝“火气大”
工商别吹黑哨
淘宝为什么火气这么大?源于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报告显示,监测共采样淘宝网、京东商城、天猫、1号店、中关村电子商城、聚美优品等平台的92个批次样品,正品率为58.7%。而在淘宝网采集51个样品,数量最多,但其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不足4成。
在监测报告对外发布4天后,淘宝突然“发火”了。
1月27日,淘宝网首页挂出《淘宝小二致信工商总局司长》的文章,转发了“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微博,直接对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喊话:“您违规了,别吹黑哨!”
文中称“我们看不懂的是,屡次抽检和报告中,不同的标准和神一样的逻辑”,对此次监测正品率的推算、非正品的定义、抽检程序等提出质疑;同时称刘司长是“伐开心,打淘宝”,“使用公权力情绪化”,表示渴望公正、公开、透明的执法。
工商“淡定”
网监司是依法行政
27日22时许,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对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一事正式回应表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工商总局的法定职责,“工商总局网监司一直秉承依法行政的原则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赋予工商机关依法开展市场检查、商品质量监测等监管权限。“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是评估市场风险、警示违法经营的重要工作方式。”
该新闻发言人同时表示,网络市场需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工商机关将一如既往依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过,与淘宝发表千字长信“咄咄逼人”的架势相比,一些网友认为工商总局的“三句话”回应“太官方”,对淘宝提出的具体质疑只是一个笼统的、“态度性”的回答,没有进行详细解释,感觉“不够给力”。
商务部“插话”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27日15时,针对工商总局发布的网购监测报告,商务部也“发声”指出,将继续把互联网领域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健全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加强政府与企业和行业组织的合作,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满意的网购环境。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网络购物发展迅猛,零售额连续3年增长超过40%,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网络购物方便快捷、低成本的特点,为居民和商家带来诸多便利和实惠,也对带动就业、促进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随着我国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线下售假制假的情况开始渗透线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最新进展
工商总局又一次通报淘宝售假
27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发布会通报10起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又有6起涉及到淘宝。“巧合”的是,淘宝也选择在这个时候通过官方微博挂出了公开信。
此次曝光的10起典型案例中,涉及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构交易、未按规定亮照等违规行为,其中有5起出自网络交易平台内的网店,包括淘宝、阿里巴巴网站等。淘宝有4家网店被查出涉嫌销售CC&DD、PRADA、CHANEL、Zegna、ZegnaSport、BURBERRY、ZARA等侵犯商标注册权的商品。最大一笔来自淘宝网“倾城海伦家”网店,查获待销售标注有PRADA、CHANEL、Zegna、ZegnaSport、BURBERRY等字样的男女式各型服装、围巾、拖鞋等商品380余件,因数额巨大,重庆工商对其从重处罚,罚款高达60万元。
而据统计,此次工商系统共在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33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19万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3.6万条,责令整改网站1.4万个,关闭问题网站2201个,查处违法案件7746起,罚没款1.13亿元。据悉,工商总局已将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确定为一项长期工作。
对于淘宝网在官方微博挂出的公开信,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昨晚明确回应称:“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是评估市场风险、警示违法经营的重要工作方式”,工商总局网监司“一直秉承依法行政的原则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
网民:淘宝言语有点任性
淘宝就是个全民集贸市场,良莠不齐是事实,但精品辈出也是事实,电商打破了太多的垄断,毁誉参半是必然的,但政府该做个有眼力的批评家?还是做个慈祥的导师?改革之路任重道远,天下之事匹夫有责!想逼工商局就范,仅靠大字报恐怕胜算也不大。
这封公开信在语气上也太过于“嚣张”,其中指责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的这份报告“一棍子打掉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棍子打掉中国消费新趋势,一棍子打掉广大商家对公平执法的信心”,这样的言语显然是在扣大帽子。
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针对淘宝小二的公开信指出,其实在这封质疑工商总局的公开信中也不乏槽点。比如其中提到一句“淘宝居然和自营的B2C商家放在同一纬度比较,如果不是疏忽,那么必定是故意。”这等于是变相承认了像淘宝这样的C2C平台的正品率就要低于B2C平台。
价值观比商业模式更重要
其实,无论剧情怎样变化,最终要解决的是不让假货继续泛滥的问题,是构建让假冒伪劣产品不再大行其道的平台的问题。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淘宝和国家工商总局等执法部门都责无旁贷。
业内人士或许还记得,20年前的1995年,针对当时市场上假冒伪劣现象较为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中宣部、原国内贸易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发起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深受消费者欢迎,也产生了深远影响。20年来,不断完善的市场监管、消费者的监督和成熟,让实体店更加重视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制假售假的行为越来越为市场所不耻。然而,当商品有了电商这样的新的销售途径,类似100元的爱玛仕丝巾、1000多元的卡地亚手表、一二百元的普拉达皮包等的广告推介变得多了起来。网络购物假货之多、投诉打假之难,是不能否认的事实,相信不少经常上网购物的人都为此付出过代价。假冒伪劣商品已成为阻碍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毒瘤”,亟须根治。相比外部监管,平台运用技术手段打假起到的效果或许更加明显。比如,透过消费者投诉、店家广告推介和商品呈现,平台就可以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掌控。评价一个平台是否成功,不应只看它承载了多大的资金流和商品流,更应看它是否能驾驭在这个平台上运行的商业行为,这样的行为更能体现平台的价值观。价值观比商业模式更重要,也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建立一个对电子商务平台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还有更多工作可以做。有消息称,目前淘宝店家数量已超过500万,商品数量则以亿计。对于这样一个庞大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外部监管完全覆盖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才更需要平台与监管机构全面配合,共同构筑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防线,让假冒伪劣商品无立足之地,让消费者放心购物,也让生产厂家有动力生产出更多优质、创新的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最终让电子商务平台充满生机和活力。
发现问题不应回避,而应以此为动力,动员相关方面共同解决问题。淘宝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其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全球的影响力都不可估量。20年前的“百城万店无假货”行动把假冒伪劣商品赶出大商场,今天淘宝不妨也借此机会进行一次“百万店家无假货”行动,让更多人为淘宝点赞,为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做出更有意义的贡献。
淘宝工商总局都应守土有责
淘宝和国家工商总局一来二往互相回击甚是好看。部分公众认为,一个企业敢于公开和官方部门谈监管程序问题,值得鼓呼。其实这只是一方面,工商总局也没有一棍子打死淘宝,而是以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详细指出了阿里巴巴电商平台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五大问题,并提出阿里巴巴傲慢自我陶醉的问题。抛开假货问题不谈,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之间此番“文明互动”,也算是开了个好头。当然,事情不会就这么结束,接下来双方还会采取什么行动,且行且看才好评说。
不否认,工商总局的采样、抽检程序等,确实如1月27日下午,淘宝网官微所发布的名为《一个80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刘红亮司长:您违规了,别吹黑哨!》的公开信所言,存在问题。于此,淘宝抓住这一点回击合情合理,也是对监管部门的一种监督。而同时,淘宝存在假货的问题,也不会因为采样、抽检程序有问题就可以大事化小。此方面,淘宝也没有回避,其声明很好地表明了淘宝勇于承担责任的态度。
观其言更要看其行,淘宝平台存在售假的行为确实很严重。当然,这不仅仅是淘宝的责任,也不仅仅是淘宝才存在。正如淘宝声明所言,我们(淘宝)根本不能凭借一己之力去真正解决线上线下共生的假货问题,还需要有更多的执法部门与我们一起,从根子上拔掉众多制假的毒瘤。其实,作为合法经营的企业,无论是商场、专卖店还是电商平台,都有责任不卖假货。而从一名消费者的个人体验来看,淘宝平台上的假货确实较多,当初为了发展,任由野蛮生长,淘宝确实有很大责任。
过去,中国的电商平台也承认有责任,却也总喜欢说自己只是一个平台,主要是供货商或者网店提供和销售了假货——这个说法,不够负责任。企业就该有企业的责任,把责任推给别人,那就不是负责任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别的零售商都会为消费者所唾弃,得不到社会的支持,更不利于进一步国际化,得到资本市场的长期认同。而且,长期售假,一旦证据确凿,或许还会给这些电商企业带来不少官司。
事实上,中国电商企业从一出生就伴随着假货横行的问题。在发展初期问题不明显,可一旦企业进入成熟阶段,特别是伴随着企业的做大做强,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包括知假售假问题,就不可避免让其头痛。淘宝今天之所以和工商总局杠上,就是因为过去对假货的问题管理失范。而今阿里巴巴作为全球极具影响力的电商在美国上市,树大招风,任何一点事情都备受关注。从这个角度而言,淘宝也好,中国其他电商也好,都应该对自己的过去作检讨;并从今开始,真的如声明所言努力重视假货问题。
中国的互联网有其封闭和保护国内电商的一面,因此,中国才有机会涌现出这么多的本土电商平台。这个先发优势,无论电商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应该珍惜。电商企业和监管部门该做的就是,各司其职、守土有责,把自己责任范畴内的事情干好,一起让假货比重过高的问题,不再困扰中国电商行业。
淘宝“大战”工商总局别成一场闹剧
淘宝与工商总局这场“大战”的脉络看似复杂,其实很清楚:在工商总局方面,认为定向监测是正常监管,而且对阿里巴巴已经留有余地;在淘宝方面,则尽量回避与工商总局这一监管主体发生组织层面的对立,而将矛头只对准刘红亮个人。
这不是良性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阿里巴巴网络交易平台确实存在《白皮书》中所指的那些问题,应该更早告知消费者,而不是在双方出现对峙时拿出来作为支持自己监管正当性的证明;而淘宝网也不必避重就轻把棒子指向具体个人,刘红亮所为是职务行为,如果淘宝有异议,可以走行政复议等渠道维护企业利益。孱弱的市场监管和糟糕的企业公关,把一件本来正常的事变成了闹剧,而多数消费者在这场喧嚣中只能是无所适从。
即使仅从纠偏角度说,淘宝和工商总局,都有必要进一步厘清是非曲直。工商总局应该检视定向监测中是否存在抽样漏洞,导致监测数据失真,同时对监测者是否存在倾向性给出正式结论;淘宝网也不必以第一电商自恃,而应该检视一下“非正品”中是否掺杂有假冒伪劣商品,并以更积极的态度配合正常监管。毕竟,淘宝的平台模式和激烈的竞争环境,给假冒伪劣藏身其间提供了充足空间,这也为消费者的日常经验所证明。即使工商总局的监管有“辫子”抓,也不代表淘宝网的经营不能被指摘。
实际上,淘宝网与工商总局之间并非没有共同目标。阿里巴巴的决策者一直以假冒伪劣商品为最大隐忧,去年阿里巴巴还首次公布了自身打假的相关数据。如果企业监管与行政监管能够更好融合,那么本可汇聚成更强大的打假势头,并探索出一条可持续的打假模式。
这需要以两方面的融合为前提。行政监管方需要适应网络交易的发展态势,既担起监管职责又不对市场的自发秩序形成干扰,网络交易平台则需要开放监管数据,而不是以宏大的企业社会责任为盾牌,阻挠监管进入网络领域。
因此,对淘宝和工商总局来说,弄清是非曲直涉及两方面:一是弄清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这一个案的是与非,二是通过这一个案,努力总结出一些能让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互洽的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经验。如此,二者之争才最有利于双方,也有利于消费者。
【启示与思考】
必须正视,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近几年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而假货问题作为电商行业一直以来的顽疾和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互联网创新的尴尬。工商等监管部门作为服务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杜绝懒政思维。
电商和监管部门联手打假,或许需要监管部门“走进去”。作为背靠互联网技术兴起的新经济平台,淘宝等电商平台和传统交易市场在规模和形式上都有着重大差别,这种差别对监管部门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监管部门入驻淘宝等电商平台开展工作,可能是实施监管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
诚信是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网络交易也概不能外。为了维护网络经济环境的诚信环境,在商家本身的商业理念、交易平台的管理规则这双“看不见的手”未能规范良好的情况下,行政监管这双“看得见的手”能够显得格外必要。
电商“黑名单”制度就是这双“看得见的手”的一方面。“黑名单”制度,一是公示制度,方便消费者识别;二是禁入制度,对列入名单的自然人实施一些禁入限制。然而,制度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实际上,假货的存在一直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假货不仅是电商之痛,也是传统的商品市场之痛。传统商品市场中,假货威胁到的是消费者等权益人的利益,而对于淘宝等电商平台而言,过多的假货则会蚕食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的信任。
从更广阔的意义上讲,电商平台作为创新的经济平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阿里巴巴与监管部门需要联合起来打击假货,就是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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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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