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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劳模”李淑芬:傲雪凌霜见此人
2015年02月27日 14:59
李淑芬
2014三八妇女节前夕,在新浪微博上,一位辽宁女律师很“火”,她在线解答女性网友提出的妇女维权问题,受到了网友们的追捧。她,就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淑芬。她如一枝凌霜寒梅,在身患癌症十多年后,仍努力默默散发属于自己的清香
3月24日,见到李淑芬时,记者对她的第一印象既有“意料之外”的惊讶,也有“正该如此”的钦佩。惊讶,是她浑身散发的活力与一名身患癌症的“病人”状态不符;而钦佩,则是在了解到她几十年来的工作经历后,对她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女律师、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一系列荣誉而感到实至名归。
不知蕴藉几多时
但见包藏无限意
墙上贴满了法律概念、条文的小纸条,曾几何时,李淑芬一边忙着照顾孩子做家务,一边背着墙上的内容。
“这些年,您的时间都去哪儿了?”面对记者的问题,李淑芬陷入了回忆。
回顾三十多年来的职业生涯,李淑芬对法律的热爱早已深入骨髓。1981年,李淑芬从审判工作岗位上转做专职律师,并担当大东区政府法律顾问处主任,为了让自己的法律功底更加扎实,她开始了多年艰苦的学习。
艰苦学习,似乎只是一个单薄的字眼,但对当时的李淑芬来说,却是一趟趟难忘的冬夜末班车。当时,已经33岁的李淑芬住在如今仍有些偏僻的炮兵学院院内,丈夫被调到外地工作,上小学的孩子和八旬老母都靠她一个人照顾。每次,在当时位于三经街的“老法院”结束学习时,深夜坐公交车回家忙家务。
她是末班车的常客,为了能赶回家,她经常在末班车已经出站开走的情况下追上去双手扒着车门“挂”在车上。一个冬夜,李淑芬结束学习又去赶末班车,可是车子早已启动,看见又扒着车门的李淑芬,司机嫌她不守规矩,硬是开出去将近一站地才停下让她上车。上车后,司机骂骂咧咧,训了李淑芬一路。直到司机骂累了,李淑芬才轻声解释:“我家住在炮兵学院,实在太远了,这又是末班车,如果上不了这趟车,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实在没人照顾,在沈阳我也没有别的亲友……”看着李淑芬难堪而委屈的泪水,司机沉默了。
这样的经历,李淑芬不止遭遇一次,如今说起来却云淡风轻。
李淑芬1951年生人,“我们这拨人,该上学的时候下乡了,该工作时有了学习的机会特别珍惜。”李淑芬说,那种对学习的渴望,是如今的年轻人难以体会的。那些年,李淑芬家的墙是一“景”,为了挤出时间学法律,她在墙上贴满了写着法律概念、条文的小纸条,她一边忙着照顾孩子做家务,一边背着墙上的内容,背完了一墙就再换一墙。
梅花香自苦寒来,就是这样,李淑芬在周围人都认为“负担这么重,条件这么艰苦,她肯定坚持不下来”的目光中,考完了法律大专又考法律本科,考完本科又考了英语,还去政法大学高级律师班继续深造。“一路学下来,我学上瘾了。”李淑芬说。
高标逸韵君知否
正是层冰积雪时
在确诊患上乳腺癌刚刚进行化疗50多天后,脸部已经浮肿的李淑芬,为了当事人的恳求和信任,又出现在法庭上。
1988年,李淑芬被沈阳市司法局调任律师管理工作,先后任副处长、处长等职务,但她始终没有脱离律师业务,1997年,李淑芬又开始专职从事律师工作。
李淑芬相信,一个人的文明素养和人格尊严能够震慑邪恶,是无畏精神的发源地。她说,以“法信”二字命名律师事务所,意在“维护法律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李淑芬说过:“我敬畏法律,敬畏公平和正义,坚信法律至高无上。”
扶助弱者,为百姓办事,不畏强权,不怕威逼利诱,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者的正当权益,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不让老百姓流血再流泪,这是李淑芬矢志不渝的追求。
在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里,记者看到这里的锦旗挂满了所里的两面墙,“依法维权 仗义执言”、“为民做主 伸张正义”、“尽职尽责 维护法律”……这些,都是当事人送给李淑芬诚心诚意的赞美和感激。而每一面锦旗和匾额,背后都有一个故事。
李淑芬不忌讳谈起自己的病情。2002年9月初,李淑芬在出差办案时,感到身体不适,经检查,医生告诉她,她患了晚期乳腺癌,说她最多还能活三年。“当时感觉就是个不甘心,怎么我拼了这么多年,付出了这么多辛苦,积累了这么多业务实践经验,人一下就要没了呢?”早在几年前,她就做了子宫摘除手术。当时家人就劝她,家里的经济条件还行,儿子也成才了,她退下来,能好好保养身体,享天伦之乐。但她没同意,这次病情确诊后,丈夫和儿子、儿媳都要她马上住院治疗,停止工作,但她却说,我活一天,就要工作一天,不悔此生。
住院放化疗期间,她经常把同所的律师叫到病房,向大家了解所工作情况,研究代理及辩护意见,嘱咐大家做好残疾人接待和弱势群体的代理工作,主治医严厉批评她,“你不要命了!”她我行我素。在当事人带着鲜花来病房看她后,她为着这份恳求和信任,竟然在手术后的第64天,又一次出现在法庭上。而这起案子,她整整跟了8年,最终为当事人取得了彻底的胜诉。
这些年,李淑芬遇到过故意掩盖客观真相的对方当事人,遇到过蛮横无理的纠缠者,也遇到过只顾面子不顾法理的法官;她半夜接到过一次次的恐吓电话,也当面领教过恶声恶气的无理斥责。她说:“我都是被疾病宣判死刑的人了,还怕这些吗?”
凭着顽强的精神,李淑芬创造出了她人生的又一个奇迹,打破了医生对她的“死刑宣判”,至今仍坚强地战斗在司法工作第一线。
寻常一样窗前月
才有梅花便不同
残疾人、农民工,弱势群体,是李淑芬关注的重点,她说:党培育了我,时代造就了我,我没有理由不回报社会、回报人民。
十几年来,李淑芬拖着病体不停地忙碌着。为众多当事人讨回了公道。回首这段特殊的人生经历,李淑芬坦言:“已经死过一次了,时光对我更加珍贵。律师办案要对得起良心,为百姓维权是我人生最大的快乐!”
李淑芬曾经担任过沈阳市残联的法律顾问,因此也和残疾人维权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李淑芬每年都要义务为残疾人解答各种咨询百余起,还和本所的律师义务代理大量援助案件。直到如今,残联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向她咨询法律问题。
赵某原是某公司干部,因工伤做了截肢手术,1999年企业改制中他被划分到私企,工伤待遇得不到保证,多方求助无门,他找到李淑芬。为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李淑芬不顾天寒地冻,多次往返单位与劳动局,与企业及主管部门进行协商,终于让私企为赵某办理了工伤保险待遇。
残疾人孙某与丈夫离婚,带着孩子生活,将住房的一间租给何某。在何某花言巧语的哄骗下,孙某把母亲留给她的30000元借给了何某。之后,何某拒不偿还。李淑芬路见不平,义务为孙某代理。经法庭判决何某偿还了欠款,此次代理结束后,李淑芬又为孙某免费代理了增加抚养费的案件……
像这样义务帮助残疾人的事例还有很多。许许多多的残疾人和李淑芬成了好朋友,她成了许多残疾人的依靠,许许多多的残疾人经常挂在嘴边上的话就是,有事就找我们的李律师,她是我们的亲人。
最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李淑芬自然而然地关注起了农民工维权问题。几乎每年,她都要义务代理四五件农民工维权的援助案件,跑细腿,磨破嘴,李淑芬用自己的汗水,将农民工的血汗钱通过调解或诉讼追讨回来。
人间大爱如甘泉,李淑芬用自己的奉献,浇灌着世界的美丽。
老梅愈老愈精神
清香散做万里春
这个年龄,普通人早已经退休享清福,可是李淑芬却在法律维权和公益援助上越干越来劲儿,资助贫困大学生、捐款献爱心、活跃在普法的各个平台,为百姓义务解答法律问题……
2011年,李淑芬60岁了,按照普通人来说,到了这个年龄完全可以换个更轻松的活法,她却没有该退休的“觉悟”,而是从此更加珍惜每一天的工作,为社会奉献自己更多的光和热。
“早上起来,我去公园锻炼身体一小时,然后再去上班。”李淑芬在锻炼的时候不跟其他人成帮结伙,而是独来独往“他们锻炼完就聊天下棋,我可没这么多空闲时间。”
近几年,李淑芬更注重在法律维权和公益援助方面的工作。
她参与各级政府接待处理、协调信访案件,经过她的权威解答,当事人接受调解,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她还参与沈阳市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深入企业调查、解答各类涉法问题60余起。作为沈阳市工商联总商会聘任的法律顾问,李淑芬为各商会义务解答大量法律咨询,讲解有关《合同法》等法律,福州商会张某来沈讨债,无钱吃住,通过李淑芬和所里的律师5次积极与债务人谈判,最后债务人同意达成调解协议,分期给付张某欠款。使问题得以解决,张某将写着“为民做主,伸张正义”的金光灿灿的牌匾送到李淑芬手上。社区、学校,报纸、电台……普法宣传的舞台上,到处都有李淑芬义务法律服务不倦的身影。在涉及邻里侵权、挡光,政府拆迁纠纷中,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爱心,是李淑芬的信仰。
2013年抚顺清原县农民受灾时,李淑芬为灾民购买数十套被褥,她多年来一直资助朝阳的贫困中学生和大学生,每个月都要寄去三百元,最近,她资助的小崔大学毕业,刚刚走向工作岗位。小崔说:“我一定要好好干,不辜负李姨资助我的一片心意。”
回顾30多年的法律服务生涯,她说:“我没办留下遗憾的案件,我没浪费我人生的时间。在有限的时间里生活的有点价值,多为百姓做些事,就是最大的快乐。”
责任编辑:刘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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