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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微红包腐败” 应重拳出击

2015年03月19日 13:25

 

【事件介绍】

新华社五问网络红包:涉嫌逃税助长腐败风险?

羊年春节全民抢红包的热度令人咋舌。与传统的发红包相比,网络红包从“配菜”华丽变身“主菜”。但热闹过后,小小红包背后却有着是否逃税、有无腐败、沉淀资金利息归属等诸多期待回答的问题。

2014年,中纪委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这又对网络红包带来何种影响?

网络红包收钱无上限?

据统计,从除夕到初八,超过800万用户参与了微信抢红包活动,超过4000万个红包被领取,平均每人抢了4至5个红包。此外,还有众多电商、金融机构等加入红包大军。据估算,2015年各大互联网企业共撒出超过100亿元的红包。

网上发红包,不仅限于春节,也已变成日常行为。广东肇庆市民李飞杰说,广东人生孩子、搬家,甚至买辆好车都会发红包,现在也开始流行用手机来发红包。

网络红包发钱上下限是多少?

以微信“红包”为例,除普通红包和手气群红包,还分结婚、生日、乔迁、添丁等特定红包。普通红包单个金额上限200元,最低是0.01元;手气群红包一次最多可以发送100个,单日限额8000元,单笔限额2000元。而特定红包每次只能发给一个人,单个金额最高为1000元,三个月内只能发给同一个好友一个特定红包。

一个人最多能收多少呢?记者多方求解,各方都含糊说不清楚。互联网企业几乎没有规定提收红包上限的问题。支付宝客服告诉记者,红包的收取次数和金额都没有上限,只要是发来拆开都是自己的。

多位专家指出,“理论上收红包没有上限。”

是否会助长腐败风险?

收发红包如此自如?小小红包会不会成为输送利益的工具?

2014年9月,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就曾表示,中纪委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江西、沈阳、教育部等陆续下文,称将重点查处利用“微信红包”行贿受贿的行为。

“网络红包和传统红包并没有本质区别,这种支付方式也可能会成为利益寻租平台,点对点红包尽管单次金额有上限,但不排除把发卡送礼变成网络红包,取代传统红包。”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说。

专家们指出,发放、接受红包在互联网技术上虽有迹可查,但发红包的目的却难以把控。技术本身无法辨别忠奸善恶,切莫让“有心人”钻了漏洞。

“网络红包的发出人,其初衷与目的,不排除会涉及一些企图规避法律的经济往来、贿赂问题,这都需要从制度、法律上严密相关规定。”上海大学法学院李俊峰博士指出,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科技优势,让非法利益输送无所遁形。

是否涉嫌逃税?

红包抢到手软的同时,一条“微信红包还要收税”的消息在春节期间不胫而走。北京市国税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微信红包”所得具有较大偶然,我国法律规定偶然所得税率为20%。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表示,抢到的红包应属偶然所得,而一对一红包对受赠者来说也属于偶然所得,都应纳税。企业向员工发放微信红包属于奖金性质,对员工来说是薪金所得,应按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也有专家表示不同观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博士李明分析指出,红包资金转移应属个人赠与,抢红包参与人群范围与传统亲属间红包赠与有差别,法律地位仍需明确。

面对抢红包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铮指出,要加强法律研究,税务部门要提出比较具体的解决办法与措施。

 

资金利息是谁的?

抢红包,大部分人抢的是“块八毛”,但积累起来总量很可观。

在朋友圈里,有精明网友给微信算了一笔账,“若30%的用户没有选择领取现金,微信2亿用户30%的人发一百元红包延期一天支付,按照民间借贷的利率,所有账户将产生18亿元的现金沉淀……”

这红包产生的收益和自己有关系吗?

张兴表示,包好未发以及没发出去的红包、未提现红包可视为沉淀资金,应属备付金。根据物权法,除非另有约定,备付金利息应归钱款所有者。

专家指出,按照央行规定,沉淀资金产生的收益中的10%要作为风险备付金,其余的才能被企业拿走。然而,第三方支付平台至今都没有公布具体数额,派发“红包”的互联网企业是否执行这样的规定,还是随意使用备付金利息,还需要监管部门认真调查,做好监管工作。

谁来监管?

网络红包涉及税收、金融、行贿受贿、网络诈骗等多个问题,牵涉面广,隐患点多,但专家指出,网络红包有人抢,却无人管。这些互联网金融引发的新问题,如今既没有明确的法律解释,监管部门也出现缺位,造成很多现实的困惑。

比如,由于网络红包的规则由运营商自行制定,监管方面存在不少盲点,“哪一个金融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并没有明确指向”。不少红包产品没有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用户的支付安全如何得到保障尚存疑。一些互联网支付平台还有无牌照经营的政策风险,甚至会存在反洗钱风险,对金融秩序和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带来挑战。

洪涛呼吁“红包”应该成为网络监管的重要内容,备案制度应被提上日程。企业行为的大规模网络红包,如果数额巨大,如超过1亿元、参与超过1亿人次,发放主体企业和法人组织应到属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以接受相应的管理。发放主体、金额、规则、受众对象都应该明确,并进行相应公示。

“当务之急是组织民商法、金融法、刑法专家跨界对话,进行探讨研究”,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薛夷风认为,网络红包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身份,进而要对运营商、收发人、金额限制、监管责任等进行详细的界定。政府主管机关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好监管工作。

 

莫让“微信红包”为利益输送开启方便大门

近日,春节期间的“十大经济热词”已被发布,“春节抢红包”位居榜首。“抢红包”正成为民众的娱乐方式之一,微信支付等也改变了民众传统的支付方式。关于微信红包,杭州市纪委明确指出,要谨防微信红包成为变相的收礼或者受贿行为。

确实如此,微信红包极有可能为利益输送开启方便大门。赠予与收受微信红包不仅不需要双方见面,也无需征得对方同意,此种“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隐晦行为给一些特殊的送礼者提供了方便,在一定程度上为行贿受贿埋下了隐患。与此同时,尽管微信红包的金额不多,但积少成多,仍可能成为一种“微腐败”。

然而,治理“微腐败”存在一定困难。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微信红包单个金额较小,传播方式多样,存在发现难、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与其他的隐性腐败大同小异,都是隐蔽性强、难以查办的腐败犯罪行为。

习总书记曾指出,“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把反腐败坚持到底”。哪怕治理“微腐败”困难重重,也不能对其放纵。为防止微信红包变味,一要加强对公职人员收发红包的监管,对一经发现存在“微腐败”问题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二要公职人员自身注重廉洁自律,要避免收受与自身职务有关的个人微信红包,以免触犯党政纪的相关规定。

莫让“微信红包”为利益输送开启方便大门。“微腐败”虽然隐性,但相关部门决不能姑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水”再深,也万变不离其宗。只要严加查处,“微腐败”等“四风”之弊定会消失不见。

 

别让“礼尚腐败”搭上“微红包”的便车

如果有人问今年春节忙什么,相信得到的答案一定是“手机抢红包”,的确今年春节很多人忙于“手机抢红包”,有人“抢红包”,自然就有人“手机发红包”。可以说羊年春节的关键词,非“手机红包”莫属。从年前开始,不少年轻人就通过发微信红包或支付宝红包的方式给亲友拜年,虽然大部分电子红包金额不多,但这种时髦的拜年方式让亲友间有了互动,增进了感情。

但是也有别有用心者通过“微信红包”方式变相给领导“送礼”,把“腐败”装进原本喜庆、祝福的“微信红包”里。

年前从中央到地方都相应出台了关于“上交礼金,拒收红包”的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纪委也盯死“红包腐败”的红线,加上老百姓的监督,在如此严密的围追堵截之下,赤裸裸的“红包”交易穿上了网络的隐身衣,使得“心怀不轨”的人,虽然心痒痒却难成行,于是出现了一些以前过年车水马龙的省委大院变得冷冷清清的现象,但是这表面的平静并不意味着“礼尚往来”之腐败就销声匿迹了,只能说送礼行贿的手段翻新花样了。“微信红包”就是其中一种。

微信红包因为借助互联网等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一方面不需要彼此面对面,就是远在天涯海角,只要有网络都可以进行,因此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另一方面微信红包单个金额小,下至几分钱上至200元,而且一天累计红包上限8000元,如此金额似乎“不入法眼”,往往收发者都容易产生麻痹大意思想。

但是如果让“礼尚腐败”搭上“微信红包”的便车,则是非常危险的。首先,微信红包虽然单个金额小,但是操作简单易收易发。微信红包派发者既可以一对一发,也可以一对多群发;作为领导人的微信红包接收者,如果“红包天天有”,叠加起来也就不再是一个小数目。其实无论金额大小,如果让微信红包揣着贿赂,其腐败的性质就都是一样的;再说微信红包贿赂因为金额门槛低,往往容易形成对行贿的“集体无意识”,微信红包腐败看起来小,但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不加以打击势必引来滔天罪行。

其实打击微信红包腐败并没有想象中的艰难。从技术层面讲,只要有交易,那么手机号和TD(移动通信标准)都会留下轨迹。只要网监大队与金融系统密切配合,从数据流中筛查出异常活跃的微信红包TD进行调查就可以了;从人为因素上讲,只要领导摆出“两袖清风”的官态,面对贿赂保持“刀枪不入”之身躯,织起一道密不透风的“防腐墙”,拒载装着“贿赂的微信红包”,微信红包也自然上不了腐败的“贼船”。

当然为官者,面对微信红包满天飞,不要心痒痒,不要学时髦,手痒痒,要有“坐得住庙堂”的清净之心,看淡名利,看淡“微信红包”,这样才能够真正拒收装着“贿赂”的微信红包。

 

打击变味的“微红包”不能“隔靴搔痒”

十八大后中央重拳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使周永康等众多大老虎纷纷落马,割除腐败毒瘤深得党心民心。同时中央巡视组进驻各个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封顶设限,表明了中央对腐败问题零姑息、零容忍的坚定态度。然而,在打击传统腐败的同时,一些钻空子打擦边球的新型腐败渠道也逐渐露出苗头,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利用电子支付平台的交易手段为正在隐秘地为腐败的滋生开辟土壤。

微信红包可以说是今年春节当之无愧的“热词”,作为一种新潮时尚的拜年方式,满天飞的微信红包占据了每个人的朋友圈,其影响力可见一斑。微信红包单个金额较小,容易让人疏忽大意。此外,它借助电子商务平台传播隐蔽,传播方式有时一对一,有时一对多,在发现、认定、取证等环节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不少投机分子就利用微信红包给行贿受贿穿了一层隐身衣,将腐败进行到底。

官员收受微信红包如果不加以约束,任其发展,将会招致滔天大祸。上限8000元的微信红包看似微薄,却可以聚少成多,长此以往官员们收惯了红包容易对受贿麻痹、无意识。金额虽小,影响事大,微信红包凭借其低门槛高覆盖的特点能助社会不正之风,涨行贿受贿之气,让贪污腐败现象重新抬头。

看看贪腐官员的“忏悔书”,虽然贪腐花样各异,但同样都是抵挡不住将公权换私欲这种糖衣炮弹的侵袭,当“红包礼金”的“糖衣炮弹”换个形式侵袭,相关部门要打好“先手棋”。打击“变味”的微信红包,需要技术手段的更新升级,需要以严格的制度先行“阻击”。当然需要公职人员自身把握好尺度、不让红包变味。这就要求为官者做到廉洁自律,面对满天飞的红包不要盲目追潮流,要守得住清廉,耐得住寂寞,留住为官的尊严。

 

【启示与思考】

微信红包可谓是当下最流行的一种拜年方式,指尖移动间就能将祝福和承载着祝福的红包秒发到对方的客户端中,全新的拜年方式带来了全新的体验,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不得不说,这一“拜年利器”的确有够快捷方便,可恰恰是这一点便让有心人士利用起来,再次成为了年节时候官商、官员之间送礼、受贿的“避风港”。

俗话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广大干部要避免利用职权“抢”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个人的“红包”;避免机关上下级之间以“抢红包”的形式拜年问候,避免“抢红包”金额多次累积积少成多,“抢”变了味,“玩”成了“贪”,最终触犯党纪国法,坑了自己,害了他人;更要防止上班时间沉迷微信等网络世界,人在心不在,尸位素餐,耽误工作,触犯工作纪律,败坏机关风气。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有腐败的需求才会有行贿的行为,防止“抢红包抢过界”更重要的是“打铁还需自身硬”让干部在腐败问题是站稳脚,坚决抵制一切形式的送礼行贿行为,以一身清正廉洁的浩然正气抵制投机分子的腐蚀拉拢,官员自身的行为行的正了,各种挖空心思的送礼门路都归于徒劳,无孔不入的隐形送礼会不攻自破。

古语云:“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微信红包虽小,但却折射作风大问题。实践表明,很多贪污受贿案件的犯罪轨迹,起点往往就是“微腐败”。“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杭州纪委盯紧微信红包,不仅是明确提醒,更是对党员干部的警醒,领导干部只有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主动对装着腐败祸心的微信红包说不,才能在利益诱惑前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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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0319/8059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