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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时之外”监督 希望不是空谈
2015年03月20日 09:05
【事件介绍】
干部监督:八小时之外怎样管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近日,北京多个区县纷纷结合自己特点出“奇招”、“狠招”。其中,密云县将建立由退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大学生村官、社区负责人等组成的100名干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并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监督情况。
建立专门队伍、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这项举措一经亮相,便引发网友热议。不少支持者认为,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可能比监督八小时以内效果更好。质疑者则认为这是在“作秀”,因为监督员既缺乏监督手段,又没有纪委一样的权力,注定是“费力不讨好”。
赞成:很有必要的积极探索
荆楚网网友吕熙认为,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很有必要。一方面,领导干部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不管是在八小时以内还是在八小时以外,都应该受到严格监督。另一方面,从有关部门通报的案例中不难看出,违反八项规定、涉及“四风”问题的行为,很多都发生在晚上、周末、节假日等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因此,只有加强对此时段的监督,才能让官员心存敬畏,时时处处慎独、慎微。
河北新闻网河马论坛网友晓伟也认为,领导干部的权力并不会因为八小时以外而自动“下班”,因此,八小时以外的“权力加班”不能成为监督盲点。密云县百人监督员队伍的建立,是对进一步做好反腐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此举能有效监督领导干部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防范“权力加班”现象的出现。
中国网网友王其发也表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能倒逼权力回归笼子。密云县出台的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举措有诸多益处,不仅加强了防腐、反腐监督的力度,而且还能有效防止用人失察、带病上岗、边腐边升等现象发生,甚至还能顺藤摸瓜,捕到“苍蝇”,捉到“老虎”,从而进一步倒逼权力回归笼子。
质疑:治标不治本,操作有难度
网易网友王传涛认为,监督干部的业余生活,注定会“费力不讨好”。所谓的监督员队伍既没有《窃听风云》里的高科技,也没有纪委的权力,他们如何把监督的触角伸到干部的私生活里?再者,监督员队伍虽然成分多元,有两代表一委员、村官、社区负责人、退休干部,但这样的监督仍然没有跳出“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窠臼。而且监督员多为被监督者的下级,“以下监上”会有多大实效,不得而知。
网友“烟雨客”也认为,这项措施具体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一则,被聘用的人员是另发工资,还是“义务劳动”?其工作积极性如何保证?二则,这些人是否可靠,要不要再派人去监督他们?三则,让100名监督员监督全县的干部,够用吗?
荆楚网网友“北楚”则直接指出,密云县建立干部监督员队伍更像是在作秀,其效果可能仅是纸上谈兵、画饼充饥,并不会产生多大的实际作用。
“对干部行为的监管,应当把重点放在对权力行使行为的监管上。比如不能收受被监管方的礼金礼券、亲属不能在自己监管领域从事营利性活动、公职人员不能在外兼职等”,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副主任吕艳滨说,“如果这些行为监管好了,就没有必要把精力放到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监督上去。”他认为,出台详细而可操作的权力行使行为规范,才是干部行为监管的根本出路。
深思:强化“自律”,多元“他律”
不管怎样,地方出台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管,是希望树立起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防止干部从不知不觉的“小腐败”逐步堕落到违纪违法的“深渊”。这种初衷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但只靠“百人监督团”对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进行无缝监督,肯定不是长远之策。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龚维斌认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最主要还是靠严格自律,然后才是社会、新闻媒体、公众和家人共同监督。他认为,领导干部是公众人物,他们的形象不仅仅代表个人,还是党的形象的具体体现。所以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言行都要符合自身身份,符合法律、道德规范;只有真正从自身做起、强化自律,从内心深处敬畏权力,才能真正地用好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
一份调查显示,在回答“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要健全完善哪些制度”时,超半数受访者选择“依靠群众”,在具体措施方面,“群众举报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等选项得票率最高。因此,网友何勇海建议,要想真正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就要不断健全、完善现有的监督制度、丰富监督手段。这样才能发动更广大的群众、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监督中来,也才能让监督更加高效有力,真正堵住权力监督的“漏洞”,清除权力监督的“死角”。
“八小时之外”监督,让干部台上台下一个样
当前,对官员的日常管理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值得倍加关注。怎样做好对官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管,是时下我们需要考虑的课题。
当前,不仅需要纪检部门有针对性地设置一条清晰的"高压线",规范党员干部私生活领域的道德情操和品行修养,对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加强监管,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管理,强化学习、教育、汇报、管理制度,从思想上引导,行为上管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所为有所作为,从根子上彻底解决官员八小时之外的不良现象。
官员私生活的腐化有人生观上的原因,但根源在权力监督还不够规范。作为公仆,官员本该行为中规,举止有度,任何个人的兴趣爱好都不该破坏公共权力的性质和正常运行。然而,在当前的公共权力结构之中,许多很好的监督制度和形式尚未得到很好的执行,结果,官员权力在有些地方实际上没有受到根本的制度化约束。有些官员不仅容易在公共领域内腐化变质,而且常常借助私人生活领域的种种便利,变本加厉。
笔者以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必须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评价。要特别注意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刻、重大事件和涉及个人利益问题时的表现,把群众公认作为重要依据,注意把领导的意见、服务对象的意见、群众的意见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对干部的德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把干部的工作圈、交往圈、生活圈进行对照,看其是不是圈内圈外两种表现,台上台下两个形象。
监督干部八小时之外别流于形式
“婚变报告”并非新规,而是重申。以南京为例,早在2005年,便出台了《2005年廉政工作意见》,首次明确规定,“干部婚姻变化情况要向组织作书面报告,报告要说清婚姻变化的基本理由、基本情况。”此后,2007年的北京、2008年的长沙,均出台过类似规定。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婚变报告”并非侵害官员隐私的一种写照,只不过是监管链条不断深入的一种必然结果。
客观来说,作为公职人员,领导干部的确应让渡一部分私权,这其中,便包括婚变这样的私事。不过,值得担忧的是:这样的“婚变报告”,对领导干部而言,抽检4%的做法,很难激发他们的“报告动力”,再加上谁来监管、谁来核实的现实,“婚变报告”式新规,很可能变成观赏性的规定。
事实上,类似的腐败预防新规之前也有不少,如网络游戏反腐、聘请党政领导一把手的妻子担任生活和社交圈的监督信息员、廉政开机语等。可以说,这些反腐规定,从形式上来讲,都有一定的创新。但是,这些规定的现实执行效果,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美好:一些规定重申多次,都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一些规定从颁布开始,便只是纸面上的美好。这样的现实尴尬,也足以证明一点,反腐仍需要抓住核心问题。
这便是说,对于反腐而言,的确不需要过多的花拳绣腿,只需要扎扎实实做好财产申报与贯彻严厉的问责机制即可。客观来说,财产申报与问责机制,我们并不缺失,如今要做的,也只是执行到位罢了。“婚变报告反腐”如何中看又中用?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回答,与出台什么样的规定相比,公众更关注相关部门执行了多少。
监控八小时之外干部管理戴紧箍咒
南京公布新规定:干部婚变等需5日内书面报告。此规定出台应该很让百姓震惊,没有想到组织管理干部会这样严格,连领导干部的私人家事都要伸手干预,连八小时之外的行动,组织也要监控,这组织是想干什么呢?
组织本不应该干涉领导干部的私事,尤其是八小时之外的事情,领导干部不在岗,即使有什么事情,组织也不应该干涉,这毕竟是私人之事,有很多是干部的隐私,组织管理岂能越雷池呢?可是事实上领导干部所存在的腐败问题大多是八小时之外所产生的,如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情色腐败等。党中央反腐落马官员之所以会出现这样多的事件,都是组织部门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管不到位由一些小的疾患,经过长时间的堆积,让领导干部病入膏肓,于是领导干部的婚变出现了,领导干部的权钱交易出现了,贪污受贿索贿出现了……因此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组织部门进行监控,并且建立特别监督档案,也是在新时期下,组织工作改革的一项新举措,这一规定在南京市出现,南京市对于干部管理果然下了大力度。
组织部门对于干部“八小时外”的表现建立监督档案,对于领导干部来讲,更应该是多了一道紧箍咒,不仅仅在工作时间上好好地工作,好好地表现自己,更要在下班时间,注意自己的言行,尤其涉及到自身重大利益的,如婚变、子女配偶移居国外,必须向组织部门在5天内提出书面报告。干部有权,干部有钱,也不能任性了,想说什么,想干什么都是不允许的。干部特别监督档案的建立,应该让干部在思想上有所转变了,更应该让干部明白在当今时代更要严格地要求自己,切莫在以上问题上,自己不作为闯组织规定的红灯,最后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新形势下,干部任用选拔不仅仅注重能,更要德字为先,如今南京建领导干部“特别监督档案”,与党中央时代干部管理工作改革理念唱同台戏,相信此项规定的出台和落实,更能够助力政府时代反腐反“四风”工作,更有力组织在选拔干部时做到有据可查,让那些好干部、尤其是将德勤绩能的干部选拔出来,让领导干部的队伍思想纯洁,党性高,服务意识强,让组织的工作出色。当然组织监督干部也要在法律法规范围之内,不能让组织管理规定越过法的权限。再者就是组织如何落实好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监控,还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如执法部门平时加大检查力度,鼓励百姓积极参与,才能够让组织的监督工作开展的最有效,更能够让组织工作在干部管理中有新作为。
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要念好“三字经”
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要念好“三字经”。
一要念好“早”字经。一个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慢慢地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古时候,商纣王用象牙筷子吃饭,大臣箕子见状十分担忧,他认为,用上象牙筷子,就必须用犀角与美玉的杯盘才能配套,而这样高级的器皿就绝不能盛普通的饮食,必须盛珍禽异兽;吃上了山珍海味,就不能穿布衣短衫,必须有锦绣绸缎;接着,又得有华屋大厦,这样下去,难道不是很危险的事吗?然而,纣王根本不听劝谏。果然,过不了五年,纣王就建起了酒池肉林,设立炮烙之刑,终至灭国亡身。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要未雨绸缪,早预防、早预警、早教育,早挽救,否则部分党员干部有可能在物质、美色、金钱等诱惑面前丧失抵御能力,丧失党性原则,从而走向人民的对立面。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就必须要念好“早”字经。
二要念好“小”字经。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蚁穴可以摧毁一座坚固的堤坝;一根轻微的稻草可以压死一头强壮的大象。生活细节决定生活质量,工作细节决定工作成效。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守住生活的小细节,严把工作小关口,筑牢作风建设的堡垒。如果疏忽了对细节的重视,则有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触犯党纪国法。窥一斑可知全豹,细微之处显本色。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就必须要念好“小”字经。
三要念好“严”字经。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若不从严治党,若没有严密的组织、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管理、严肃的监督,也就很难担负起人民托付的振兴民族的重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第98次提到“严”字,可谓振聋发聩。既是对党内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是对广大群众做出的郑重承诺。对于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世界最大执政党,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从严管理每一位党员。要严格落实干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决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就必须要念好“严”字经。
【启示与思考】
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是其生活作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间接地反映出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行。由于目前上班时间之内各种监督制度比较健全,对党员干部的约束力较强,但是在八小时之外,虽然目前也存在一些监督制度,但监督手段缺乏操作性,监督程序仍然存在许多“空白”和“盲点”,导致八小时之外成为作风问题的多发、高发的时段。
一些党员干部长期过着“两面人”的生活,白天坐在办公室里是一副人模人样,下了班进了酒店、KTV、洗脚城,立马换上一副面孔。由于监督的缺失,一些作风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制,无形中助长了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而且一些人在这个时段趁机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以至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
“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确实有难度,但可以通过重点对象、重点事件、重点场所的强化监督,促使领导干部从多方面改善不当的交往、生活习惯,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每名领导干部若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保持自觉、细节上更加注意,不抱侥幸心理,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就能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以优质的政绩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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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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