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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伪装警车”去送货,为何如此任性!
2015年03月19日 08:47
【事件介绍】
河南政府公车伪装成警车 公车私用为何屡禁不止?
近日,网友爆料“信阳警车摘了车牌帮婚庆公司运货”:“信阳人民警察咋恁好?大清早摘了警牌帮新七大道婚庆公司运货,是学雷锋呢还是学雷锋?”
网友传出4张图片,显示一辆涂着“公安”字样的车停在疑似婚庆公司门口,两名男子正从车上往下搬运货物。其中1张图片拍有车辆全貌,但图片模糊,该车疑未悬挂车牌。
27日,针对网上反映的“信阳警车摘了车牌帮婚庆公司送货”的举报,河南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经查车辆系浉河区群工部公务用车,属违规喷涂安装警用标识;当时开车送货的是长期在浉河区群工部工作的老城公安分局民警李万欣。目前,李万欣已被执行禁闭五日并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该车已被信阳市公安局暂扣。
有媒体表示,通报没有提及公车私用、未悬挂车牌、为何民警会在群工部工作的问题。
公车就是公家的车,党政机关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用车、机关事业单位的汽车被私人使用。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长期以来,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每到上下学时公车常常在校门口聚集,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自身形象,而且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给国家造成了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1、从干部成长角度说
公车私用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在某些干部心中,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官做到什么位置就要配什么档次的车,还必须是专车专人用,没有车就出不了门,没有车就办不成事。
2、从经济角度来说
公车私用造成巨大浪费,攀比现象严重,一些单位不该买车的也买,不该换车的也换,导致配车不是为了工作方便,而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个人私欲。
3、从社会角度来说
公车私用诱导不良的价值取向,“古有学者,衣锦还乡”变成“今有事业,轿车还乡”。在某种程度上,公车私用变成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公车变警车”,真相在哪里?
一边是举报认为的“摘了车牌”的“警车”变身“婚庆公司”的好帮手,一边是官方回应公车被违规喷涂安装警用标识,无论哪一样,涉事人李万欣都难逃违纪违规的罪名,尤其是已经板上钉钉的“公车私用”这一罪名。与此同时,“违规喷涂”、“长期在群工部工作的民警”这样的字眼碰撞在一起,更是引发了公众媒体的质疑之声。真相呼之欲出,却因为当事人禁闭和车辆暂扣不了了之,确实令人匪夷所思,不禁要问,“公车”、“警车”傻傻分不清,到底真相在哪里呢?如此处罚是否过于敷衍了呢?
仅从官方认定的“喷涂安装警用标识”这一项违规内容来看,对于李万欣的处罚显然是过轻的。我国《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如有违反,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看来,仅是5日的禁闭和行政记过处分只不过是“雷声大雨点小”的“一笔带过”。
然而更加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通报中没有提及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公车私用、未悬挂车牌以及为何民警会在群工部工作”的问题,与之相对应的,目前当事人的处分显然并未将上述罪名包罗进去。如此看来,事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基于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开诚布公地对广大网友的疑惑进行解释说明,并作出合理的处分决定。
公车伪装成警车的闹剧已经告一段落,莫让事实真相也被“一笔抹掉”。
“公车伪装警车”究竟想干啥?
事情的反转真是快,比老天爷的脸变得都快。刚刚还以为是“警车送货做生意”,短短的时间就成了“政府公车伪装成警车”了。公安局的公布真相是值得欢迎的,但是这种公布真相又缺少了诚意,无非是想尽快摆脱舆论的炙烤,将自己从中抽身而出。这样的回应是值得怀疑的?比如说,真的是违规喷涂警方标识,还是本身就是违规用车?即使,我们完全相信警方的说法,那么也依然有很多问题待解。
首先,公车是哪家单位的?既然是政府的公车,这就牵涉到一个问题,公车的主人是谁,是哪家单位。在回应里,对于这个信息只字未提。对于警方来说,他们对于这家公车的单位是清清楚楚的,既然是回应公众质疑,就不能给公众留下一连串的问号。既然是违规喷涂了警方的标识,这牵涉的就是违法的事情,违法的主体岂能躲猫猫?
其次,民警为何不在岗位?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这位开车的老民警并不是在自己的岗位上的,而是在政府单位搞服务,这不就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园吗?我们需要追问的是,培养警察是干啥用的,不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吗?那么,为什么这位老警察能够长期不在自己的岗位上,而是成了政府单位的服务员?其实,这种情况很多见,警方经常把有限的警力投放到政府部门,不是为政府大院站岗放哨,就是为一些单位搞特殊服务。这种现象需要纠正。
再次,民警为何没有举报?既然说是公车伪装成了警车,那么这位长期为政府单位服务,并且开着这部伪装警车办事的警察,也就会是心知肚明的。警察是执法的,也是懂法的,问题是懂法的警察开着违法的假警车,为什么不去举报?说白了其实问题很简单,即使是违规喷涂了警车标识,也应该是警方默许的。
最后,伪装成警车想干啥?以往的时候,我们见过了很多特殊的车牌,这些特殊的车牌都是警方颁发的。富商可以挂上特殊车牌,以招商引资的名义享受特权。官员可以挂上特殊车牌,以工作需要的名义享受特权。经过后期的治理,特殊车牌被全部取消了。取消了特殊车牌也就取消了特权。这或许才是政府公车伪装成警车的主要目的。这是公车对特权的留恋。伪装成警车的公车又干了啥呢?是不是可以违法行驶?是不是可以躲过公车私用的追问?
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不能这样结束。没收了假警车不是句号。按照政府信息透明的新规定,当地警方没有权力给公众一个破烂不堪、雾霾重重、支零破碎的回应。“公车伪装警车”内幕岂能也“违规喷涂”?
公车伪装警车,真相不能“非法喷涂”
事情的反转真是快,比老天爷的脸变得都快。刚刚还以为是“警车送货做生意”,短短的时间就成了“政府公车伪装成警车”了。公安局的公布真相是值得欢迎的,但是这种公布真相又缺少了诚意,无非是想尽快摆脱舆论的炙烤,将自己从中抽身而出。这样的回应是值得怀疑的?比如说,真的是违规喷涂警方标识,还是本身就是违规用车?即使,我们完全相信警方的说法,那么也依然有很多问题待解。
首先,公车是哪家单位的?既然是政府的公车,这就牵涉到一个问题,公车的主人是谁,是哪家单位。在回应里,对于这个信息只字未提。对于警方来说,他们对于这家公车的单位是清清楚楚的,既然是回应公众质疑,就不能给公众留下一连串的问号。既然是违规喷涂了警方的标识,这牵涉的就是违法的事情,违法的主体岂能躲猫猫?
其次,民警为何不在岗位?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这位开车的老民警并不是在自己的岗位上的,而是在政府单位搞服务,这不就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园吗?我们需要追问的是,培养警察是干啥用的,不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吗?那么,为什么这位老警察能够长期不在自己的岗位上,而是成了政府单位的服务员?其实,这种情况很多见,警方经常把有限的警力投放到政府部门,不是为政府大院站岗放哨,就是为一些单位搞特殊服务。这种现象需要纠正。
再次,民警为何没有举报?既然说是公车伪装成了警车,那么这位长期为政府单位服务,并且开着这部伪装警车办事的警察,也就会是心知肚明的。警察是执法的,也是懂法的,问题是懂法的警察开着违法的假警车,为什么不去举报?说白了其实问题很简单,即使是违规喷涂了警车标识,也应该是警方默许的。
最后,伪装成警车想干啥?以往的时候,我们见过了很多特殊的车牌,这些特殊的车牌都是警方颁发的。富商可以挂上特殊车牌,以招商引资的名义享受特权。官员可以挂上特殊车牌,以工作需要的名义享受特权。经过后期的治理,特殊车牌被全部取消了。取消了特殊车牌也就取消了特权。这或许才是政府公车伪装成警车的主要目的。这是公车对特权的留恋。伪装成警车的公车又干了啥呢?是不是可以违法行驶?是不是可以躲过公车私用的追问?
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不能这样结束。没收了假警车不是句号。按照政府信息透明的新规定,当地警方没有权力给公众一个破烂不堪、雾霾重重、支零破碎的回应。“公车伪装警车”内幕岂能也“违规喷涂”?
【启示与思考】
公车违法的张狂,归根结底是特权思想在作祟。一些公车之所以胆敢挑战执法权威,很大程度在于交通执法对其“网开一面”,即使违法违规了,也可通过种种关系“减免”处罚。另一方面,更在于公车违法的成本,往往不用违法者自己掏腰包,一般都由部门公款报销,对于违法行为人而言,即使违法违规了也是毫发无损,花公家的钱根本不心疼,如此岂不更助长了其带头违法的嚣张气焰?
毫无疑问,如若特权不去除,公车违法之势只会越演越烈,寄希望于公车自觉奉公守法,无异于缘木求鱼。因此,治理公车违法必须让公车“去特权”,要做到官民平等,一视同仁严格执法,绝不搞差别待遇。同时,还必须将公车违法成本真正落到违法者本人头上,绝不能让纳税人埋单,唯有如此,方能有效遏制公车违法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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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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