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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的朋友》还是“残忍的朋友”?

2015年04月08日 10:01

 

【事件介绍】

《奇妙的朋友》“三重罪”

湖南卫视综艺节目《奇妙的朋友》已进入收官阶段,但这档首次把动物当主角的电视节目,引发的争议仍未止息。此前,“倭猩猩之友”等国际组织曾发布声明表示抗议——“这个节目引发了我们多方面的担忧,它有损动物福利,传递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错误信息,并对公共健康造成了潜在的威胁。我们在此要求节目立即停播,正在制作中的同类节目也应停止拍摄。”

一档宣扬人与动物友好相处的节目,反而遭到了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强烈抵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认知上的沟壑。是有些人太敏感,还是制作单位太武断?

一重罪:拟人化的对待动物

这是动物保护主义者给节目列出的第一重罪,比如给幼崽猩猩穿上儿童衣服的桥段就让他们很看不惯,曾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院常纪文:

常纪文:让演员进去和野生动物互动是微博动物园设立的目的的,给猩猩穿衣服,驱赶野生动物拿棍子,所谓他的一些互动就是用人类的情感对待动物很多是不科学的。

不过似乎参与拍摄的演员们在节目录制完成之后已经开始建立了相关的觉悟,参演者黄轩最近一条的微博上就写到:这个节目里让我最深刻的不是饲养动物,而是尊重动物!尊重应该是注视,是体恤。不过这样的觉悟不知是不是在动保主义者眼里为时已晚。

二重罪:惊扰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

动物保护主义者指出,节目中为了执行任务胡杏儿曾经带着黑猩猩来到了人流密集的场地,结果被猩猩抓伤。普通观众看到的是胡杏儿勇敢又爱心,不过在动物保护主义者看来,极度恐惧的黑猩猩才最可怜:

动物保护主义者:那个时候,黑猩猩已经明显的出现了反抗的行为,去抓伤她去咬伤她,这个不是表现这些明星有多勇敢,而是说他已经触犯了这些动物的底线,他已经极度的不舒适了。

对此,《奇妙的朋友》栏目制片人严典雅此前接受采访时解释,节目团队首先要考虑的是尊重动物们的作息,根据动物的生活习惯来安排拍摄内容。

三重罪:加入动物表演情节

动物保护主义者指出,倪妮和黄轩驯养大象时,幼象多次作出了蹲坐、倒立等动作,这在他们看来有明显触犯动物保护法规之嫌:

动物保护主义者:后面就有很多明显的是大象训练后动作,比如像大象的坐立和倒立这些动作绝对是马戏团里出现的,现在由住建部管理的城市动物园都已经严禁动物表演了。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在2013年由住建部发布的《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当中确实明确将动物表演列到了禁止之列,不过,在绝大多数人的意识当中还没有建立动物表演背后可能隐藏的动物虐待动机。尽管,湖南卫视回应所有的拍摄流程都严格按照动物管理的规定来进行。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也在官方微博解释,所有艺人都经过了严格的培训,并且始终在资深饲养员的指导下拍摄。但这依然不能平息动物保护主义者的质疑。就在大家都希望有关部门出来的表态的时候,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转载了一位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微博,并为他的观点点赞。但耐人寻味的是仅数小时后,该微博即被删除。日前,国家林业局新闻处回应称,由于该微博涉及一些专业内容需要核实,新闻处为慎重起见决定删除微博。

包括明星、制作单位在内的普通人和动物保护主义者对于野生动物的知识储备有差异,体验更少的可怜,让两者看到同样的场面有相同的感受这可能本身就有些苛责。不过好在此番争论之后,我们再看到大象能够“听懂”人的命令屈膝时,想到的不仅仅是“它太聪明了。”而是聪明背后“受训挨饿“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奇妙的朋友》争议提醒注意娱乐边界

在这档新节目中,观众看到了新奇有趣的故事,电视台收获了商业利益,但专业的国际组织看到了问题——电视台为了制造娱乐性的故事情节,将这些动物置于潜在的有压力和有害的环境中,野生动物专家认为这样做违背动物的天性。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这样一档综艺节目,又该如何认识和接受这种抗议呢?

早在2004年,某电视台在北京拍摄三楼抛猫的节目,就曾引起不少人对虐待动物行为的抗议;2005年,旅游卫视“怪怪大学堂”为证实猫从高处摔下是否能安然无恙,将一只小猫从相当于四楼的高度抛下,同样遭到众多动物保护者的抗议。《奇妙的朋友》虽然看上去要文明一些,但其实也涉及娱乐的边界问题。

近年来,有一些电视节目盲目追求收视率,忘记了应坚持的责任和底线,在媚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虽然“变着法儿地生产欲望”是电视娱乐节目的生产逻辑,但在这个过程中,制播方不应该忘记作为大众媒体的责任。一味看重广告效益、商业利益而不顾忌其他,甚至在事实上伤害动物,背离了基本的伦理要求。

进一步说,善待动物是文明的体现,有助于消除社会隔阂。美国研究人员曾将一组因暴力犯罪被监禁的男性囚犯与一组没有犯罪记录的人进行对比,结果显示,25%的罪犯承认在儿童时代有过虐待动物的行为,而对照组鲜有此种行为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暴力侵袭很可能从动物扩展到人。《奇妙的动物》让孩子们接受动物福利可以被忽视的观念,这样的电视节目难道不应自我检讨吗?

 

“动物真人秀”不违法不代表做的对

有动物保护主义者认为该节目其实在伤害猩猩等动物,双方的争论已经闹到国际上,世界动物园和水族馆联合会(WAZA)不久前刚发布声明谴责这档节目,国际灵长类学会(IPS)又在20日晚间发布致湖南卫视的公开信。一天之后,该节目制片人严典雅回应称,节目要让大家看到人跟动物能够建立感情,让人们知道要爱护它们……动物的话题一直都会有争议,但是争议不能掩盖做节目的初衷,“我们的每一个设置都没有违反关于动物的法律法规,我们保有很好的初衷,没有违背动物的生活习惯,我们在拍摄中都做到了这些”。不过,这一回应似乎并未平复此前的争议。

这不是“奇妙”第一次遭遇此类批评。1月24日该节目开播时,亚洲动物基金会微博称,国家林业局在1月9日发出紧急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严禁游客与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并@奇妙的朋友官V。

随着节目播出,更多环保组织加入对节目的声讨队伍。他们指出的主要问题是该节目让明星与野生动物亲密接触违反国家林业局的禁令,而节目中让野生动物穿衣服等将动物人格化的叙事方式违背野生动物福利。

2月24日,微博名为“谯姑娘”的网友罗列了抵制《奇妙的朋友》的6个理由,其中包括不能站在拟人化的角度去看待和对待动物,给猩猩穿衣会引发其认知障碍;野生动物身上的疫病涉及公共安全防护,黑猩猩是埃博拉和艾滋病毒的来源,动物表演虽然满足了人类,但会伤害动物的肉体精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常纪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对该节目进行了批评,认为节目给猩猩穿衣、与猩猩睡觉等行为是贸然将野生动物纳入人类社会,没有考虑动物的感受,很不科学。

即便如此,《奇妙的朋友》在争议中反倒日益蹿红。为何?或许因为上述的争议仅是一种道义上的呼吁,却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正是有了“不违法”的底气,才使得“奇妙的朋友”在争议中一路向前。

你给他讲道德,他给你讲法律。从节目的设计上看,将“人与人”的真人秀,改变为“人与动物”,确实具有极强的眼球效应,也满足了观众猎奇的心态,想不红都有点难。

正如动物保护组织相关人员所言,“不违法”不代表做得一定对,“没有违背动物的生活习惯”也需要更权威的专家给出定论。一方面需要电视台应有动物保护的自觉与意识,主动进行可行性的认证,召集相关动物保护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另一方面则要求电视节目审查单位,在审批之前应当增设相应的评估程序,以实现对动物实质性保护,也才能从根本上防止争议的产生。

当然,最重要之处,还在于整个社会的动物保护理念应当实现升级,从更为人性化的角度去保护动物,并发挥“用脚投票”的力量,用社会共治为动物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把野生动物拉入“真人秀”,不仅需要美好的初衷,更需要专业而科学的对待方式。在社会尚未对这种对待方式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不如把倡导关爱野生动物的工作交给更专业的纪录片,或许更合适一些。

 

【启示与思考】

面对国际组织的抗议声,必须认识到,保护和尊重动物福利具有足够的正当性,应得到我们的正视而非熟视无睹。现实中,尽管保护动物福利作为一种理念正在被公众所接受,但是,在我们身边,虐待动物或不自觉间忽视动物福利的现象并不少见。常识告诉我们,人和动物是相互依存的生命共同体。可以说,生命没有等级之分,必须像敬畏人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善待动物与善待人类是等同的伦理要求。更何况,动物具有感受痛苦和应激、认知的能力。这是看待抗议的起码立场。

《奇妙的朋友》看似创新,却忽视了动物福利,是对公众的误导,或者说制造了一个陷阱,只是自己不觉得罢了。电视节目具有娱乐功能、认知功能和教化功能。在消费社会中,享乐主义、物质主义和感官主义到处弥漫,人们追求的是感官的刺激和浅层的娱乐效果。面对这样的状况,电视节目要生存,当然要追求娱乐性以赢得市场,但这种娱乐性不能误导公众,不能以丧失教育和审美功能为代价。简单地说就是,可以娱乐,但不能过度,娱乐仅仅是外在的形式和效果,不能让内容低俗化和有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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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0408/8087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