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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楼变别墅,真的好任性

2015年04月20日 15:05

 

【事件介绍】

广西一贫困县法院20亩办公用地变身别墅豪宅

以喀斯特地貌为特征的都安瑶族自治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因石山连绵一直被当地人喻为“七分石头三分地”,大石山区的农民被迫在石缝之中种植玉米等农作物艰难谋生。河池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该县的人均耕地仅为0.68亩。

3月末,位于县城安阳镇屏山北路133号的都安县法院,与其仅一圈铁栅栏之隔的20多亩工地上,各种建筑设备开足马力施工,连成一排的幢幢小楼正在砌砖加高。

记者目击,这些在建的房屋分为四排,每一排的房屋以联排别墅的样式依次排开,有的房屋已经建到了三层。这些房屋每一幢的面积被网友在网上举报“超过500平方米”。

都安县城所在地安阳镇的居民们,都知道这个正在进行建设的工地名为“法院小区”,房屋主人多为法院法官和另外一些“有头有脸的人”。

记者获取的一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实了县城居民的猜测。在其中一块用地面积为1005.95平方米的地块上,占地规模为560.88平方米,计划建设楼层为5层,建筑总面积为2759.42平方米,支配这么大面积住宅的5人分别为覃洪斌、唐秀辉、韦挺、蓝锋、韩俊步。如果按照5人平分的话,上述5人将在建成后获得每人551平方米的住宅。

参照河池市各个法院官网,南都证实覃洪斌原为都安县法院院长、现任河池市环江县法院院长;韦挺原为都安县法院副院长、现任河池市巴马县法院院长;唐秀辉为都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蓝锋为都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俊步原为都安县法院专职审委。

这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了记录上述5名都安县法院原任和现任领导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外,还记录另外123名人员同样获得了许可。

3月30日上午,都安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了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真实性。他表示,在所有获得住宅用地的128人中,都安法院在职和退休干警100多人,另外20多名获得者为社会人士。

记者发现,在住宅用地面积大小的划分上,基本上以官衔大小来确定购买人的占地面积。该负责人介绍,院领导一级的官员住宅一般占地面积为93平方米,普通法官和干警的住宅占地面积为84平方米。

当天上午,该负责人带领记者进入建筑工地,他证实正在建设的小区确实名为“法院小区”,并认可这些房屋的建筑样式“像城市里的联排别墅”。谈到备受外界质疑的院领导住宅总面积,该负责人表示这主要由住宅用地获得者的经济能力来决定,有能力者盖个“七层八层”(原为五层)也有可能。

地块变身被疑公权私用

都安县法院大张旗鼓建设“法院小区”的20多亩土地,经历了先以建设办公大楼名义整体征地26.8亩,随后变更其中21.7亩为商业用地,再由法院内部职工集体竞拍拿下,然后转建私家豪宅的变身过程。

记者获取的证据显示,都安法院小区所在地块,于2006年以建法院办公楼和住宿区为名征收。2005年8月,都安县法院向河池市政府提出迁建项目用地请示。批复显示,2006年1月20日,河池市政府同意将23.5亩土地划拨给都安县法院做办公用地,另出让3.3亩土地给该院做住宿区。2006年4月6日,都安县国土局与巴谭村古支一至五队签订征地协议,征收土地26.8亩。

河池市中院的一份情况答复显示,2010年,经都安法院报批,办公用地中的18.4亩被变更为住宅用地,另外3.3亩产权原属法院的住宿区变为干警住宅用地。变更后的土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出让金为1015.53万元。都安县国土及规划部门材料显示,128人以联合竞买的形式竞得上述住宅用地,用于建设法院小区。

按此计算,128人以1015 .53万元联合竞买下20多亩地,平均每人出资不足10万元,便获得了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宅基地。都安县居民苏先生表示,这个价格至少比当时的市场价低了30万元左右。

原本报批用于盖办公场所的土地变身住宅用地,随后法院干警以远远低于市场地价的价格拿地,令民众怀疑都安县法院在组织干警和社会人员集体竞买住宅用地时,存在公权私用的嫌疑。对此,前述都安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不予认可,他表示上述地块的用途变更虽然由法院提出,但是已经获得了市和自治区的认可,而竞拍则由国土部门牵头,因此不可能存在违法行为。

3月30日,记者前往都安国土局采访,该局以河池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为由,拒绝了采访要求。

 

4年多连盖两栋法院大楼

公开报道显示,2007年前后,都安县法院在镇安街建好了一栋六层楼高的欧式审判综合楼,报道称时任院长覃洪斌认为“办公条件在全市法院系统属于一流”。

记者前往该大楼查看时证实,该栋大楼阔气而且体量庞大,主楼及其附属建筑目前容纳了商务、城管、市政等5个行政单位和一个商会,大楼背面两侧有两栋法院干警家属楼。

但新大楼使用还不到5年就被更新的大楼代替了———2011年4月,迁建至屏山北路的都安县法院新综合审判楼建成使用。对于如此频繁的建设,前述负责人表示原审判综合楼位于老街区,道路狭窄,法院车辆通行不便,有时“开公判大会,群众就出来看,看了就堵路”,后来都安县县人大经讨论决定同意法院搬迁。

目前,都安县法院总共有正式在职干警92人。材料显示,2006年经河池市发改委评审,确定都安法院迁建项目建设规模为6000平方米,但公开报道显示,都安法院新综合审判楼总投资2200万元,楼高七层,建筑面积7218平方米,设有大小法庭7个、调解室3个,办公用房68间以及各类配套用房。

92人使用68间办公用房以及各类配套用房,已经几近人手一间办公室,但都安县法院的扩建仍马不停蹄。公开新闻报道显示,2013年7月,该院建成高三层、面积240平米的法警办公楼,为河池市首例。

2014年9月,都安法院再次获得政府10亩无偿划拨土地,用于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安阳中心法庭及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将于2015年12月建成。但通过实际走访,记者发现位于县城另外一端的安阳法庭,其两层欧式小楼独自坐落在一个小院内,建筑年龄看上去不超10年。

法院领导告举报农民“诽谤”

河池市中院的一份情况答复显示,从2006年开始一直到2014年结束,都安县法院在其迁建地古支村实际拿地37.2亩。37.2亩地中,都安县古支村农民唐秀和八兄妹拥有其中18亩土地的经营权属。唐秀和的大哥唐秀成说:“从1980年前后开始,我们一家就在上面开荒,养鱼养鸭,还盖了三间瓦房”。

但在征收时,都安县国土局却以37.2亩均为未利用的荒地进行征收。这导致了唐秀和整个家族的不满,在与各部门的多次冲突中,唐家老小一共有16人先后被警方拘留。唐秀和更是在网上大量发帖指责相关部门,他其中主要指责的公职人员为都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唐秀辉和都安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牙桂林。

2014年1月,都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唐秀辉等人到都安县公安局报案。同年2月27日,唐秀和及其侄子唐运鸿以涉嫌诽谤罪被刑拘。当年3月28日,唐运鸿被取保,唐秀和在4月4日被都安县检察院批捕。2014年5月17日,都安县检察院将本案移送起诉,后由河池市检察院指定南丹县检察院管辖。目前,虽然已经超期羁押,但唐秀和案仍未判决。

记者试图联系采访唐秀辉,都安县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他不方便接受采访,因为“被唐秀和攻击太多,脑出血了”。

采访中,都安县法院和都安县国土局均向记者证实,河池市纪委已经介入都安法院小区建设的调查,并且曾经派员到都安调阅了一些文件。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官方微博@广西政法曾在今年1月9日回应媒体询问时称,广西贫困县法院领导住宅超550平方米一事已转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但三个月过去了,此事进展如何外界无从得知,记者4月2日询问河池市纪委时,对方拒绝回应。

法院楼变别墅,领导住的安心吗?

古人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实际上,广西河池市都安县法院的豪华联排别墅非但没有丝毫美感,反而只具讽刺意味。据报道,这样的别墅小区经历了先以建设办公大楼名义整体征地26.8亩,随后变更其中21.7亩为商业用地,再由法院内部职工集体竞拍拿下,然后转建私家豪宅的变身过程。笔者不禁感叹,法院楼变别墅,领导住的安心吗?

众所周知,在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兴建办公楼时,可部分领导干部却一门心思地的追求奢靡,砸下大笔金钱去建豪华官邸。作为是政府的执法者,本来是人民的公仆,可是大建办公大楼还觉得不过瘾,甚至还对搞房地产却相当卖力,打着法院建设用地的名义再次征地,给法院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争利,并且每位领导在建住宅面积均超过550平方米。笔者认为,贫困县之所以勒紧裤腰带为官老爷盖别墅,恐怕只因权力太任性。

一套官员别墅超500平米,如此大手笔真的符合规定,住得心安?一面是当地难以改变的贫困面貌,另一面却是领导干部住的别墅洋楼,这种对比暴露的问题不容小视,值得深思。所幸这场自导自演的别墅狂热梦已浮出舆论水面,再也不会继续着彻头彻尾的“权力狂欢”。对于此次违规建别墅的事件,绝不能停留在严肃处理之上,更应顺蔓摸瓜,拔出萝卜带出泥,将权力任性者绳之于法,重塑法治威严,从源头遏制住违法滥建的“权力冲动”。

 

办公用地变身别墅豪宅,谁钻了空子?

都安县法院先以建设办公大楼名义整体征地26.8亩,随后变更其中21.7亩为住宅用地,再由法院内部职工集体竞拍低价拿下,然后转建豪宅。这样的事情一经曝光,必然是荣登各大媒体的头条,吸引公众的目光。无论是在征地过程中,有农民的利益被忽视而导致的举报;还是当地法院真的就是在公权私用,把国家的资源变成自己的财富;抑或法院内部等级严重,按照官衔大小建别墅,每一个幕后的真相或许都是公众闻所未闻的。

虽然都安县作为一小县城,房价也就3000多元一个平方米,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相比也就九牛一毛,房价不值一提,但对于贫困县的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讲,买房仍然是不可承受之重,相信很多普通家庭是无法承受购买550平方米别墅价格的。然而,当地法院却以这样一种方式,把农民的土地变成了自家的别墅,无论中间有什么样的曲折过程,以及背后与当地农民有什么恩怨,这种做法也是极不应该的。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土地金贵的地方,却有着一个“法院小区”,房屋主人多为法院法官和另外一些“有头有脸的人”。每一排的房屋以联排别墅的样式依次排开,占地规模为560.88平方米,计划建设楼层为5层,建筑总面积为2759.42平方米,支配这么大面积住宅的5人分别为法院领导。每人将获得551平方米的住宅。

这样的小区却是经历了先以建设办公大楼名义整体征地26.8亩,随后变更其中21.7亩为商业用地,再由法院内部职工集体竞拍拿下,然后转建私家豪宅的变身过程。而平均每人出资不足10万元,便获得了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宅基地。至少比当时的市场价低了30万元左右。

此事从现在看来,必然是一起上下配合、相关部门包庇纵容的一个工程,别墅群能够不动声色的“拔地而起”,这背后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以及不为人知的隐情,能将办公用地轻易地变身别墅豪宅,这背后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定是不计其数数量众多。

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违规违法建筑,究其原因或许也正是政府的暧昧态度,或者是说纵容,或者是说默许,或者是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使得近年来各地违规使用土地建房、建别墅、建酒店的热情日渐高涨。

对于这暗藏别墅的背后暗藏的必须严查到底,揪出幕后“黑手”,查明是否有涉及到贪污腐败的人员,抓住线索不放松,将涉及违规违纪行为的干部严惩到底,在一个贫困县、土地贫瘠的地方,办公条件能数一数二,别墅群能拔地而起,这背后的利益群体有待一一瓦解,还当地百姓一个交代。

【启示与思考】

显而易见,法院将办公用地用于建设法院小区,无论有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都涉嫌违疑法违纪。其一,国务院早已明文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其二,将办公用地转为居住用地,即使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也应当遵循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拍卖土使用权的法律规范,虽然法院表示该法院小区用地是由国土部门牵头竞拍获得,但据媒体报道,竞拍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显然存在公权私用与暗箱操作的嫌疑。

作为具有管辖当地土地纠纷审判权的涉事法院,以及土地审批监管部门,对于国家对办公用地与居民用地的划分、使用以及审批的法律规范,不可谓不知,应是了然于心的,却仍然我行我素,采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手段,将办公用地异化为别墅豪宅用地,这种明目张胆的嚣张做法,上演的不止是权力任性,权力简直是在疯狂裸奔。

此外,由法院办公用地变身别墅豪宅事件,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不仅不可忽视,甚至可以说是相当恶劣和严重的。一方面,被赋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审判权的法院,却干着知法犯法的权力自肥事,让群众怎么看?又怎能指望法院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呢?另一方面,作为当地土地监管部门,不但不依法行政,去阻止、收回违法违规的办公用地使用权,却也干着知执法犯法的事,与违法行为沆瀣一气的监管,又怎能守护好不可触犯的耕地红线呢?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权力也一样,不能任性,更不能疯狂裸奔,否则就会面临历史与法律的惩罚。法院办公用地变身别墅豪宅上演的权力“裸奔”事件,也再次表明,将权力关进“笼子”是民心所向,也是现实要求。只有将权力真正关进了“笼子”,才能打造出人人守法、遵法的依法治国的环境,才能避免权力任性疯狂裸奔事件的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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