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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溺水事件”引发理性救人的思考

2015年04月20日 15:50

 

【事件介绍】

汕头水库7人溺亡 因孩子落水全家救人致溺亡     

4月5日下午,在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一个小型水库里发生了一起意外溺亡事故,7名溺水者死亡。官方调查通报称,这起事故起因系其中一名孩子在水库边洗手失足落水,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戚接连试图自行救援,造成了这次悲剧。记者在当地采访得知,7名死者中包括了3名孩子,其中最小的为一名13岁男孩,最大的为一名17岁女孩。

小孩到水库边洗手出意外

事故地点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与谷饶镇交界处的新林水库。汕头市政府应急办等多部门在6日通报这一事故情况时介绍说,潮阳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是在5日中午12时45分接到汕头市公安局转来的警情,称有7人在该水库失足溺水,需要救援。

潮阳区、金灶镇以及当地警方、消防官兵、医疗部门立即组织现场救援,截至5日下午4时,7名溺水者被先后打捞上岸紧急抢救,但均已没有生命体征,被证实死亡。

在水库旁居住的一位黄姓村民目击了打捞过程。眼下正是当地桑椹采摘的季节,他当时在水库下面的桑椹田里劳动,听一位熟人说“好几个人在上面水库淹死了”,于是他就骑着摩托车上去看。“大概是下午3点多,水库边上停着很多车,当时打捞出来5个人,已经没救了。”这位村民说,等到大概4点钟,剩下两个人也被打捞出来。

他在水库边看到了鱼竿,从更早到的村民那里听说,是一家人来扫墓,孩子在水库边钓鱼等大人回来,结果等到晌午,大人回来了说回家吧,一个孩子说要去把弄脏了的手洗干净,结果在洗手的时候不慎掉到了水库里。其他的人就先后去救人,最后都没能上来。当然了,也有村民说是大人和孩子扫墓回来后一起在这里钓鱼发生了事故。

水库枯水期最浅也有五六米

记者6日在事故现场看到,这个水库位于两个镇交界处的一条路况很差的公路旁,过往车辆行人都不多。在水库中心立着一块界碑,靠近水库堤坝也就是事发地点的位置注明为金灶镇地界,而在另外一侧则为谷饶镇地界。这个堤坝通往旁边的山上,山上也有一些附近村民的祖坟。而堤坝距离水面有约20米的落差,堤坝向水的一侧是水泥砌成的斜坡,斜坡中间有一条狭窄的台阶可以上下。在事故现场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斜坡的坡度不算太大,所以这里和水库的其他位置也会有人垂钓。

“水库解放后就有了,用于农业灌溉,虽然当下是枯水期,但最浅的地方也有五六米深,最深的地方要十几米。”一位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虽然这两天天气都很热,但现在的水温很低,突然掉到水里即便水性好也不一定能上来。

据官方通报,最早的溺水者与其他6名溺水者系父母、兄弟姐妹及亲戚关系。事故起因系其中一名小孩到水库边洗手,失足落水,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亲戚等人接连试图自行救援,但因不习水性而相继溺水。

最小的男孩才13岁

记者在当地采访了解到,这7名溺水者是居住在金灶镇的黄姓一家,分别是47岁的黄某、妻子蔡某与他们的3个孩子。3个孩子两女一男,其中最小的男孩13岁,最大的女孩17岁。而另外两名死者则与黄某为堂兄弟关系。

在距离事发地点约2公里的谷饶镇木丹坑村,一位老人告诉记者,死者黄某原来是木丹坑人士,大约在十几年前迁往几公里外的金灶镇营生,听说是在跟亲戚学做祭祀用品加工生意。

根据汕头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情况通报,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汕头市委书记陈茂辉、市长郑人豪等分别对救援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对山塘、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学生防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记者采访时获悉,7名死者尸体暂时存放在当地的一间善堂。当地政府正在开展这起事故的善后工作。

 

汕头水库7人溺亡 何时能撬开“下水禁令”

一次热热闹闹、浩浩荡荡的清明节扫墓,却因为救援一个落水小孩,最终造成7人溺水身亡的人间惨剧,这既让人扼腕叹息又不得不引发思考。

这些年来,溺水身亡事件居高不下,在山东还有“夺命小清河”15个月夺取35条人命的惨剧。发生这样的溺水身亡事故,我们总是会想到安全教育与安全监管失控,却很少有人会联想到教育孩子学会游泳“自救”。

这些年来,与居高不下的溺水身亡事故现象相对应的是花样百出的“禁水令”。每一次出现溺水身亡事故,学校里忙得不亦乐乎的是出台规章制度严管学生下水行为,于是“严禁下河洗澡、摸鱼”、“严禁靠近水塘边行走”、“严禁到河塘等地方洗手洗足”……纷至沓来的“下水禁令”恨不得禁止学生用水,而事实上这样以“堵”为防的方式不但不能够防住溺水身亡事故的发生,反而让不慎落水者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里,不能自拔,甚至连累一串人。

所以,呼吁学校、家庭转变传统观念,让孩子学会游泳是十分必要的。眼下暴雨季节即将来临,与其防水,不如驯服水,家长、学校应该将孩子的游泳课纳入学生安全教育课堂议程,让孩子学会游泳。其实游泳课也不需要花多少心思和精力,只要孩子能够浮得起来就行。试想,如果孩子不慎落水,他能够自己坚持浮在水面3-5分钟,就会争取到很多人的救助,大大增加获救的机会。

希望学校、家庭能够转变观念,解禁“禁水令”,将游泳作为孩子的一项必备的生存技能来抓,适当地教会孩子游泳,以备万一;只有教会孩子游泳,驯服“水老虎”,以疏为堵,溺水身亡事故才能够真正减少。

“为救一人死七人” 的痛定思痛

近年来,类似这种一人溺水、多人为救溺水者而殒命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也很难说会是最后一次发生。从道德上来讲,我们不能对救人者的救人行为有任何的质疑与非议,更何况像发生在汕头市的这起救人溺亡事件,救人者还是落水者的父母、兄弟姐妹等亲人,也就更没有见死不救的道理。但面对现在这种令人无比痛心的结局,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在心里“算一笔账”,那就是用7个人的生命去换一个人的生命,到底值不值得?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避免悲剧的发生?专业救援人士都知道,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当面临溺水风险时,都会不顾一切抓紧自己身边一切能够抓住的东西,一旦救人者被抓住而动弹不得,就极有可能发生救人不成反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的情况。

而未成年人落水者因为力气小,体重轻,所以被救成功的几率也就大大提升了。那么有人可能会问,在汕头的这起悲剧中,落水者恰恰是一个未成年人,而下水拯救者中有成年人,为什么还是没有避免悲剧的发生?这主要就是因为下水救人者自己也不识水性,不会游泳,最终救人不成反溺水殒命。反过来说,如果这七个溺亡者中,哪怕有一两个人识水性的话,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通过这件事,至少可以给我们两个深刻的教训。一是如果有可能,尽量学会游泳,并且掌握一些下水救人的常识和技巧,以备不时之需。二是如果自己不懂游泳,就不要贸然下水救人,以避免救人不成反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甚至面临生命危险。当然这绝对不是让我们见死不救,而是希望我们能够以理性的态度来救人,比如发现有人溺水而自己又不会游泳的时候,能否通过手边的工具来救人?或者是大声呼唤求救,让周围熟悉水性的人来救人?

发生在汕头的这起悲剧,溺水者是个孩子,后续下水救人不幸溺亡者中也有2名中学生和1名小学生。不管怎么说,这起悲剧带来的教训十分深刻,值得引起我们的警醒与反思。

【启示与思考】

一个孩子落水,致使全家7口溺亡,试想假若落水孩子会游泳,假若相继下水营救孩子的家人会游泳,又或者他们了解一定的施救知识,或许这场灾祸便可以避免。

一直以来,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地震等悄无声息地包裹在人们周围,另有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以及一些人身伤害等亦如影随形伴随于人们左右。在这些危险面前,每有鲜活的生命离去,无疑留给家属的都是长久不能平复的伤痛。

这起不幸事件中的七名遇难者是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人,痛惜之外,更令人震惊。虽然亲情伟大,令人感动,但少了冷静和理性,只会让危险造成的后果更加严重。如果不识水性,或者没有水中救人的能力和经验,万勿下水。在这样的紧急关头,冷静才是最好的选择。盲目下水,只会为救援者增加负担。

曾有专业人士指出,平时在学校对中学生进行游泳或者溺水救援训练时,学生都是佩戴墨镜、头套,在干净的水池中训练,这与在水库、池塘发生溺水事件时安全措施少、水质混乱不一样,因此“淹死的是会游泳的”。这一点学校在进行防溺水教育时,必须提醒到位,尤其是要提醒中小学生如果想去救人,首先要注意保障自身安全。

此事件再次敲响了科学理性救人的警钟。愿生者坚强,死者安息,但我们更希望学校结合实际加强防范溺水的教育训练,增强学生自救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做好施救溺水者的培训与危险警示,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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