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重大会议专题 全会专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 法治新起点
推动人社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创新发展
2015年04月21日 14:28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关键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我们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问题导向,提出5个方面问题、36种表现形式、10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话说得很重,发人警醒。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我们必须认真对照,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有什么问题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在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素养上走在前,在遵守党纪国法、执行法规制度上作表率。总书记特别强调“关键少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中央国家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重要枢纽地位,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厉行法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努力当好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火车头”。总书记特别强调“四个带头”,指出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我们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尊法上更加自觉,在学法上更加深入,在守法上更加自律,在用法上更加严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具有重要位置,既关乎经济发展,也关乎民生改善,还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目前,人社领域法律体系的主体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出台了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等12部法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33个行政法规和96个部门规章。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对深入推进人社领域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人社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也存在法律空缺、配套不够、边界不清、清理不及时等问题。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最重要的就是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社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新发展,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015年是收官“十二五”、谋划“十三五”、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基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重点加强人社法律体系建设,处理好改革和立法的关系,把推动立法和推进改革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必须依法全面履行人社部门职责,重点推进建立人社权力清单制度,坚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现象,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必须依法建立行政决策机制,重点健全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人社决策的法定程序落到实处。必须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重点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作者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责任编辑:艾磊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0421/8107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