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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行动起来 推进依法治企

2015年04月21日 16:3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省委书记李鸿忠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学习研讨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供基本动力、基本保障、基本支撑”。我们必须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将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工作方式,统一到法治的要求上来。

尊法,自觉强化法治思维,敬畏法律

尊崇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法治化(秩序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破”与“立”相互作用,不断推进社会的法治化(秩序化)水平,这就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企业的发展,也是一个不断提升制度化(秩序化)水平的过程。我们企业搞改革,在破除不适应市场化发展要求的、陈旧的体制机制的同时,更多的、更重要的是在于建立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流程体系。企业越是发展壮大,尊崇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就越是要更加自觉、更加深入。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建立自觉的法治思维习惯。思维,源于思想理论上的自信和清醒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三个自信”,就是我们建立法治思维必须具备的基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建立自觉法治思维上,要按照李鸿忠书记的要求,“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深刻认识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地位和作用”;增强理想自信、提高自我认识、强化自我约束、完善制度约束,尊崇法治精神,敬畏宪法法律;做到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充分发挥“关键的少数”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学法,自觉形成学习常态,学以致用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学习。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为第四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作序时强调:“以学修身,避免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再次发出了学习的“动员令”。全面依法治国,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式的一次深刻革命,是企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行为习惯的一次重塑。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就要懂得法治精神,认知法律原则,增强在法治规范下依法治企的本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用学习克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依法治国的“本领恐慌”。

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自觉做学法的模范,带头熟悉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在学习上发挥表率作用。同时,要把学习法律列入党委工作的日程,在学习时间的安排、学习内容的计划、学习活动的组织、学习过程的检查和学习结果的考核等方面,抓好落实,加强指导,形成常态。今年,我们针对企业法治学习的需要,组织选编《法律学习手册》,发至每一名员工;我们制订了在每年的《宪法日》开展全公司范围内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制度安排;我们将相关法律知识列入员工的培训计划,等等。

通过学习,广大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对宪法法律心存敬畏,对法治精神、法治原则真信不疑,真正将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在法律面前“不迷”、“不盲”、“不乱”,做到知行一致。

守法,自觉建立责任体系,强化考核

尊崇法治的落脚点是遵守法律、捍卫法律。

做尊法的模范,就要顺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争当法务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行家里手。守法的定义,不是单纯“遵守”,还有“守卫”捍卫的职责。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法律上,要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打铁还须自身硬”,必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切实牢记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的“准绳”不得偏差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外无权”,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的一切言行规范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下,守纪律、讲规矩,发挥表率作用。在守卫法律上,必须敢于担当,捍卫法律的严肃性,勇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切实肩负起维护法律的责任。

作为企业和企业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在守法上,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切实按照李鸿忠书记的“五抓”要求,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即:抓根本,加强党委对依法治企的领导,管方向、议大事、谋全局,抓关键、抓要害,把中央、省委的精神和中国有色集团的管理体系要求,转变为具体的方案,落实到企业的各项管理流程中去;抓责任,自觉当好法治建设的带头人,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企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总的责任要求,分解落实到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党建目标责任和党风廉政责任的体系中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惩处,领会法治精神,增强法治定力,严格依法办事,及时采取“约谈”、“诫免”、“停职”、“降职”等制度管理手段,强化对一切违反依法治企要求的行为,进行纲性约束;抓基础,加强企业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宣传,充分运用企业的各种宣传手段,形成企业浓厚的法治氛围;抓考核,把企业管理人员的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并作为今后在选人用人上的重要依据。

用法,自觉完善制度机制,从严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律也就形同虚设。”依法治企的关键在于用法。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自觉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企业在经营中产生纠纷,不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矛盾就不会得到真正解决;如果企业对国家的法律规范,不通过企业内在的、严格的制度和流程加以具体化,企业就会被许多法律纠纷困绕。因此,我们企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用法,要善于从宏观上把握法治的精神和原则。企业发展的战略取舍,必须与法治导向统一起来;企业发展的改革路径,必须与法治思维统一起来;企业的商业模式设计,必须与“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法治原则统一起来。今年元月一日正式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这既是对我们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时也是为我们发展环保产业带来了更大的机遇。近些年,我们努力发展起来的博源环保城市矿产、大长江环境工程、稀贵金属回收、生态农业等,将会有更好的市场前景。

用法,要自觉完善企业内在的制度机制和流程规范。企业目前正在深化的流程梳理和标准化建设,要认真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地对照梳理,使企业的制度体系成为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延伸和具体化。在公司今年安排的“十个一”法纪教育活动中,我们将开展常态化的“年度合同范本的梳理完善工作”、“季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更新发布”和“提示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的工作”。

用法,要严字当头,要从严管理、从严治企。

我们把企业的法治建设与“守纪律讲规矩”和“三严三实”的作风建设统一起来。用铁的纪律强化执行力和约束力。公司近期将制定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度执行好不好,主要看领导”。要始终“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严格按制度、按规矩、按程序办事。这就是今年作风建设活动的主题。这即是作风建设的要求,也是从严治企、依法治企的要求。

(作者系大冶有色金属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0421/8108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