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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框架体系

2015年05月07日 15:32

 

实践表明,所有生态问题均与人类活动的无序膨胀有关,生态危机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制度建设的欠缺和问题。因此,将生态问题置于制度框架内,给予足够的制度支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条件。生态文明建设是破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难题的唯一途径。而农村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正是基于我国农村这一特殊自然社会背景,构建能够支持、保障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制度的实践过程。

农村生态文明制度包括什么

近年来,国内关于“生态村”“生态农村”等研究成果颇丰,然而大部分研究主要是局限于农业生态系统,虽然也在生态农业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展,但其内涵还是局限在生态农业村的范畴内,未能全面概括农村生态文明的内涵。在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我们对农村生态文明可以做出清晰界定。农村生态文明是与生态文明城市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农村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理想模式,是运用农学、生态学、经济学、系统学和社会学的原理,在自然村落或者行政范围内,建立农村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的文明形态。用大系统的观点来看待生态问题,按照将中央提出的“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部署,农村生态文明研究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农业生态资源(如光、温、水、气、土地、作物、牲畜等),还包括社会建设(如人口素质、公共服务等)和文化氛围等资源。

按照现代文明的内涵,制度作为文明的重要组成和表现形式,是人们为反映和确立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特定社会关系,并对这些关系进行整合和调控而建立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规范体系。鉴于此,农村生态文明制度,则是指建立在中国农村特殊发展基础上的,用以调整农村社会关系,以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规则体系。

就现阶段来说,农村生态文明制度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加以探讨。一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来强调协调和管理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二是深化现行制度改革,将土地经营制度、农产品流通体制、农村财政与金融体制改革、税费制度改革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形成有利于促进农村生态建设的体制机制。三是使农村政策生态化。对已有的政策要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在执行过程中的环境效应,如果环境的负面效应大于正面效应,就必须加以改进;对于新制定的政策,一定要在实施之前充分预测它的环境效应,做出合理的评估,然后再实施。四是注重制度的自主创新,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特色,构建符合农村实际的微观制度体系。

农村生态文明制度旨在按照农村生态演变规律,发挥制度的约束和引导功能,维护人与自然的生态秩序、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形态健康转型、践行生态价值。

农村生态文明制度的框架体系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一项新的探索,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前行。农村生态文明制度设计需要将农村问题置于全国的大格局下,要在统一制度条件下,针对农村特定的时空条件,做出符合微观实际的制度改造和创新,用以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特殊问题。

纵向框架

从农村生态系统的内在运行规律中可以看到,解决生态问题需要遵循复合生态系统的物质信息能量流动的纵向过程,建立系统的源头保护制度、生态公平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保护优先、过程公平、责任明确的生态制度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

源头保护制度体系。按照《全国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农产品产区和自然保护区属于限制开发区域,承担着生态保育和食品健康的功能。较之城市等优先开发区域,农村在均衡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基础上,确立保护优先原则的法律地位,是维护农村生态健康和执行国家长期规划的需要。以保护优先为指导原则,补强农业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制度,拓展环保制度在农村的实施范围,建立严格的、全覆盖的生态环保制度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生态公平制度体系。公平原则以所有生物对共有世界的分享和发展为基础,既体现在人与人之间,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也体现在人与其他生命体之间。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也要为其他生命体留下足够的生存空间。具体到农村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公平原则要求:一是要保证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平分享资源福利、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按照“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二是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节约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后代人和其他生物留下发展空间,建立生态资产管理制度和资源规划利用制度以及新能源开发利用制度。

生态责任的制度体系。生态环境的共有属性要求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个人都应承担起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义务,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即“损害担责”。农村生态环保单靠农村居民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无法实现,推进农村健康发展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政府、公众、企业和广大社会组织共同努力、共担责任。生态责任原则要求:一是明确政府生态责任,增强政府生态责任意识、建立生态问责体系和责任监督机制;二是用制度约束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明确环境责任,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横向框架

生态文明制度的主体不外乎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一般主要采取强制、选择和引导的机制,内容涉及生态权利和义务。根据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驱动力,按照“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的社会布局要求,按照各领域不同的“调整对象”,从横向领域方面构建农村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生态经济制度体系。规范经济行为、调整经济结构、增强经济的生态效益是农村经济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资源环境的外部性和市场失灵是导致农村环境恶化,生态破坏的主要经济因素。因此,农村生态经济制度体系,宏观上主要包括经济结构规划调整制度、清洁生产发展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微观上包括绿色农产品价格保障制度、绿色农业金融支持制度、生态税收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土地等资源保护制度和新能源开发推广利用制度等。

生态政治制度体系。提高生态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生态法制建设和公众民主参与是生态政治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规制失灵是农村生态恶化的主要政治因素。因此,农村生态政治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政府生态责任制度、绿色考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村务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生态荣誉称号制度。同时,推动生态法治建设,完善生态法律体系、环境诉讼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等。

生态社会制度体系。为生态保护构建公平的社会环境和民生保障体系,从而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生态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当前城乡资源配置不合理、社会支撑力不足是制约农村发展并亟须解决的社会问题。因此,农村社会制度改革的重点主要在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村人口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促进农村人口流动和社会就业制度建设,优化资源与人口比例;鼓励绿色消费,建立消费补贴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设施配置制度等;绿色建筑和生态景观保护制度;社会组织建设制度,等等。

生态文化制度体系。生态文化的形成和发扬光大一方面依靠农村居民生态文化自觉,另一方面依靠文化制度建设的外在引导。建立推动生态价值观内化的道德和自律制度,包括宣传、教育、特色文化保护、弘扬良好风气等。具体制度包括了文化培育制度、生态文明知识普及制度、生态科技推广制度、生态环境伦理教育制度、文化基础设施配备制度、资金投入和保障制度、优良文化传承制度、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保护制度、生态文化合作与交流制度等。

环境治理制度体系。包括生态环境空间规划制度、村庄环境卫生的目标责任制度、环境综合整治制度、减排制度、垃圾收集转运制度、废弃物综合利用制度、环境质量的公众监督制度、环境基础设施配备制度、环境质量检测制度、植树造林等生态修复制度等。

上述各项制度之间存在主体、手段的交叉性和关联性,这种交叉性和关联性正好促成了制度体系的严密性和完整性。

总之,特殊的地域和产业特征决定了农村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特殊性。制度建设反映了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转型认识,从根本上说是将人与自然的关系转化为现实的行为规范和制度要素,通过多方协调共同重塑生态秩序和价值的过程,旨在提升国家生态质量和推动农村社会整体发展。

(作者:河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党校综合教研部讲师)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0507/8135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