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特稿 国内热点调研
重庆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调查
2015年05月08日 13:53
抱团生产、共闯市场,土地股份合作带动能力强
在重庆,农民以土地入股组建合作社是是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形式,这使使市场要素股份化、产权明晰化、农业发展规模化。据统计,在渝东北、渝东南等传统农区,运作规范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员人均收入能超过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左右。
在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重庆开县,长沙镇齐圣村于2009年成立了猕猴桃种植股份合作社,普通农户每亩土地以4000元—8000元标准一次性折价入股。合作社理事长熊尚兵说,村里已建成红心猕猴桃产业园1500多亩,2014年猕猴桃果园挂果投产,利润100多万元。按照合作社章程,盈利60%用于股权分红,每户社员最低也能分到4000元,最高的能分到4万多元。采访中,农民谭培栋告诉记者:“我有一亩多土地入股合作社,土地股分红一年下来有5000多元。加上自己在果园务工,全年总收入达到将近2万多元。”
(图片: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白光村插秧机示范基地。)
熊尚兵介绍,股份合作社之所以能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一靠抱团生产、共同经营,合作社猕猴桃种植实行统一品种、统一施肥、统一管护,猕猴桃品质优良,市场前景好,不愁销路,使农业生产能够实现规模效应;二是有紧密的利益联结,使农民在合作社带动下收入明显增加。通过地租、分红、务工的多种收入形式,普通农户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实现共同受益。
在同为贫困县的重庆云阳县,县农委副主任黄茂清说,截止2014年全县土地作价入股面积超过1.2万亩,折算成资金达到1.06亿元,入社农户近5000户。云阳双土镇670多户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云阳县大果水晶梨专业合作社。在合作社拥有的117万元股金中,按入股要素花费,资金股47.7万元、土地股69.3万元。社员农村土地经营权评估作价和现金出资记入成员账户,建立成员分户档案。
合作社理事长杨大可说,2014年合作社已发展梨园近6000亩,全年销售总额1488万元,利润350多万元。在提取20%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可分配盈余212万元,按入股土地股份分红131万元,入股农户户均收入近4万元。
部分合作社尚待规范、成长面临共性难题
在黄茂清看来,类似土地股份合作社这样规范化的农村新型合作经营组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3个作用:一是明晰了社员产权,增强农户凝聚力。通过股权量化,使合作社所有资产得到核实,让全体成员了解自己在合作社中所占的份额,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二是理顺了分配关系,建立了积累机制。明确了股份收益分配的程序和办法,有效解决了以往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由少数人说了算,没有积累机制、没有社员分配的弊端。三是探索了农村经济新的实现形式,促进了农户增收。有效地实现了农户经营和规模经营有机结合,保障了农民对财产的收益权,助推了农民增收。
(图片:重庆巴南区跳石镇的重庆五洲生态园。)
与此同时,一些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股权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领班人缺乏现代经营理念、经营核算和盈余分配不完善等问题。不少土地股份合作社还是“挂牌社”、空壳社,实际上并没有运行,相关企业、大户领办合作社目的是为了获得国家相关补贴支持和优惠政策,一些人跑关系、找路子搞不正当竞争,而不是为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不少基层农业干部还告诉记者,一些土地股份合作社即便在运营,农户也在以土地入股,但大户与散户之间的利益联结仍然松散,农民入股主要收入还是来自于土地流转租金,合作社盈利增长收益农民无法参与分配,有的合作社年终分红也并不按照股份比例来执行。
作为西部农区,重庆不少土地股份合作社也在遭遇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需面对的共性问题:一是土地耕作条件差。现代化的机械装备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然而西部贫困地区机耕道的缺失和落后,使得农业机械“进村难下田”,不少合作社空有装备却只能“望田兴叹”。二是水利条件差。在重庆不少贫困区县,水利设施大多建成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设施严重老化,与现代农业发展不适应。三是耕地质量差。受农业面源污染加重、建设工程取土恢复不到位、有机肥用量减少等因素影响,贫困地区耕地质量总体水平下降,中低产田有增无减,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稳产增产的难度加大。
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示范发展
在不少基层干部和农民看来,当前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亟待从完善风险工担机制、建立合法完备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利益分配机制入手,推动合作社走向规范化。
(图片:重庆巫山县巫峡峡口。)
云阳县农委副主任黄茂清认为,在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组建合作社的过程中,关键要进一步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的示范合作社,提高运行质量,增加运营效益。在合作组织内部,合理确定核心成员和普通会员的合作方式,理顺利益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活合作组织的生命力,促进合作形式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
同时,通过加强合作与联合,在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规范化引导,组建合作联社,将同类业务的合作社组织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统一规范操作,统一销售价格,避免不正当竞争,保障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合作组织实力,进一步提高合作层次。
采访中,开县扶贫办主任李继安说,针对目前土地股份合作社反应较为突出的贷款难、贷款贵、农业经营风险大、成本高等问题,国家涉农政策应该继续探索在抵押融资、政策性农业保险、土地综合开发、扶贫等方面加大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鼓按照“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承包地改革要求,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可试点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抵押贷款;国家水利、交通、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资金整合利用,优先安排给运作规范、经营成效明显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其改善生产条件,降低生产成本,打开市场销路。(完)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郭浩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0508/8136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