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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税价同调如何转化为控烟之效

2015年05月21日 10:34

 

【事件介绍】

烟草税上调部分香烟价格上涨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8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5月13日下午,记者走访市区烟草零售店,了解到部分烟草零售店已开始提高香烟的零售价,价格约上涨6%~10%。

香烟价格普遍上涨6%~10%

根据通知,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与以往调整相比,此次烟草消费税调整最大的特点是实现了烟草调税与调价的同步推进。5月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通知,决定自5月10日起对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批发价格、建议零售价格进行调整。通知明确了价格调整方案,一是所有在销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批发价格均上调6%。同时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原则,提高零售指导价。

5月13日下午,记者在华园路、永康二街、白沙大道等路段,走访了多家烟草零售店。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店铺从5月10日起已提高了部分香烟零售价格,香烟价格提高了6%~10%。华园路一家烟草零售店的负责人林先生表示,从5月10日开始,部分香烟零售价上调了,提价幅度从0.5元至3元不等。“不可能一下子全部都涨价,这样市民接受不了。”林先生说。永康二街一家烟草零售店的负责人汤女士表示,大多数香烟价格都上涨了,原价11元的硬壳经典红双喜现价为12元,原价为21元的硬壳玉溪现价为23元。虽然提价了,但这两天零售量与前几天起伏不大。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部分烟草零售店的香烟尚未涨价。据店主介绍,主要是这批香烟当时的进货价没有涨,所以零售价暂时没有涨,但新进货的香烟都会涨价销售。

“价税联动”为控烟

香烟价格上调后,对香烟的销售有何影响?烟民是否会因涨价而少抽烟呢?

在记者走访过程中,部分烟草零售店店主对记者表示,这次涨价对香烟销量有一定的影响,但短时间内不会太明显,从长远而言,香烟销量多少会受到一定的冲击。“香烟批发价上涨,我们的利润空间也就少了,市民还没完全接受涨价,生意真是越来越难做了。”一店主无奈地说。

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林先生已有五六年的烟龄了,他表示,他抽的烟价格为10元一包,现在涨价了5毛钱,涨价不多,可以接受。他认为,受涨价影响比较大的,应该是抽中高档烟的老烟民。家住白沙的陈先生是个老烟民,一直抽某款中档香烟,他最多每天能抽两包左右。如今香烟涨价了,陈先生表示,原来每包20元的香烟,现在每包涨价3元,每天抽一包,一年下来就要多花1000多元,这笔费用不小,因此他决定控制吸烟数量,减少香烟费用的开支。不少非烟民对此次提高烟草税持支持态度。从事会计工作的李小姐表示,我老爸抽了十几年烟,我们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劝他少抽一点。

世卫组织的一份研究标明,烟草价格每增长10%,放弃吸烟的成年烟民增加3.7%,放弃吸烟的青少年烟民增加9.3%。可观的是,这一数字将会在发展中国家实现翻番。从世界各国的控烟情况来看,提高烟草的税收和价格,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最具有成本效应的控烟措施。依据国外的经验,价格上调后,市民的烟草消费量会呈现减量趋势,对于长远地戒烟和控烟效果明显。

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江曾表示,这次调整有望带来卷烟需求量和消费量的下降,进而导致卷烟产量减少。同时,对于价格敏感的青少年吸烟者来说,以税控烟的效果可能更显著。业内人士表示,烟草税和卷烟价格调整更多是经济手段,控烟仍需要在室内禁烟、外包装警示、宣传教育等方面做足功夫。

 

烟草税价同调如何转化为控烟利好

此次是我国时隔6年后再度调整烟草税。与以往调整相比,此次调整最大的特点是实现了烟草调税与调价的同步推进。这也意味着,此次税价同调,直接作用于烟草消费者,以期达到控烟的最终目的。

据悉,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15岁以上的人群吸烟率为28.1%,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到136.6万。严峻的形势面前,加大控烟力度时不我待。

今年6月1日,北京即将实施控烟新法规。根据法规,全市范围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将禁止吸烟;室外也对吸烟多有限制,如排队时禁止吸烟。违者将被处以个人最高200元,单位最高10000元罚款。有专家将此概括为“凡是有屋顶的地方都不能抽烟”。如果说这是从法律层面进行控烟,那么烟草的税价同调就是利用经济扛杆来达到控烟之效。

理论上说,这种制度思路没有问题。烟草毕竟是一种商品,价格因素肯定会对消费市场产生波动,并进而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事实上,提高烟草的税收和价格,也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最为有效的单项控烟策略。但从实践看,税价上调能否控制烟民数量和烟草销量,只能保持谨慎乐观。吸烟具有成瘾性,烟草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刚性消费品,尤其是对一些老烟民来说,10%的提价似乎还不足以使他们改变多年养成的习惯。报道中的调查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

在这样的现实下,烟草的税价同调可能还会面临一种道德质疑:吸烟虽然有害健康,但毕竟是个人自由,如果有人就是要坚守这种自由,那么烟草税价同调就不仅起不到控烟目的,还会加重烟民的负担。其意义何在?

回答这个问题,先要搞清楚控烟究竟控的是什么?控烟不仅是控制烟民数量和烟草的销量,而且要控制烟草的危害,相比之下,后者才是关键所在。这就要求,一方面烟草税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可监督,另一方面,还必须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将从烟民手中收来的税款用于减少烟草带来的危害、提升国民健康。换言之,烟草税不是对烟民的惩罚,而更类似于一种公益基金,应主要用于公益事业。

这就意味着烟草税的征收与其使用息息相关,甚至可以说烟草税使用的正当性决定了征收的合法性。美国联邦政府的烟草增税专款专用于儿童医疗保险,而在各州,烟草税也大多用于教育和卫生事业。以加州为例,每包卷烟须缴纳0.87美元州烟草税,其中0.5美元用于儿童教育,0.25美元用于控烟和医保。在爱尔兰,烟草增税必须主动向纳税人公布每一分钱花到何处……某种意义上说,烟草增税真正值得关注之处,其实是“用到哪里”,而不是直接产生多大的控烟效果。

价格控烟之外应有更多努力

应该肯定涨价控烟可以起到一些最直接的作用。比如收入水平有限的群体,因为香烟价格的上涨,可能会减少抽烟行为,但另一个严峻的现实是,价格幅度的上升有恐推动烟民由抽好烟向抽劣质烟转变。而从烟的危害来说,劣质烟的焦油、尼古丁比好烟更多,如何避免这样的局面,显然必须纳入控烟议程。

强调涨价控烟只是一种途径,并非否认涨价措施的正当性。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卷烟消费税的水平其实比较低,对卷烟课以高税事实上已是主流做法。只是如何发挥好价格控烟措施的效果,需要公共部门辅之以更多具体的措施。比如就香烟产品的封面设计而言,可以要求其具体展现吸烟的危害,而不是一句简单的“吸烟有害健康”。在公共宣传上,则要更多地进行生动的控烟宣传。比如城市的公益广告牌等等可以利用的渠道,都可以纳入控烟宣传的渠道。不要小看控烟宣传的作用,据《遏制烟草流行》一书作者披露,“南非在使用了措辞严厉的警示语后,香烟消费量下降明显”。

当然,仅仅靠这些还不足以取得更好的控烟效果。剖析中国的控烟实际,一个更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帮助吸烟成瘾的民众控烟。从现实层面来说,有着控烟需求的烟民并不在少数,但执行起来却很艰难,这是因为他们吸烟已经成瘾,单靠个人意志去戒烟,很难说能戒烟成功。基于此,可以学习其它国家的一些先进做法,拓宽戒烟渠道。比如推广一些替代抽烟的产品,如电子烟。再比如在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戒烟热线,通过科学的方法帮助民众控烟。

对比控烟工作做得不错的国家,我们其实还有很多努力的空间。“一份来自全球23个国家100多位控烟研究人员的项目报告显示,卷烟消费税如提高两倍,卷烟零售价格可增加约1倍,而卷烟消费将至少降低30%。”这说明依靠价格控烟,有着长远的愿景。一方面,可以考虑继续调高卷烟消费税税率,因为区区小额度的上涨不足撼动烟瘾。另一方面,公共部门更积极地投入到控烟当中,加强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

没有人乐意坐视健康受损,吸烟成瘾者也只是轻视这一过程的长期危害。控烟怎样做好,既关乎一种习惯的改变,也关乎我们怎样的控烟努力。

 

【启示与思考】

在重税控烟已成国际通行做法的当下,中国调整卷烟消费税,并不令人意外。而“税价联动”,也是世卫组织推荐的最为有效的单项控烟策略。再者,消费税的功能本就在于“寓禁于征”,向高污染要税源是其改革方向,提高烟草税无疑契合这一方向。

我国趋于国际控烟大势,于2003年正式签署《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至今已有12年。总的来说,控烟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由于受短期经济利益驱使,控烟与反控烟博弈一直十分激烈,控烟效果很不明显。为圆满完成国家制定控烟路线图和时间表预定控烟工作任务及既定目标,必须把控烟工作上升到国家“顶层设计”层面,标本兼治,治本为要。

首先,要廓清理顺烟草生产经营者与监督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目前为止,我国是唯一一个烟草生产经营者和监督管理者合一的国家。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特殊经营体制,使得烟草业成为一个具有绝对垄断地位的“独立王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一边要增加产量、增加税收,一边又要减少销售、逐步控烟,两个相悖的目标岂能在一套机构里完成?!因此,要真正推进我国控烟进程,必须从国家层面彻底廓清理顺烟草生产经营者与监督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根本改变目前烟草专卖制度下“政企不分”局面。

其次,要以壮士断腕勇气,痛下决心,在国家层面强化控烟立法。烟草业夸大自身创造经济效益对GDP和财税以及促进就业的贡献,使政府往往在这些现实“激励”和保护国民健康抉择之间表现得十分纠结。吸烟害己害人害国,已是不争事实。要无烟绿色的GDP,不要毒害国民身心健康的黑色GDP,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全体国民普遍共识。为减少烟草危害,我国于2003年签署《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从此走上控烟之路。2011年5月,卫生部率先创建全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北京、上海等省市相继颁布地方法律法规,将控烟纳入法制化轨道。之后国家也出台了《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但仅仅是规划而已,对全国性控烟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怎样正面宣传吸烟危害、消除所谓烟草文化诱使公众成为烟民不良影响、对销售香烟给未成年人烟商法律处罚、对公共场所吸烟者查处由谁执法等等,缺少一部系统的国家法律法规。因此,在中国这样一个烟草大国,要推进控烟,中央政府就必须力排烟草行业“杂声”干扰,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痛下决心,尽快在国家层面强化控烟立法,推动无烟环境建设,坚决抵制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行为。

再次,从减少烟草供应和降低烟草需求两方面同时发力,共推控烟进展。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减少生产就减消费。要逐步缩小烟草种植面积,降低烟叶税直至取消烟叶税从而减少地方政府推进烟叶生产的财政激励,适时上调烟草消费税提高香烟价格,从而减少烟草供应,降低烟草需求。这一过程,既要考虑吸烟者和非吸烟者的需求,又要顾及烟农和烟草从业者利益,就只有从国家层面理顺控烟机制,把烟草生产者、销售者和控烟组织分开,切断政府和烟草企业的利益链条。同时,烟草业转产也是控烟工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烟农转而种植其它更具经济效益的农作物,让烟草从业人员转而从事其它更具前景的行业。对因控烟烟叶税、增值税、营业税减少而财政收入受到影响的烟草产区地方政府,中央财政要通过贷款和转移支付等形式予以帮扶补贴,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我国控烟工作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为走出一条中国式的控烟道路,一定要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必须标本兼治、治本为要,必须兼顾近期和长远利益,必须兼顾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利益,必须兼顾烟草生产者和消费者及其他公众的利益,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控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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