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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民警开枪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2015年05月29日 15:44
【事件介绍】
黑龙江庆安枪击案调查结果公布 还原案发现场经过
5月2日黑龙江省庆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击毙一名暴力袭警犯罪嫌疑人。事发后,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迅速组成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开展全面调查。进行了现场勘查、尸体及枪弹检验,调取了现场视频资料,赴济南、大连、伊春、齐齐哈尔等十余个城市,走访近100名旅客群众,找到60多名现场目击证人,逐一调查取证。截止目前,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事实已查清。
经查,5月2日,黑龙江省庆安县丰收乡农民徐纯合(男,45岁,持当日庆安-金州的K930次列车硬座客票),与其母亲权玉顺(81岁)携3名子女去大连金州走亲。12时许,徐纯合在庆安站候车室进站入口处故意封堵通道,并将安检通道的旅客推出候车室外,关闭大门,致使40余名旅客无法进站,扰乱车站秩序。
保安人员制止无效后,到公安值勤室报警,民警李乐斌接报后前来处置,对徐进行口头警告,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徐纯合不听劝阻,辱骂并用矿泉水瓶投掷民警。民警随即对徐的双手进行控制,迫其闪开通道,让被阻旅客进站。在民警准备将其带到值勤室时,徐继续对民警辱骂并用拳头击打。
当民警取出防暴棍制服徐过程中,徐抢夺防暴棍,并拳击民警头部。民警使用防暴棍和拳脚还击,但未能将其制服。期间,徐先将其母向民警方向猛推,后又将自己6岁的女儿举起向民警抛摔,至其女落地摔伤,徐趁机抢走防暴棍,抡打民警头部。
危急情况下,民警取出佩枪,对徐口头警告,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持枪的手,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开枪将徐击中。车站派出所随即拨打120呼救,25分钟左右120医生赶到现场,确认徐已死亡。调查认为,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
庆安枪击案调查结果不是“句号”
5月2日庆安火车站一声枪响,涉嫌暴力袭警的农民徐纯合被执勤民警李乐斌击倒身亡。此事不仅关涉鲜活的人命,也关涉警察开枪是否合法、适当的敏感话题,因此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网络上出现了各种质疑和争议。虽经媒体和舆论不断“倒逼”,但案发现场的视频迟迟未能公布,导致各种猜测与传言漫天飞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施多年,庆安枪击案现场视频等核心信息的公开仍如此迟滞,一方面反映出基层政府应对舆情能力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也再次说明,热点事件中坦诚而迅速的信息公开何等重要。
看了现在公开的案件现场视频,相信多数人会认同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发布的调查结论。在当时情境下,警察开枪至少并不违法,当属合理范围。至于为何没有鸣枪示警,一来口头警告也是警告,二来密闭候车室鸣枪示警可能发生意外。至于家属质疑的“为何不能击打非关键部位”问题,既可能是因为基层民警平时应急使用枪支训练不足,而警务战术专家认为,“民警持枪手腕被重力打击后,瞄准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这一说法大抵也属实情。
从目前的情况看,庆安枪击案应该是经得起调查的,事发现场的视频一公开,多数公众自会作出理性的判断。可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既然枪击案经得起调查,为何现场视频迟迟未能公开?对于警察开枪是否合法、适当,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或许最初也没有绝对的把握,因此选择敷衍、回避的态度。同时,当地政府显然不想因为此案而“出名”,在他们的经验里,“无可奉告”仍是应对舆情的最好法宝——无非死了一个农民,拖一拖也就没事儿了。
随着新华社等各路媒体的介入,舆论冲击不断,网上舆情更是沸沸扬扬,这大约是庆安官方始料未及的。更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舆情转移现象随即发生,网友已将目光延伸至当地官场的各种问题上,与枪击案有关联的当地多名官员受到关注,庆安县副县长董国生被曝户籍、年龄、学历造假,妻子在政府机构“吃空饷”,庆安县检察院检察长魏鹏飞被举报超标用车、悬挂假车牌等行为。粗略统计,相关事件已超过10起,被举报对象包括当地公安、人社、教育、纪检等部门的官员。
庆安枪击案本身经得起调查,庆安官员却经不起关注,当地各种之前未受关注的相关举报,都因此获得了引起重视的契机,以至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不得不加班加点,积极接收此类举报。这种“新闻搭车”现象——当公众把注意力集中到某起热点事件时,与事发地相关的以往难以受到关注的诸多问题被集中“举报”出来,借助社会关注力的聚集寻求“搭车”解决——这在其他地方已有取得实际效果的先例,如今在庆安县生动重现,无疑也表明当地政府之前对此类举报线索重视不够,导致问题和矛盾长期积累,一旦被“搭车关注”就一发不可收拾。
目前,庆安枪击案只是公布了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的调查结果,不意味着事件调查已彻底画上句号,已同步介入调查的当地检察机关和更高层级的公安部门,是否也会公布自己的调查结果,值得继续关注和期待。一个应当经得起调查的枪击案,引出一连串经不起关注的官场震荡,就此需要深入反思的,不只是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的问题,更有“打虎”“拍蝇”如何深入地方和基层,以及如何修复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种种罅隙。
舆论喧嚣中不能缺失理性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组通报了庆安枪击案调查结果。调查报告认为,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在舆论的喧嚣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督促下,这一事件最终有了官方结论。
不过,事件并没有因此而尘埃落定,有人对调查结论并不满意,认为调查报告难以回应和消除所有质疑。其实,对于一个具体案件,主管部门只能依据收集到的证据和事实作出调查结论,给出定性。如果考虑证据和事实外的因素,就难以保证结论的客观。在公安部的敦促下,调查组调取了现场视频资料,赴济南、大连、伊春、齐齐哈尔等10余个城市,走访近100名旅客、群众,找到60多名现场目击证人,逐一进行核实,说明调查工作已遵循了应有的路径和程序,在此基础上作出的调查结论,应该是客观的。在没有新的相反的事实证据前,我们不能凭借个人偏见或者想像,就轻易否认其真实性。尤其是,调查组通过央视将现场视频公布,也表明了“以事实说话”的态度。舆论可以各抒己见,却要以事实为依据,避免臆测和妄断。质疑当然可以,而且应当欢迎,但是毫无疑问,有价值的质疑不能脱离理性,不能没有事实和证据基础。
所谓的法治思维,不仅指司法机关在面临具体案件时,要依法办案,也意味着我们在面对案件争议时,要有法治的理性。对于此案,警察开枪是否正当,是否有必要将徐纯合击毙,可能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舆论对此的争议,并不意味着调查结论的不可靠。当事人家属和利害关系人若对结论有不同看法,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核,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对于具体的事实争议,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如果认为调查机关的事实证据有出入,还可以依法申请信息公开。
也就是说,在庆安枪击案的争议中,质疑应该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而非主观判断;如若对结论不满意,亦可以依照相关的司法程序提出诉求。若置事实与证据于不顾,显然有失理性。
【启示与思考】
显然,从已有社会对庆安枪击案反应讲,不难看出,随着案件真相与调查结论公开,社会舆论已从调查结论公布前对民警开枪正当性怀疑转向了肯定。由此这场风波也应该说有了一个正常的结局。不过与此同时,从这次庆安枪击案真相浮出及调查与社会舆论关系看,对相关部门应该如何更好地应对突发社会公共事件无疑还有着一定的启示。
首先就这起民警开枪案发生场所讲,显然,由火车站这个特定公共场所决定,这起民警开枪事件一开始就可以说有了突发性、公共性的社会特征,因此会引起相应的舆论关注也实属必然。更重要的是,由于当地官员在相关视频尚未公开情况下,就仓促作出了慰问涉事民警行为,可以说正是这带有明显倾向性的官方举动,将一些对民警开枪行为正当性本就将信将疑的舆论推向了负面。
而其中道理说来也不难,因为在事件真相与调查结论尚未公开之前,官方如此的倾向性举动在民众看来,不仅缺乏相关的事实支持,而且在当前地方官员公信度不高的社会语境中,这样的官方倾向性“慰问”还完全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社会公众的相关怀疑。就此而见,与这起庆安的民警枪击事件相关的社会舆论之所以会一波三折,并在调查结论公布之后出现“U”形反转,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或许就是源于地方官员的仓促表态。而背后道理说来同样也简单,因为没有真实事实为前提的官方表态,就不会得到公众的认同与信服,相反还完全可能会招来公众对“官方可能想掩盖什么”的怀疑。而这,显然应该是庆安以及其他地方官方,日后在应对类似突发公共事件时需要的一个重要教训。
所以,面对这次庆安民警开枪案所引出的舆论“U”反转,对地方官员应当如何正确应对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来说,其中无疑有着相应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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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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