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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000张“内鬼车牌”案暴管理漏洞
2015年06月30日 09:19
【事件介绍】
上海内鬼车牌后台硬 非法盈利十年竟无人知晓
在近十年的时间里,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额度审核管理部门,都没有发现客车额度的异常现象。“打新股易,拍沪牌难”,网上的这一段子成为拍沪牌的当下写照。然而,《上海商报》6月9日报道称,有一个犯罪团伙利用国税局“内鬼”,轻而易举地将车牌额度骗出并上牌使用,致使5000张“妖牌”(即用真实身份通过非法途径办理了沪牌上牌手续却没有经过拍牌程序的牌照)流通在上海交通网络,十年间非法牟利2.2亿元。
涉嫌诈骗罪,诈骗对象是市政府
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间,原上海市某国税局科员傅某某、蒋某某与黄牛陈某某等人,通过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偷盖真章或涂改、拼接并加盖假章等多种手段,骗取上海市客车额度。
在近十年的时间里,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额度审核管理部门,都没有发现客车额度的异常现象。正是因为监管上的薄弱,致使该团伙有机可趁,获取非法利益2.2亿元。在警示价作用下,2015年5月沪牌(个人)拍卖平均中标价79099元,最低中标价79000元。有热心网友算了一笔账:该团伙获利2.2亿元,非法卖出5000张,平均每张的价格约为44000元。
在日前的庭审中,其中一名辩护人一一询问了本案的主犯是否知道自己诈骗的对象是谁,得到的答案都是认为自己违反了法律,但对于到底诈骗了谁,他们都无法说清楚。
公诉机关认为,车牌额度属于诈骗罪对象中的财产性利益,因为沪牌的拍牌流程符合一般财产的交易流程,具有财产可交易性的一般特征,故而可以认为是一种财产性利益。对于被诈骗对象,公诉机关认为被骗的对象是上海市人民政府,额度的实际控制权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所享有。
“诈骗罪名与车牌规定相矛盾”
针对公诉机关的意见,其中一位辩护律师认为:“交通委主任在今年初上海‘两会’期间明确表示,沪牌不能继承。根据《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的对象是‘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我们一般将该‘财产’解释为包括财物也包括财产性利益。既然沪牌不能被继承,自然不能属于财物和财产性利益。如果不能属于财物和财产性利益,那还能否成为诈骗罪的对象?毕竟现阶段一般认为,诈骗罪的对象仅仅限于财物和财产性利益。
如果法庭认定车牌额度属于诈骗罪的对象,自然认为其属于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自然应当能继承,而这与市交通委的说法存在尖锐的矛盾。”
另一辩护律师认为,上海车牌额度根据《拍卖管理规定》第4条之规定,额度只有在依法拍卖的前提下才能对外产生效力,未经拍卖的额度不属于合法发放的额度。在本案中,犯罪团伙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额度并非是通过拍卖所产生的额度,对于这些违法产生的车牌额度而言,谁依法享有这些额度?如果没有人或者组织可以依法拥有这些非法额度,那又何来诈骗对象可言,又怎么能定诈骗罪?
对于上述问题,公诉机关与辩护人双方均寄希望于法庭在最后的审判中给出答案。报道称,案发至今,虽然犯罪团伙手段多样,应变能力强,但此案折射出的更是监管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行政机关之间信息不联网,消息不对称,从而导致监管不力。
附:诈骗5000张沪牌的三大类五种手法
第一类:税务局“内鬼”与黄牛里应外合
共有三种犯罪手法。
第一种犯罪手法是黄牛陈某某等人首先到二手市场购买空白的车辆退牌单,填好虚假的车牌信息后,以其找来的客户的名义将材料交给税务机关缴纳购置税。税务机关负责收取材料的傅某某将材料流转给负责资料归档的蒋某某,最后蒋某某将敲完“转籍”或者“退牌”字样的购置税完税证明副联交给陈某某等人。
拿到完税证明副联后,陈某某等人将原先的“转籍”或者“退牌”字样涂改成“私拍”,加盖上蒋某某事先私刻的“私拍”字样章和校正章。这样,原本是“转籍”或者“退牌”性质的完税证明单悄然变成了“私拍”性质的完税证明单,黄牛便可拼接此单直接到车牌管理机关上牌,堂而皇之地避开了车牌拍卖流程。
第二种犯罪手法是蒋某某首先将未盖章的完税证明副联拿出来,让陈某某等人复印后在复印件敲上事先私刻的“退牌”或者“转籍”章,再复印后交给蒋某某归档。原件则由陈某某等人敲上私刻的“私拍”章,用以骗取沪牌上牌。
第三种是由于傅某某职务岗位的调整,其可以直接加盖真实的“私拍”额度确认章,直接获得能够上牌的完税证明。
第二类:拼接粘贴伪造完税证明单
2012年前,由于当时沪A牌照额度性质审核由国税局负责,故而税务机关内部工作人员与黄牛里应外合,便可轻而易举地获得骗取额度的完税证明。2012年之后,由于相关行政机关职权变更,新设的额度审核行政机关介入,税务局此时只能负责购置税的征收,车牌额度性质的审核职责则交由额度审核部门处理。在原先的犯罪手段不能使用之后,傅某某与陈某某等人并没有就此罢手,他们想出了第二类手法来继续骗取额度。
由于当时新设的额度审核部门刚负责审核工作,与相关税务局之间并不联网,信息不互通,傅某某等人随即针对这个情况想出了以下的犯罪手法:由于客户在车辆购置税缴纳后,税务局会开出一张完税证明单流转到额度审核部门办理上牌登记,而完税证明单分成正联、副联,额度审核部门是在副联上盖额度审核方章并写上“沪C”额度,但是完税单正联是空白的。
傅某某便提出让陈某某等人将完税单副联上盖额度审核部门方章和写“沪C”额度性质的部分裁剪下来,然后将空白完税单正联上相同的部分也裁剪下来后拼接粘贴到完税单副联上,并盖上伪造的额度审核部门额度审核方章,写上“私拍”额度性质,之后便能凭借完税单副联到车牌管理机关骗取沪A牌照。
第三类:获得“沪C”凭证后伪造成“私拍”
2012年中时,由于新的购置税完税证明版本出现,上述通过拼接粘贴伪造完税证明单的手法也只能戛然而止。陈某某等人实施了第三类犯罪手法。该类手法通过郊区身份证信息获得额度为“沪C”的完税凭证,然后伪造为“私拍”骗取车牌管理机关上牌。具体的操作方式为:
首先由陈某某等人对外寻找需要上沪牌的客户,之后让客户用找来的上海郊区县的身份证名字去购车,4S店开购车发票,然后陈某某等人凭客户提供的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保险单到浦东三考场国税局缴纳购置税。
在缴纳税款后,国税局会将一张购置税副联移交给额度审核部门的额度审核窗口。此时黄牛对额度审核窗口谎称办理上沪C牌手续,额度审核部门就会在购置税副联上盖一个方章并在相关栏内写上“沪C”的额度性质。
此后,黄牛将上面填写的“沪C”字样划去,擅自改写为“私拍”,盖上事先伪造的额度审核部门校正章,之后便能顺利办理出沪牌。
“内鬼车牌”怎成腐败连续剧?
上海车牌素有“最贵铁皮”之称,价格不断飞涨,令人咋舌。然而,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块小小的铁皮居然滋生了2.2亿元的腐败案!从上海实施车牌“摇号+拍卖”制度以来,这个腐败魅影就一直存在,简直就是一部腐败“连续剧”,且不论上海当地的民众,即便我们这些看客,也要心惊胆战了。
上海制定的“车牌拍卖”政策,初衷是在公平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分配车牌资源。这本来是为了应对城市发展中出现的配套服务滞后的问题,从而缓解“城市病”的阵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就算你愿意花8万元买“铁皮”,也未必能有5%的幸运拍得到。供小于求,而且是严重的供不应求,就必然带来“黑市”,产生“黑色利润”,刺激幕后“黑手”。所以说,拍牌制度作为“止疼药”,本身存在的“硬伤”必须要治一治了。
制度层面出现的漏洞固然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但是,人的因素也不能忽视。这两名国税局科员造假的手段并不高明,流出的“内鬼车牌”数量还如此巨大,为什么始终都未被发觉?公章变成了个人的“摇钱树”,如此明目张胆的权力寻租,是有人故意放水还是充当背后的保护伞?监督缺位、问责乏力,是导致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根本原因,也就是导致腐败“常演不败”的一大祸根。
所以,要想让这出腐败连续剧彻底谢幕,既要从根本上堵住制度漏洞,更要加大问责力度。不能只是问责一两个具体人员,而让那些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人员置身事外。同时,这些流出的“内鬼车牌”是靠不法手段获得,是否应当予以取缔,也必须要有个说法,不然,不足以言公平,不足以言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内鬼车牌”暴露出的小权大腐问题,是一记警钟。类似的现象在其他地区、其他行业也都曾出现过。如何加强对直接行使权力的人员的廉政教育,加大对这些人员的监督监管,也不仅是上海市面临的课题。这一点,值得更加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问责“内鬼车牌”不能到皮不到肉
上海市实施“车牌拍卖”已经有11个年头了,在此期间,“内鬼车牌”一直如影随形,流出高达5000张,非法获利2.2亿元,不能不让人震惊。
实际上,这种内外勾结、违法发放车牌的伎俩并不高明,这两名国税局科员与黄牛主要是通过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偷盖真公章,或者涂改、拼接等手段,来骗取私车额度。但是,为什么在十多年间竟从未被发觉呢?一方面,是因为国税局和车管部门之间没有信息共享,导致这种伪造、涂改单据骗取车牌的行为始终未被发现。另一方面,也与上海车牌管理的复杂性有关,例如,“沪C”牌照只能在上海郊区行驶,这些牌照的发放始终游离于“拍卖车牌”制度之外。技术层面、制度层面的漏洞,最终导致了蛀虫的滋生,并且越养越肥、越长越大。
但是,这并不代表说始作俑者就是不完善的制度而已。毕竟,这么长时间、这么多数量、这么大金额的腐败问题,一直都没有被发现,要说相关人员没有存在失职,显然不可能。所以,只是问责一两个具体的办事人员和黄牛,难免让人产生“到皮不到肉”的感觉。上海的车牌素有“史上最贵铁皮”之称,因为需求量日益增长,必然会带来巨大的牟利空间,如果监督体制跟不上,尤其是问责不严,就会导致违法成本低,就难以遏制住权力寻租的冲动。所以,对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问责,是很有必要的。
“内鬼车牌”的存在不仅滋生了腐败、扰乱了管理秩序,也损害了社会公平,对这种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必须要从严从重处罚。只有既堵制度漏洞、又斩幕后黑手,才能让伺机而动的苍蝇、蚊子乃至老虎失去可乘之机。也只有这样,才能让这出“腐败连续剧”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启示与思考】
当上海这起跨度10年,涉及车牌5000张,金额2.2亿元的“内鬼车牌”案被媒体披露后,引来公众一片哗然。看似严苛的车牌取得机制,看似公平、公正、公开的车牌取得过程,涉案人员并非手握重权者,也更没有用什么高明的手腕,仅仅是通过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偷盖真章,甚至采取涂改、拼接等拙劣低级的手段就轻易得手,着实要令人大跌眼镜。
相比“内鬼车牌”的丑闻本身,何以低级别的科员、并不高明的手法,便能绕过“车牌拍卖”并获得巨利,倒是更需反思。“内鬼车牌”是否全是涉事科员一手打造,其背后有无更高的权力保护伞和共谋者,固然值得追问。不过,即便有更深的权力背景,科员的涂改拼接,“内鬼车牌”便轻松出炉,也仍然暴露出管理流程的重大漏洞。尤其是当漏洞又对应着巨大的牟利空间,被钻空自然是在所难免。
如今,“内鬼车牌”的事件已被公众知晓,如果有关部门还是遮遮掩掩,低调处理,不将此事的原委公开透明的摆在公众面前,是行不通的。“内鬼车牌”不仅反映出有官员权力寻租,也挑战了城市“限牌”的公平底线。唯有对事件进行全面、公开透明的问责,才能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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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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