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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使用不能只开前门不堵后门

2015年07月10日 13:18

2014年10月,科技部党组一份整改情况通报曾披露,审计署审计发现,5所大学的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7名教授中,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原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等人。由于涉及的都是相关领域的顶尖人才,这引发了舆论对于科研经费管理的高度关注。(7月9日《中国青年报》)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常识早已深入人心,在这样的境况下,鼓励与扶持科技创新,在资金上提供最大限度地便利,显然是必须之举。毕竟,科技创新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未来,是绝对不能马虎了事的。

但这些年,伴随着科研经费的,不是“科技改变世界”的喜闻,而是“科研经费作假”的丑闻。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上千万,科研经费变成了一些个人的“提款机”,也成为不少人眼中的“唐僧肉”,以至于坊间都出现“喝拉撒睡,都能靠经费”的说法。一方面是科研经费的乱相,另一方面,则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科研经费乱相与科研成果转化率低,就是由此及彼的因果逻辑。

但根据审计人员的发现,知识分子们在套取科研经费方面的手段并不高明,要么是假合同、假票据;要么是重复报销,一个项目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申请科研经费。但就是这么简单粗暴的方法,知识分子们却能很容易套取科研经费,由此可见监管的孱弱。有专家还概括了科研腐败的“三宗罪”:科研申报“不拼实力拼关系”,“官大学问大,权大经费多”;科研经费花不完,报销靠造假;课题验收走过场,成果如何没人管。

可以说,这“三宗罪”也基本上揭示了科研经费腐败的问题所在。而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处罚太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任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令狐安曾表示,“报销啊假账啊,用审计的话来讲,套取国家资金私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的态度很明确,除了非常严重的问题之外,一般行为不予追究。”。科研经费腐败,基本上也就是走“报销啊假账啊”这些渠道,这就是说,只要情节不严重,基本不会被追责,这也是科研经费腐败的原因之一。

在这方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在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监督上,的确是比较成熟。如在使用上,有一笔“附加管理费”,由大学和政府机构直接协商,这包括水电、电话、复印等费用。而对经费使用,也有三道关卡:一是大学里有专人管理经费;二是学校有相关的审核机制;三是拨款机关也会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不仅要退回款项更可能提请司法处理。可以说,正是这样严密的制度设置,才让美国科研经费的使用落到实处。

因而,对于科研经费而言,不能只开前门不堵后门——对于相关人员的申请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撑,对于经费的使用和监督则基本上不管不顾。这就是说,为了确保科研经费的安全,防止贪腐嫌疑,一方面,教育部门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并加强日常抽查;另一方面,要及时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科研经费要开前门更要堵后门,既要通过好的制度引导和鼓励科技创新,又要避免落入私人腰包,这应该成为相关制度设置的底线与共识。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0710/8218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