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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基本途径

2015年06月01日 08:59

 

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重要战略部署

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严治党,加上了“全面”这两个字,始于习近平同志,但是,作为一种思想、一种精神,是我们党所一以贯之的。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有著名的“三大法宝”,其中统一战线、武装斗争是两个武器,掌握武器的先锋战士则是中国共产党。今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同志称之为“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掌握这两个武器的战士同样是中国共产党。可见,从毛泽东时代对党建就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后也一样,刘少奇同志在1962年说,党要管党,党没有人管,将来要吃大亏。小平同志在1962年全国总工会会议上明确讲,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关键是管干部。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党员干部是执政骨干。改革开放之后,面对党内外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1987年的“十三大”提出了从严治党;“十四大”把从严治党写入了党章,而且是作为党建基本方针写入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历经几届中央领导集体,并列写入党章是在“十六大”,直到“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同志在2014年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

这里提一个学术性的问题,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从什么时候开始;现在讲全面从严治党,还是不是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部分?我个人理解,新的伟大工程包含全面从严治党。新的伟大工程始于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明确讲过,邓小平同志开创了新的伟大工程,延续到今天。那么,什么时候才能告一段落呢?得到2050年,因为这个新的伟大工程是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种说法。所以说,全面从严治党具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同时,从一以贯之的精神来看,又是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部分。

(一)全面从严治党与“四个全面”中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

其一,全面从严治党对其他三个全面是一种政治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本身包含有政治方面的要求,不仅仅是人均收入、经济发展水平的问题,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方方面面。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内容中的一个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一个组成部分。

具体到全面深化改革,怎么推动?李克强总理说,阻碍改革的最大障碍就是利益。现在有些地方,包括一些中央国家机关生怕改革把自己改没了,于是趁着中央没最后定下来,抢职能、抢地盘。前不久,我去了几个县,有一个共同反映是中央说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但基层的感受并不是很明显。因为有些地方在下放权力时,对于核心权力,有利可图的不下放,无利可图的就下放;有的把过去的多项审批事项“打包”为一项,貌似只留下了一项,实质上却是在一项名目下保留了原来的多项审批。这其实是一种自我授权。可是,按照中央讲的全面依法治国,应该是权力法授。就是说,改革的政治方向,党来把握;执政党应当破除各种利益关系,超越于利益纠葛之上,由党通过顶层设计来推动各方面力量进行改革。同时,权力法授,不能自我确权,自我清理。应该是人大专委会、行政相对人、政府部门负责人、科研机构等多方共同探讨,走相应的立法程序。特别像财政转移支付,一弄就是多少万亿的巨大财政转移支付,需要有公开透明的法律规范。像这种需要有法律规范的事项,单靠部门很难推动,关键还在于党的领导。所以说,顶层设计是执政党义不容辞的职责。

其二,其他三个全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考验、新挑战。比如讲依法治国,涉及到党与法的关系,这在本质上是政治与法的关系。全世界的法律都是在特定的政治环境中运行的,一个国家只要有宪法,不管其意识形态是什么,都会规定不得以推翻现行政权为目标,进行颠覆活动,因此,很多国家都设有“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宪法不过是对现存的政治关系社会关系的一种认定而已。我们提出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在这样的时代条件下,依法治国,关键在党的执政方式,党领导法治建设,但领导方式要改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就是新的时代条件对党建提出的考验之一。应对这种考验,就需要不断学习、创新。建设一个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党建的目标。也就是说,如果党不能与时俱进,不改变自己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没有创新,那么就未必能正确实现党的领导。

能不能保持党的领导正确,对我国的影响之深,当年刘少奇同志是这么说的,我们的组织工作,还有广大党员干部的英勇牺牲精神,除了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没有其他党能够比得上。但刘少奇也指出我们的弱点,我们党历来重大的失误都是党的指导的失败,而不是工作上的失败。我们来看,1927年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前期连续三次“左”倾错误,导致中国革命遭到严重损失;执政以后的大跃进、“文化大革命”,都是决策失误,而不是简单的工作上的失误。因此,关键是胡锦涛同志说的“不折腾”,也就是习近平同志说的“不要出现大的失误,不要出现颠覆性错误”。这是对我们党决策的重要考验,能不能经受得住这种考验,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另外,还有关键的一条,就是大政方针作出来后,基层实践中的创新,我们今天整个的改革途径就是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

 

(二)全面从严治党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要素。习近平同志讲,治理体系是个制度问题。管理和治理不同,管理主体单一,而且是自上而下的管;治理主体多元,执政党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治理方向既有自上而下的管,也有自下而上的参与。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一个历史既成的事实,也是符合现实需求的。因此,我们的执政方式就显得极其重要了。我们的执政方式要科学、民主、依法,因为时代条件变了,群众基础也变了,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现代社会中,不可能推崇和宣扬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独断专行、一手遮天的“威风”,及其由此形成的所谓“政绩”。

在现代治理中,山东临沂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执政结合地比较好的一个小城市。改革开放前,临沂是山东省脏乱差的典型,改革开放后,临沂成为了唯一没用国家掏一分钱而自我脱贫的革命老区。这恐怕代表了一种方向。2003年,山东临沂聘请了知名专家,开始做城市规划,规划出来后,并没有立即实施,而是拿出来进行全民大讨论,诸如,你所在的小区要不要拆,拆迁以后的用途是公益的还是商业开发等等,这些都是公开透明的。老百姓的意见,那是五花八门。将其整合以后,人大开会票决,成为地方立法,这些法从2004年一直要管到2020年。对此,我专门问过,如果有人想调整这项规划,怎么办?回答是,如果小打小闹的调整,不要紧;要想大调整,就得重走程序。这种决策过程,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解决了来一个领导换一个思路的问题。这个领导建,换个领导拆,这样的事情并不罕见,这个损失到底有多大,没有官方机构作过详细统计。二是解决了群众闹事的问题。十几年来,山东临沂30多万人动迁,无一例集体恶意上访事件。

(三)全面从严治党是重构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发展到今天,如何评价我们的政治生态?我们政治生态大局还是能够说的过去的。但是,不排除在局部政治生态中发生变质的现象。在此,我先讲一个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一切社会关系,既包含有各阶层之间的关系,也包含党与社会的关系,也包含家庭关系。比如,我们经常听到一句话,某某人进了班子,没进圈子。就是说,那个班子里面有一个小圈子,这人没有融进去。有一个县委书记讲,他本来是不收钱的,可是调到一个地方以后,发现那个地方“红包文化”盛行。收钱才有安全感;不收钱,反而没有安全感,因为你是另类,所有人都排斥你。为了干点正事,也只好去收,要不然没人配合你工作。第一次、第二次收,心里别扭,时间久了,就不别扭了,最后也被牵连进去了。但是,人还有主观能动性,也不能把一切都归于环境。马克思把“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性”称之为“革命的实践”。就是说,人并不是被动接受环境的,还有一个改变环境之责。两者互动起来,才是政治生态学里面研究的行为与环境的关系。

政治生态里面包含的内容很多。法国有的政党允许党内多元指导思想,允许党内有不同派别,因为他们是属于松散型政党;有的党比较严谨,比如马克思主义类型的政党;英国的保守党不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但是它的纪律也比较严格。还有,政治生态中存在着若隐若现的利益圈子。习近平同志讲的“七个有之”,诸如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造谣生事,就是圈子文化。圈子文化往往跟内部利益输送联系在一起。很多领导干部犯错误,都是以一个主要领导为核心,通过选人用人,结成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小圈子

归结起来看,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体现在两个领域。一是干预微观经济领域的腐败。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制,甚至动用司法力量打击与家族企业竞争的对手。司法是国家机器,应该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却用来保护私家利益,而且打击的是合法企业。这就意味着,国家机器在个别范围内、在某种程度上变质了,这是十分可怕的。再比如:有一个地方论证修建高速路还是跨海大桥。显然,跨海大桥建成以后,收费贵,通车率比较低;高速路用的比较多,收费比较低,使用率比较高。因此,大部分人倾向于修高速路。但是,当地主要领导做的决策是,两个工程一起上马。事实是,大多数人不看好的那个跨海大桥建设公司极其有背景。这是以合法决策形式进行利益输送。

二是选人用人领域的腐败。买官卖官毕竟是少数,但是违规现象不是少数。2014年中央巡视的结果,第一轮14家中有两个省存在严重买官卖官的现象。买官卖官是腐败之母。官是花钱买上的,当然要想方设法地捞回来。买官卖官对党的公信力的严重影响,大于单纯的经济上的腐败。还有一些不属于腐败,是跟作风联系在一起的不良的选人用人现象。比如说情、打招呼、拉票。再比如各种各样的违规,突击提拔,违规滥设职数等。第二轮巡视了13家,有11家存在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据中组部党建所的调研,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主要原因是,一把手说了算,程序走过场,监督不到位。为什么程序走过场,为什么监督不到位?主要是领导权力太大,就是权力过于集中。也就是小平同志多年前说的,不是不需要集中,特别像我们社会转型阶段,要完全没有集中,那我们这个国家的治理是没法进行的。因此,不是不需要集中,问题是过于集中,当决策、执行、监督,大量的权力都属于一个人的时候,那么这些问题就依赖于领导者的个人素质。如果领导者个人素质高,那么就能够忠实地执行具体规章制度,不干预微观经济,不干预选人用人,只提出良好的建议;如果领导者素质不高,问题就严重了。而当问题出现的时候,我们却发现,问责主体是谁?找不到。到底是提名环节出了问题,还是考察环节出了问题,还是沟通环节出了问题,还是选举环节出了问题,不知。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党内体制机制,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破除利益圈子,破除选人用人中“我说了算”,但最后一点责任都不承担的现象。

总之,重构政治生态,任务非常艰巨,其着力点,一是价值导向。没有合理的价值导向,就会迷失方向。二是制度性修复。没有制度性修复,这些错误还会重演。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途径

“全面从严治党”,那么“全面”究竟是什么意思?其实,这是我们中国人喜欢用的一种数量词而已。比如说“九重天”,并不意味着,天真的就九重,只是说很高很高。那什么叫严,要严到哪里去呢?就是要严到党章和制度规定上,严到执行认真上。

(一)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过去就讲,实行党的建设责任制,这一次更加明确了,责任主体就是各级党委。党建是各级党委最大的政绩,是考核的首要内容。即便不是党务工作者,是其他类型的干部也要加大党建的权重。那么,到底怎样考核?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也就是说,通过党建促进中心工作。

(二)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紧密结合。

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二者的结合是有道理的。社会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认为人的全部行为取决于两条:一是价值。发自内心的价值追求是最可持续、最强大的动力;二是规范。规范既有成文的,也有不成文的,它是外在的约束力量。内在的追求和外在的约束加在一起,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

习近平同志接见县委书记时提出,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从政有从政的职业道德,叫做政治伦理道德。我国千百年来有一句话,叫做“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还有,胡锦涛同志曾经给郑培民有一个题词,叫做“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一个党、作为公权力的运行,不与民争利,出发点和归宿放在人民利益上,这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就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

 

我们的价值追求跟制度是紧密相连的。制度治党又叫依规治党,就是摆脱过去人治、运动式的党建。1980年小平同志讲,不是说领导者的个人思想作风不重要,而是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们也经常说这个话,但是忽略了一条,小平同志不是说的所有制度,是讲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这是带有根本性的东西。1987年“十三大”,更加明确了小平同志的这个思想,在党的建设上要走出一条不靠政治运动,靠改革和制度的新路子。我们今天提出制度治党,也是作为党内的治理模式,靠着制度来推动。

在制度治党方面,在党规和国法的关系上,至少在理念上有很多进步。

其一,党规与国法在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实施手段和方式上均不同。在道德要求方面,党规比国法要求更严、层次更高。我们说,一个普通公民守法,就是守法公民,做的稍微好一点,那就是良民。而在党内,共产党员在工作岗位和社会生活中都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其二,党规与国法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存在的矛盾是可以解决的。

比如,宪法规定,政府行政部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党章规定了党组织决定重大问题。具体运行中,我们是通过兼职,比如书记兼什么长来运行,由此又牵涉到当决策失误时,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有些国企,问责问了好几年,问不下去,说是党组织集体决策,凭什么问一个人的责。像集体决策失误怎么问责,需要具体制度层面的协调、配套。

其三,在党内制度方面,在理念上也有进展。比如提出政治规矩问题。政治规矩既包含明文规定的,也包含有传统和惯例。文本性的制度好办,白纸黑字,如果违反了,除非不认真,只要认真,就可以拿着文本来对照。但是,传统惯例比较复杂,有几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光荣的传统和惯例,我们要继承。比如,领导干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二是无法、或不便文本化的管理,比如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中的个别酝酿,具体怎么个酝酿法,中央没法用制度规定。三是有些传统、惯例是负面的,还是要破除。比如说官本位,在正式的场合有时不得已需要搞,比如会见外宾需要对等接待等。但是,在生活中处处官本位,包括一些制度化的特权,都需要破除。四是有一些属于中性的重大惯例,希望逐步将其文本化。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前途的重大惯例,比如领导人的任期和任职年限等,一定要有明确的文本规定,而且任何人不得例外。列宁曾经讲到,如果我们把希望仅仅寄托在少数英雄人物的政治品质上,这在政治上是不严肃的。

其四,制度要务实、管用、协调。我们的制度够多了,作为一个政党发布的制度在全世界的政党里面,我们是最多的。可是执行起来,有的效果不错,有的效果不太好。当然,原因比较复杂,包括制度本身的可行性,认真的态度,还有是不是各级领导者自上而下带头实施、执行,等等。我们党最主要的制度,除了党章以外,一是正在修订中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二是党内选举工作条例。三是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这个条例也在修订过程中。该有的制度有了,就抓住了核心,并且要切实可行,那就好办了。

保证制度的执行力。一要有价值认同。思想教育和制度教育、纪律教育应该是交叉的,渗透在一起的。任何制度首先体现的是一种价值,只有认为贪污是不道德的,才有可能制定制度反对贪污;反之,认为贪污很光荣,就不可能制定制度去反对贪污。二要自上而下带头。“八项规定”以来,刹住了吃喝之风,就是因为从中央带头去做。三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有例外。反腐败,上不封顶,就是这意思。

政策一层一层下去以后,在基层创新里面,确实跟一个地方的政治艺术、政治智慧是联系在一起的,就是要能够更好、更合理地执行中央政策。对此,刘少奇同志在抗日根据地时期就讲过,各个根据地被敌人四面八方包围,情况千差万别,怎么办?那就是既要与中央大政方针绝对保持一致,又要创造性地执行政策。从组织学上讲,有一个“涟漪效应”问题。即在一个池塘里面,扔了一颗石子,在它的中心部位涟漪力度最大,越往边缘散去,波纹力度越小,甚至还会变形走样,这是客观存在的一个现象。我们党8700万党员,比很多国家的总人口都多,在这个背景下,肯定各地不一样。这就产生了基层创新的需要。比如公车改革,总精神都一样,各地是五花八门。有的地方,县里面保留了一个行政中心,里面有一个车队,要用公车提前一天打报告。很多乡镇领导就说,有些事儿是突发的,要提前一天能知道,那还好了呢,有些事不可能提前一天知道。在贵州黔南有一个都匀区,在所有公车车门两旁,各喷上一行字,叫做“都匀公务用车”。这么一来,任何人想公车私用都很难。我看央视也在播,说澳门所有公车都喷上一个黄色的鹅蛋形标志,简称为鹅蛋标。喷上这个标以后,谁都不敢公车私用。类似做法是基层的智慧、创新。

(三)反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治理腐败的核心是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腐败的实质是权力滥用,权力滥用到哪里去了呢?关键在于以公共权力为个人和小集团谋私利。既然是以公共权力谋私利,那治理腐败的核心就是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对于腐败问题,王岐山同志讲,先治标再治本。由此也听到一些基层干部反映,这个标是治不完的,会不断出现,没等治本,就垮了。通过这两年的实践来看,治标的好处,就是形成一种高压态势、一种威慑,使人不敢腐。从不敢腐入手,再慢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最终的目标,还是达到不能腐、不想腐,其核心就是要进行权力的制约。

权力制约有多种途径。第一,以权力制约权力,这指的是政治资源的配置,是一个政治体制的问题。第二,以权利制约权比如,法律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党章保障党内事务中共产党员的知情权,就得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带来的好处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暗箱操作空间。第三,社会舆论监督。社会舆论,有真有假,判别真假是专职部门的职责,但社会拥有的这个权力是法定的。当然,所有的制约都需要有法律规范、法律引导。

在一些具体的权力制约方面,十八大以来有些很重要的说法。例如,过去说权力制约,首先想到的是政府权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理顺党政主要领导个人的职责权限,理顺党政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其关键是包含了党的部门,不仅仅是政府。另外,书记也好,党内职能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也好,其权力应该由谁来界定?这需要我们借鉴政府改革的经验教训,其实也是应该由党代表大会和上级党委,包括本级,都可以提,最后代表大会通过,应该是这样的一个程序。

对于权力制约,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权力清单。政府的权力,人大法授,相关各方可以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来。对此,党内也可以借鉴。十八大之前全国100多个县党务公开试点,在试点中发现一个问题,即很多事儿政务公开在先,而他们做的事儿都是县委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若再公开,党务政务就高度重合了。因此,有的县委书记自我限权,有的梳理出来一百几十项,最后精简事项,有的保留了40多项,有的保留了20多项。这就是说党内也需要清理。此外,权力流程,除了军事机密、外交机密、商业机密,都需要公开,否则一样可以暗箱操作。

改革纪律检查体制。这项任务早就提出来了,“十八大”以来主要是把双重领导体制中有优势的部分“效益”最大化。双重领导的优势就是上对下的监督有效,就看你认真不认真,但是有一点滞后,就是必须有人检举,才能发现问题,但总体来说是有效的。同级监督不太可能,下级监督上级更不太可能。在体制没有做大的调整的情况下,就像刚才提到的“先治标再治本”一样,先把有优势的那一部分最大化。比如说,党和国家机关都派驻纪检机构;还有纪检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为主,无非就是让纪委书记副书记加大监督力度,敢于监督。另外,现在改进中央和省市区的巡视制度,力度比较大。巡视组长,巡视地区,巡视对象不固定。同时,借鉴了历史上的教训,我们党王明时期,把巡视的副作用发挥到极致程度,特派员到了地方以后,权力大极了,可以解散当地党部,枪毙当地党组织负责人。我们借鉴了这个教训,明确提出,巡视只搞党风廉政,而且只查线索,不办案子,回来移交。

在具体制度、具体规则上也有很多规定,清理裸官、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中的兼职等等,都是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再如,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什么叫防止利益冲突?就是你在这个岗,在这个位子上,有些事儿别人能做,你的家人就不能做,因为你的家人做了会对公众利益形成冲突,现在通过制度设计,把你挡在这个冲突之外。

那么,治本之路在哪里呢?治本之路就蕴含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之中,真做到了,条条都是治本之路。比如说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意味着减少了权力寻租空间,再加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就是从经济体制方面,避免了想腐败的机会。再有政治体制改革,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公开透明。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两个决议中的要求和规定都做到了,就是反腐败的治本之路。

 

(四)从严治党,重在管理干部。习近平同志说,从严治党,重在管理干部,这跟邓小平讲的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关键是干部,是一脉相承的。当然,管理干部比较复杂,它有一个链条,目标导向、录入,选人、用人,激励、奖惩、监督、退出等等。现有的制度有效用,但还不健全,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八项规定”以来,各地普遍认为我们激励人的手段太少了。对此,我谈一下个人的观点,我倒主张干脆就像新加坡一样。新加坡公务员的工资是比照着劳动力在市场中的价格定的,他们自己不承认高薪养廉。新加坡不是官本位社会,没人愿意当部长。为了让优秀人才当部长,就许以高薪,这个高薪是照着劳动力在市场中的价格定位的,就是照着国际大财团总裁的年薪给部长定位的,以此类推。综合来看,新加坡整个公务员的工资相当于该国社会的中上等的水准,但是除了这点薪水以外,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住房优惠,没有专车等。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激励手段,就是选人用人公正,这是干部管理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关于选人用人,全世界分为两大类。第一类,调节人与人关系,又叫做调节政治统治和被统治者之间关系。这些人基本都是由票来决胜负的,也就是到了最后就得唯票。这类人包括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负有政治责任的行政首长、组阁类官员。这类人选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提名主体,党可以推荐,代表可以联名,这在全世界都是如此,我们也一样。而且,这类职务最终要看代表大会的选票。

第二类,调节人与事关系。这类岗位大多集中于职能部门的内设机构,专业性技术性岗位,上级有权提他的名。因为根据权责对应原理,谁向他布置任务,谁就有权提他的名,是为了保证更好地完成任务。为了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制约。第一,署名推荐,现在明文规定署名推荐。第二,民意测评。习近平同志所讲的既重视票又不唯票,就体现在这类职务的这个环节中。第三,政绩连带考评。第四,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

两类不同岗位不同职务,需要分类,就是习近平同志讲的加快科学分类。现在司法分类分出去了,其他的还没有,比如说,拿着党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方法,应用到企业学校等。党政机关里面也不尽相同,党政一把手和一般的行政干部还是不一样。所以说,在这个前提之下,有的需要看票,有的既重视票又不唯票。改革中的问题只能用改革的方式解决,倒退是没有出路的,超前也不会成功。

归根到底,干部队伍的作风最终取决于建设“两个服务型”:服务型政府,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也就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两个服务型”都做到了,个人就不至于那么纠结了,而“两个服务型”又跟深化改革、依法治国联系在一起。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活这一块,习近平同志非常看重,主要是因为这些年来,党内政治生活存在诸如庸俗化、娱乐化,表扬和自我表扬相结合,还有小圈子等问题。因此,习近平突出强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那么,现在的难点在哪儿呢?我们是一个小单位内部搞测评、搞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不敢得罪群众,群众不敢得罪领导。有的时候就演变为群众表扬领导,领导表扬群众这样的问题了。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什么重大的原则性争议,无非就是一点利益之争,或者是对某些事儿的观点不同而已,还有一些属于无原则纠纷。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庸俗化。对此,我觉得可以借鉴刘少奇同志当年讲过的,一是实事求是;二是不跟风;三是党内生活中大家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是审判官,需要任何人都做自我批评;四是无原则纠纷中,强调动机和手段的一致性;五是对于无原则纠纷,组织上一般不去解决,只有当严重地影响到工作的时候,只解决和工作相关的那部分,关于私人恩怨,组织上不去判断是非。

至于纪律,列宁讲,行动一致,讨论和批评自由。就是不能把纪律当做和民主对立的东西。中国共产党发展了列宁的思想,如果确有不同意见,实践中暴露出一定的问题,可以反映给上级组织,甚至越级反映给党的领袖,反映给中央,但是在决策没改之前,还得照着去做。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就是毛泽东同志所讲的,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等。这几个统一,其核心就是民主集中制问题,就是我们的政治生活的目标。党内关系,个人和组织的关系,下级和上级的关系,党的这一部分组织和另一部分组织之间的关系,都是靠着民主集中制来调解的,就是希望形成一个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几个相关问题

(一)从严治党的监督主体。

从严治党的监督主体是人民,从严治党的最终成效应该由人民来判断。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如果我们的决策和人民利益不一样,就得不到人民的支持。所以说,监督主体、判断主体是人民。我们党的责任,就是让我们的政策和执行过程都体现人民的利益。

(二)探讨世界政党从严治党规律。

跟世界上绝大多数政党相比,我们治党是够严了。世界上,很多党的组织形态是很松散的。可是,无论是松散型的政党,还是组织严密型政党,都有一个“最终代表谁”的问题。在我国,我们党代表13亿中国人民,13亿中国人民绝大多数支持我们,我们就能存在,不支持我们就不存在。所以,从严治党,最后是落脚于党的代表性。

(三)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

所谓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首先就是在实践中、在工作中遇事先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党的意志、领导班子的决策中有一些事项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转换;然后就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能办事,成为带头遵法守法的模范。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是一个过程,在今天,领导方式的转变也是一个过程,人治、法治同时交叉存在,在一段时间内不可避免。但是,从长远来说,该走的法律程序一定要走,否则,就谈不上依法执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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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刘斌)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0601/8230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