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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职业资格 为简政放权释压
2015年07月21日 10:24
【事件介绍】
中国再取消62项职业资格 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5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去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等62项职业资格,要求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通过加大定向调控等措施,中国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活力动力继续增强,在深化各领域改革、促进产业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各类市场稳定等方面都取得积极成效,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创造了条件。下一步巩固稳中向好基础,继续顶住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继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力度,清除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束缚和羁绊,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局面。
会议决定,在去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62项职业资格。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会议指出,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一方面,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取消职业资格,打破部门利益垄断
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扩围,既是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打破部门利益垄断的现实倒逼。应该说,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再次扩围,为大众释放了更大创业空间和更多改革红利,是利国利民之举。
国务院去年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许可,加上这次取消的62项,应该说数量足够庞大了,为大众创业创新扫除了障碍。但是,社会各界应有足够认识,千万不可盲目乐观。因为国务院出台政策是一回事,各级政府权力部门是否认真落实政策要求则又是另外一回事,政策要求与落实效果不能对等。从媒体披露情况看,国务院已取消的149项职业资格许可,虽发布了目录,但至今还没有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内摸底调查,到底有多少事项得到落实,心中茫然。而现实是,不少部门在落实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上,大玩“空手道”,变着各种戏法拖、延、缓执行国务院政策;有的部门甚至取消了一些旧职业资格许可事项,换个“马甲”,又弄出了新职业资格许可事项,使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政策效力减弱,成了摆设,甚至陷入了一边取消一边增加的怪圈,使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成了一个社会“顽症”。
或许有人会想,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降低职业准入门槛,应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可为何执行起来如此艰难?关键还在垄断利益一时难以打破。在当下,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思想认识模糊,意识不到简政放权的社会重要性,仍没有处理好政府权力与市场边界之间的关系,迷恋或热衷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权力管控方式,总认为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是削弱部门权力,带来很多社会安全隐患;更有些部门“利益自肥”意识膨胀,总认为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减少了部门经济利益,影响了“小钱柜”,于是找出各种理由搪塞或阻挠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的落实。
职业资格许可必须依法规范
职业资格许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公民必须跨过的就业门槛之一。其中有关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准入类职业资格,系国家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设置,规范与之相对应领域的公共管理,实属必要。然而,经过多年的发展,职业资格制度弊病重重,不但太多太滥、监管难以到位,而且实施中水平评价类资格变异为准入类资格的现象日益普遍,以致职业资格成为公民就业的拦路虎,要求取消职业资格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此次国务院再次取消62项职业资格,并按照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原则,对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或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这既体现了对民意的回应和顺从,更体现了让职业资格许可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思路。
职业资格许可的乱象频出,折射出一种利益博弈的非正常状态。不论是政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或职能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还是行业协会自己设置的职业资格门槛,都可寻觅到利益驱动的鬼魅身影。无论哪种状态,都与现代法治追求的目标相去甚远。在利益多元的现代社会,不同的利益主体难免发生冲突,而解决冲突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将其纳入法治轨道,让其在法治轨道上公开博弈,从而达到一种良性的、合理又公正的利益分配状态。尤其是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下,依法让事关公民就业和经济发展的职业资格许可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势在必行。
法无授权不可为。我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显然,当前诸多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学会设置的职业资格,并没有获得相关法律的授权。因此,治理任性十足的职业资格许可,法治应不容置疑地成为首选,这也是规范职业资格许可的最有力武器。同时,要清楚地看到,职业资格许可涉及公民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点多面广线长,相关领域法治完善程度参差不齐,更需要运用法治手段对其进行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职业资格许可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职业资格许可才有可能不再成为公民就业,以及阻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纠偏器,对于推进职业资格许可管理规范化运行,其重要性自不待言,最关键的是将行动落到实处。此次国务院要求对无法可依的职业资格许可一律取消,以及对有法可依但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其本身就充分体现了让职业资格许可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强烈意识。故此,相关责任部门更应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视相关法治是否还有需要完善之处,对存在问题的职业资格许可及时依照法律法规纠偏,从而让法治成为职业资格许可规范运行的力量源泉。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如今,国务院已吹响了取消无法可依职业资格许可的号角,充分体现了遏制违法许可职业资格,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的坚定决心。期待相关责任部门在落实过程中,凝聚法治共识,以法治力量规范职业资格许可,让其不再偏离法治轨道,确保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释放更多正能量。
【启示与思考】
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既是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打破部门利益垄断的现实倒逼。应该说,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再次扩围,为大众释放了更大创业空间和更多改革红利,是利国利民之举。
客观地看,职业资格许可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多年发展,职业资格制度存在不少弊端:一是由于国家缺乏一套宏观制度设计框架,致使很多地方和行业协会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事项过多过滥,使许多职业资格许可如同时下各种“奇葩”证明一样庸俗可笑,给民众正常就业带来了障碍。二是不少行业组织、协会、学会只管考试发证和收费,在监管上没有实行考试与培训、鉴定和培训等职能分离,成了行业权力泛滥和腐败的“温床”。只发证却疏于事后检查考核,没有实质意义并被民众讥讽为“滥收费”。三是造成了职业资格水平评价与职业资格准入混淆,提高了创业创新门槛,使民众变得无所适从,加大了就业难度。可见,若仍任由当前这种职业资格许可乱象蔓延,不仅会扼杀民众创业创新生机,更会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再次精减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符合社会各界的急切期盼。
进一步精减职业资格许可事项,既是一场经济领域的变革,更是一场部门利益调整的革命。中央政府应下定推进改革的决心,不仅要出政策,更要督促政策落实,加大政策出台后实施检查力度,对执行不力或虚于应付的各级政府部门进行严厉行政问责和经济处罚,彻底斩断利益链条。让各级政府认识到减少职业资格许可事项对推动社会创业创新及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形成自律意识,在职业资格管理上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除的彻底清除,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变通,使再次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出成效,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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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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