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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关教育公平,严惩高考舞弊
2015年07月28日 15:16
【事件介绍】
江西高考替考案查处42人
7月7日,江西省教育厅通报“6·7”南昌高考替考舞弊案调查结果。通报称,该替考案已基本查清,已处理各类人员42人。
4名替考组织者被刑拘
通报称,这起案件由外省替考组织在网上招揽高校在校或已毕业学生,通过请托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南昌市东湖区、青云谱区招考办及医院工作人员,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违规报名、体检,从而实施替考。
通报称,马某波、马某福、赵某国、李某山(均系山东菏泽人,无业)等4名高考替考组织者,因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警方依法刑拘;中介人员李某炎(江西万年人,无业)因涉嫌行贿罪被检方立案侦查;中介人员杨某起(山东菏泽人,无业)的涉案行为,公安机关正在调查。
7名“枪手”被禁考3年
通报称,对7名被替考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其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暂停其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7名替考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暂停其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其中,5名在校大学生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处理;2名大学毕业的替考者,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考机构处理。
22名公职人员受处分
通报称,对涉案22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开除公职及行政撤职、降级、警告,和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其中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此次替考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南昌市教育局分管考试院及高考招生工作副局长邓云生、南昌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熊彪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分管高招工作副院长金安根,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表态
江西省教育厅:对舞弊人员随时发现随时查处
7日,江西省教育厅在通报“6·7”南昌高考替考舞弊案时表示,随着案件调查进展,如发现新的线索、证据,将对参与舞弊人员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查处,绝不姑息。
切断高考舞弊链,应先管好“内部人”
基本事实已经调查清楚,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理。不管是对公职人员的行政问责,还是对组织者、掮客的司法问责,抑或是对考生的禁考处理,均体现了有关部门高考舞弊“零容忍”的明确姿态,值得肯定。
然而,严厉的善后依然是“亡羊补牢”,有必要持续追问与深入反思的是:层层严密把关之下,何以还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全链条失守现象?若不厘清这一点,恐怕类似的舞弊事件还会继续上演。
纵观此前卧底记者的翔实报道,以及此番官方的调查结论,实际上已经清晰地勾勒出这起事件的内在脉络。从组织者、中介人,到替考者、被替考者,再到相关工作人员;这些人从伪造证件,到体检、考场等诸多环节,每一个节点均充分知情并积极参与,每一个环节也都各取所需、从中获益。可以说,有关各方串起一条紧密的利益链条,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谋”关系。
假设一下,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一个节点守住了底线,则舞弊案必然败露,也不会出现其后全面溃败的局面。而以目前的技术、管理手段,做到这一点似乎并不很难。指纹识别系统、屏蔽装置、考场随机分派制度等,都可视为监考利器。然而,所有这些却均走向了相反,从而导致了最坏的结果。
去年央视曝光了河南127人高考替考案后,有媒体还特意举出江西省随机编排监考人员的制度设计,认为此种方式使得贿赂监考人员的可能性变得极小,“能够较为有效地避免内部失守”。言犹在耳,今年就轮到了江西省“内部失守”。可见,问题的关键仍在于人的因素。一旦底线失守,则考场内外的诸多制度就是漂亮的摆设,可以被轻松绕过。
在舞弊的利益链条上,教育考试部门连接上下游,既可打通监考、巡考,也可在身份证、准考证上动手脚,承上启下,举足轻重。此番江西省替考事件查出22名公职人员涉案,即为明证。
因此,若想破除高考舞弊的魔咒,首先应该从管好“内部人”入手,真正扎紧篱笆,强化监督,压缩制度中每个环节的人为操控可能。毕竟,任何制度都需要具体的机构、具体的人去落实,执行者若出问题,再完善的制度也可能无法发挥作用。这其中,既要强化问责,加大涉案者的违纪违法成本;也要扩大公众参与,畅通举报的渠道,彻底打破封闭运行的高考舞弊的利益共谋。
此外,也要警惕教育腐败对高考生态的侵蚀,特别是要防范二者的交集与合流。某种程度上说,时下屡屡曝出的高考舞弊案,不过是教育领域内腐败的典型表现罢了。
惟其如此,才有可能逐渐恢复高考的公信力,还考生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严惩高考舞弊肃清考试风气
以更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执行,对每一件暴露出来的考试舞弊案予以深究、严惩,务使徇私舞弊者付出惨重代价,杜绝“捂盖子”,才能以儆效尤,逐渐肃清风气。
在多数考生开始知道自己将要进入哪一所大学的时候,备受关注的南昌高考替考舞弊案也迎来了它的第一批处理结果:共有42名各类涉案相关人员及责任人受到处理,重者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轻者因负领导责任而受到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
一件共有7名考生被抓获替考的案件中,42人被处理,看上去是个不小的规模——台前的冲锋者与后台“支持系统”的比例,达到了1:5,接受处罚的对象中,除了7名被替考者外,几乎全是成年人,而且,其中仅公职人员就有22名。
这样的追责与处罚比例,尤其是对公职人员的严肃追责,在以往的高考舞弊案中,似乎还没有过。前些年,在某些地方,高考替考作弊、特长加分、跨省移民甚至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几成半公开的秘密,偶有被举报、调查曝光者,最终受到的处理,往往是高抬手轻落下,比如让涉嫌在特长测试中成绩造假的考生重新测试一次了事——纵使没有通过,也只是未获加分罢了。“国家级”的高考并非没有完备的制度设计,一次身份、成绩、材料的造假,事实上都需要“过五关斩六将”,没有一道道关口的腐败徇私、失察失陷,纵使是关公再世,恐怕也难于单枪匹马就糊弄过去。不肯彻底追查,不过是因为,舞弊造假的背后常有钱权交易,拔出萝卜带出泥,闹大了,对外坏了地方名声,对内妨碍“安定团结”,对谁都没好处。
这一次,多亏媒体的成功卧底,揭开了一个替考组织的运作情况,使案件得以广受关注和重视,而得以深追、严处。我们不知道,在媒体的视线之外,类似的替考组织活动还有多少,到底有多少人大发舞弊之财,多少人践踏公平公正的底线,侵占了他人权利,又有多少人的命运被悄悄改写。
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每年有无数种考试的大国,一个将教育视作改变命运“最大机会”的社会,究竟怎样做,才能够真正遏制舞弊之风,让高考这一方相对的净土,能够延续?
答案只能是,求诸法治。迄今为止,南昌替考事件的处理,主要依据是教育部33号令。如果没有这部3年前制定的政府文件,我们可能连对有组织的替考和被替考者“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这样一条惩罚都做不到。
在法律层面上,我们还没有认真正视造假舞弊带来的危害。当考试舞弊已不再是个别人的偷摸取巧,而成为一种有足够的利益驱动、有信息时代新组织形式、环环相扣的完整产业链,而我们并没有能力把守住广袤大地上每一道基层关口时,以更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执行,对每一件暴露出来的考试舞弊案予以深究、严惩,务使徇私舞弊者付出惨重代价,杜绝“捂盖子”,才能以儆效尤,逐渐肃清风气。否则,未来越来越多展开多元化、自主评价的高考改革,将会面临更大风险。
【启示与思考】
高考的组织,越来越严密。但各种花样翻新的舞弊,也不断寻找着漏洞。就江西此次替考事件来说,事实真相基本清楚:替考组织者通过网络招揽高校在读学生或毕业生,通过高校教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招考办、考试招生院、医院相关人员,打通了高考报名、医院体检、身份识别等一系列环节。涉案人员之多,足以显示出“有组织、有预谋”的违法违规行为之恶劣。
高考,承载着人们对于机会公平的期待。种种舞弊行为,难免让人在震惊与愤怒中感到不公。应该说,考场监控手段逐年升级,比如指纹识别、身份识别、人脸识别等,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即便如此,舞弊的“毒瘤”却难以割除。监守自盗、利诱熏心、投机钻营……这些都是答案,但更该重视和必须回答一点是:法纪有空隙,违法成本低。
如何处理一个事件,反映了管理部门的基本态度。就此事的处理结果来看,对涉案的22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开除公职、行政撤职、行政降级、行政警告,和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其中有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且,这些被惩处人员中还包括南昌市教育局分管考试院及高考招生工作副局长、南昌市教育考试院院长、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等。从处理效率来看,可谓迅速;从处理效果来看,也合法。
很多人对官场都有个印象,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高考舞弊案也是如此,毕竟牵涉环节很多,哪一个环节都可能会有人员涉案。对此,为了教育公平考虑,也为着“不放过一个坏人”,在对22名涉案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同时,江西更是表示随着案件调查进展,如发现新的线索、证据,将对参与舞弊人员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查处,绝不姑息,其依法惩处决心可见一斑。
高考公平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也从来不会因权力而被亵渎。而今我们在肯定对高考舞弊案处理的同时,更希望公职人员能够管住自己的权力。也不仅仅是在高考方面要管住自己的手,在工作与生活中不管怎样都不能拜倒在金钱石榴裙下,而应牢记宗旨,将权力置于法治笼子中。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就是在权力面前要警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是早晚的事”。这是法治中国的必然,也是公平正义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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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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