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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落实带薪休假还需制度护航

2015年08月06日 10:20

 

【事件介绍】

 

官方屡提落实带薪休假 将鼓励“周五下午+周末”短假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中国官方至少已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细则,带薪休假的落实力度正不断加大。

根据官方释放的政策信号,未来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夏季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使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时间相结合,实现小短假。

今年五提落实带薪休假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中国官方越来越重视鼓励旅游休闲等消费,以助力经济稳定增长。旅游既需要钱也需要时间,作为促进旅游休闲消费的关键一环,推进带薪休假的落实也成为应有之义。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中国官方已至少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落实财税、土地、价格等支持政策以及带薪休假等制度。”

4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

4月24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5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带薪年休假制度施行7年多以来,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下一步要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7月2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政策措施,其中提到要“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7月31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7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到要进一步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

这次吹风会释放了落实带薪休假的一些具体信号,包括将鼓励“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据吴文学透露,要鼓励各单位和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对灵活的休假安排,实现错峰休假;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夏季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时间相结合,实现小短假,创造有利条件。

 

各地陆续推出细则措施

在上述吹风会上,吴文学还表示,要推动各地制定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保证落实。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经有不少地方出台了落实带薪休假的意见。

6月份,北京发布《北京市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实施意见》,明确鼓励用人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切实保障其休闲权利。7月1日至8月14日,北京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

此外,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

其中,5月2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5月4日,甘肃兰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此前4月初,哈尔滨发布了《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

这三地均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其中引人关注的是,兰州“强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规定“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

“落实难”尴尬仍待破解

从中央到地方,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带薪休假的落实状况并不容乐观。

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

广西近期举办职工带薪年休假发布会指出,带薪年休假落实不到位依然存在,担心休假影响晋升或者以后裁员时首当其冲,有些职工不敢休假;为了完成计件额度或者绩效考核,有些职工放弃休假。同时,也仍然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安排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单位或部门因人员少、工作任务量大而无法安排休假。

对于落实难的原因,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方面,近些年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希望通过减少员工带薪休假时间来降低成本,因而不愿主动落实带薪休假。另一方面,职工因个人谋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也不敢主动维护自己的休假权益。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对记者表示,带薪休假沦为“纸上福利”,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的不足也是重要原因。单位违规后受处罚力度小甚至可以“零成本”,进一步加重了带薪休假“落实难”。

专家建议,应尽快从全国范围出台落实带薪休假的相关细则,并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严格追究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以不断提高带薪休假的落实率。

“有了一项制度,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于它的落实,使这项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吴文学表示,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之后,国家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实施办法和具体的落实措施。

 

调查显示超四成职工不敢带薪休假 担心休假影响前途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挖掘旅游消费新热点,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然而,相关调查显示,目前国内带薪休假率仅50%左右,“休假影响前途”成为人们的心结之一。专家表示,带薪休假是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健康、经济、民生的多个方面,应强化监督,满足公众合理诉求,使政策落地带动假期消费。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落实情况较好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份报告称,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

在北京一家公关公司工作的赵先生已经有三年没有休年假了,在他看来,请假并不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情。“一是自己来公司时间不长,表现还不够那么亮眼,二来我们的领导也好多年没休假了,请假怕领导不满意。”

记者采访中发现,“担心休假影响前途”的职工确实不少,还有一些诸如媒体、销售行业以“底薪绩效”构成公司的员工,考虑到收入受到影响,也放弃了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一家小型装修公司的员工李然(化名)告诉记者,由于自己所在的公司是以“日薪”核算,请假出去玩的成本太大,干脆就不休息了。

记者发现,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9月,人社部颁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都提出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政策之下,部分公众的诉求仍难以满足。记者调查发现,多位受访人士均表示,期望能够在现行制度下享有自我应有的假期。但由于种种“苦衷”,更重要是部分企业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加上个人原因,使既有“福利”难以充分享受。

“执行差”凸显现行制度瓶颈

专家分析指出,从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到现在,经过了21年,带薪休假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实施难、执行差”的局面。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目前国家相关部门也意识到带薪休假对经济、文化的推动和刺激作用,并且劳动法也有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中很难执行,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一些企业发展压力大、竞争太过激烈,不给员工放假;二是员工职业发展与晋升压力大,自动放弃休假。通常,民营机构的带薪休假执行情况,要比国有机构的员工执行得差。竹立家说,目前我们国家80%以上的劳动力在民营企业,收益不稳定,必须努力工作以保住岗位。他说,“带薪休假不是小事,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也与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有关。”

专家表示,劳动法虽然有规定,但是缺乏具体细则、法规条款,制度上的空白与漏洞成为落实政策、法规的阻碍。同时,民间不乏员工因“连轴转”导致身体出问题甚至猝死的悲剧。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国民的传统观念有关,与整个社会工作、生活平衡情况有关。在中国,更多时候,人们还是希望通过努力,赚更多的钱养家。因此,观念上的转变,还有赖于宣传。

竹立家坦言,绝大多数劳动力所在的民营企业,是带薪休假制度执行的灰色地带,需要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研,以发现问题,并保障员工带薪休假的权利;要严格实行“问责制”,而不是“奖励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问责、予以处罚。

 

破解难题需加大追责力度

专家认为,带薪休假关系到健康、经济、民生的多个方面,在当前消费环境下,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有助于实现保障劳动者权益、推进企业管理、拉动经济消费甚至稳定就业市场。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公开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定休假时间,人均已经达到了115天,即公共假期从政策角度已经实现了115天。如果落实带薪休假10天到15天,休假时间将会达到125天到130天。这对于广大公众而言实属必要。

据携程网发布的《2015中国游客旅游度假意愿调查报告》显示,八成游客希望选择带薪休假错峰旅游,只有少数选择在黄金周和春节期间出行。业内专家认为,在我国现有的假期制度下,带薪休假的落实不仅可以很大程度上拉动旅游消费,还可以有效缓解黄金周、小长假旅游景区拥挤的窘境。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认为,“黄金周”和带薪休假是解决长假缺失的两个路径,带薪休假这种分散长假的模式更理想,更能够满足民众的需要。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国安指出,破解带薪休假之难,关键要靠执法部门主动监督,加大追责力度,像《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欠假不整改要加付赔偿金,但却没有标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里明确了年假没休时要向职工加付赔偿金,但处罚力度还太小。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仅期待机关事业单位的带薪休假起到示范效应比较难,所以必须找到政策落实的突破点和着重点。

此外,受访专家表示,一些公众对于现行政策的了解程度有限,在遇到问题时也往往“不了了之”,建议未来应通过多种传播途径,特别是新媒体传播方式来加大相应政策的普及力度,让广大劳动者充分了解自身权益,找到合理可行的维权方式。

解开“带薪休假”的两个死结 落实完善休假制度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带薪年休假制度,并且早在2008年就开始实施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到如今,该条例已实施了7年有余。可以说,不光私营单位职工对“带薪休假”依旧陌生,许多公家单位的人也几乎没有去想,我们还有这么一个法规。

该条例落实不好,其实也不能全赖人家企业。企业的天职就是逐利,而保障职工权益,则是政府的天职。可是现实社会中,企业的利润,某种意义上也是地方上的政绩。很多时候,迁就企业就是维护政绩。于是,劳动监察与执法的缺位,便成了带薪休假制度的死结之一。

凡事当成政绩和任务来抓,基本上都有望实现。值得欣慰的是,国务院去年印发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要达到5.5万亿元;今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将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国务院的这个规定,可谓切中了要害。因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与地方经济和官员政绩扯上了关系,相信地方政府会在推动职工年休假这件事情上有所作为。那么解开这个令人头痛的死结,是可以期待的。最近,北京市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受到了市民高度赞扬。

但最大的死结却不是法律的执行,而在于法律本身。《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给用人单位设置了“特殊情况”。譬如《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这样的话,即使政府严格执法,用人单位也可以找到理由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护。

要知道,年休假是轮休,何时休、休几天,主动权在单位手中。一家企业,365天都不安排职工几天年假,我看不是什么“生产需要”,而是“抠门需要”。法律弹性太大,不仅会纵容企业搞“特殊化”,也会给职工维权、政府执法带来障碍。所以相关法条有必要修订完善。当然,地方政府和广大企业务必扭转那种原始低级的观念,以为让职工不停干活会创造更多利益。列宁同志早就告诫过我们:“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好好工作。”不尊重职工休息权,只会提高生产成本,降低效率。

 

【启示与思考】

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劳动关系呈现出市场化、契约化等特点,企业职工的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这样一来,切实保障劳动者个体的合法权益,成为解决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带薪休假制度的相关政策及实施,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

带薪休假制度好不好?无论从哪方面说,这一制度都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从个人角度来说,现代社会的快节奏、高压力的工作环境让劳动者们叫苦不迭,近年来经常出现“过劳死”“加班途中猝死”的情况。故此,带薪休假可以让普通民众得以舒缓压力,又不影响收入。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当前旅游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增长中的一大亮点,旅游业也已明确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大众旅游消费意愿也不断高涨。而带薪休假无疑能够进一步促进“假日经济”的发展,刺激国民经济的发展。

好政策缘何落实难?难在执行。作为主管职工福利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还处在传统思维中,一些领导认为让职工带薪休假是在纵容偷懒,或者认为会影响工作。由于政府过去只是发发文件,做做呼吁,却缺乏强制性、惩罚性的举措,导致很多单位积极性不够,不愿执行或者疏于执行。

故此,有关部门在加强督促的同时,可以考虑出台相应的奖惩性措施。同时,政府应当不定期抽查一些单位的落实情况,在一定时期内保持“高压”态势。当然,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也应当转变思维,及时安排灵活的休假时间;工会组织也应该监督、保障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从而让广大群众享受到这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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