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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被罚戴绿帽”无需过度解读

2015年08月18日 10:44

 

【事件介绍】

 

深圳闯红灯被罚戴绿帽引争议 市民:宁愿被罚款

交警现场执法照闯不误

4日早上9点半左右,记者在罗湖区解放路与宝安南路路口,发现不少交警正在针对行人冲红灯一事展开执法行动。虽然有接近十名的警力在现场执法,却依然没有阻止深圳上班族们的匆匆脚步。

记者现场注意到,一名年轻女子趁无车辆经过,便大跨步闯过红灯,步行到马路对面。结果这一幕被交警目睹,这名女子被迅速拦停在现场。交警告诉该女子,因为其冲红灯违法通行,需要对她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惩罚。经耐心解释,这名年轻女子答应戴上绿帽子穿上绿马甲在路口执勤,劝导来来往往的路人。

事实上,冲红灯并非孤例,南都记者在现场逗留不到半小时,发现仅冲红灯的行人就超过20名。不过均被执法民警拦住,并施予上述惩罚措施。

4日上午,在交警的督导下,大部分冲红灯的行人最终选择配合交警的执法。不过,也有采取强烈抵制态度的路人,朱先生便是其中一位。被抓后其顿时火冒三丈,还与执法交警争执。由于朱先生对戴绿帽子尤为抵触,交警最终无奈给其开出20元的罚单。

上班族成冲红灯“重灾区”

记者注意到,今天上午冲红灯的多是赶时间的上班族。

此外,记者了解到,近期深圳交警发布了2015年上半年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今年1到6月份,深圳全市行人违法通行人数达到12 .7万人次,违法率超过33%。值得注意的是,冲红灯的人群年龄主要集中在18岁到30岁之间,时间与上下班高峰吻合。而屡教不改的也有不少,仅被查处的就有7000多宗。其中,被查处2次以上的今年上半年则达到2257人。

据交警披露,4日采取该行动后,一天内共查处1100多宗行人冲红灯行为,其中多为上下班高峰时段的上班族。

深圳交警将通过对个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数据建设维度,与第三方信用评估单位共享数据,纳入个人征信体系。一旦你被纳入征信体系黑名单,以后将在买房、网购等诸多方面都要受到影响。

官方:绿帽子系配套的遮阳帽

针对引发市民热议的绿帽子,8月4日深圳交警回复,这并非一种刻意为之的惩罚措施,因考虑到夏天天气炎热,所以配备了与绿马甲同色的遮阳帽子。“深圳交警在2012年就开展了绿马甲行动,其实这个帽子真的没什么特别的,只是用来遮阳,”交警相关工作人员强调。

民调:是否戴绿帽?市民有赞有弹

针对交警出台的这项新颖措施,南都记者就此发起一份网络调查问卷,截至昨日21时,在投票的534名网友中,有180人选择“大热天戴绿帽可不光彩,宁愿掏钱认罚”,占投票总数的33%。而选择“罚钱肉疼,就勉为其难'绿'一会儿吧”的网友仅47人,占比8%。

令人意外的是,交警的这种措施也取得了不错的警示效果,有超过300名网友表示会慎重考虑冲红灯这种行为。

市民陈女士认为,交警如果常态化推出这种处罚措施,不仅新颖,而且让人印象深刻,受罚过一次的人就吸取教训了。她说这种方式有助于保证行人守法通行,应当为交警的这种“机智”点赞。网友程先生也认为,应当为“交警蜀黍赞一个”。

不过,网友“hugo”直言,“戴绿帽有点那啥……就不能换个颜色吗?”市民余先生对此同样表示难以接受,“戴绿帽子对男人来说那可是个很大的侮辱”,他认为这种惩罚有损个人形象,“我宁愿被罚款”。

 

闯红灯被罚戴绿帽,打的是“面子”牌

在现代社会的马路丛林法则里,公交车、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甚至行人,虽说是各行其道,但时常会有转角遇见、路口相逢的机会,这时候就是法则实践、大小车辆比拼的时机。倘若不是红绿灯这一马路工具的发明,不是规则制度的钳制,处于交通“食物链”下端的行人怕是寸步难行了。正是缘于对行人的保护,不管是《汽车行人保护标准》的制定,还是交通规则里机动的避让、事故处理等,无一不渗透着这一理念。

但是,话又说回来,保护抑或些许的特权,都不是逾越规则超越制度的犯错资本。以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件事来说,勇闯者无非抱着两个心态,一是只要安全闯过十字路口,毫发无损,闯红灯的成本相当低廉,即便有所处罚,恐怕也不难以达到威慑的界线。二是行人的特权心态横行,机动车避让行人,在闯红灯者眼里,这样的道理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是至理,倘或再多凑几人,足够“中国式过马路”,闯得又是何其的“雄赳赳气昂昂”,何等的心安理得。

再回过头来看看深圳交警祭出的重招,也就不难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了。如果按照规定罚款,对被罚者而言区区20元的罚款九牛一毛,缺乏分量难以震慑。如果使出电视台曝光的杀手锏,见效虽快但疗效太短,稍有松懈死灰复燃。但祭出“戴绿帽”的招式,是深圳交警的刻意为之还是无意所为,撇开这样的争论纠结不谈,从为闯红灯者戴上绿帽子这件事本身而言,成效有之争议亦不断,当局被罚者羞赧,局外看客兴奋,其实道理很简单,绿帽子之所比小红帽来得更猛烈、更有效,其实打的还是“面子”牌。

一方面,“绿帽子”的特殊寓意总是给予人联想,戴上了就被赋予了某些象征性的意义。穿上马甲、戴上帽子,挥动小旗指挥交通,当一回交通指挥者,这在各地交警治理行人闯红灯的实践里并非新鲜事。只不过,以住志愿者式的小红帽摇身一变,被绿帽子取代。如此一来,“万花红中一点绿”,绿出了一丝新意,戳中了“闯者”怕丢脸、怕丢份的公共心态。

另一方面,虽说深圳交警执意否认绿帽子系刻意设计,只是与马甲配套的遮阳帽。深圳交警的“绿帽子”招数却与“绿灯行”的马路规则不谋而合,不过我们要看到,戴上了绿帽子留下了闯红灯的阴影,这暗淡的阴影会不会被下一次红灯照亮,习惯性地再闯一次。简言之,如果“绿帽子”真是深圳交警的发明创造,那对于整治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来看,也只能是一个“面子”工程,揪不到本质。既然红帽屡戴屡败,更换个颜色、附加个寓意,绿帽就能根治违章?非也,既然自律靠不住、体验式处罚行不通,可供参考的就是提高“闯红灯”违章成本,课以重罚,要么学习新加坡等国,严罚闯红灯者,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必要时候兼施刑事处罚。要么在个人征信体系引入公众行为考量,为闯红灯立下禁区,引导不敢闯、不愿闯的交通新风尚。

可以想象,身穿绿马甲、头戴绿帽子,哪怕再混搭上清一色的绿裤子、绿鞋子,如果不从制度出发,不从处罚着力,不从内心改变,纵披有一身盎然的绿意,恐怕也改变不了那颗悸动的闯红灯的心。

 

闯红灯被罚戴绿帽“以毒攻毒”真的有效吗

教化养成风气是一个持久的过程,而法制惩戒则可以取得较快效果。法制设计的目标是守法收益大于违法“收益”,以此引导人们的理性选择。为此,治理行人闯红灯之类的交通违法,除了“戴绿帽”现场惩戒之外,不妨来个“软硬兼施”。

一手抓“软功”,注重劝导教育。为治理行人闯红灯之类的交通违法,各地相继出台了五花八门的措施,如出警街上劝导,还有采取“罚站”、接力式站岗、拉红绳拦闯和“罚款十元”。甚至可以考虑给累计到一定次数的违法者,集中办培训班。久久为功,可以产生教化的效果。新加坡人很少乱穿马路。除了新加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外,还在于“从娃娃抓起”。新加坡政府每年都会在各个学校为孩子们上交通规则培训课,从小灌输交通规则及交通安全意识。孩子天生是一张白纸,容易接受各种理念,而且又会反过来影响一家人。不妨学学新加坡,将杜绝闯红灯在娃娃身上多下功夫,让交通规则培训课走进课堂。

红灯停、绿灯行,人人都知道,但就是做不好。朋友家的小宝贝,自打幼儿园老师教过不闯红灯的常识后,逢过马路都会阻止大人闯红灯,就连平时最听不进劝的爷爷过马路也不再闯了。可见,公序良俗从娃娃抓起有事半功倍之效。

另一手要抓“硬功”,注重惩戒矫正。在一个法制度高的社会中,违法的成本很高;在一个法制度低的社会中,守法的代价很大。在制度规范的前提下,提高违法者的成本,使违法成本大于守法成本,才能激发人们的自觉守法行为。前不久,看到某地试图进一步立法治闯,如累计闯红灯N次,可以拘留十天,同时,将闯红灯行为载入个人诚信档案,用以延伸对闯红灯的责罚。这种通过立法重责交通违法的思路,值得探索。

深圳今年1到6月份,全市行人违法通行人数达到12 .7万人次,违法率超过33%。值得注意的是,闯红灯的人群年龄主要集中在18岁到30岁之间,时间与上下班高峰吻合。屡教不改被查处的就有7000多宗,其中被查处2次以上的上半年达到2257人。从年龄段看,这个群体都不是糊涂人,关键是缺乏慎独的法治精神。而法治精神的涵养,主要是教化兼惩戒之法。同时也证明,仅靠“戴绿帽”值勤,功用是有限的。

社会法治精神的滋养,其真谛贵在自觉,贵在慎独。能够做到自觉自愿的守规矩,才是真正的文明。马路修得好,大厦建得高,不等于就文明了。试想,作为人类连个路都不会走,能算文明社会吗?而文明的打造,必须德法并举。

【启示与思考】

行人闯红灯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对闯红灯者许多地方都曾采取过一些罚款措施,但收效甚微。因为这种惩罚治标不治本,只有在每个行人的思想观念上亮起一盏“红灯”才能真正起到预期效果。让闯红灯的行人带上“绿帽”去劝导其他行人就是一种很好的“惩罚”措施,是一种方法创新。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举措引起了热议。尽管有赞有弹,但显然着眼点不一样,赞的是着眼于警示效果;弹的更多是考虑人格尊严。事实上,不仅议论不一样,执法现场也同样掀起波澜。“采取强烈抵制态度的路人,朱先生便是其中一位。被抓后其顿时火冒三丈,还与执法交警争执。由于朱先生对戴绿帽子尤为抵触,交警最终无奈给其开出20元的罚单。”

交通违法行为理应被罚,但不宜通过容易给人带来侮辱含义的标识而处罚。显然,深圳交警此举目的正确,但措施考虑欠妥。

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总归本质都是为了遵守交通法规,只是执法过程中的细节,还应顾及大多数人的感受。

回到处罚的本质,治理闯红灯这种普遍的违法现象,不是一朝一夕能见成效的。只有执法者充分依据法理,合乎社会心理,并在执法过程当中不断完善细节,才能让民众树立起对规则的敬畏意识,使法律意识融入其日常的行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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