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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禁歌,扫清网络文化中的低级趣味
2015年08月20日 09:57
【事件介绍】
文化部公布120首网络音乐黑名单
文化部10日公布了一批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下架120首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对拒不下架的互联网文化单位,文化部表示将依法从严查处。
近期,文化部开展了对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的集中排查工作,共排查出120首内容存在严重问题的网络音乐产品。这些网络音乐产品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已被列入网络音乐管理“黑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
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刘强介绍,本次将依法认定的120首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以“黑名单”形式公布,将进一步增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同时也给互联网文化单位内容自审提供了准确的“靶子”,便于企业将违规产品定向清除,明确底线,加强服务。同时,“黑名单”管理,也将成为文化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一种常态形式。
据悉,在公布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的同时,文化部已着手部署对违规网络音乐经营活动的查处工作,凡拒不下架“黑名单”所列网络音乐产品的,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依法从严查处。
网络歌曲“黑名单”呼吁网民素质大提升
网络时代提供的多元化的文化享受,但网络文化的多元化不意味着任何内容的歌曲都可以传播,都是积极向上,符合大众审美的。内容违规的歌曲,宣扬的是一种淫秽、暴力,采用的是不文明的语言,不同程度地践踏着社会公德和美德。可以说,颓废低级的靡靡之音是毒品,时刻侵蚀着网民、乐民的灵魂。“黑名单歌曲”的受众大多是青少年,如果任由“黑歌曲”随意传播,形成社会不良倾向,青少年在这种低俗文化浸淫,不但影响他们价值观、社会观的培养塑造,也不利于建立规范、纯净的网络文化市场,影响整个文化市场的健康持久发展。低俗网络歌曲下架,是顺势之举和长远之策。
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列出明确的名单,将内容违规的概念具体化、明了化,给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审提供了“靶子”,有利于互联网文化单位规范过滤程序,违规产品定向清除,以减小不良歌曲的传播概率。“黑名单”的出现,为网络文化市场清明带来了一丝曙光。然而,对于网络文化的监管相对于整个文化监管来说,我们做的还很有限。后者范围主要包括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等,受监管对象主要以出版物、音像制品、娱乐产业的形式出现,而对网络上文化的监管主要是淫秽视频。整体来看,对网络文化的监管还有所欠缺。公布网络音乐“黑名单”,从最易传播且传播范围最广的网络音乐下手,意味着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将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此次“黑名单”的出现是否预示着将有更大范围的整治活动?接下来,也许同样易传播低俗信息的网络视频、小说等形式也会加入到被监管的行列。
在网络上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评论,大多数网友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认为这些歌早就该禁;而有的网友则认为该禁的没禁,反而禁了一些不该禁的;甚至有些网友认为其中一些被禁的歌曲“没什么”、“还不错”。网民观点的截然不同,也再次彰显了我国网民素质的参差不齐,在这块我们更需要下更多功夫。对于文化修养较高的人来说,“黑名单”只是一份名单,从来不会被内容违规的音乐干扰;而对于欣赏层级不高的人,封杀只能获得有限的禁止效果,甚至可能会起到反作用。封杀了,他们依然可以通过其他通道复制、传播,制造出更多的违规作品。创作歌曲到网上传播是一件简单、迅速的事,要求网络文化单位下架,治标不治本。因此,网络文化市场监管,不应该只是从治理提供者开始,更多地应该转向提升网络传播者、网络文化的受众素养上,努力营造网络文化环境的积极向上氛围。
保证网络文化存在多元化的同时,列“黑名单”可以起到荡涤不良文化因素的目的,但维护网络网络文化环境的纯净,不能只依靠强制作用,关键还是提高受众的文化修养和素质水平。通过开展群众文化工作进行审美教育,提高公民素质,从根本上杜绝低俗文化的发起。
网络音乐黑名单,拒绝“网络尼古丁”
网络音乐是一部分活跃于网络的非主流音乐人所创作的音乐作品,因其具有天然的“亲民性”,所以,它很容易为网友,特别是年轻网友所接受,但是因为其流行于网络而造成相关的审查的缺失。此次文化部公布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下架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在净化网络环境方面开了一个好头。
此番被文化部拉黑的网络音乐只能使人的精神萎靡不振,让人的作风颓唐淫荡,究其目的一方面是迎合部分人的低级趣味,另一方面也是在瓦解年轻人的激情和斗志。靡靡之音听得多了,人就会变得颓废,靡靡之音传播的久了,社会就会出现偏差,任靡靡之音发展下去就会动摇国家的根基。
我们文化的发展方向是多元化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靡靡之音可以堂而皇之的合法化。人们都知道摇头丸是毒品,但是很多人却并没有意识到“摇头玩”其实比尼古丁还容易让人上瘾。固本需要培元,驱邪的同时还要扶正,现在在中国之声热播的特设栏目《抗战歌曲展播》一方面让我们体会到当年烽火硝烟,另一方面也激起了我们的斗志。
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就是在告诉我们要努力做到不合礼的现象不看,不合礼的声音不听,不合礼的话不说,不合礼的事不做,而这一方面要求我们珍爱青春,自己把住出入关口,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要把住每一个监督的环节,让网络之上的“尼古丁”失去市场,让网络之下的非礼之事没有容身之地。
文化部公布120首网络音乐黑名单,咋成了变相广告?
对于文化部高调“拉黑”之举,笔者倒不觉得是什么“苦肉计”,最多不过算是“无心插柳、弄巧成拙”。其过错归结为一点,就是这“120首地下歌曲名单”公布过早了。也就是说,在相关网站尚未将这些歌曲全部下架之前,文化部可以发布消息,但名单却不应该公布。这个名单本是责令相关网站迅速整改的一个指导性举措,反之就像网友所言,公布歌单无疑是此次行动的“大败笔”,无异于在给低俗音乐打广告。
那么,既然公布“地下歌单”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为何文化部却急吼吼地坚持要提前公布呢?笔者判断一是文化部好大喜功,为了摆出了“我打算解决问题”的态度卖乖邀宠,多少有点婚礼主持人向宾客“要掌声”的味道,二是文化部的的确确“低估了网友的求知欲”,歌单一经公布,尚未下架的歌曲无疑成了人们“猎奇”的对象,甚至于被一部分人视为“最后的晚餐”,一大波“疯狂下载”的流量就产生了。讨巧卖乖的心态加之对网络舆论规律的漠视,有如“潘多拉之盒”被打开,场面一发不可收拾。
当然,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歌单”并非直接来自文化部,而是新闻记者通过特殊渠道联络上了整改单位的核心层,轻而易举地拿到了这个名单,那么这位新闻记者为了“上稿率”,新闻媒体为了“点击率”,120多首歌曲像极了《水浒传》里被洪太尉不小心放出的妖魔,迅速成为网上热点,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被包括广大成年人在内的网民疯狂下载。
无论文化部的好大喜功、不懂网络传播心理,还是新闻媒体有意无意的“把关不严”、“借机”炒作,双方均涉嫌违反工作纪律,违反新闻纪律,并且给社会和公众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同时也表明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机制在“互联网”时代已然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性。恰恰是这种不适应性往往容易造成“好心办错事”。类似的像央视某些法律类节目,对犯罪情节的细致刻画也有可能成为教唆犯罪的节目。互联网时代考验政府部门、大众媒体的工作水平能否与时俱进,希望有关方面能够亡羊补牢,见不贤而内自省。
【启示与思考】
从被拉黑的120首歌曲的名单不难看出,这些貌似宣扬自由、释放个性的“黑”歌曲大多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任由这些粗糙、低俗、甚至公然宣扬暴力、犯罪的口水歌曲在网络上的大行其道,不仅是对音乐市场的严重污染,更会对青少年乃至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造成严重的影响。
如今,网络的普及与发达,让网络音乐作品的创意与制作有了展现平台,也让受众的查询、试听、下载与分享成为举手之劳。近年来,人们在见证《丁香花》等一批赏心悦目的网络歌曲成名的同时,也不得不忍受诸如“北京混子”等部分淫秽色情音乐的袭扰与污染。这些作品或以口无遮拦的污言秽语赤裸裸地打情骂俏、宣泄情欲;或以扭曲价值、悖逆公德、有违人伦、嘲讽经典的逆势而为,公开亵渎常识、宣扬低俗、鼓吹暴力。任凭不良音乐蔓延扩散,不仅会消解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教育效果,更会毒害心智不全、良莠莫辨的未成年儿童,甚至会导致由跟风效仿酿成的社会悲剧。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音乐也决非任由吟唱者自娱自乐的消遣品。正如对网络经营的法治化与规范化要求一样,网络音乐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也需要去伪存真、剔除糟粕的审读与把关。其“底线”就是道德和法治。文化部列出网络音乐“黑名单”,不是要禁锢人们的大胆创意与合理创新,而是要把这种智力展示与音乐情趣引入缔造真善美、传播正能量的文化正途。即便要展现和谐、幽默、人性化的娱乐情调,也需将其约束于一定的规矩与维度。
“黑歌曲”的盛行挤占了优秀音乐作品的生存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偏了听众的欣赏品味。只有从严查处、及时下架这些“黑歌曲”;加强监管、细化标准,从源头上堵住这些“黑歌曲”。才能促进音乐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留住和唱响更多的“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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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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