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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珂:如何从思想到行动上践行“三严三实”?
2015年10月11日 14:29
徐珂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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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广大网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很高兴同大家一起以“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主题,来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
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在全党陆续展开。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后一个时期,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三严三实”的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切实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履行共产党人的崇高职责,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三严三实”言简意赅而又内涵丰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心中“一盏红灯”
一颗红心向党,这是“三严三实”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一个根本要求。1970年八一电影制片厂摄制的电影《红灯记》,是一部京剧艺术片,也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八大样板戏之一,革命现代京剧。影片讲述了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敌占区,我地下党工作者李玉和接受向柏山游击队转送密码的任务。由于叛徒的出卖,遭日寇杀害。李玉和的女儿铁梅继承父志,将密电码送上山,游击队歼灭了追赶铁梅的日寇。影片《红灯记》贯穿的是,革命先烈留传下来的一盏铁路信号红灯。这是他们的传家宝,是战斗的信号,是革命胜利的象征。影片中李玉和和铁梅的一段对唱把我们党比作红灯,照亮后人前行,表达了李玉和和铁梅对党的无限信仰和忠诚。李玉和深情唱到:“四海为家,穷苦的生活几十年。我只有红灯一盏随身带……”铁梅对唱:“爹爹给我无价宝,光辉照儿永向前……家传的红灯有一盏,爹爹呀!你的财宝车儿载,船儿装,千车也载不尽,万船也装不完。”
在70年过去的现代社会里,个别人不一定明白,一盏红灯为何是铁梅家中无价之宝?因为这盏红灯,在日寇黑暗残酷的统治下,为广大受压迫的穷苦百姓带来了光明和希望,为抗日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抗日战争走向胜利的指路明灯。这盏红灯,正是对我们中国共产党的真实写照。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抗日战争的中流砥柱,是中华民族解放战争获取完全胜利的首要条件。不仅如此,中国共产党还是整个社会主义革命的领导核心,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党员干部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首要的和根本的是要心中一盏红灯,做到心中有党。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畅谈“县委书记经”,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四有”中“心中有党”放在第一位,是思想基础、信仰基石,是“定海神针”,也是其他“三有”的“总开关”。心中有党,是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心中有党,才会千方百计地为党增光添彩,才能正确对待名利得失,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力,才能更好地弄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相反,心中无党,就会在名利、权欲中丧失立场,就不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人,也不可能做合格的党员干部。
做到心中有党,首先要不忘党恩。革命战争时期,江西瑞金城外有个村子叫沙洲坝。毛泽东同志领导革命的时候,在那儿住过。一天,毛泽东同志看见一个老乡挑着浑浊的水往家里走,就问:“老乡,这水挑来做什么用呀?”老乡回答说:“吃呀!”毛泽东同志疑惑地问:“水这么脏,能吃吗?”老乡苦笑着说:“没法子,再脏的水也得吃呀!”毛泽东同志又问:“是从哪里挑的?”老乡回答:“从塘里挑的。”毛泽东同志请老乡带他去看看。走了一阵,只见一个不大的水塘,杂草丛生,池水污浊。全村人洗衣、洗菜、吃水全在这里。毛泽东同志关切地问:“能不能到别处挑水吃?”老乡摇摇头,说:“我们沙洲坝就是缺水呀!挑担水要走好几里路。”毛泽东同志皱了皱眉头,若有所思地走了。第二天,毛泽东同志找来村里人一起商量挖水井的事。大家一起勘察水源,选择井位。当井位确定后,毛泽东同志挽起衣袖,卷起裤腿,亲自带头挖了起来。于是,大伙挖的挖,铲的铲,干得热火朝天。在挖井的日子里,毛泽东同志和临时中央政府的其他领导人,一有空就到工地参加劳动。经过十几天的奋战,水井挖成了,沙洲坝的人民终于喝上了清澈甘甜的井水。群众激动地说:“我们从来没有喝过这么甜的水,毛泽东同志真是我们的大恩人哪!”解放以后,沙洲坝人民在井旁立了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吃水不忘挖井人,时刻想念毛主席!
吃水不忘挖井人,党的恩情深似海。习近平总书记曾动情地讲,有一颗感恩的心很重要,所有的人都要有感恩的心。我们今天幸福、安康的生活来之不易,这完全是依靠党的正确领导获得的。我们要怀着一颗敬仰和感恩的心真诚拥护和支持党的领导。一名党员干部从出生到长大成人,直至走上领导岗位,固然离不开自身的努力、父母的养育、社会的关爱、家人的支持、同事的帮助,但根本上是代表党的组织和人民培养的结果。我们不但要感恩父母、感恩家人、感恩同事,更要感恩党、感恩组织、感恩人民。要把对父母、对家人的感恩升华为对人民群众的无疆大爱,把对党、对组织的感恩转化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庄严使命,把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上升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博大情怀,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内在动力。我们应时刻不忘党恩,对党忠诚,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遵守《党章》,履行党员义务;为人民服务,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好人民公仆。
“心中有党”看似简单,但能否做到时时勿忘、时时检视,能否做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不简单。在战争年代、在艰难险阻面前,党员干部都会自觉做到心中有党,高呼“同志们,跟我上!”冲在前列、干在前面。相比较而言,在和平时期、在长期执政环境下、在经年累月的日常工作中,特别在各种监督还不完全到位的环境中,能否做到“心中有党”,成了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重大考验。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告诫全党,党员干部要有政治思想定力,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心中有党”,就是要党员个人不断强化自我身份认同,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心有所畏、言有所忌、行有所止,自觉做信念坚定的“明白人”,表里如一的“老实人”,严守纪律的“规矩人”。
从某种程度上讲,“心中有党”是自我角色的不断暗示,更是价值取向的反复拷问。当下少数党员干部产生了“身份麻痹”,不仅心中无党,个别人甚至目中也无党,不严格要求自己,不该张的嘴张了,不该伸的手伸了,不该去的地方去了,最终走上不归路。究其原因,无一不是忘记了党员身份,忘记了还有组织。这也启示我们,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经常性“身份提醒”,常常拎拎耳朵、念念“紧箍咒”,引导党员干部对自己的“基本身份”全面检视,在面对大是大非和权力诱惑时扪心自问:心中有没有党?还记不记得自己是个党员?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
心中有党,不是嘴上有党,也不只是心中有党员的名号,心中有党是以坚守党性为支撑的。党性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后天的学习锻炼。一些中高级干部的贪腐忏悔录,尽管情况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都忏悔意识到,丧失党性要求是根本内因。党性是信仰,也是约束,一个没有强大内心的人自然无法抵御“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各种诱惑和考验。所以,一定要坚持把深化学习锻炼放在突出位置,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铸就强大内心。
古人说:“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知而不行,等于不知。我们不光要知道党性要求、党纪法规,更要知行合一,不断践行磨练。当前在党员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两面人”现象,说一套、做一套,最终走上违法违纪、腐化堕落的道路。只有在实践中、在具体工作和生活中践行党性、磨练党员,才能逐步养成习惯、成为修养,也只有这样,思想定力才是牢固的、可靠的,才能逐步养成习惯,成为党性修养的重要部分。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各个环节。
心中有党,还要求我们做到始终守纪律、讲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考验。如果每个党员干部都不按纪律规矩“出牌”,而且上行下效、他人盲从,那整个社会就乱套了。所以,党员、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条“红线”和“底线”来遵从,并常态化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要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责任落实到位,自觉做到不负重托、让党放心。要注重团结干事,发挥好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整体合力。
二、把好“两个准则”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祖国服务,这是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两个”准则。探讨党员干部的根本价值取向,关键是要弄清楚党员干部究竟代表谁,究竟为谁谋福利,究竟以什么作为判断自己一切活动的实际成效的最高标准。只有正确而彻底地解决这个问题,党员干部才能在新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抓准、抓住了这个问题,也就抓准、抓住了党员干部价值观问题的要害,抓准、抓住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主要矛盾。说得通俗点,就是在党的建设中牵住了“牛鼻子”。
“三严三实”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品格,丰富了管党治党的思想理念,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既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为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一方面,作为一名共产党人,“三严三实”为党员干部为官用权、干事创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之本,是我们党至高无上的根本政治价值取向,应当成为每名党员干部的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三严三实”对党员干部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集中体现,始终坚持这一根本价值取向,牢固树立这一核心价值观,我们党就能成为名副其实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员干部就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忠诚的社会公仆、人民的勤务员,从而继续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过去拥有的现在仍然拥有,现在拥有的今后永远拥有。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公民,“三严三实”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干事创业,代表广泛性的价值追求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为祖国服务或爱国主义是每一个普通人对“祖国”的一种积极和支持的态度,包含了对祖国的成就和文化感到自豪,包含了强烈希望保留祖国的特色和文化基础,包含了对祖国其他同胞的认同感,包含了为国富民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是讲爱国主义的,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全心全意为祖国服务是“三严三实”对党员干部广泛性的集中体现。党员干部作为公民,应该热爱自己的祖国,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要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
(一) 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指“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宗旨,是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座右铭、行动口号和法定义务,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对于共产党人来说,用什么态度对待人民群众,是最大的政治问题;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最根本的立场问题。
“为人民服务”这句话原本是毛泽东同志在中央警备团的张思德同志的追悼会上的演讲题目。张思德同志生前是中央警备团战士,1933年参加革命,任劳任怨。1944年9月5日,在陕北山中烧炭,炭窑崩塌,因奋力将队友推出窑外,自己被埋而牺牲。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 》的演讲中强调:“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在1945年七大报告《论联合政府》一文中,他再一次强调:“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同志继续发挥说: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品德就是忠实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们是共产党,是要帮助人民的,如果不帮助人民,就是背叛马克思主义;没有人民,就会垮台。邓小平同志也有精湛论述。1956年八大闭幕后不久,他在会见国际友人时指出,“中国共产党员的含意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他强调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党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制定重大决策时必须遵循的准则。其后,党的主要领导人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和习近平总书记都就为什么要和怎么样为人民服务,做了系统论述。
有些人也许觉得为人民服务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现在借“三严三实”提出并无新意。不错,这个问题我们党已讲了几十年了,是个老得很的问题了。然而,这个老问题恰恰在任何时候都是新问题。因为不但在革命战争年代,总是存在脱离群众的现象,若不纠正,党就无法生存和战斗;而且在党执政后,脱离群众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更大,危害性也更严重了,若不纠正,党就会失去执政地位。列宁说过:对于执政的共产党来说,“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建国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一再指出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而脱离群众则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如果正视现实,不得不承认脱离群众的现象仍然很多。例如,在一些党员干部心目中,颇有领导、精英、大款的位置,唯独没有群众的位置;走的是领导路线、精英路线、大款路线,唯独不走群众路线。这是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至于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和以权谋私等,有的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党的一系列文献屡有提及并发出严厉警告,认为当前党存在的“四种危险”,其中最大的危险就是脱离群众的危险。可见,群众路线问题虽然是个老问题,但它常讲常新,并不过时,必须警钟长鸣,不可稍有懈怠。
雷锋同志说过,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一直以来,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行动纲领。联系当前实际来看,坚持为人民服务,首先从思想到行动必须摆正两个关系。其一,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究竟谁是主人,谁是仆人?我们党历来把人民群众当作社会主人,把党员干部当作社会公仆,或称人民的勤务员。党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属性,就来自于此。其二,党和人民群众究竟谁是谁的工具?我们党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而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其次,坚定不移地、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百姓服务,为百姓办事、为百姓造福。再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做到吃苦在前,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第四,立足于本职,以求实的态度,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地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把党的宗旨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第五,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二) 为祖国服务
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固定下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一种崇高的思想品德。它同为国奉献、对国家尽责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奥尔丁顿说过,爱国主义是一种生动的集体责任感。拜伦也说过,凡是不爱自己国家的人,什么都不会爱。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炎黄子孙高尚的美德,也是中国各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基础和道德基础。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是我们民族赖以存在、发展的情感纽带与精神支柱。不论在古代,还是在近代;不论是白色恐怖的过去,还是春风和煦的今天,都是如此。任何邪恶势力、反动势力,任何卖国、叛国之徒,都会败倒在它的面前。爱国主义力量是不可战胜的,这是历史已经证明、今后将更进一步证明的一条真理。
在我国历史长河中,爱国人物,群星灿烂。战国时期的伟大爱国诗人屈原,宋代的民族英雄岳飞、文天祥,明代的爱国将领戚继光,焚烧鸦片的抗英将领林则徐,他们忠于祖国,热爱人民,不怕牺牲,忠烈千秋,这正是爱国主义力量的集中表现,至今仍具有巨大的精神感召力,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素材。特别是在近现代的历史上,当中国遭到帝国主义列强的疯狂侵略,出现了亡国灭种的危机时,中华儿女的爱国主义精神更是越加激发而不可动摇,越发显示出它的战斗锋芒和精神力量。从孙中山、黄兴、何子渊、邹容、秋瑾等资产阶级革命家到李大钊、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彭德怀、董必武等无产阶级革命家,都继承了中华民族“以天下为己任”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将振兴中华的责任置于肩上。革命前辈方志敏烈士,面对敌人的屠刀,毫无惧色,从容就义。他在《可爱的中国》一书中,倾吐了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热爱。他深情而又温柔地赞美道:“朋友!中国是生育我们的母亲。你们觉得这位母亲可爱吗?我想你们是和我一样的见解,都觉得这位母亲是蛮可爱蛮可爱的。”他慷慨悲壮地呼喊道,“亲爱的朋友们,不要悲观,不要畏馁,要奋斗!要持久的艰苦的奋斗!把各人所有的智慧才能,都提供于民族的拯救吧!无论如何,我们决不能让伟大的可爱的中国,灭亡于帝国主义的肮脏的手里!”卓越的科学家李四光,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像杜甫听到官军收复蓟北一样,欣喜若狂,置国民党特务的威胁于不顾,急急登程,从欧洲返回祖国。他说:“我一定要把自己的余生献给祖国!”
爱国主义是一种国际精神。在“9·11”遗址,一队美国官兵在此为一位军官举行升职仪式,大家一起默哀,全体高唱美国国歌,庄严场面令在场所有游客动容。在日本的靖国神社,没有一句文字提及这场战争的侵略性质和给被侵略国家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内容几乎都是对这些“为国捐躯”的将士们的缅怀和感激。我们坚决反对日本埋藏在“爱国主义”下的对战争罪行的遮遮掩掩,但应当看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把爱国主义的教育和宣传作为其立国之本,爱国主义是现阶段各国人民和政府的自然选择。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正如雷锋同志所言:“我是祖国的,祖国是我的。”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每个人的具体利益紧紧联系一起,为我们全国各族人民确立了可以为之奋斗的目标,使我们前进有奔头,有信心。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把个人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直接联系起来,把自已的人格与祖国的国格直接联系起来,把对祖国的热爱变成自己的行动,努力为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而工作。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自卑感和盲目的民族优越感。同国际主义相联系,既做一个爱国主义者,又做一个坚定的国际主义者,不遗余力地巩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抓好“三个环节”
从严从实做人、为官、干事,这是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三个环节”。树立什么样的价值准则,对于不同人群应有不同的要求。“三严三实”对党员干部修身为人、从政为官、谋事创业提出了严格要求、划定明确界限,是新常态下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指南针”和“方向盘”。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要深入学习领会“三严三实”核心要义,系统掌握“三严三实”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切实把“严”和“实”的要求树立起来,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要把深入学习“三严三实”与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真正弄清楚“为何严为何实、如何严如何实”的问题。要坚持从严从实,强化问题导向,紧扣主题、抓住关键,组织好专题讨论,分层分类深查细找“不严不实”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的自觉性,努力推动形成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良好氛围。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各个方面,真正使“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做人、为官、干事的水平。为此,要从严从实,抓好三个环节。
(一)做人
修己正身是做好人、为好官、干好事的最基本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对党员干部来说,修身做人应当像毛泽东同志在《纪念白求恩》中提出的,要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应当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甚至有的犯罪分子说:“我不怕什么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就怕党员干部没有兴趣爱好。”事实表明,极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从情趣爱好、生活作风等“小节”上开始走向蜕化变质,最终沦为腐败分子。每一名党员干部在修身做人上,都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做人当知不足,坚持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锻造更高的觉悟和境界。要把立德摆在首要位置,把立德、修德、践德作为终身课题,坚持慎独、慎微,在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实践中,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作出表率,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上作出表率,在弘扬社会正气上作出表率,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二)为官。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意思是每一名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管好自己,才能管好他人,才有可能不令而行,“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从而具备应有的威信和凝聚力,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每一名党员干部来说,要经受住正确为官用权这个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毛泽东同志曾赞赏诸葛亮一生谨慎,把“惟谨慎”与“成大事”联系在一起看,很值得我们深思。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习近平总书记在多年从政生涯中,始终高度重视为官用权,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当官要有官德。我们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为官用权,重要的是解决好如何看待权力、如何用好权力的问题,确保“做官当知足”,使手中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要在对待权力问题上,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深刻认识到党员干部就是人民的公仆,深刻认识到个人的成长进步归根到底是组织教育培养的结果。要在如何用好权力问题上,深深懂得党员干部的权力姓公不姓私,对手中的权力讲原则、守底线,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切实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
(三)干事
马克思说:“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再宏伟的蓝图,如果不去落实,都是纸上谈兵,老百姓也不会买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员干部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中坚和骨干,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就要“做事当不知足”,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面对日新月异的知识更新,实现“四个全面”的目标任务,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大局,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对我们的本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迫切要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应重点养成严、实、新、快的好作风:一是从“严”。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李克强总理曾以严厉措词警告各级官员:“我在基层调研时注意到,有些地方确实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一些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因此,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养成高度负责、追求卓越的好作风。二是从“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态度。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确保正确方向,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到求真务实上,而不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固本强基、科学发展上,而不是盲目攀比、急功近利上。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集中精力抓落实,真正把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做实做好。要从点滴做起,从实干做起,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好作风。三是从“新”。创新是发展的源泉,坚决克服生搬硬套、墨守成规的陋习,养成敢打敢拼、勇于创新的好作风。四是从“快”。抓紧时机、加快节奏、提高效率,执行中争分夺秒,赶前不赶后,养成雷厉风行、高效守时的好作风。
四、处好“四个关系”
妥善处理好知与行、自律与他律、务实与创新、做事与做人的关系,是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四个”保证。“三严三实”既是自我内在约束,又是外在评判标准,既是政治价值追求,又是具体实践要求,体现了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改造、内圣外王、党风政风民风的辩证统一。广大党员干部在实践中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应当正确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 知与行的关系,做到知行合一
“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要深入践行好“三严三实”,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知与行的关系,坚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实现知与行的统一,使“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此,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思想内涵与精神实质。“三严三实”,语言凝练、内涵丰富,站在新的时代纬度给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严从实的鲜明执政风格。它是新时期加强作风建设的行动指南,是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三严三实”对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要意义,增强深入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其次,努力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能力。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关键是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中。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加强修养,始终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以“三严三实”为准绳,真正以“严”与“实”的工作作风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使“三严三实”成为自觉遵循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在学习、教育、培训与行为实践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增强党员干部深入践行“三严三实”的行动自觉。
(二) 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既要做到严以修身、强化自我约束,又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要深入践行好“三严三实”,必须把自我约束与监督制约紧密结合起来。首先,要做到严以修身,强化自我约束。“政者正也。”“己不正焉能正人。”党员干部只有责己从严,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才能获得“其身正,不令则行”的感召力和公信力。要“心存敬畏”,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遵守《党章》、对党忠诚,坚守作为党员干部的政治底线、履职底线、为官底线;要“手握戒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越雷池,不触红线;要“日省吾身”,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守立身之本,洁身自好,公道正派。其次,构建监督制约机制,把一切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的监督能更好地帮助干部自律,促使干部远离歪风邪气。为此,要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和标准;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党员干部作风严不严,百姓眼睛最雪亮,做事实不实,百姓心里最清楚。再次,要坚持权责一致,力克有权无责、权大责小、权责分离的现象。权力是实现职责的必要手段,职责是行使权力的目的。要恪守从政之德,筑牢思想防线,把准法纪高压线,正确行使权力,把“严以用权”作为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做到职权一致、责权对等。
(三) 正确处理务实与创新的关系,做到创新以务实为根基,务实以创新为动力。
务实是共产党人的优良品格,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反映。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创新,是一个民族兴旺与国家强大的不竭动力。务实和创新是做好工作、推进事业进步发展的两个支点,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首先,创新以务实为根基。创新不是脱离实际的异想天开,不是不求实效的花架子,离开了务实,创新将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离开了务实,任何正确的决策与缜密的筹划,都只是一纸空文;任何创新的思路与重要的精神,都只是画饼充饥;任何宏伟的蓝图与奋斗的目标,都只是镜花水月。其次,务实以创新为动力。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与攻坚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如果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缺乏开拓创新的勇气和突破常规的胆略,就会贻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最佳时机。每一名党员干部要有所作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模范,就需要更多改革创新的勇气和魄力,把思想和行动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进一步加快改革与创新的步伐。
(四) 正确处理做事与做人的关系,把做事与做人有机结合起来。
做人与做事本质上都讲求一个“实”字,做人要实,做事也要实。但做人和做事的侧重点不一样,做事重能,做人重德。常言道:先做人,后做事。有些党员干部官越做越大,人却越做越小、越做越坏,而事越做越少、越做越差。其关键在于人没做好,当然事也就难以做好。首先,学会做人是成事之先,做人要求实重德。这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对党、对组织忠诚老实,明辨是非、增强定力,牢记立党之本,坚定理想信念;对人民忠诚老实,知责思为、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对同志忠诚老实,知德守正、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对自己忠诚老实,不疑己之长,不护己之短,能清楚地认识与评价自己;要以民为本、关爱百姓,要容人,尊重他人、敢于用人,不妒贤嫉能。其次,做人离不开做事,做事成就并印证着做人。人生不可能只做人而不做事,做人最终离不开做事。广大党员干部肩负人民群众与组织的重托,要承担改革、发展、管理、服务等任务。一名党员干部是不是合格的党员干部,关键是看是否担当好改革、发展、管理、服务等“做事”的任务。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倍加珍惜自己的岗位,履职尽责,力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处处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一方的发展谋划新出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公仆意识,做一名受人民尊敬、爱戴的好党员干部。这就是最好的“做事”,当然也是最好的“做人”。
五、过好“五欲”关口
在古代,关口是指在险要地方或国界设立的守卫处所,主要是防止敌人或破坏力量进入,而自己的人民和有生力量则通关放行,出入无阻。俗话说,“生死根本,欲为第一。”欲望是每个人生活情趣最内在、最基本的根据与必要条件,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最大关口。这是因为,在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欲望的推动下,人在不断占有客观对象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生活情趣,但是,健康的生活情趣是有限度的。由于欲望的满足不是绝对的,总有新的欲望会无休止地产生出来,欲望的过度释放会形成破坏的力量。亚瑟·叔本华说过,欲望过于剧烈和强烈,就不再仅仅是对自己存在的肯定,相反会进而否定或取消别人的生存。这种情况反映在生活情趣方面,就变成了反人性、反社会、反人类的,因而也是不健康的。欲望或多或少的释放和满足,决定着人类生活情趣的健康与否。这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一方面,取消或压制其欲望是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必须更好地满足自身与时俱增的欲望或使欲望正常地释放出来;另一方面,如果党员干部置理智和情感的调控与节制于不顾,过度推崇与放纵欲望,就会养成不健康的生活情趣。因此,党员干部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就必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有效控制自己的欲望,以理节欲、以情释欲,过好以下“五欲”关:
(一) 物欲关
谋求生存是人类生物进化的本能。吃、穿、住、行等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中国,司马迁最先写出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首先说明了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的一种本性。其中,“民以食为天”,以吃为主,没有食物和水,人就无法生存下去。故孔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党员干部也是人,要满足物欲的需要才能生存,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吃、穿、住、行等用度都是允许的。国家有关部门曾经有过“四菜一汤”的公务用餐规定,但在有的地方早已名存实亡。一些机关和部门动辄派出数倍于来客的队伍陪吃陪喝,菜尽其好、酒尽其多,往往是以陪客为名,行公款吃喝之实。这不但造成了百姓最为痛恨的大吃大喝的腐败现象,而且“吃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在社会上倡导了一种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有的党员干部骨子里就喜欢吃吃喝喝,还美其名曰“吃点、喝点,不算什么。”然而,就是因为这个“不算什么”,过去每年干部公款吃喝达到6000亿元以上,几乎相当于国家财政收入的20%左右。有的党员干部喜欢穿漂亮时装,只要穿着得体本也无可厚非,但偏偏有的要用公款来购买,结果触犯了法律法规。如某副市长只要看见入眼的时装,就会用公款毫不犹豫地一一买下,人称“率领”服装新潮流,结果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有的党员干部喜欢豪华轿车,就不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违规挪用公款购买超标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党员干部爱好收藏,喜欢古玩字画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这是欣赏客观事物美的一种体现,只要确属自己正当的私有财产也是允许的。但有的党员干部却利用自己的职权,靠贪污受贿或公款购买所得,必然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俄国作家果戈里的长篇小说代表作《死魂灵》中的人物泼留希金,是个吝啬鬼,“干草和谷子腐朽了,粮堆和草堆都变成真正的肥堆”,“地窖里的面粉硬得像石头一样”,所有的东西都收进仓库,“在那里面霉烂,变灰。”具有同样讽刺意味的是,腐败分子把受贿得来的手表、字画、古玩、项链、戒指等堆满了屋子,不正是泼留希金式的恋物癖在我们现实中的翻版吗?
(二) 财欲关
马克思主义认为,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具有直接同一切商品相交换的能力。在现代社会中,“金钱无处不在”不但体现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而且渗透到人类精神文化生活之中。谁都知道,一个人如果没有钱,那么他就在社会上寸步难行;如果有了钱,就可以得到某些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因此,金钱是现代社会中每一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人生追求的目标之一。金钱本身并没有好坏,谁都有权利采取正当的手段谋取钱财。它之所以会产生一连串的问题,就是人自身的贪欲所致。拿党员干部来说,党员干部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等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是完全可以过上当地中等偏上的生活的。但是,有的党员干部却不满足,为了自己的私利,利用手中权力,采取各种手段肆意疯狂攫取金钱。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锒铛入狱都是因财迷心窍造成的,这方面的例子比比皆是,是腐败的主要来源之一。它存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权钱交易、“乱收费”、“乱摊派”、利用公款赌博等多种形式,主要原因就是这些党员干部过分夸大金钱的作用,向往或迷恋金钱,认为金钱是万能的、“有钱能使鬼推磨”,逐渐养成了一种迷恋金钱的不良生活情趣。马克思说过,“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得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何况我国党员干部贪污受贿存在“低投入,高回报,低风险,高效益”现象,这造成了以身试法者“前腐后继”、生生不息。毛泽东同志革命几十年,身上从来不带钱,身无半文,心忧天下。邓楠在《我的父亲邓小平》里写道,邓小平同志身上从来不带钱,甚至不知道新版的人民币是什么样子。党员干部不一定都要达到如此崇高的境界,但对金钱必须要有一种正确的认识。既不能像晋朝的王夷甫那样把它蔑称为“阿堵物”,连碰也不愿碰它,也不能为它而疯狂,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它。正确的态度应是“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古罗马帝国皇帝尼禄富甲天下,只使得他兽性大发,弑母戮师,甚至荒唐到火烧罗马城,最后众叛亲离,只得自杀。这说明金钱与幸福之间并不能划等号。金钱也不是万能的。过度追求金钱,必然会导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结局。
(三) 色欲关
眼睛是人类最重要的感觉器官。人类通过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观看客观事物或社会现象获得审美愉悦,故有孟子“食色性也”之说。庄子在《盗跖》篇中所说的“目欲视色”,表达的就是人的眼睛有审美的欲望,这是人性的本然。法国著名雕塑家奥古斯特·罗丹也曾说过,生活中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自然界和社会生产中存在极其丰富的美,然而,人们还不满足这些自然形态的美,也不满足于鉴赏现实美时的联想所获取的更丰富美感,而是还要用各自美的观念去创造美。只要人的眼睛对美的渴望不息,那么,美的创造之火必然愈烧愈旺。因此,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在工作生活中通过眼睛观察周围美的事物和人而获得审美愉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通过阅读优秀文学作品,或通过观看优秀电视剧、电影和剧目等获得文艺之美,从而达到愉悦身心、陶冶情操的作用。再如,通过旅游,观看大好河山,感受祖国之美,可以培养爱国热忱。但是,随着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人们审美的自觉意识不断增强,审美化建设的自觉意识也日渐强化;特别是随着科技的巨大进步,美的创造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日常用品造型色彩的美化、花样描绘的讲究就十分普遍;家用电器、文化用品、交通工具甚至连生产用的机器等都不同程度地表现了美的因素。在审美日趋日常生活化的今天,党员干部最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对客观事物或社会上美的现象熟视无睹。于是,有的党员干部为了满足自我“色欲”,就养成了不良的生活情趣。比如,某地一行7人外出考察并擅自到各地游玩,集体观看脱衣舞表演,共用公款8.3万多元,被依法查处后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追缴了全部费用。因此,这些不良生活情趣一旦被发现,轻则丢掉“乌纱帽”或拘留察看,重则走向犯罪道路,受到法律严惩。
(四) 情欲关
情作为人类基本的生理要求和心理动态,必然使人具有追求情感的欲望。但是,情作为生活情趣的基础,是喜怒哀乐等的情感表现或心理活动。而欲主要是指人的生存和享受的需要,属于生理活动的范畴。在现实中,人类不仅能接受信息、感受信息,而且还能因授受信息而感动、激动、冲动,并理智地加以节制或处理,把动物的欲望发展到情感和理智的高度,这就是情欲。情欲是人人皆有的本性,也是人间生活的最基本色调。拿党员干部来讲,没有了情欲,也就没有了生活情趣,活着就会感觉索然无味,也就失去了生存的理由。党员干部具有健康的情欲既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生理和心理保障,也是其生命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表征。面对大自然,有些党员干部喜欢花鸟鱼虫,工作之余或浇浇花养养草,或饲养小动物,或钓钓鱼等,都是一种很好的休息方式。在社会生活中,有朋友之情、父母之情、手足之情、夫妻之情、亲戚之情、同学同事之情等,平时同他们聊聊天、谈谈心,不但可以了解有关的工作生活情况,而且能够进行感情沟通、消除误解、加深感情。这些都是健康的生活情趣,具有调节心理、缓解生活压力、陶冶情操、延年益寿等作用,只要不耽误工作,是允许的。然而,有的党员干部的情欲却只停留在本能的水平上,违背起码的伦理道德。近年来查处的省部级以上党员干部巨贪的“落马”,大多与色、赌、洗钱三大基本方式有关。有一句谚语说得好,情太切伤心,欲太烈伤身。他们必然为自己超越健康情欲界限、追求本能欲望的行为负责,最终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五) 权欲关
在历史上,权力往往被看作地位和势力的代表。官职的升降、权力的大小,在相当程度上也就意味着拥有“财、色、食、名”等的多寡。一旦某人做官那便代表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意味着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在我国古代的故事里,一些骗子就深谙为官法则,纷纷着轻裘、跨肥马,打扮成翩翩官吏的模样,公然行骗,骗小官、骗百姓,并能频频轻而易举地得手。这由此便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存在于现代社会的关系之中,影响着我们。由于这些原因,虽然我国大多数党员干部按照《宪法》的要求,自觉做人民的公仆,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其中优秀者成了党的先进性的代表、干部和群众的楷模。但是,也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反而理直气壮地认为权力是上级任命的,是自己的能力、水平所理应得到的,是自己多年奋斗的结果;甚至还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自己祖宗有德,自己能力超过别人,自己天生就是掌权的人,就是权力的化身;有的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的等级和特权,视作谋取个人私利的资本和筹码;有的高高在上,以权压人,随心所欲地滥施滥用等等。到头来,错误、扭曲的权力观葬送了这些党员干部。在一些人的悔过书中,就承认自己腐败的根源在认识权力性质上本末错位。他们口头上讲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自己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在灵魂深处、在行动上却把自己当成是老百姓的“衣食父母官”,视人民群众为“子民”、“草芥”,任意驱使,作为自己以权谋私的工具。可见,权力为人民服务,就可以造就人;权力为个人谋私利,就会腐蚀人。同时,权力与腐败往往是亲密无间的孪生兄弟,正所谓“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已被惩处的党员干部正是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令多少人望而生畏又令多少人垂涎三尺的生杀大权:银行贷款,需要领导的授意;企业项目的上马,需要领导的点头;干部的任免,没有领导的认可更是寸步难行;甚至有些地区的每月财政工资的发放,都绕不开“一枝笔”。在这里,权力意味着金钱和地位,权力也意味着他人对权力者的阿谀奉承、投其所好,因而引得人们对权力的欲望也就越发祈求和渴望。有的党员干部为了“高升”,大搞迷信活动。比如某市请“大师”预测到有当副总理的命,可命里还缺一座“桥”,于是下令将耗资数亿元的国道改线,在水库上架起了一座桥。然而,最终不但没有当上什么副总理,而且落马倒台,身陷牢狱。权欲的膨胀甚至使得有的党员干部之间互相残杀,使权欲实际上成了一种更具吞噬力的贪欲。比如,某地局长被“好朋友”副局长招来的几个“朋友”残杀在住院部二楼楼道里。孟德斯鸠说,有权力的人们行使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肯休止。这说明权力既需要法律法规的制约,又有一定的界限。“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各级党员干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一定要自觉接受监督,履行好人民群众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概而言之,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好“五欲”关口,就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通过自省,认清“五欲”界限;通过“慎独”,把握好“五欲”尺度;通过接受法律法规、社会和群众等的监督,确保自己不越雷池一步。同时,要积极培养各种健康的兴趣和爱好,炼成健康、充满活力的身体素质,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为工作提供良好的身体保障和充沛的精神动力。
六、严守“六条红线”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就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因此,从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看,它本身就是针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的,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并且必须由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不懈地深入自觉践行才能达到预期目标。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干部能上能下是指干部不计较职位高低,不论处于领导岗位或在基层从事实际工作,都能踏踏实实地干。早在1962年,邓小平同志就在《执政党的干部问题》中强调,我提出干部能上能下,是不是可以试验一下,先从基层做起。改革开放以来,退休制度的建立,解决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问题;任期制的实施,使领导干部在一个岗位上的任职时间有了必要限制。1986年,中央转发中组部制定的《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几个问题的通知》,探索以干部德才表现为标准推进能上能下,迈出了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能上能下尚未常态化、机制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行干部能上能下,是对干部职务终身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有利于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用人导向。过去,领导干部一旦升迁到某一行政级别,此后只会平调或者升迁。除非领导干部出现严重违法违纪,其行政级别不会下降,即使是实行官员问责制之后,被问责的官员通常也只是暂时调离岗位,行政级别不变,过几年一旦“复出”,又可以担任同级别的领导职务。这种机制造成了诸多弊端。首先是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只要不犯错误,一个人就“不下来”,导致一些地方的干部任用很大程度上陷入“论资排辈”的窠臼;其次是影响了干部队伍的质量,有的人并不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但是因为没有发现他犯严重的错误,执政党几乎不可能将其从同等级别的职务中调离。此外,由于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也影响了执政党的外部形象。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是广大干部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坚决调整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并从制度上建立起“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长效机制,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激发干部活力,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保证我们的事业发展中能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从而确保我们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的干部“下”的六种渠道,对于广大干部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来讲,就是“六条”红线。如果触碰了这些红线,闯了这些红灯,越过了这些警戒线,就违背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从而就违背了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
(一) 到龄免职(退休)
退休制度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制度。1982年开始,干部退休制度普遍实行,对实现干部队伍新老交替、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
(二) 任期届满离任
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对任期年限、届数、最高任职年限等作出规定,对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管理、保持领导班子任期内的稳定、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干部“下”的一个常规渠道。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比如,有的干得不好但是任期未满,调整或免职往往还有一定难度。因此,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任期年限、届数和最高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延长。加强任期内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干部任期内免职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 问责处理
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大举措。通过问责,对有关干部进行停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是推动干部能下的必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大了领导干部问责力度,一批存在突出问题的领导干部受到停职、免职等处理,有的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追究。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在《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基础上,根据新的情况,增加了需要问责的情形,从而进一步拓展了干部问责内涵,加大了问责处理的力度。《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一是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二是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是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四是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五是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是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七是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除《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之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二是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三是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五是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发生上述情形的,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程序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
(四) 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
这是干部“下”的重要渠道。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主要结合干部考核进行,实践中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但没有形成刚性的制度规定。《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基础上,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作出明确规范,将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起到重要作用。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一是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二是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三是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四是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五是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六是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七是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八是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九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十是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调整程序是,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履行任免程序。调整方式是,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对非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予以妥善安排。使用及复出规定是,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五) 健康原因调整
对干部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及时进行职务调整,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干部本人负责。干部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恢复健康后,参照原任职务层次作出安排。
(六) 违纪违法免职
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应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免职;已查明违纪违法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一颗红心向党,这是“三严三实”要求的“一个”根本;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祖国服务,这是“三严三实”要求的“两个”准则;要从严从实做人、为官、干事,这是“三严三实”要求的“三个”环节;要妥善处理好知与行、自律与他律、务实与创新、做事与做人的关系,这是“三严三实”要求的“四个”保证;要把好物欲、财欲、色欲、情欲、权欲关口,这是“三严三实”要求的“五个”关口。要严守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规定,这是“三严三实”要求的“六条”红线。我想,只要深刻把握并深入贯彻好这六个方面的内容,广大党员干部就能够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确保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取得预期实效,更好地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今天的课就到这里,祝大家生活幸福,工作顺利。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田甜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1011/8420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