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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逃票者可否遏制地铁逃票?

2015年10月15日 10:37

 

【事件介绍】

上海地铁拟将网上曝光逃票者真容 不再打马赛克

上海地铁酝酿网上公开逃票者“真容”并发起微调查征询网友意见。截至27日18时,共有4000多位网友参与投票调查,其中7成网友支持尽快对逃票者“真容”曝光。网友还提供了2000多条建议对付逃票者,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地铁方表示,将尽快研究、采纳好建议。对公开逃票者“真容”的做法,上海地铁将进一步研究,使措施更加合理。

截至27日18时,上海地铁的微调查统计数据中,支持公开逃票者“真容”的占71%,其中选择“支持,此举有用”、大家一起监督的占43.3%。选择“支持,但可能并没有什么用”选项的占28%。选择“不想付钱,怕什么被公开啊?”的占17.7%。对此举表示反对,选择“质疑,会侵犯别人肖像权”的占11%。

许多乘客表示,对逃票者曝光的做法应尽快实施,以遏制不良风气。但少数人也对此举所带来的效果表示担忧。上海地铁对此将进行研究,出台的措施将更合理更有说服力,最终是否实施将尽快敲定。让地铁运营方欣慰的是,2000多条网友支招送来许多新颖的对付逃票者的方法,地铁方面将尽快研究梳理,其中部分合理建议将考虑采纳。

不少网友提出,要用法律手段整治逃票行为;对逃票者曝光的同时,应将逃票行为与征信挂钩;“露脸可以,但不能暴露逃票人的隐私。”;“每个出口前放台屏幕,滚动播放当天从此出口逃票人的丑行,这样或许更有威慑力。”;“公开招募抓逃票的人,计件工资,每抓到一个逃票的给一定奖励,保证逃票人数大幅度下降。”

更有网友建议,地铁执法人员抓到逃票者后,让其在指定闸机口执勤,阻止其他逃票者;对于逃票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可采取提高罚款方法,第一次50元,第二次100元,每次翻倍,上不封顶,满2000元就立即拘留。

“图像曝光”地铁逃票 别把歪招当大招

应该说,此次上海开展逃票稽查专项整治行动,很有必要。一来,任由逃票行为破窗,必然会增加地铁公司运营成本,增加乘客负担。据统计,上海地铁每年因逃票损失逾千万元。试想,假若堵住逃票的漏洞,地铁的涨价压力岂不减少很多?二来,部分乘客靠“跨栏”“钻洞”或两人一次并杆经过,这不仅会破坏地铁正常的运营秩序,而且也容易制造混乱,甚至是踩踏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

然而,打击地铁逃票行为,决不能偏离法律途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无车票或持无效车票的乘客,由车站人员对其加收5倍以下的票款;对于冒用证件和使用伪造证件的,还可以将个人信息纳入到市征信系统。《条例》并未授权相关单位“曝光逃票者”。法无授权不可为。显然,通过“画面曝光”威慑逃票者的行为,于法无据。

其实,有关部门“画面曝光”逃票者,无非是想通过打脸增加威慑力,毕其功于一役,彻底根治逃票行为。这样做固然初心可嘉,但必须注意的问题是,地铁逃票行为,并非是“中国特色”,而是世界性的通病。比如,法国公交系统每年因逃票行为而受到的损失高达4至5亿欧元。试问,诚信文化、征信系统、惩戒机制都远高于我们的法国,尚且为逃票头疼,我们又怎可能短期内轻松搞定呢?

事实上,习惯的培养、文明的培育,需要的是润物细无声的教化,“水滴石穿”的韧劲,久久为功的努力。而不是以暴制暴,限定时间打一场“歼灭战”。以地铁逃票为例,需要有关部门做的是,严厉打击“跨栏”“钻洞”行为,保证公共安全;提高罚款的加码,让贪图小利者以儆效尤;将征信与逃票挂钩,形成长效制约机制。否则,一阵风式的“画面曝光”之后,逃票行为就会反弹到从前。

曝光地铁逃票,别把歪招当大招。对有关部门来说,整治地铁逃票,需要的是长期的谋划和努力。而不是短期内,打法律的擦边球,靠“画面曝光”等歪招解决问题。否则,你在曝光别人的同时,也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不文明的“曝光台”。

 

地铁逃票无码曝光还需有法可依

地铁逃票和行人闯红灯一样,都是城市文明的伤疤。为了根治行人闯红灯,全国各地交警可谓脑洞大开、高招迭出,有地方甚至推出了“闯红灯抄告单位或无码曝光”的撒手锏,但是从各地反馈情况看,闯红灯现象有所遏制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百度“整治地铁逃票”,同样全国各地地铁公司措施翻新、花样百出。此前媒体和舆论一度膜拜的“纳入征信系统”也在两年前被上海地铁公司付诸实践,然而从现实情况看“纳入征信系统的效果不是太明显”。

在录入征信系统的同时,上海地铁也曾在官方微博中发布逃票稽查行动的照片,但逃票者的脸部都被打了马赛克。由于“有码曝光”无人认识庐山真面貌,“没有曝光效果”。此次上海地铁公司决定对逃票者进行“无码曝光”,可谓是万般无奈之举。我们暂且不论“无码曝光”能否遏制逃票行为,单从法律角度看,似乎部分涉嫌违法。

其一,视频提供者公开曝光无码视频涉嫌违法。从上海地铁发布的消息看,提供曝光视频的主要是地铁工作人员和广大市民。无论是市民还是工作人员提供视频给地铁公司进行曝光,都可能涉及侵权。因为市民完全没有对他人行为进行拍摄、公布的权利,工作人员虽然有权利进行拍摄,但在《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条文或者规定中,没有允许执法部门在媒体公布被处罚者肖像及个人信息的规定。

其二,官方微博(微信)作为大众媒体无码曝光涉嫌违法。上海地铁明确表示把官方微博作为公开逃票行为曝光平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52条规定,乘客逃票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持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涉嫌伪造有价票证,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有权对违法者进行处罚。但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进行曝光,一是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依法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是在公众面前公开的,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即声像技术处理。逃票者虽然轻微违法,但仍享有普通公民的一切权利。因此通过官微这种新型大众媒体进行无码曝光涉嫌违法。

逃票者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当恨之打之,但惩治违法者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欣慰的是上海地铁已表示“在合法依序的框架下给予适度的公开”,但愿这种无码曝光能够程序合法、适度公开。治理逃票者就像治理闯红灯一样,除了加强管理、扩大监督、完善检票设备设施之外,更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文明素质。只有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逃票现象。

要以文明手段治理不文明逃票

如何治理地铁逃票者?或许方式并不单一,但有一点是应该记取的:要以文明手段来治理不文明的逃票,我们要做比逃票者更文明的人。

随着上海地铁客流的暴涨,逃票人数也在与日俱增,且呈肆无忌惮之势,运营方深受困扰。继推出“征信系统录入”以遏制逃票现象之后,上海地铁又祭出新的“杀手锏”,首次考虑尝试将记录逃票者行为的图像通过官方微博等渠道适度公开。

到底要不要以一种无遮挡的方式来曝光地铁逃票者?和曝光效果相比,更值得探究的,显然是此种曝光手段本身的合法性。有学者表示,关于到底要不要公开逃票者真容,在这方面法律上有空白,建议通过户籍警查到逃票者信息,由居委会出面做工作或通报单位。但又有律师表示,让逃票者“露脸”,并不侵犯逃票者的权益,因为曝光逃票行为无任何商业性,并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不可否认观察者的说辞都有其道理,但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否认不了的,即让地铁逃票者无遮挡地出镜,本身带有羞辱的意味。逃票或许只是地铁乘客偶然行为,但用地铁公司官方微博来对逃票者的形象清晰发布,则无异于向外界公布其是一个品德有亏的人,必将给乘客生活带来其他困扰。采取一定手段来对地铁逃票者进行处罚,这当然是地铁公司的权利。但地铁公司的权利,是否大到可以羞辱性地来“公示”逃票者?这值得商榷。

退一步言之,即便硬要给此种公示附加部分合理性,它也应当是地铁公司不得已的举动。换而言之,它亦应当是在穷尽其他治理手段无效后的选择。然而,真是这样吗?在《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对于逃票者,至少还有罚款和个人信用限制等多种治理手段。试问,这些常态性的治理手段,真被广泛且务实地运用了吗?倘若答案是否认的,就难言让逃票者清晰“露脸”的正当性。

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城市,地铁逃票都是令人不齿的行为,它淋漓尽致地展现出了人性中的“小”。但任何对秩序的纠偏,都不应以他人的人格、尊严、隐私为代价。如何来治理那些地铁逃票者?或许方式并不单一,但有一点是应该记取的:要以文明手段来治理不文明的逃票,我们要做比逃票者文明的人。

 

让逃票者曝光以遏制逃票现象?

为打击地铁逃票,上海地铁管理方可谓煞费苦心。从多部门联合执法,到成立专门的执法大队,再到2014年初实施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各类逃票者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组合拳”力度不可谓不大,且方式灵活多样,然而,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地铁逃票现象仍屡禁不止。

细究其中原委,一方面,上海地铁“日均客流超900万人次最高逾千万”的大规模客流量为部分逃票者提供了天然“屏障”,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另一方面,曾被人们寄于厚望的“个人征信系统”虽然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贷款、就业、办信用卡等“大事”,然而,其一,被发现并有效纳入该系统的仅占违规者的1/4不到,作用效果十分有限;其二,很多人在后期生活中并不涉及这些事务,说白了,这种惩戒措施,你以为不得了,他根本就不在乎;其三,即便后来对当事者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时间和发生方式都存在不确定性,难于及时反馈,对当下仍心存侥幸者起到“杀鸡骇猴”的震慑作用。

逃票,源于少数人无度自利及规范意识不强,然而,遏制逃票不良行为,既有赖于市民综合素质的提高,更有赖于管理方监督力度、惩戒力度的不断加强,这无疑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然而,当下的诸多管理措施中,诸如“冒用敬老卡处罚50元、其他逃票行为最多罚84元”等,其力度显然过小,一定程度上是对各类不良行为的纵容,破窗效应之下,势必让逃票现象愈演愈烈。

此番,上海地铁管理方再度推出的“曝光逃票者真容且不打马赛克”措施,继过往小额经济处罚的基础上,通过让涉事者“露脸丢人”的精神刺激方式,激发其廉耻感,而且此举在制定实施中首先规避了操作上的法律风险,很显然在惩戒方式、文明法治上又前进了一大步,足见管理者的良苦用心。

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打击各类屡治屡犯的违法违规行为,唯有不断增大犯错成本,让当事者感受到切肤之痛,他们才会有所收敛。针对地铁逃票行为,一方面要在惩戒方式上不断改进革新,另一面更有必要不断加大惩戒力度,把逃票“小事”当诚信建设的“大事”来抓,让逃票者曝光“真容”,以让他们加深“印象”。

【启示与思考】

曝光逃票者真容,不再打马赛克,这确实是一种威慑。但愿这道“杀手锏”能让一些人望而却步,从此老老实实买票乘车。

其实,反思一下,我们曝光逃票者,管理部门更需补牢防范“篱笆”,只要制度严密,管理到位,别人就是想逃票也找不到机会。

上海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了,推出了“征信系统录入”,一旦乘客有违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今后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才是真正的“杀手锏”,威力巨大。当然,我们在这方面起步晚,又需要很多部门配合,所以有人对征信录入不在乎,但这正是需要我们改进的地方。征信录入没有杀伤力,说明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需要花大力气去修补完善。

除此之外,补牢防范“篱笆”的措施还有不少。比如在地铁入口的软硬件建设与管理上是不是还有漏洞?地铁管理部门要针对逃票行为对症下药,研究他们的逃票手段,从而弥补工作中的疏忽。将防范的“篱笆”编得结结实实,就是有人想逃票也无计可施。

与其事后焦头烂额,不如事前未雨绸缪。曝光逃票者真容其实也是个无奈的办法,但我们更需切实补牢防范“篱笆”。这一点,只要管理部门肯动脑筋肯下功夫去研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方法总是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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