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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来电显示费糊涂下去
2015年10月19日 17:02
【事件介绍】
篡改来电显示诈骗运营商不担责 消费者质疑只收费不保真
据报道,“手机来电显示”是指手机被呼叫时,显示主叫号码的功能。但电信运营商这项业务收费,却不能保证所显示的主叫号码的真实性,以篡改“来电显示”方式实施的“电信诈骗”屡屡造成用户损失,运营商却几乎从不担责;各地运营商不仅从未披露“来电显示费”的成本依据,而且收费标准不一。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技术水平提升,来电显示费的实际成本已经降低,收费和成本脱节。
大多数手机用户都会开通“来电显示”服务,以便有准备、有选择地接听电话。在河南移动网上营业厅,记者看到,“主叫显示”业务的资费标准为每个月6块钱。随后,记者又致电河南联通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除了费用较高的4G套餐包含“来电显示”服务外,几乎都要收取来电显示费。
河南联通客服人员称,如果是组合套餐的话,里面就没有来电显示,需要选一个来电显示,收费6块钱。
尽管用户为“来电显示”付了费,但“来电显示”的真实性却不令人满意。前几天,许昌市民李先生接到一个显示为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热线95533号码的电话,对方说可以帮他免费升级信用卡。随后李先生按照短信提示一步步操作,结果卡上的23000元钱被迅速划走。李先生说,之所以会受骗,很大原因是自己对显示为95533的银行客服电话和短信蒙蔽了。
李先生表示,为啥相信,因为它在95533中出现,每次收到都是这样的信息,每次只要在银行有交易,马上就会出现这种提醒,所以就考虑不到会出现骗人的问题
出了这样的问题,难道和手机运营商毫无关系吗?李先生随后致电了自己的手机运营商,然而工作人员的回复却让他很失望。
客服人员表示,有不法分子买的改号软件、伪基站之类的,公安部门都没有办法,通信公司啥办法,没有处罚的权力,依靠通信公司的力量是达不到的。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每年“电信诈骗”案达几十万起,用户损失上亿元。其中,篡改号码作案的占90%以上。针对来电显示业务收费却不一定保真的问题,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郑磊表示,运营商收取“来电显示费”后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郑磊分析称,作为‘来电显示’服务中提供的呼叫号码,应当符合准确、安全的要求。如果电信运营商有能力从源头识别、拦截篡改的号码,但却由于自身原因疏忽或怠于履行应尽的义务,电信运营商则存在过错,其过错与用户遭受诈骗的财产损失具有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针对电信行业收取的来电显示费问题,电信行业专家、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阚凯力认为,电信资费应该“算总账”。“来电显示费”是运营商整体收费的一部分,并不一定需要按照真实成本定价。如果运营商整体利润是合理甚至是亏钱的,多收些“来电显示费”弥补总成本也未尝不可;如果运营商整体利润率非常高,则需要通过政府调控、市场竞争等方式,使运营商的产品定价回归合理状态。
“来电显示费”理应补上听证课
“来电显示费”引发的争议可谓历史悠久,遥想十几年前,通讯运营商刚开始收取这项费用的时候,不少地区都曾引发相关诉讼,但多半无疾而终,这个中途加入的收费项目,就这样牢牢占据了手机账单的一席之地。但是存在不一定合理,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来电显示”既不是商品,也不是一项独立的服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明确把“来电显示”列为基础电信业务,作为一项基础服务,单独收取来电显示费显然有违法理与情理。此中荒谬,就如同买了电视机却要再为遥控功能付费,买了电脑却要再购买上网功能别无二致。
来电显示费虽然只有区区几元钱,但以全国手机用户之多,加在一起也绝不是个小数目。即使通讯运营商早期收取费用的时候,有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成本的客观因素存在,经过近20年的高速发展,移动通讯的整体成本已大大降低,按照经济学的成本分摊原理,通讯运营商完全可以收回投资成本,更何况,按照业内专家的解释,来电显示费自身成本本就微乎其微。
法律层面的先天不足之外,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来电显示费的现实困境——虽然收取了显示费用,但运营商却并不能保证显示的信息是真实的。近年来,以篡改“来电显示”方式实施的“电信诈骗”屡见不鲜,由此造成的用户损失呈几何数字暴增,但却鲜见有通讯运营商因此而承担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国内手机用户已超过15亿,涉及如此庞大的消费群体,无论是依据《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抑或《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都有必要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民意。对于通讯运营商来说,这是必须补上的法律课。当然,无论来电显示费继续收费与否,通讯运营商都不应该放松日常监管——作为一项基础服务,保障手机显示信息的真实与安全是运营商无法推卸的责任,这也是其立足市场的命门所在。
莫让来电显示费再糊涂收下去
包括提网速、降网费在内的基础电信服务是目前国内各大电信运营商必须要捋顺的关键问题。而作为比这更基础的电信服务,来电显示依然要在成本并未公示的情况下收取费用,显然不合情理。
“手机来电显示”是指手机被呼叫时,显示主叫号码的功能。据报道,各地运营商不仅从未披露“来电显示费”的成本依据,而且收费标准不一。与此同时,“来电显示”收费却不一定保真。以篡改“来电显示”方式实施的“电信诈骗”造成用户损失,运营商却几乎从不担责。
客观而言,作为我国市场已经放开的一种商品或服务价格,各种电信资费价格的高低、以何种方式收取、以哪些名目收取,只要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都是相关电信运营商的自由和权利,我等也应当尊重他们作为市场主体拥有和行使这些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按电信业内专家说,随着技术的发展,提供这项服务基本已经没有什么成本,即使有也是一点点基本可以忽落不计;而且按照一般理解,这项服务应该是运营商们目前提供移动电话等服务最基本的服务内容,就如同饭店招来顾客消费需要提供碗筷、桌椅,不能单独收碗筷和桌椅使用费一样。而按照国际惯例,国外电信运营商一般也是不收来电显示费的,来电显示是默认基本服务,而国内电信运营商收取的“来电显示费”,既不与国际惯例接轨,成本依据也从未披露。
同时,就其收费提供的服务质量来看,也可以说是质价不符的“半拉子”服务,如诈骗改号事件中,一些诈骗分子利用篡改的110等特殊号码打电话诈骗群众,但地方的电信服务商却疏于管理,不符合《消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应不应连带负赔偿客户损失,也是一个问题。
目前,“互联网+”已经被国家确立为促进经济、社会等稳定发展战略的一个主要抓手,包括提网速、降网费在内的基础电信服务是目前国内各大电信运营商必须要捋顺的关键问题。而作为比这更基础的电信服务,来电显示依然要在成本并未公示的情况下收取费用,而且还是为数不菲的固定费用,也与国家促发展、优环境的努力方向格格不入。
电信运营商应该倾听这些声音。而更重要的是,作为物价、工商等市场价格等秩序的监管部门,也应切实负起有效优化市场秩序的责任,从公正定价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对这一收费及时予以成本核算,莫让电话“来电显示费”这一笔账再糊涂收下去了。
“来电显示”背后的真相为何总难显示?
“来电显示”牵涉的东西很多。既有乱象纷纷的诈骗行为,也有雾霾重重的收费规则。在“来电显示”的背后,必然会有着不少我们所看不到的真相。问题是,这些真相我们是看不到的,为何小小的“来电显示”的真相一直不能显示?
大家都知道一种情况,“来电显示”各地都是收费的,各家也都是收费的。不过,收费的标准却是不同的。同样的服务,收费为何不同?为何这个地方执行的是这个标准,那个地方执行的是那个标准?对于收费不一的“来电显示”收费,运营商的监管部门难道真的没有给个统一说法的义务吗?任何一项收费都必须是明明白白的,而不是让消费者稀里糊涂的去缴费。
即使,运营商对于“来电显示”的收费标准能够给出合理说法,也还是有地方需要质疑的。就是说,“来电显示”收费的理由能够成立吗?在以往技术落后的时候,在手机、电话没有液晶显示系统的时候,在技术上确实无法显示电话号码。这是技术落后造成的。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液晶显示系统技术早就成熟了,显示来电的号码,成为顺水行舟的事情,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技术升级带来的“来电显示”利好,运营商就没有理由去收费。这就犹如我们看电视是一样的。起初的时候,家家都是黑白电视机,我们观众看到的是黑白图像的节目。后来电视机变成彩色的了,我们看到的就是彩色电视节目。试问,有线电视公司,可以收取“彩色显示费”吗?试问,能因为观众没有缴纳“彩色显示费”,就只给观众提供黑白影像吗?延伸了来说,眼下的电视节目,由原来的模拟信号变成了数字信号。模拟信号不清楚,数字信号清楚了,有线电视公司能以此为借口收取“清晰显示费”吗?
当然不能。这是技术升级带来的利好,是科技在造福百姓。对于运营商的“来电显示”来说,道理是同样的。这只是技术升级、科技进步带来的利好,岂能拿来赚钱?
值得关注的还有“来电显示”涉及的电信诈骗案件。很多此类案件的发生源于“来电显示”的号码,并非是真实的号码,这是很多人被骗的主要因素。既然,运营商收取了“来电显示”费用,就更有责任确保“来电显示”的真实性。做到这一点差的不是技术,而是良心。近年来,我国每年电信诈骗案达几十万起,用户损失上亿元。篡改号码作案的占90%以上。收取“来电显示”费的运营商真能置身事外?
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来电显示”头上的红盖头早该掀开了。“来电显示”背后的真相为何总难显示?
【启示与思考】
作为套餐,无论“来电显示”收费与否,运营商都有义务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然而,来电显示只收费不担责,不仅理不顺,对用户不公,而且也有为“电信诈骗”作伥之嫌疑。
从技术角度讲,运营商有能力通过技术手段更好地拦截篡改主叫号码的诈骗电话,而见义不为,也就是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其根本问题在不担责。
运营商既然收取了“来电显示费”,那么就应该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可靠的服务,也就是对于对方来电的显示应该准确无误。但实际情况却是运营商提供的“来电显示”服务只显示,不保真,结果就是以篡改“来电显示”方式实施的电信诈骗近年来屡屡得逞,给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的困扰和经济损失。
可见,对于国内手机的“来电显示费”,一方面需要算算成本账,即便要收取,也要根据成本核算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另一方面,服务的质量需要提高,从目前情况来看,通过法律手段使运营商对篡改“来电显示”号码的电信诈骗案件担责,才能真正倒逼运营商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用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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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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