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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解预缴学费打折背后的苦衷
2015年10月23日 10:26
【事件介绍】
黑龙江某高校规定缴清学制期学费 享九五折优惠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缴清学制期学费,享受全款的九五折优惠。”近日,记者接到匿名爆料称,黑龙江某高校有这一关于预缴学费打折的政策。据该曝料人称,因为预缴折扣率较大,很多新入学硕士研究生都预缴了学费。该曝料人还称,这样的学费打折信息是通过辅导员再到班长口头传达的。该校为一所公立的省部共建综合性大学。
记者向该校部分学生求证此事,有知情学生称确实存在这种政策。一名该校新入学硕士生称:“按照我们两年制专业硕士每年9000元学费计算,预缴下一学年学费可以省去900元,这相较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来说是划算的。”该生提供的一张预缴学费收据显示,专业一栏为“15二年制硕士”,学年一栏为“2016”,收费标准一栏为“8100”,收款单位为该校财务处。该学生解释说,算上他之前缴的2015年当年学费9000元,他两年学费从1.8万元变为1.71万元,学费在全款基础上打了九五折。记者又查证了该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到须知,该须知确实提到“硕士生学费标准为……专业学位9000元/年……”根据该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该校201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00人左右。
记者查阅了教育部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十条规定,“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第十六条规定,“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预交学费可打折,要得or要不得
买卖普通商品,存在着讨价还价的情况,学费也可打折,在学费高企和收费多少由学校和教育部门说了算的时代,还是头一次听说。黑龙江某省部管理高校推行的预交学费打九五折的措施,显然挑战了公众的固有思维,也挑战着相关管理规定。客观上来讲,此措施对于预交学费的学生是“有利可图”的,但与教育部有关禁止跨年收取学费的规定是相冲突的。此措施引发的系列问题,激发了相关措施能否长久实行下去的疑问,毕竟这项措施,对不同主体有利弊多种影响。
显而易见,预交学费打折,对于学生是有利的。至少两年下来每位学生可以省下900元钱,比将等额款项存入银行要合算的多。一个学生如此,成百上千的学生所交学费就会累积一个数额巨大的数字。而对于学校、教育部门而言,显然有些吃亏,学校收费,是教育部门与物价部门通过科学核算支出成本和学校正常运转等的基础上确定的收费标准,在预交学费的情况下就可以打折,或许与成本收支形成一个资金链逆差,对于学校正常运转未必是件好事。收入降低了,学校的教学质量会否也应声下降,学校也应该给予正面回应。
降低费用,除了引发是否会降低教学质量的忧虑,还会产生该措施是否是该校招收研究生生源的一个噱头,这应该得到清楚的回答。会否引起恶性竞争,也需要进一步观察和规范。
学校减收学校,客观上有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是少收了部分学费,二是也会产生一些新问题,即教育部明令禁止而违反,这样的较劲,是教育部默认许可,还是该高校的自创行为,教育部门不应该三缄其口。倘若该高校自降学费的行为,确实能够压缩学费中的“高额泡沫”,就应该减轻学生及其家庭的费用负担,而非继续维持不合理的高价学费。
从另一个角度看,教育部已明令规定,严禁跨年收取学费,显然是从财务和财政资金的配套管理的角度来把握的。在他们看来,只有按年度收费,才可以比较规范清楚地将该年度的国家、省级教育部门下属的配套资金与学校收取的费用配套使用,不至于出现监管脱钩,学校在预交学费中,也应该解决这个系列问题。
凡是有利于学生的,都可以去思考和探索,但前提是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或者在有利于学生、学校和教育监管部门三方共同利益的情况下,教育监管部门对自身的监管标准进行微调。不管如何,学校的教学质量,不能因为学费打折而打折,教育部门的监管力度也不能因此而打折。
预交学费打折是无奈还是无赖
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缴学费现象是明令禁止的,如今竟有省部共建的公立大学“明火执仗”,真不知道该校是因不明政策而表现得“天然呆”,还是明知规定“顶风作案”。至于动机,可能是想迅速累积原始资本,趁机“捞一把”。要知道,动辄上千万的学费款,投资到哪都会有不错的产出;另一种可能是,学校缺钱,急需拿学生预缴的学费填补财政亏空,寅吃卯粮。但不管怎样,预交学费享受折扣都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商业思维,与现行的公立高校运营理念背道而驰。
要知道,国家每年对高校的教育经费补贴比例非常大,公立高校若拿着财政补贴,还忙着调动资源从中牟利,这不仅是对教育事业的亵渎,同时也容易滋生各种腐败。据媒体报道,2014年全国各级财政预算共安排教育经费2.4万亿元,实际支出是2.29万亿元,有1千多亿元没有花完。
一边是有的学校缺钱花,一边是教育经费花不出去,这与目前高校拨款制度有关。由于目前向高校分拨教育经费是按“人头”计算,疯狂扩招后的很多高校,已经遇到招生困境,很多学校的研究生教育,都面临招生人数下滑的窘境,生源不足影响学校财政,财政萎缩又直接影响教育质量。这样的连锁反应,只会让一些高校的生存状况越来越糟,这也是预交学费打折所释放出的信号。
高等教育不同于其它市场经济行业,任何形式的铜臭都应避而远之。对于“预交学费打折”,唯有真相能消弭各种猜疑,希望教育部门能尽快介入,别对这种“任性”行为听之任之。
“学费打折”没那么简单
学费也可打折了,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市场经济无所不在,学费也玩起了“打折销售”。然而学校毕竟并非商业机构,是教育事业单位而非市场经营实体,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学校,学费的收取、开支都有明确的、规范的、科学的标准、办法和程序,不能随意增减删改,更不能搞商业“促销”。教育部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可见,高校“提前收费”,或为“提前收费”而搞“学费打折”,尽管让学生获得了优惠,也皆属违规,应予制止纠正。
既然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学费不得跨学年预收,为何还有高校视若无睹,胆敢搞预缴学费打折的“土政策”呢?
商业优惠、促销活动中,商家目的无非是想借此扩大人气、抢占市场、薄利多销、迅速回笼资金等。那么,高校“学费打折”优惠背后,有什么目的呢,纯粹是“为学生好”吗?恐怕原因没有这么简单,或许是担心学生中途退学,或许是有学校办学资金遭遇困境的苦衷,或许是有抢占生源、挪用学费等不正当行为。对此应予高度重视,并认真调查具体处理。
此外,同样需要重视关注乃至令人担忧的是,“学费打折”会否让教育教学质量也“打折”?这样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如果学校不是把主要心思、精力放在教育教学上,而是放在抢占生源的不正当竞争上,放在解决资金周转不灵,弥补资金链断裂的募集资金上,放在挤占挪用学费的另谋营生上,那难以想象,一个商业化、违规运作的高校,还如何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环境,还能带来多高的教育教学质量?这一切,实在堪忧。
因而,对于高校“学费打折”现象,教育主管等部门不能等闲视之,在规制纠偏、追究责任之余,更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质量不受影响,确保高校向社会输出合格的、高质量的有用之才。
【启示与思考】
表面上看,该校做法堪称大胆,但在具体操作上还是十分谨慎的,并没有搞统一、搞强制,而是以鼓励为主,具体如何缴费建立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学生完全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这样的做法虽然原则上违背了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但其中或许另有苦衷。从高校收费困境看,通常存在一些学生一下子缴几年都没问题,而一些学生一年一缴也“交不起”,所以一旦有经济能力的学生一下子缴两年,无疑可以弥补缺乏经济能力那部分学生暂时“交不起”带来的影响,不失为一种有益的互补。再者,通过打折回馈,对预缴的学生也相对公平,符合互惠互利的市场规则。
从实际效果来看,大家都是欢迎的。这有佐证,正如爆料者所说:“大多数新学生都选择了预缴学费”。既然是大多数都做了提前预缴的选择,就说明这个打折的学费是有吸引力的,也说明他们都很在意这节省的900元钱。不错,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这种做法是违规的。可是,我们也应该知道的是,教育部的规定有“暂行办法”几个字,既然是“暂行办法”,就有修改的空间。我们何不坦然面对“预缴打折”的小违规,接受“实际有利”的好办法。
当然,有人怀疑学校提前收学费的目的,是不是想挪用这笔资金。其实,我们的管理制度不能如此教条,只要预缴学费里没有黑幕,没有贪污,没有腐败,没有中饱私囊,就应该是个不错的办法。学校需要发展,或许上级拨付的资金达不到需求,他们即使动用学费开展校园建设也应该可以理解,只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只要不危害学生利益,只要不危害国家利益就行了,这笔学费早早晚晚不还是属于学校的吗?当然,财政是需要提取一部分的,但是,真正的获益者还是学生。
固然,“预缴打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但是,这也犹如大闹天空的孙悟空一样,在大闹天空的时候他叫孙悟空,而当佛祖降服他、引导他之后,他就变成了孙行者,最后终于位列仙班了。道理是同样的,既然“预缴打折”受到了欢迎,只要去掉其身上的妖气,给其注入正能量,也能让其从孙悟空变成孙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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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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