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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400万退回800万”需要合理的解释

2015年11月11日 09:57

 

【事件介绍】

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张苏洲害怕被查退800万

涉案金额超过千万

张苏洲,1953年出生。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4月至2014年7月,张苏洲在任安徽电视台台长、安徽省广电局局长、安徽广播电视台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数十家单位和个人现金、物品,共计1139.6148万元人民币、4.7万美元、0.2万欧元、17.9万元购物卡及价值107.2239万元的金条、玉器和手表等物品,在电视广播业务、购买电视剧及支付购剧款、电视台采购物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又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通过在单位报销个人购物消费、虚列奖金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339.3657万元。

怕查处多退几百万

在检方所指控的受贿罪中,最大一笔是2011年至2013年间,张苏洲先后14次共收受南京日景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程静(另案处理)414万元和价值12.39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一块,并伙同时任安徽电视台副台长赵红梅(另案处理)帮助程静公司承接安徽广播电视台的相关业务,谋取利润三人均分。

据检方介绍,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大以及巡视组将进入安徽广播电视台,张苏洲害怕被查处,误以为程静共送给其800多万元,于2014年1月委托赵红梅到南京退还给程静830万元,2014年6月又委托赵红梅将百达翡丽手表退还给程静。

买热播剧借机收钱

起诉书显示,经张苏洲同意,安徽广播电视台购买了《何以笙箫默》、《爱情公寓3》等热播剧的制作方——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引进或制作的多部电视剧。为感谢和寻求关照,克顿公司总裁吴涛(另案处理)先后10次共送给张苏洲247万元和0.4万美元,克顿公司原高级顾问钮某某送给张苏洲1.5万元苏宁电器卡。2014年春节前,张苏洲通过其司机退给吴涛190万元。

起诉书多达30条的受贿指控显示,由于张苏洲掌握着广告经营、电视剧及节目购销、人事调整和大型综艺活动等诸多方面的高度决策权,有包括广告经营、电视剧和节目制作、商务旅游等公司12家,安徽广电干部职工16人,总政歌舞团歌唱演员2人向其送钱财和礼品。

正副台长互发奖金

检察机关对其涉嫌贪污罪的指控中,张苏洲除个人贪污208.8297万元外,还伙同赵红梅共同贪污130.536万元,其中购买私人玉器等物品,安排公账报销,共同侵吞58.536万元,购买私用相机,使用虚假发票从单位公款中报销,共同侵吞公款7万元,虚列名目,与赵红梅互为对方发奖金,共同侵吞公款65万元。

 

从贪官“双倍退赃”中读到了啥?

贪官害怕被查,恐惧名誉和地位丧失,恐惧个人既得利益丧失,恐惧人身自由丧失,因此干出种种“傻事”,已成屡见报章的惯常现象。有的贪官深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或求神拜佛,寻找慰藉;或寝食难安,积郁成疾;或极度忧惧,一死了之。也有的贪官玩起了“躲猫猫”,多收少退,想借退赃逃过法律的严惩。而像张苏州这样“少收多退”绝对是个黑色幽默。人们要问,如此“出手宽绰”,难道仅仅是因为害怕?

针对张苏州的受贿指控表明,他身为一省电视台的掌门人,掌握着广告经营、电视剧及节目购销、人事调整和大型综艺活动等诸多方面的高度决策权,向其行贿的有广告经营、电视剧和节目制作、商务旅游等企业,也有徽广电干部职工,甚至有知名演员歌星。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通过在单位报销个人购物消费、虚列奖金等手段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那么,已被起诉的这起腐败案是否见底?张苏州一出手就错退了400万,咋这么有钱?难道一害怕智商就弱爆到了如此地步?如果他动用家庭正当收入,家人何不阻挠他的反常之举?联想到张苏州权力大、搞腐败渠道多,会不会还有其他赃款未被查证?

不久前,泰州一名官员任前财产公示曝出名下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引来网友围观和吐槽,当地官方予以回应,官员财产来源正当。联系到张苏州的“少收多退”,越发觉得官员个人事项申报公示的迫切性。对拟提拔干部任前公示,将其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收入、房产、私家车等情况纳入任前公示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常态。因个人事项申报不实而被罢官也见诸媒体。

贪官收400万退800万,就是财产公示的“催款单”。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应及早推广到所有领导干部。如果张苏州能在东窗事发之前申报公示个人财产,不仅有利于案发后核实其财产数额与来源,而且这多退的400万也会有个落脚之处,不致于成一笔糊涂账。从现有的信息看,张苏洲涉嫌受贿贪污,未涉及涉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的罪名,鉴于此,当地反腐部门与检察机关应对张苏洲多退的400万予以核实,给公众一个说法。

 

“贪官多退赃款”有未竟之问

张苏洲多退数百万元,不外乎几种可能。一是向他行贿的人太多,他记不清都是谁行贿的,也记不清行贿者分别行贿了多少钱。二是他受贿款额惊人,几百万元只占所有赃款的一部分,或是冰山一角,退款时便能一掷千金,潇洒多退。三是心理素质不过关,吓傻了,以至于忙中出错,不该退的也退了。

由此可见,贪官退赃真是一门“学问”。一般来说,无论案发前退赃还是案发后退赃,都不是坏事,起码表明贪官受到触动,被严明法律所震慑。但贪官本身稀里糊涂,居然连赃款多少都弄不清,难道不需要被诘问吗?

从张苏洲多退,可得出两个结论。多年来中央反腐势头高压,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更是重拳频出,已对官员形成极大的裹挟之势,他们不敢再无动于衷,确有一些官员不收手,但更多的官员已受到灵魂上的恐慌。

张苏洲退款的背景就是: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大以及巡视组将进入安徽广播电视台,张苏洲害怕被查处。可见反腐力度加大和巡视组巡视都值得点赞,效果立竿见影。

另一个结论是,官员连自己多少钱都不清楚,连赃款有多少都不清楚,连某个行贿者行贿多少都不清楚,也说明他在申报家庭财产和个人事项上没有说实话。如果心里有笔明白账,如果一五一十地向组织交代,如果他所申报的事项被真正核查,换言之,官员究竟有多少财产都能确定,比如你的钱究竟来自哪里,具体什么时候有此收入的,都说清楚,恐怕也不会迷迷糊糊。而加大核查申报事项的力度,对推动反腐必能大有裨益。

张苏洲多退赃款,在坊间被调侃,被不少网友视为一大笑料,甚至有网友戏称,他这是收买关键证人,给的封口费啊!仅仅调侃或奚落远远不够,此事堪称一个特别有必要解剖的标本,如果以之形成有效的制度应对,对当今乃至以后的反腐势必更有意义。

 

【启示与思考】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病树被连根拔起,一些官员慑于正风肃纪的“严打”,在受贿后胆战心惊,纷纷加入退赃“行列”。可笑的是,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害怕被查处,多退400多万给行贿者程静。不知道拿到“多余退款”的行贿人是受宠若惊、幸灾乐祸还是百感交集。

事实上,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明确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要求当事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笔者认为,“多退赃款”的乌龙案也要有个说法,当事人必须说出个所以然来“到底是贪腐钱财还是贪官求表现的钱”,绝对不能“一退了之”,蒙混过关。纪检监察机关要顺藤摸瓜,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对贪官“多退赃款”要死磕到底,一查到底,看看行贿者是谁,也要“一碗水端平”严惩行贿者,绝不网开一面。

值得一提的是,张苏洲竟然利用职权和副台长互发奖金,把权力异化为私人权杖,权力膨胀、嚣张缘于监督约束的失衡、失范,要管住权力,就必须做到严制度、强监督、狠执行。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强调:“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重典“治吏”,绷紧监督之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顶风违纪造成了不良后果的,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惩一起,坚决肃清败坏党风政风的“蛀虫”,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纪国法红线,讲规矩守纪律,自觉强化党性修养,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始终保持敬畏心、明白心和平常心,时刻敲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警示钟,阻击欲望、识破危害,远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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