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 文稿 党建
殷庆言:守纪律 讲规矩 全面从严治党
2015年11月18日 16:17
殷庆言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原副校长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印刷、出版,违者负知识产权法律责任)
视频专辑:http://www.71.cn/2015/1118/848307.shtml
完整报告:http://www.71.cn/2015/1118/848321.shtml
精彩观点:http://www.71.cn/2015/1118/848318.shtml
PPT:http://www.71.cn/2015/1118/848325.shtml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依规治党。那么,这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就标志着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
一、中央为何会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围绕着这两部党内法规,我今天主要向大家汇报四方面的内容。第一,中央为什么要修订这两部法规。我会做三点分析。
第一,当前我们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做到从严管党、治党。对于我们党来说,在从严治党方面是既有经验,也有教训。比如,1989年的政治风波之后,邓小平同志就告诫我们,“常委的同志要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回过头来看看小平同志的这个要求我们贯彻落实的怎么样。应该说,这二十年中,我们最大的成就就在于发展。比如,2015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3.6万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7.4%,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的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的GDP增长是7.4%,而美国是2.4%,英国是3.0%,欧元区是0.8%,日本是0.1%,印度是5.8%,巴西是0.1%,南非是1.4%。即使是2015年的前三个季度,中国的GDP增长也已经达到了6.9%,依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2015年4月30日,世界货币基金组织(IMF)公布了2014年经济总量在全世界排名前十的国家。2014年,全球GDP总量大概是70多万亿(美元),美国排第一位,是17万亿;中国排第二位,是10.3万亿。当今世界,能够进入十万亿俱乐部的国家,只有中国和美国。所以,这次习近平主席访英,英国给予习主席的接待规格确实是前所未有的——不仅要住到白金汉宫的比利时厅,而且还要坐黄金马车。小布什第一次到英国访问时都没有受到过这样的礼遇。
前几天,手机上流传着一个段子,说习主席到了英国之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问英国首相卡梅伦,说卡中堂,这次跟中国人谈什么?卡梅伦说,回老佛爷,中国人帮咱们修核电站、修铁路来了。伊丽莎白女王又问,咱们国库里没银子怎么办?卡梅伦说,洋人带着“四大行”来了。
175年前,四千英军就打开了中国的大门,迫使中国签订了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割让了香港岛,直到1997年中国才收了回来。1856年至1860年的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全部加起来也就是两万人,居然能打进中国的首都,并且一把火烧了圆明园。但是,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讲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今天,终于到了中国人去给英国人修核电站的时代了。所以说,改革开放使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们党面临着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这些问题也已经成为我们党的一大忧患。本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革命时期,我们可谓是“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也就是说,当时我们确实有铁的纪律。但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当下,党的纪律、党的规矩都有不同程度地被忽视、被破坏的现象。下面,我把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的有关的论述梳理一下,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在思想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上遇到的纷扰是多重的。西方敌对势力一直妄图将我国纳入他们的价值体系,国内一些人与之遥相呼应,各种思想观念交锋碰撞异常激烈。我们讲人民民主专政,有人就偏要讲宪政;我们讲核心价值,有人偏要讲普世价值。面对这样纷纷扰扰的社会,一些党员和干部疑惑了、动摇了,甚至退化了。有的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共产主义越来越远、中国最终也会向西方资本主义靠拢,而且这种思想还有一定的市场。还有的人认为理想信念不能当饭吃,别太认真,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是硬道理。有的人认为,这年头没有好处谁还去入党?谁还去当党员干部?稍微管得严一些,就认为为官不易,甚至公开散布“当官不为人民币,不如回家去种地”的言论。
在组织建设方面,习总书记讲了“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习总书记讲,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比如在2015年上半年,山西的一个干部居然在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讲“国家规定是个狗屁”,“我就不执行”,口无遮拦,毫无顾忌。
在作风建设方面,习总书记讲,这些年,一些潜规则侵入党内,并逐渐流行起来,有的人甚至以深谙其道为荣,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比如在思想政治上,一些人信奉“马列主义对人,自由主义对己”,“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在组织生活中,一些人信奉“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若批我,我必批你”,“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对同级,包着让着”;在执行政策中,一些人信奉“遇到黄灯跑过去,遇到红灯绕过去”,“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在干部任用中,一些人信奉“不跑不送、降职停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在人际交往中,一些人信奉“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有关系走遍天下,没关系寸步难行”。习近平还指出,这些潜规则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听起来悖情悖理,却可畅通无阻,成为腐蚀党员和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
在制度建设方面,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甚至有人管这种现象叫做“政令不出中南海”。习近平同志讲:“我们是共产党执政。很多规矩是共产党立的,执行也是共产党去执行……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它们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很多情况没有监督,违反了也没有任何处理。这样搞,谁会把制度当回事呢?”他说:“我们的制度有些还不够健全,已经有的铁笼子门没关上,没上锁。或者栅栏太宽了,或者栅栏是用麻秆做的,那也不行。现有制度都没执行好,再搞新的制度,可以预言也会是白搭。所以,我说一分部署还要九分落实。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
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习总书记讲:“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如果抱着当官谋利的想法,那做的一切事情都不会对。为什么说当官是高危职业?就是说不仅主动以权谋私不行,而且要处处防备社会诱惑。诱惑太多了,处处是陷阱啊!所有自己认为是当官能享受的、产生快感的事情,背后都可能隐藏着罪恶,都可能是陷阱。有人说,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日。一旦突然凭空来了一个好处,一定要警惕。看到这些东西自己就要戒惧、退避三舍。咱们的门神要摆正,大鬼小鬼莫进来。一个要有情操,这是一道防线;一个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一旦犯事,什么都没了,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那些大贪巨贪,最后不就当了一个财物保管员吗?就是过了个手,最后还要还财于民、还财于公。不要做这些事情。”
原北京市海淀区区长周良洛,35岁就成为清华大学团委书记,然后到朝阳区当常委副区长,44岁就当了海淀区的区长、政府的一把手。这个人确实有头脑,也能干。大家到海淀去,还有一个标语叫“上风上水上海淀,容智容商容天下”。随着地位的提升,周良洛就玩起了侥幸游戏。他认为自己是为党挑重担的有功之臣,毕竟海淀是个分量这么重的大区,市委不是随便找一个人去当这个区的区长的。所以他认为,即使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组织上也会想方设法来保护他。周良洛的家里没有大额存款,银行没有大额存单,可见他是很会保护自己的。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还是东窗事发了。周良洛出事之后,有的海淀的干部就把这个对联改了一下,上联还是“上风上水上海淀”,下联改成了“人落马落周良洛”。
我看中央全会的电视新闻时就在想,如果当时令计划、周本顺这些人也像我们一样坐在电视机前,我想他心里一定是五味杂陈的,说不定肠子都悔青了。本来他们应该是这个会场中的一员,但是现在却只能面对铁窗。所以习总书记讲,那些大贪巨贪,最后不就当了一个财务保管员吗?他贪的所有财物,最后无非只起了一个作用,就是给他定罪。所以习总书记讲:“我们党的政策保护私有财产、尊重劳动所得,要发财可以光明磊落、理直气壮去合法发财,何必以权谋私呢?”由此可见,当下党的纪律、党的规矩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被忽视、被破坏的现象,所以,就像习总书记所说的:“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最重要的抓手,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第二,这两部法规的修订是实现我们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需要。中国现行的党内法规监督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了,所以这就需要我们把十八大以来的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
在过去的实践中,我们党逐步探索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套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我们党的历史使命,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国内形势的发展和变化,有的法规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今天的要求了。比如原来的那个准则,或者叫它老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2010年正式颁布,至今已经有了五年的时间跨度。老准则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试用的对象过窄。从它的题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可以看出,它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没有涵盖全体党员。第二,缺乏正面倡导。老准则提出“八个禁止”“52个不准”,全是负面清单,而且许多条款与纪律处分条例相重复。第三,廉洁的主题不够突出。老准则的有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
那么老条例呢?老条例是在1997年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于2003年正式颁布的,到今年已经有12年了。这个老条例的主要问题有两点:第一,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第二,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国家刑法相重复,把本来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我们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十八大以后,中共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所以,就需要将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等内容纳入到条例当中。
所以,在新的条例中,就把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举措进行了充分的体现。比如法纪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等一些新的概念,都体现在了新条例当中。把十八大之后的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新条例中去,就实现了我们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求依规治党,又要求以德治党,要把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在任何社会中,公民都不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行事。同样,对于党员来说,更不能站在纪律的边缘。所以,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把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而这个“德”主要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习总书记强调:“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德乃官之本,为官先修德。”所以,并不是说强调依规治党就可以不管以德治党的问题,而是要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相结合。习近平同志还讲:“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在现实中很多老百姓不理解,说周永康他们这些人都当这么大的官了,贪那么多钱干什么用?我想,原因首先就是他的理想信念出了问题。随着政治野心的膨胀,贪欲越来越大。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无不如此。所以习总书记强调:“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而一些干部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根本原因也在这里。周永康的老家是江苏省无锡市的西前头村,按照当地的风俗,风水好的地方,风水河必须是循环水——有进有出。原来前头村有条河是死水河,当时的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在此次五中全会被开除党籍)为了巴结周永康,从远处引来一条河,专门给周家挖了风水河。为了风水好,周家不仅要挖风水河,还要修祖坟。杨卫泽这么卖力,周永康就说这小子不错,由无锡市委书记提升为南京市委书记,成了副省级。所以你看,周永康每天所想的都是什么?征地拆迁、挖风水河、修祖坟都侵犯了老百姓的利益,当然就会引发老百姓的不满,所以老百姓就趁着天黑没人的时候,把周永康家的祖坟给刨了,于是惊动了当地的公安机关,江苏省公安厅和无锡市公安局都出动了警力,最后给周家祖坟周边安上了监控设备,24小时进行监控。
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客观地说,他对中国的高铁事业是有贡献的。我们现在出门坐高铁很方便,而且中国的高铁技术还出口到国外去。但是,这个人虽然本事大,但毛病也多,其中之一就是他非常迷信,他信风水、信鬼神在铁道部是出了名的。他参加高铁的开工项目,事先一定要请风水师算出黄道吉日。刘志军的办公室里有一块非常大的靠山石,是当年江西的“大仙”王林送给他的,而王林也已经被抓了。当初,王林拍着胸脯对刘志军说,我送你这块靠山石,保证你一辈子不倒。
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是十八大之后第一个被抓的省级干部。他本来是东北的干部,后来调到四川去工作。在四川,他就发现都江堰那个地方有山有水,风水特别好,于是就把他们家的祖坟从东北迁到了都江堰,而且为了让风水更好,还花了几千万专门请人做道场。
河北省高邑县县委书记崔欣元,多年来一直都没有得到提拔,他就认为是由于县委办公楼的风水不好。于是他就把风水师找来了,说你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风水师拍着胸脯跟他说,我有办法,你找一架飞机安到办公楼前面就能时来运转。这个县委书记官迷心窍,居然信以为真了,于是让县委办公室主任找了一架空军退役的飞机安到办公楼前。这么大一架飞机运过来,还得把一个机座安上去,弄成一飞冲天的样子,花了不少钱、费了不少劲。飞机安好之后,县委书记不仅没有得到提拔,反而因为贪污受贿被“双规”了,所以当地老百姓说这个县委书记是被战斗机“击落”的。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把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要建设廉洁政治,要求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所以,党作为这样一个先进的政治组织,就必须要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就必须要加强正面引领,明确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因此,这个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就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着廉洁自律,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而且这“八条规范”便于党员和干部进行对照,提高自律意识,防微杜渐,展现出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也是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主要内容
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廉洁自律准则》的主要内容。新准则跟老准则相比,老准则是四个部分,新准则就不分四个部分了;老准则是十八条,新准则变成了八条,减少了十条;老准则是3600字,新准则只有281个字,大大压缩。
从结构上来划分,新准则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导语部分。该部分主要是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高尚情操这四个方面的原则和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上,体现了这次修订的目的和宗旨。第二,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第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
如果从内容上来分的话就是“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
所谓“四个必须”,第一个“必须”就是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第二个“必须”是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第三个“必须”是必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第四个“必须”是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八条规范”中有四条说的是党员,四条说的是干部。党员的四条内容分别是,第一,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这四条实际上是围绕着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这四个关系,提出了共产党员应有的廉洁自律的规范。另外四条内容,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着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规范。
所以,新准则与老准则相对比,主要的特点就是,第一,紧扣廉洁自律,去除与廉洁自律无关的其它条文。第二,坚持正面倡导,将“八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的内容转移到条例里面去了。第三,将适用的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就是说,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从严要求干部,而且要从严要求党员。第四,突出关键少数,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第五,删繁就简,努力做到简洁、好懂、易记。所以,这两部党内法规的此次修订,改动最大的就是准则,无论从名称还是内容,都有非常大的变化。与老准则相比,新准则才281个字,原来老准则是3600字,所以新准则更加好记、好懂。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
下面,我讲一下《党纪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新条例与老条例相比,老条例是三编,新条例也是三编;老条例是十五章,新条例是十一章;老条例是178条,新条例是133条,减少了40多条;老条例是24000字,新条例是17000字,修改幅度也是很大的。
《条例》的主要内容是在第一编和第二编,第三编是附则,内容比较简单。我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第一编和第二编。
第一编是总则,一共有五章。其中,第一章主要是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做出规定。突出强化了党章意识,要维护党章权威,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第二章主要对违纪的概念、纪律处分的种类及其影响做出规定。比如,老条例的内容是严重警告一年内不准提拔,新条例就把这个影响期拉长了,严重警告的影响期由原来的一年改为一年半。而且增加了一项内容,就是各级党代表,如果受到留党察看以上的处分,那么将终止代表资格。第三章主要是对纪律处分运用的规则进行规定。第四章是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做出规定。比如,过去有的党员被抓了,但是在没有被判决之前的这段时间内,过去的老条例是没有规定的,而这次新条例就规定,被依法逮捕的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被终止,这样就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第五章就是对预备党员违纪、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的处理,以及处分决定的执行等做出规定。比如,做出相关党纪处分决定之后,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必须在一个月内办完,不能像过去那样继续领工资。
总则中的五章,主要回答的就是纪律处分的指导思想、原则、适用范围、违纪的概念、纪律处分的种类及其影响,还有如何运用纪律处分的规则等等。这是第一编。
内容比较多的是第二编。在老条例中,纪律处分条例一共规定了十种类型的违纪行为,新条例把原来的十种整合为六种,分别归纳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下面我对这六类情况分别做一点介绍。
第一类,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新条例中的第六章,主要是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这一章,新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对于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新条例一共概括为7种。
第一,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的行为。比如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有其它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新条例中还加了一条,就是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我在微信当中看到有人提出一个问题,说中央的这一条规定,是不是以后就不让人讲话了?是不是就会妨碍党内民主?所以,对于这一条内容,我们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首先,什么叫妄议?妄议显然是没有根据、没有事实地议论。按照党章的规定,在党内,我们是有权力来进行有根据、有事实的批评的,包括对最高领导。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力,就是有根据、有事实地在党内开展批评。显然,妄议不是有根据、有事实的。其次,这一条内容强调的是什么?是大政方针,不包括任何一项具体工作。我想,大家会有疑问、有意见,但更多的是在具体问题、具体工作上。最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和“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这两句话是连在一起的。如果你在党内、在合法的会议上,有事实、有根据地开展批评,是受到党章保护的。所以大家注意到“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这一句话,就不会出现前面所讲的——有人认为这是不是限制大家说话,是不是会妨碍党内民主的问题。危害党的言论的行为还包括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等,甚至包括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私自携带这方面内容的宣传品出入境。
第二,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包括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大政方针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除此以外,新条例中还增加了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包括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这都是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
第三,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的行为。这里面还包括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
第四,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这也是新条例增加的内容,包括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检举揭发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组织参加迷信活动的行为。
第六,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坏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行为。
第七,违反政治规矩的行为。这一条内容也是新加上的。新条例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包括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都属于违反政治规矩的行为。
以上是第六章的内容,主要是对于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共七大类。
第二类,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新条例中增加了很多内容,如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材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证件等违纪条款。有的同志提出疑问,说《条例》中提到党员领导干部不能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那么是不是今后的老乡、同学、战友的聚会就都不能参加了?我想这个问题应该跟大家说清楚。以前,中央专门针对这“三会”发过一个相关方面的规定。第一,它针对的是什么?针对的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包含一般党员参加的同学、老乡、战友的聚会。另外就是,即使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只要不是那种刻意地想通过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来拉帮结派、组成利益共同体,而是一种临时的聚会,也并不违反这个规定。所以,我想把这一点说清楚,就是这并不意味着今后的老乡、同学、战友就不能聚会了。这条条例主要针对的是一些人利用这样的形式,试图组成利益共同体,在党内搞小圈子、小山头。这两种之间的界限还是很明确的。
第三类,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新的条例在这一部分一共规定了七个方面的内容。过去我们主要是说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现在,在新的历史下又出现了权权交易。因此,在新的条例中增加了对公务人员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施管,赠送明确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退休后违规从事盈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这是新条例增加的内容,一共有七个方面。
新条例还有一个特点,比如,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不仅规定了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或者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而且还明确了向从事公务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也属于违规。也就是说,不仅不能够拿,而且还不能够送,无论是拿还是送,都是违规。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的条例中就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属于违规。再比如,在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为的规定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等,都属于违规。还包括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的。现在,有的人为了保护自己,就以借用的名义将财物划归个人使用。再比如,占用公物进行盈利活动,或者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盈利活动。比如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等,都属于违规。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也属于违规。
第四类,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前面我讲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第四点我讲一下群众纪律。
对于群众纪律,这次新条例主要讲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第二,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第三,侵犯群众知情权的行为。什么是侵犯群众知情权的行为?比如说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侵犯群众知情权,都属于违规。所以大家在学习的时候就要注意把握住这个问题。
大家知道,由于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一线工作的同志都感觉到,一方面群众工作很重要,另一方面,群众工作在当前确实又不好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我想原因就在于中央的一个重要判断——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联合国把二十年界定为一代,我们建国已经快70年了,改革开放也将近40年,也就是说,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至少就出现了两代人。那么,这两代人和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什么不同?其中最大的一个不同就是五六十年代的人,因为他经历过新旧两种社会的对比,他有过这种纵向的、切身的比较,所以他对党和政府有一种感恩、报恩的心态,而改革开放之后出生的这两代人没有这种纵向的比较,有的反而是横向的比较。跟谁比?跟发达国家比。人家的孩子生下来政府就发奶粉钱,在我们这里,第一,政府不发奶粉钱;第二,我们这奶粉卖得比人家还贵,弄得老百姓一到国外就往回带奶粉;第三,我们的奶粉里面还有三聚氰氨,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所以,这两代人不仅感恩、报恩的心态没有了,他的要求和指责反而更多了。也就是说,现在老百姓的心态发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化——由感恩、报恩心态变成了纳税人心态。什么叫纳税人心态?有吃有喝不找你,出门挣钱不理你,不偷不抢不怕你,有了问题就找你,不给解决就骂你,解决不好就告你。由此可见,老百姓今天的心态跟过去不一样了。所以,今天的党员干部不仅要服务群众,还要引导群众、教育群众,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因为本来党群关系就出现了这样的变化,你再违背群众纪律,这不是火上浇油吗?所以我认为,基层一线同志就要很好地领会群众纪律这方面的内容。
第五类,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处分中,主要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甚至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特别是第一条——党组织的失职行为,意味着今后如果党组织的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做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或者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行为的;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利,造成严重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党员被依法判刑处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都要追究党组织的失职行为。所以说,作为领导人,作为领导干部,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
在违反工作纪律的条款中,这次新条例还明确规定,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的,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还有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都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总之,这次新条例同老条例相比,增加了这样一些新的内容。
第六类,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这一部分主要增加了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违纪条款。主要内容方面,一个是生活奢靡行为,一个是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等行为。
我先讲了准则,又讲了条例,如果把这两个党内法规文件综合起来分析的话,第一,坚持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第二,这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可以说,准则是正面清单,条例是负面清单;准则重在立德,条例重在立规;准则是自律,条例是他律;准则是党员和领导干部的高线,条例是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四、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央政治局在审议通过这两项法规的时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问责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这是中央政治局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那么在学习中,就要坚持这样四条内容。第一,作为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遵守制度、遵从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毛主席过去讲的一句话:“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为什么说纪律是‘霸道’?因为纪律具有强制性。用陈云的话来讲就是,我们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之上的,因为我们党是先锋队,所以,在党内维护纪律不能靠棍棒,更不能靠刀枪,而要靠自觉。首先,党的纪律之所以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之上的,是因为它是由先进分子组成的。如果有的党员不遵守怎么办?陈云说,那就得来一点强制的。所以,我们党的纪律是自觉性与强制性的统一。这也就是毛主席所讲的,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既然是纪律,那么对于党员来说,就是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这就是纪律。用陈云的话来讲,这就好比打仗一样,你要往那里冲,他要往这里冲,部队没有目标怎么打仗?所以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就是让大家要坚持纪律的自觉性。而且陈云还讲,共产党人在有纪律的政党里面是自由的,而不会感到是一种约束。那些出事的人,假如他当初遵守纪律的话,何至于有今天?所以,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于党员来说,一方面是限制、是约束,另一方面又是厚爱、是保护。
第二,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十八大之后有一个词叫“以上率下”,无论是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还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央要求的都要以上率下。所以,十八大之后就出现了一个“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现象,出现了党风、政风的变化。
通过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遏制住了过去认为不可能遏制的歪风。十八大之后,基辛格访华的时候,他问王岐山说,十八大以后你在做什么?王岐山说,我到中纪委工作。基辛格就说了一句不咸不淡的话:这是一项伟大的工作。王岐山后来说,我听明白了,他认为我做的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在十八大之后,我们党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多措并举、猛力施药,党风、政风确实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遏制住了过去的比如公车私用等一系列的“四风”问题。2013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到外面吃了一顿饭,老百姓是怎么评价这件事的?老百姓说,习近平为什么选择去庆丰,庆丰就寓意着清风,“两袖清风”的清风;习近平为什么要点芥菜,芥菜就是告诉大家得戒财;为什么要点炒肝,就是要炒掉贪污的干部;为什么要点猪肉大葱馅的包子,就是告诉大家得像大葱一样一清二白;总书记为什么不多不少就花了21块钱,这就寓意着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把反贪进行到底。这些都表达了老百姓对党的廉政工作的肯定和期盼。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李克强总理说“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这都是告诉我们要率先垂范。
第三,党委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抓好《准则》和《条例》并贯彻实施。十八大之后,从严治党同以往相比的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过去虽然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是实际上的主体责任由党委推给了纪委,但是十八大之后就不行了,我们管它叫“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就是纪委的责任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而党委要承担主体责任。如果主体责任不落实怎么办?王岐山指出,要“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其实就是要通过问责来落实主体责任。
去年中央抓了两个被问责的典型。一个是山西省委。由于山西发生了塌方式腐败,所以对山西省委进行了集体问责,改组了山西省委,省委书记袁纯清辞去职务。第二个被问责的典型就是童名谦,原因就是湖南衡阳市人大代表的贿选案。在这个贿选案中,衡阳的527名人大代表当中,只有9个人没有受贿,其中也包含童名谦,但是他却知情不报,包庇纵容。虽然本人没有受贿,但因为他是湖南省的政协副主席,是省级干部,所以要被问责。也就是说,虽然他没有受贿,但是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就向那种认为只要自己不犯事就不会出问题的干部敲响了警钟,所以说要落实主体责任。
怎么落实主体责任?王岐山指出,要层层传导压力。去年是在省一级实行,那么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今年要向地市一级、向企业传导压力。
第四,纪委要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这就是要求纪委加强日常的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绝不能“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今天围绕着这两部新法规,我在四个问题方面向大家做了汇报。第一个方面就是为什么要修改这两部党内法规;第二个方面是准则的主要内容;第三个方面是条例的主要内容;第四个方面是就如何贯彻这两部法规。如果有讲的不对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田甜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1118/8483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