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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价值如何引领和谐发展?
2015年12月04日 14:10
原题:绿色价值引领和谐发展
转变方式是根本
绿色作为一种生产方式,要求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几十年成果斐然,但是粗放、高耗能的发展模式,也让我国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伴生了不可忽视的生态问题。例如,很多地方雾霾频发、资源紧缺、河流污染、湖泊萎缩等问题,都一再显示过去的粗放式发展方式不可为继。当前中国经济正经受“三期叠加”考验,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路口,能否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铸成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引擎”,也正成为中国机遇的重要内涵之一。在今年3月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再度强调,中国的绿色机遇在扩大,要走绿色发展道路,让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成为主流的生产生活方式。在经济新常态下,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是保护生态环境与保持经济稳中向好的双赢之策。这就要求我们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必须积极寻求高效利用资源的模式,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的消耗强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资源优化。新的生产发展方式的转变,必然伴随着阵痛。但是转变也正当其时,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与耐心。绿色的生产方式,既是人民长久的美好期盼,也是现实环境倒逼下的迫切需求。
绿色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要求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通过倡导居民使用绿色产品,倡导民众参与绿色志愿服务,引导民众树立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观念逐渐落实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让人们在充分享受绿色发展所带来的便利和舒适的同时,履行好应尽的可持续发展责任,实现广大人民按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方式生活。
合理布局是关键
五中全会以“四局一区”概括绿色发展的总体布局思路,即“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绿色格局概念的提出,涉及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方方面面,并与生产力布局、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理念、制度体制紧密相关,可以说是一场全方位、系统性的绿色变革。这一变革过程中,在优化经济发展空间的格局中整合资源、全面挖潜,以创新驱动带领绿色转型与绿色发展,创造良好宏观环境,促进绿色低碳环保发展方式的形成等,都至关重要。
我国自然资源状况差异巨大、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实现13亿人口的绿色城镇化,资源环境具有刚性约束力,在人类发展历史上没有先例可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严格划定城市边界,确保城镇化进程绿色健康是绿色发展布局所应遵循的规律。近年来,我国新兴城市快速崛起,原有城市规模在迅速扩张,一些地方出现了高楼林立、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的“城市病”。不可否认,居民生活幸福指数总体提升的同时,某些方面的痛苦指数也有所上升。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不科学、不绿色、单纯追求集聚效应的城市化理念及其发展模式所造成。从农村来看,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农村环境现状仍然不容乐观,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没有统一有效的收集处理系统,大部分生活垃圾和污水随处倾倒,污染耕地、空气、水源,进而影响农作物生长环境,影响粮食蔬菜等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农村地区的覆盖力度有待加大。五中全会提到的“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就是要根据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不同定位,加快调整完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走上城镇、农村的绿色布局道路。
完善制度是基础
五中全会特别指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为健全完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指明了方向。2015年,号称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出台,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强调要“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是对新《环保法》的贯彻与落实。为此,我们必须落实好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的部署,发挥好市场配置自然资源的作用,逐步完善自然资源权益交易相关的法律制度。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原则,根据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责任保险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快生态修复制度、天然林保护制度等制度建设。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存在着污染防治能力弱、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违法成本过低等问题,其根本在于没有建立先进、有效、具有严格威慑力的环保制度。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除了有足够的威慑力,还需具备先进性和时效性,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环境管理支撑能力的差异性,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其中,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此外,五中全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目的主要是加强地方尤其是市、县环境的监管,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准确获取环境数据等问题,从根本上破解多年来环保执法难的困境。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方方面面,并与生产力布局、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理念、制度体制紧密相关,是一场全方位、系统性的绿色变革。唯有将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和绿色生态有机统一起来,多措并举,真正落实,才能使绿色发展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
价值形塑是先导
经济发展只是发展的一个层面,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取得的经济发展更是不可持续的,理应扬弃。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就是不能在发展过程中摧残人自身生存的环境。拒绝“人类中心主义”发展观,遵循自然规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绿色发展模式的支撑性价值观念。五中全会特别提出,“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价值观层面必须加强宣导,凝聚社会共识。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生态发展论述颇深。传统“天人合一”的生态自然观,强调人对于“天”也就是大自然,要有敬畏之心。根据《尚书》记载,上古舜治天下,设九官,其中的“虞”掌管山林、川泽、草木、鸟兽等有关资源和环境的事宜。到了周代,朝廷分设山虞、川衡、林衡、泽虞四个部门来加以管理。《论语》中记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孔子只用鱼竿钓鱼,反对用大网拦河捕鱼,将鱼一网打尽;并反对射杀夜宿回巢的鸟。这也就是反对人类对大自然生命的滥捕滥杀,反对破坏生态平衡,要求人们以友善的态度对待鸟、兽、草、木等自然万物。孟子认为“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也就是说,只有合理地对资源进行取用开采,坚决防止过度开发,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态价值观认为,不仅人是主体,自然也是主体;不仅人有价值,自然也有价值;不仅人有主动性,自然也有主动性;不仅人依靠自然,所有生命都依靠自然。因而,人类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人与其他生命共享一个地球。这就是中国传统“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基本理念。生态伦理即人类处理自身及其周围环境关系的一系列道德规范。它要求人的活动要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尊重物类的存在,维护生命的权利,顺应自然运行的规律,谋求与自然界的和谐关系,保证自然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动态平衡。
中央在今年上半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必须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把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群众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文化建设的灵魂和核心。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起着引领风气转变的先导作用。
(执笔人:李树林 闫恒)
绿色发展是指人们在发展自身经济社会生活,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克服过程中的负面效应,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从精神、制度、物质等各层面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它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最高目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这既与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一脉相承,也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表明了中国未来的发展将通过绿色理念引领走向可持续的新模式。
责任编辑:蔡畅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1204/8511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