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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雾霾费”,让空气的“污染者”买单

2015年12月22日 10:53

 

【事件介绍】

上海试收“雾霾费”

12月16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简称“办法”),上海开始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污收费。排污收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

据上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霾和PM2.5的前提物,其排放到大气中,经过光化反应,造成二次污染,“目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空气污染形成中所占的比例最大。”上海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共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等12个大类行业中的71个中小类行业,基本覆盖了该市工业VOCs重点排放行业。

据上海市环保局介绍,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分三步逐步提高到治理成本水平。自2015年10月1日起(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为10元/千克,自2016年7月1日起(第二阶段)收费标准为15元/千克,自2017年1月1日起(第三阶段)收费标准为20元/千克。

同时,对按上海工业VOCs治理方案要求完成废气治理的,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排放限值的50%,且当年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排污费;对于未按方案要求完成废气治理的,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排污费。

对列入国家和本市限制类、淘汰类名录的相关企业(工艺、设备、产品等)实施差别化收费。其中,对淘汰类相关企业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排污费,对限制类相关企业按收费标准的1.5倍计收排污费。

上海市环保局表示,预计到2017年底可使该市工业VOCs排放总量减少50%以上。排污费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全部按要求上缴国库,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点用于该市环境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收取“雾霾费”要防止派生“雾霾”

实施办法规定了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原则。但是贯彻这个实施办法,还应另有规范收费过程的详尽规则,以保障收费的公平、公开、公正,最大程度压缩收费管理者和操作者的自由裁量权,严格有效地防范收费过程中的徇私舞弊、利益交换行为,周密预设,认真安排,防止出现收取“雾霾费”工作中的暗箱操作,以避免“派生雾霾”。而且收费过程的规则也应当向收费对象和社会大众公开,接受收费对象和社会大众的监督。

实施办法中指出,收费对象是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等12个大类行业中的71个中小类行业;收费标准是自2015年10月1日起(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为10元/千克,自2016年7月1日起(第二阶段)收费标准为15元/千克,自2017年1月1日起(第三阶段)收费标准为20元/千克;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排放限值的50%,且当年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排污费;对于未按方案要求完成废气治理的,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排污费;对淘汰类相关企业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排污费,对限制类相关企业按收费标准的1.5倍计收排污费。

首先,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合格的部门网站,常年公开所有的收费对象的具体单位全称,让公众帮助甄别是否有遗漏的收费对象。其次,按计量收费是精准收费,值得肯定。那么各个收费对象的排放量怎么计算,就是精细的技术活。若没有精细管理来规范,这里的“花头精”定不会少。是否要双人测量,测量时间段谁来确定,测量过程与结果是否需要收费对象当场签字认可,需要明确规定。再次,哪些企业是淘汰类相关企业,哪些企业是限制类相关企业,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通过什么程序来确定,确定的结果若有异议最后谁来仲裁,都应当有言在先,而不能到时候措手不及临时拍脑袋,留下后遗症。

另外一点,雾霾是在空中漂移的,治理雾霾必须全国齐动手。如同控制碳减排需要付出巨大成本一样,治理雾霾无疑需要付出巨大成本。所以如同一届又一届国际气候大会国与国之间反复博弈一样,国内各地区对于治理雾霾污染也有同样性质的博弈。上海颁布的实施办法是对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落地。《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贯彻,要求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两个半月后,上海有说法了,其他地区什么时候有说法?中央政府对此应当有说法。

 

上海试收“雾霾费”治标不治本

“谁污染谁买单”,的确,机动车、工业生产、燃煤、扬尘等是我国大气的主要污染物,政府这样做,既明确了责任主体,缩减了利用公共财政治污的成本。同时按步骤收费,也给了企业环保升级的空间。

然而这一举措一颁布就引起广泛争议——“12大类、71个中小类行业”的一网打尽式的征收范围让众网友感叹“以后放屁是不是也要收费“。

毋庸置疑,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促进污染企业减少排放,最终通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的方式防治雾霾。然而,这样千篇一律的没有针对性,精细化的治霾费是否有效?

解决雾霾不能盲目一网打尽,比方说移动源,就是以机动车污染为主要污染源的多方面因素引起的。而机动车污染最主要的还是抓住在用高污染车。实测表明,行驶1公里污染物排放量为0~3g的车辆占总数的78%,而污染物排放量在30g以上的车辆仅占总数的3%。如果能将这3%的重污染车淘汰,就能降低30%的污染物排放。由此可见,治霾还得治机动车污染,治机动车污染还得从根上抓起,抓出3%的高污染车,才能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而且此次收费的对象虽然是排污企业,但普通大众更关心如何保证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不会最终转嫁在消费者身上,更重要的是怎样保障收费用于雾霾治理。

雾霾不是一两天形成的,治霾还需理清思路,做好源解析,抓出首要污染物,形成政府,企业,民众的共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雾霾问题,还民众以清新空气。

 

征收雾霾费,未必是一桩好买卖

雾霾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陆地上的潜水者是对雾霾的一种讽刺。讽刺之中多了些无奈,多了些悲伤。上海尝试征收雾霾费,笔者觉得,未必是一桩好买卖。 “一煤独大”或“一钢独大”是大城市的标签,也是雾霾产生的重点对象。这些重点对象是地方经济的支柱,投鼠忌器,想必也是雾霾横行的护身符。

排污收费的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治理雾霾开始变得明码标价。这不是治理,明摆着就是一桩买卖。这桩买卖划不来。收费几乎涵盖了所有工业领域,工业生产产品,向它们收费,就等于向消费者收费。生产成本增加,售价也就自然而然的上升。羊毛出到羊身上,工业不会为此买单。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监管部门会一天24小时盯着吗?显然不会。对于污染物的质量收集或是计算也存在着争议,有的工业白天清清白白,晚上却乌烟瘴气,到了白天又清清白白了。与监管部门玩起捉迷藏的游戏,恶性循环,不但不能缓解雾霾,反而会加大雾霾的产生。

我们必须明确一个问题,凡事大型工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收费,无疑把钱从左手边拿到右手边而已。但是工业产品的价格就会带入一定的雾霾费,无形之中,加重了社会大众的生活负担,工业却受不到任何影响,甚至会增加自身工业的净收入。

雾霾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雾霾让英国伦敦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量的人员死亡,这种痛的悲剧谁也不想重演。从目前的趋势来看,中国的雾霾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雾霾不是个别城市的独有,而是大部分城市的一种共性。穹顶之下,我们看不到蔚蓝的天空。彷徨的眼神似乎在预感着什么。

治理雾霾需要政府的决心和毅力,更需要行之有效的手段。前一阵子,房子被限购。限制住了不假,剩下的房子还是卖不出去,最后还是取消了限购。不去刨根问底,表面功夫又能起什么作用呢。还不是房价居高不下导致的原因啊!房价下不去的原因在哪里,找到了这个原因,并把这个原因解决掉。所有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治理雾霾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通过征收雾霾费,能够解决雾霾问题,那么房价就会下降了。

 

【启示与思考】

上海试行征收“雾霾费”的社会效果和示范作用仍不可忽略。前段时间,北方部分省份再次“雾霾围城”,再次引发公众对于雾霾成因的关注。随后,国家环保部披露称:完成了9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源解析工作,其中北京、杭州、广州、深圳的首要污染来源是机动车,石家庄、南京是燃煤,天津、上海、宁波分别是扬尘、流动源、工业生产。那么,这些被工业污染源所污染的城市,被燃煤所困扰的城市,不正应该学习效仿上海市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吗?除了上述城市,国内仍有大量城市空气环境污染是被“VOCs”造成,是否应该同样借鉴这一做法?

征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不仅是一种新兴的政府收费,也是一种全新的以“收费方式”引导减少污染的方式,在未来和发展过程中值得探索。然而,从上海市的上述做法上,我们至少已经看到了上海市走在前列的切实行动。上海市将其他国家和城市所忽略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纳入治理视野,不仅显的极有前瞻性,也为未来如何治理和解决雾霾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尤其值得肯定的是,上海市试行征收“雾霾费”体现出来的是一种环境的高度负责。尤其是能从“烟、煤”等传统视野中聚集到“VOCs”上,已经带有了超前的眼光。

退一步说,其他地方和城市在治理严竣的雾霾问题时,是不是也可以借鉴这一理念?一方面应借鉴上海当地的“防微杜渐”理念。不仅着重治理好影响大的污染源头,对于不属于污染“主流”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也纳入视野,不仅是监管上的细致心态的标志,也是“全方位”、“全角度”治理污染的模式。监管到细节,将环保理念延伸到“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码头”和每一个工厂,各地都应该有这一态度。另一方面,以征收费用的方式“倒逼”有关行业和企业改善工艺、提升节能减排水平,比强制性的关停、巨额罚款等方式理性和柔和的多。以“收费方式”并采取“三步走”的方式提高收费,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也有助于企业自觉维护环境,这是一种现代城市应该具有的理念。一言以蔽之,上海市试行征收“雾霾费”,已经为其他地方和城市同样开启这样一种“新的治霾模式”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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