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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准则》《条例》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2015年12月25日 09:07

 

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两个责任”

中共鞍山市委书记 王世伟

新修订的两项法规进一步尊崇了党章权威,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要通过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完成中心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学深悟透。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自觉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工作纳入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督查内容,严格监督检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切实担负起学习教育之责,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预防针”

近年来,我市查处了一系列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思这些案件,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个别领导干部政治上变质了,理想信念动摇了,宗旨意识淡薄了。这些铁的事实充分表明“破法”者必先“破纪”,从根本上说还是在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出了问题。我们要把两项法规作为党内法规教育的主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教育教学重要课程。

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之责,当好党的规矩纪律“维护者”

党委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自觉践行者、有力维护者。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维护纪律和规矩的神圣职责,让纪检监察机关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进一步创新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查工作方式方法,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开展督查,把督查的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作为推动和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过程,真正让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切实担负起引领示范之责,当好落实两项法规“排头兵”

作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义不容辞地担起引领示范、遵纪守纪之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一是把好方向。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二是管好班子。加强班子建设,增强班子战斗力、凝聚力,使班子运行更加规范有效。三是带好队伍。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明各项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四是管好自己。带头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全市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落实两项法规全面从严治党

中共阜新市委书记 张铁民

全市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做到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

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牢牢把握党章这个根本遵循。修订后的《准则》按照党章中党要管党的要求,把适用范围扩大到了8700万党员,具体内容也落到了廉洁自律更基础的要求。其中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等内容,都以党章为依据。修订后的《条例》突出强化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容,把党章中的有关要点突出出来,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两项规定指向明确,树立了高尚的道德追求,又严明了党的纪律戒尺。我们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

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全部纪律的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总结了一些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案件的教训,进一步扎严了党规党纪的篱笆。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我们必须认识到,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等违纪行为,本质上都是政治问题,最终都会涉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因此,要始终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通过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

必须做到不触纪律和法律底线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将法律中已有规定的条款移出,不再做重复规定,更加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党委作为管理和监督组织,在具体操作中要突出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把党员干部从法律防线前移到纪律防线,管住从“好同志”向“阶下囚”蜕变的中间地带。同时,要促进纪法联动,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界线分明,又配套联动,推动实现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跃升,最终实现廉洁政治的目标。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要敢于动真碰硬

中共锦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王玉珠

纪委作为维护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必须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以更强的力度严纪律、转作风、反腐败,拿出敢于动真碰硬的决心,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强化纪律意识

纪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的主题,向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为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条例》将政治纪律作为“六大纪律”之首,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开列“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更是为了告诫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责无旁贷。纪律审查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条例》作为执纪监督的戒尺,抓住时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尽快摆脱原有的工作惯性,突出“纪律”特点,拧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发条,诊出隐患之根,化之于萌芽之中。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坚持纪挺法前

《准则》《条例》去除了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突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今年,锦州在纪律审查工作上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循序渐进、驰而不息地开展,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典型的为官不为者从严施治,揪出了一批无视纪律、口碑极差且担任重要岗位的违纪违法干部。我们就是要先于法律冲着纪律去,铁面执纪,敢于动真碰硬,用严格的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用好监督利器

《条例》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的,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追究责任。”这一规定倒逼我们要坚持不懈强化“两个责任”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锦州市正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工作。凡是倒数第一的地区、单位,所在地区、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向市委说明情况、做出检讨,问题突出的还要追究纪律责任。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还要自觉学思践悟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对 《准则》《条例》的学习与运用,贯彻到提高业务水平和强化队伍建设中去,先人一步、快人一拍、深学真用。“学”要领其真意、“思”要找准方向、“践”要依规实践、“悟”要形成共识,提升监督执纪能力。通过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其他纪律行而有效地严肃起来,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从“以治标为主”转变为“以纪律治本”,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深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中共沈阳市委常委、铁西区委书记 李松林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提供了从严管党治党的标尺。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必须把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新法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广宣传、全覆盖,确保党员群众知晓

两项法规与原来的同类法规相比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让新法规广而知之、深入人心,搞好学习宣传至关重要。

抓住关键少数,搞好专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区级领导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深学,带头“对标”,带头践行,以“党性强、品行正、作风优”的实际行动引领全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两项法规。

面向全体党员,搞好载体教育。要借助铁西大讲堂这个载体,在全区安排集中专题讲座,对两项法规进行解读。采取划区域、划系统、划领域的方式,分批次对全体党员开展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巡回讲座,做到学习宣传全覆盖。

扩大群众知情,搞好拓展宣传。利用微信工作群、主要街路LED显示屏和社区QQ群、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平台,宣传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出台背景、深刻内涵等内容。

摸高线、守底线,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两项新法规既划定了道德高线,又划出了纪律底线。为此,在把握贯彻上必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用道德高线加强党性修养。引导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准则》的要义,以道德高线为标尺,根植于脑,外化于行,成为自身行为的“指南”,时时鞭策自己,处处警醒自己,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用纪律底线规范个人行为。要注意引导党员干部对照“负面清单”,强化纪律观念,自觉地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对党纪党规的敬畏之心,做到不踏“雷区”不越“红线”。

尽职责、抓执行,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必须将其纳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之中抓好落实。

党委既要抓部署,又要抓具体。区委要做到既坐镇又亲征,既抓大也抓小。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党员干部的学习贯彻。下一步,区委将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各级党组织的常态化工作来抓实抓好。

纪委既要抓好监督,也要抓好执纪。要以两项法规为标尺,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打招呼、早扯袖子。要以两项法规为戒尺,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真正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用起来。

 

以道德“高线”自律以纪律“底线”自警

中共丹东市委书记 孙兆林

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纠错,是道德的后盾和保障。《准则》和《条例》,体现了“以德治党”与“依规管党治党”的有机统一。

《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夯实了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制度根基

《准则》 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誓,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条例》是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全体党员开列的“负面清单”,侧重事后惩治。《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包括“三严三实”、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最前沿等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的成果固化下来,把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处分越重、越往后标准越高的治党管党信号释放出来,对于政治生态的修复再造、干部状态的重启重塑起到了“定盘星”的重要作用,也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必须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党员干部的心上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必须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心上。丹东市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具体要求,重要条款要能够背下来。将这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加强学习教育。同时,作为检验党员干部的“试金石”,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对照《准则》和《条例》来考察。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将把对照《准则》和《条例》找问题、明方向作为重点,让这两部党内法规在管党治党的具体实践中落地生根。

必须时刻绷紧《准则》和《条例》这根纪律规矩之弦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先把理想信念立起来、挺起来。“革命理想高于天”。抓《准则》的学习,丹东市委坚持典型引路,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毛丰美同志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大力弘扬毛丰美同志“实干、苦干、巧干”和“干”字精神,教育各级党员干部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同志、好干部。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丹东市委始终坚持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省委提出“八个带头、八个自觉”的要求,丹东市委立即出台《关于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用“六个坚决”强化各级班子建设,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切实做到了“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作为市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带头落实《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快推进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

 

牢固树立“三个意识”以身作则讲规矩守纪律

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高校工委书记 马辉

作为全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整个教育系统树立起来,努力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树立党性意识,做政治的明白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五要”:一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对党忠诚。二要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要遵循组织程序。不违反组织程序,重大事项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超越权限办事。四要服从组织决定。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搞非组织活动,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向组织讨价还价。五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树立责任意识,做发展的开路人

判断一个人守不守纪律、讲不讲规矩,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其是否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当前,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正处在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深感担子很重、责任很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三要”:一要敢于担当。敢抓善管,敢担责任,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好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安排的各项任务。二要勇于创新。教育改革的总体部署已经明确,要把握和顺应深化教育改革新常态,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尽快在教育综合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三要善于抓落实。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直接面对基层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把各项政策与我省实际相结合,使之真正落地生根。

树立纪律意识,做班子的带头人

榜样是最好的说教,示范是最好的引领。在面对各种诱惑时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三要”:一要慎微、慎独、慎初、慎交。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恪守职业操守,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做“两面人”。二要依法秉公用权。越轨的事坚决不干、出格的忙坚决不帮、徇私的门坚决不开,特别是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搞团团伙伙、远近亲疏,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制度环境和政治生态。三要带头参加党内生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自觉接受严格党内生活锻炼,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做纪律的明白人守纪的带头人执纪的担当人

中共铁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杨德生

新修订的两项法规,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遵循和利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学好、守好、用好两项法规,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学好两项法规,做纪律的明白人

遵纪、执纪的前提是明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两项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学深悟、以学促用。一是以点带面、讲求方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原文,比照新老法规找变化,对照案例通报把握具体情形,立足工作实际研究具体思路和举措。二是抓好载体、挖掘资源。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挖掘反面典型,围绕“六大纪律”、运用“四种形态”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形成“越往后执纪越严”舆论氛围。三是监督检查、唤醒意识。把学习宣传两项法规情况纳入“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对组织不到位、学习宣传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守好两项法规,做守纪的带头人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的监督者、执行者、捍卫者,必须做出样子、树起标杆。一是以《准则》为标尺。眼睛瞄着高线、双手够着高线,永葆纪检监察干部清廉自守、昂扬向上的政治本色。二是以《条例》为戒尺。自觉寻找自身“病灶”,努力做到做人有戒,守住道德底线;交友有戒,守住原则底线;小节有戒,守住纪律底线;为官有戒,守住规矩底线;用权有戒,守住法律底线。三是以监督为量尺。坚决清除“我是监督者、监督不到我”的特权思想,主动戴上“紧箍咒”,坚决杜绝“灯下黑”,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执纪“铁军”。

用好两项法规,做执纪的担当人

落实到位是关键。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落实两项法规融入日常工作、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一是与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相结合。认真落实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工作要求,对贯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不严的严肃追责,通过倒逼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六大纪律”挺在前面。二是与深化“三转”相结合。依托两项法规深刻理解“三转”,与时俱进转变惯性思维。以纪律思维理顺工作思路,以纪律标准贯穿工作全程,以纪律手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以纪律底线约束党员干部,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让司法的回归司法、纪检的回归纪检。三是与实践“四种形态”相结合。要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用纪律尺子做衡量标准,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构筑良好“森林生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六大纪律”、“四种形态”贯穿全过程,有倾向的就提醒,有苗头的就纠正,用“纪检执纪新常态”促成“党员守纪新常态”。

 

立足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中共大连市西岗区委书记 吴继华

无德不兴,无规不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两项法规,是领导干部正心正身的遵循,更是大力加强全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城区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遵规守纪是一种约束,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发自内心对原则的忠诚、对法纪的尊重、对规范的维护。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政治上才能始终保持住定力,才不会迷失方向,道德上才不会失衡滑坡,行动上才不会偏离轨道。要学好用好《准则》和《条例》,首先就要悟懂其中的真谛,理解其中蕴含的崇高境界和良苦用心。既要掌握领导干部做人做事的基本要求,更要明确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和道德标准的方向;既要严守对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更要用心体会对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所以,遵规守纪对于每个党员干部来说,既是一种常识,更应是一种常态,既是职责所系,更是实现理想和价值所需。

懂法规,让制度入脑入心

规矩不能是模糊的,只有清规明纪,才能勇于担当,砥砺前行。两部党内法规确立了清晰明确的标准戒尺,树立了可遵循、可操作的高标准,理清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角色和位置。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将《准则》和《条例》全面知责、率先垂范,真正形成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的自觉行动,确保职责范围内到位而不越位、不错位;必须将党规党纪刻在心上、悬在头上,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用法规,以制度管人管事

规之不守,德亦难行。坚决用规矩、按制度办事,不仅体现了高尚的品德和修养,更表现了个人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两部法规明晰了“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提出了清晰的评判依据。执行《准则》和《条例》,必须毫不动摇。强调用法规,绝不是抑制活力,也不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更不能把用法规同思想解放、工作创新割裂开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遵规守纪的合力,真正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必须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章程办事,真正形成遵规守纪的自觉,推动促进发展的正能量。

守法规,靠制度律言律行

畏法度者可得真快乐。党员干部要始终心存敬畏,敬畏党、敬畏群众、敬畏真理、敬畏法纪。作为领导干部,更必须时刻用道德和法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敬畏法规,带头遵守法规,带头维护法规,时刻保持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真正做到不越底线,不踏“雷区”,不闯“红线”。必须常惧法规之威,真正做到“三严三实”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自我修养的提升和严格的党性锻炼中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推动事业不断发展。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1225/8571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