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案例 网络纵横
职业乞丐,亵渎的不仅仅是爱心!
2015年12月25日 10:15
【事件介绍】
网曝职业乞丐年收入30万 网友呼吁整治丐帮诈骗
12月15日召开的广东珠海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研讨会上,该市香洲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很多职业乞丐日收入少则二、三百元,多则一、两千元,甚至有"年薪"高达三十万元的乞丐,有多位市民还目睹过开宝马车"乞讨"的职业乞丐。这些信息被媒体报道后,网友纷纷表示震惊,同时发出疑问:职业乞讨行为算不算诈骗?
网友:一面倒地谴责
记者注意到,对于职业乞丐的看法,网友评论是一面倒的谴责。多数网友表示,职业乞丐以骗取他人同情心为业,不仅让捐助者伤心,也让这些所捐钱物无法去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手里,是一种资源浪费。
“欺骗他人的同情心,和职业小偷同等恶劣”,网友雅号挚爱愤然留言表达不满。网友山楂认为:“现在职业乞丐太多,普通人不太容易分辨的出,上过当后就对类似的人避而远之,这反而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法获得救助,对他们算是一种间接伤害”。还有网友提出,“如此消费人们的善良,会使人们面对残弱者心生麻木感,同时培养出一群好逸恶劳之徒,不利于社会文明的建设发展”。
政策:并无针对性法律法规
另外,有网友质疑将乞讨作为职业骗取金钱的行为算不算诈骗,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虽然现行法律已经对违法乞讨有一些规定,但相关政策在原则性方面偏软,并且没有明确针对职业乞讨的规定,使得落地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政策真空。
网友臻善美谴责职业乞丐的行为,“这就是诈骗,这种社会败类不清除,以后真的不敢再行善了”。对于目前政策上的真空,网友阿小商分析,“救助站没有执法权,而且这种救助也是临时的,效果不大。所以现在治理‘丐帮’,要么警察以诈骗来定,要么城管工商以商业行为来罚”。网友前缘则呼吁修订相关法规,使相关部门有相应执法权,清除散布在各地的职业乞丐,同时建议大家尽量将钱物捐助给贫困山区那些不在你面前表演苦肉计却确实需要帮助的人。
支招:只要现金的多为职业乞丐
相关人士建议,如果在街头碰到乞讨人员,不妨上前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前往救助站接受救助,拒绝救助者多半是职业乞讨人员;同时那些拒绝食物、衣物和其他物品帮助,只要现金的人,也大多是职业乞讨人员。
乞丐开宝马“上班”是对善心的愚弄
在人们的印象中,靠乞讨过日子的人都是一些穷人,日子实在过不下去者。也就是说,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这样才被迫走上乞讨为生的道路。但像珠海地区的职业乞丐确实少见,而且前所未有,这无疑是社会发展中的怪胎,折射的是职业乞丐人格上的分裂。
一个正常的人是不愿意当乞丐的,既然有人把当乞丐当做发家致富的本领,说明其价值观已经发生严重扭曲和错位,美丑不分,好逸恶劳,把吃嗟来之食当做一种才能和本事来炫耀。这是职业乞丐的可悲,也是社会道德不彰的表现。这样的人越多,对社会善心造成的伤害就越大。人们之所以愿意无私地给乞丐付出,是真心想帮助那些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们,使他们尽快走出苦海。这既是善心的体现也是大爱的反映。
然而,流浪于珠海地区的职业乞丐却把人们的捐助行为当做是理所应当,在如此心理暗示之下何来感恩之心?甚至会认为捐助者都是愚蠢之人。职业乞丐开宝马“上班”,可曾想过那些帮助他的人中又有多少人是开着宝马上班?他们捐助的都是血汗钱。如果职业乞丐开宝马成为一种潮流和时尚,就会有许多人模仿,那么,就是对善心的极大嘲讽,以后还有多少人愿意出来主动行善?这才是对社会造成的最大危害。
中国的慈善事业起步晚,也很脆弱,实在经不起这么折腾。一个郭美美事件就对慈善事业拦腰一刀,现在又冒出个职业乞丐开宝马“上班”,这让善良的人们情何以堪?珠海乞丐开宝马“上班”有违社会公德,又对慈善事业造成危害,因此,就不能由着他们的性子来,有必要对其验明正身,这既是对公众捐助负责,也能防止善心被打了水漂。
乞丐“职业化”是对善良的欺诈
乐善好施,行善积德,无疑是人世间最美好的品德之一。或许大家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当遇到乞丐沿街乞讨时便会心生怜悯。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被触动,会怜悯,说明我们的心是热的,没有变得麻木。然而,近些年来所谓的“乞丐”令人们大跌眼镜。有些明明生活得很好,却假装成“乞丐”乞讨,利用人们的善良之心,行欺诈之实。
这样的报道也屡见不鲜,在北京地铁站“乞丐”换装进入地铁行骗。他们放着刺耳的音乐声,从列车的一头蹒跚地走向另一端。原本就拥挤不堪的地铁上,加之乘客为了避乞丐而远之就更加拥挤了。先不说他们是不是名副其实的乞丐,单就他们的行为来说已经严重影响了地铁交通秩序,已经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何况其中很多都是“伪乞丐”,能够想到“换装”蒙混进地铁站的想必真正的乞丐是做不到的。
诚然,乞丐伸手要钱的确是一件相对轻松的“赚钱”之道,但此“道”非彼“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的“道”是道义的道,而并非只是一种途径。那些妄图不劳而获,利用人们善良来赚钱的人与黑心商人无异,他们是在拿自己装出的可怜来欺诈人们的善良还有金钱。欺骗金钱暂可理解,欺骗感情罪不可恕。不知道那些在乞丐“外衣”下的行骗者他们拿着骗来的钱消费是否心里有愧,晚上又能否安然入睡呢?
对于乞丐“职业化”这一现象要加大治理力度。地铁站、商圈等人流密集区域要加大排查力度,筛选“假乞丐”并予以打击和处罚。此外,设立举报热线,让借乞丐身份行骗之徒无处遁逃。依法打击乞丐行骗行为,不要让假乞丐伤了善良人的心。
【启示与思考】
公众的共同质疑往往是理智的,对职业乞丐一边倒的谴责值得有关部门深思,因为职业乞丐的存在着实带来了很多隐患。一方面,不靠实际靠演技,这些职业乞丐通过佯装打扮,普通人不太容易分辨的出,进而被其骗取同情心,赔了钱财又伤心,是社会公众因为警惕心渐渐地失去救助别人的勇气;另一方面,这些职业乞丐屡屡得手,会进一步滋生不劳而获的不良心理,从而出现更多地好逸恶劳之徒,而且“救助钱”被这些人占领,不仅让捐助者伤心,也让这些所捐钱物无法去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手里,是一种资源浪费,不利于社会文明的建设发展。
可以说,职业乞丐的大量存在弊端重重,危害多多,而公众对其的抱怨和质疑也是不绝如缕。然而,现行法律只是对违法乞讨有一些规定,但相关政策在原则性方面偏软,并且没有明确针对职业乞讨的规定,使得落地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政策真空。所以,笔者觉得,破解职业乞丐“难题”还需制度发力。
正所谓:“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建章立制非常重要,牛栏关猫绝对不可。乞丐与职业乞丐的区别是极大的,乞讨与违法乞讨的目的是不同的,法律条文亦或相关政策要对其进行更细化、更权威、更全面的说明,从而更好的引导乞讨行为,促进正确健康救助风气的形成。此外,还要建立对职业乞丐尤其是诈骗式乞讨的监管、曝光和打击制度,让职业乞丐的不道德、不守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进一步修订相关法规,使相关部门有相应执法权,从而清除散布在各地的职业乞丐,还社会一片清净,还公众一片真情。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佘小莉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5/1225/8572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