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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瓶装茅台”难掩违纪本质

2015年12月30日 10:21

 

【事件介绍】

天津一局级干部矿泉水瓶装茅台 一餐花费上万欧元  

违规“公吃”:从明到暗吃出花样,用矿泉水瓶装年份茅台酒,喝就要喝出档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委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但张建津阳奉阴违,口头喊遵照执行,背地里我行我素。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把中央精神当成口号,当作幌子,当作与国企无关的东西,说与做两张皮,该吃吃、该喝喝”。

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接受审查前,张建津常常以商务接待为名,频繁出入著名高档酒楼,组织和接受公款宴请,每餐“燕鲍参翅”等高档菜肴必点,茅台、五粮液、特供保健酒必上,而且一般茅台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台酒。遇到风声紧、查得严时,就事先叮嘱人把茅台酒倒入矿泉水瓶,改头换面后带到饭店,冠冕堂皇地摆上酒桌。

张建津有时也顾忌公共场所太扎眼,便会躲到自认为十二分“保险”的医药集团下属单位会议室,请来名厨,采买高级食材,现做大餐现支桌,美味佳肴一应俱全。张建津将用公款支出的吃喝费用,或“化整为零”报销,或披上“办公用品”、“加班餐费”的外衣入账。

违规“私吃”:从境内到境外,一餐花费高达上万欧元,竭力显摆奢华风光

张建津走到哪里,吃喝到哪里。从天津市内到国内各地,从境内到境外,常年有一批利益关联的私企老板围在身边,伴其左右,争着抢着付款,攀比着上档次。

2013年,一私企老板为张建津庆祝生日,张建津看到他带来的是普通茅台,便不屑一顾地当众要求改用其他人带来的15年年份茅台酒;这位曾被张建津弄得颜面扫地的老板再次与其吃喝时,便主动带来30年年份茅台酒“一雪前耻”。

张建津出国(境)考察期间,仍不忘讲排场、摆阔气、显风光。2013年,张建津在香港接受被其“关照”而获取巨大利益的港商奢华宴请,其中有一米多长的鳄鱼尾“盘踞”餐桌,众人围绕,胡吃海喝。2014年,张建津因公务出访意大利米兰,还不忘让陪同的私企老板为其举办“生日PARTY”,邀请中外高管,聘请外籍名厨,吃高档西餐,喝名牌洋酒,一餐花费高达上万欧元,竭力显示其国企大老板的“气派”。

张建津奢靡至极的吃喝方式,反映出一名国企领导干部由奢到腐的蜕变过程,而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也就成了必然结局。

除上述典型“四风”违纪问题外,还查实张建津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巡视工作;违反组织纪律,在党内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私自扣压举报信;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和他人巨额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对不廉不洁行为放任不管等严重违纪问题。

天津市委常委会就张建津从“破纪”到“破法”、一步一步蜕化变质的教训进行了深入剖析总结,研究做好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工作;天津市纪委已将张建津作为反面典型,就其大搞“四风”活动、追求奢靡等严重违纪问题向全市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矿泉水牌”茅台到底喝出了什么味?

中央出台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以来,自上而下涤荡人心,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当人民群众为这项利国利民的规定拍手叫好的同时,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也屡屡传来,诸如:五星级宾馆冷清了,一些宾馆主动“降星”适应新规定,高档餐厅无人问津,干部转战内部食堂,喝得依然是五粮液、茅台酒,不过这样的酒是装在矿泉水瓶的……

如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实并不少见,尽管绝大多数地方认真贯彻落实规定,严格自律,但上述种种“低调”行为着实不可小觑。殊不知,这不仅会消解改作风的已有成效、影响改作风的最终实效,也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在“反四风”的大背景下,为何仍然有领导干部还变着招儿与中央的“八项规定”公然叫板呢,其一是平素公款吃喝惯了的胃口难舍饕餮的快意,二是“一把手”的权力信马由缰不受监督使然,三是公务接待公示制度失效,财务预算成了纸上谈兵、公共财政的“钱袋子”有缝可钻。不难想象,当“一把手”青睐茅台的香醇、饕餮的诱惑,热衷“战略转移”,“矿泉水牌”茅台酒才有大市场。

当公款吃喝“隐身埋名”,公务宴请“改头换面”,再加上“矿泉水牌”茅台酒,的确是相当低调。但与其说是公款吃请从此收敛,不如说是“四风病”在变本加厉。不良作风都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一抓就有好转,但是一松就会反弹。改作风一阵风,也是一些地方和单位部门易发的痼疾。上级一重视,马上就抓,领导不强调,立刻就放。嘴上雷声大,行动雨点小,风头过后,一切照旧,这本身就是一种坏作风。

作风建设从来都不是“高空作业”,只有抓细、抓小、常抓不懈,从自我做起,从身边事改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干部作风建设中如沐春风。整治“舌尖上的腐败”并不是靠喊个口号,搞个活动,刮阵“旋风”就能解决,唯有让吃喝“矿泉水牌”茅台酒的领导干部“吃不了兜着走”,才能增强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刚性,带来强大的震慑效应。

“珍馐诱人,食之正当;茅台好喝,取之有道”,中央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中纪委明确要求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改作风,以“常长”二字抓作风,一抓到底,绝不懈怠,因此,党员干部绝不能让作风之堤溃于“低调”之穴,当自己身陷囹圄的一天,再来回味“矿泉水牌”茅台酒的时候,为时晚矣!

 

矿泉水瓶装茅台装满的是官员“四风”问题

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款吃喝就已经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公务接待,也成了一个无酒不欢、无酒不成席的模式。“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明令禁止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在严管奢侈浪费歪风之下,公务宴请大吃大喝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掩人耳目,竟然有人把茅台装入矿泉水瓶,不得不“佩服”这些国有企业领导和政府官员头脑是何等的“精明”。

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作为一个正局级干部,理应带头遵守党中央的关系规定,自觉地反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哪知道却是阳奉阴违,口头喊遵照执行,背地里我行我素。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把中央精神当成口号,当作幌子,当作与国企无关的东西,说与做两张皮,该吃吃、该喝喝”。而且一般茅台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台酒。遇到风声紧、查得严时,就事先叮嘱人把茅台酒倒入矿泉水瓶,改头换面后带到饭店,冠冕堂皇地摆上酒桌。

每一瓶装满年份茅台酒的矿泉水瓶里,同时也装满了张建津一类官员奢侈浪费,大吃大喝,不收手,不收敛的“四风”问题,每一瓶矿泉水瓶,都是一个官员违规违纪,把纪律视为儿戏的证明材料,每一瓶矿泉水瓶就是在警示纪检监察机关反“四风”任重道远,一些官员的特权思想不可能一夜之间就烟消云散,宗旨意识也不可能突然之间就马上提高了,各级党委只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对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露头就打,久久为功,反“四风”才可能真正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官员用矿泉水瓶装茅台,也说明在公务接待、接待费用的报效上,确实还存在制度的漏洞,还缺乏刚性执行力制度,缺少健全完善的监督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公共财产体制存在着不公开、不透明性,因此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公款吃喝,各级党委必须在公务费用报效上,在公务接待的监管上再下功夫,对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严惩不贷,才可能让党员干部真正产生敬畏之心,矿泉水瓶装茅台一类的隐形“四风”问题才可能得到真正的遏制。

 

【启示与思考】

看到这位干部的变换花样搞“四风”,不由自主的想到的第一个词语就是掩耳盗铃。掩耳盗铃,出自《吕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意思就是把耳朵捂住偷铃铛,以为自己听不见别人就会听不见,比喻自欺欺人。矿泉水瓶装茅台、弄虚作假弄报销、花天酒地搞“四风”,这无异于掩耳盗铃,是对党纪国法的无视,是对八项规定的不顾,是对人民公仆的抹黑。

掩耳盗铃者常有,自欺欺人者常在。可以说,这位“掩耳盗铃”的正局级干部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典型,诸如此类的“四风”问题依然大量存在,不守规矩的领导干部依然大有人在,反腐败反“四风”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德如深山幽兰,不言自芳;欲似长堤蝼蚁,无孔不入”。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广大领导干部要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斗争永远不停歇,必须要谨防“四风”反弹,必须要继续“利剑”高悬。

总之,干部用矿泉水瓶装茅台这种“掩耳盗铃”式奢靡腐败值得让广大领导干部深思,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以律己,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另外,无论是纪检监察部门亦或是我们普通民众,要进一步发挥我们的监督和举报作用,敢于、勇于、善于同贪污腐化、大搞“四风”的“掩耳盗铃者”作斗争,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促人民公仆为民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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